15.1个人所得税的基本原理认知 课件(共19张PPT)-《税费计算与申报》同步教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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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个人所得税的基本原理认知 课件(共19张PPT)-《税费计算与申报》同步教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资源简介

(共19张PPT)
项目十五 个人所得税
计算与申报




任务一 个人所得税的基本原理认知
任务二 个人所得税纳税人的确定
任务三 个人所得税征税对象的确定
任务四 个人所得税税率的判定
任务五 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运用
任务六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任务七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申报及扣缴
【学习目标】
(1)能明确个人所得税的基本原理,会界定个人所得税纳税人,会判断哪些业务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会选择个人所得税适用税率,能充分运用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2)能根据相关业务资料计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统称为综合所得)的应纳税额,经营所得的应纳税额,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的应纳税额,财产租赁所得的应纳税额,财产转让所得的应纳税额,偶然所得的应纳税额以及个人所得税几种特殊情况的应纳税额。
(3)能根据相关业务资料填写“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等申报表,并能进行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申报。
【思政目标】
(1)增强依法纳税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2)增强制度自信,激发爱国情怀。
(3)树立严谨的工作作风,培养工匠精神。
(4)深入理解个人所得税相关政策,引导学生深入社会实践、关注现实问题,强化学生自觉纳税和依法纳税意识。
任务一 个人所得税的
基本原理认知
一、个人所得税的含义
个人所得税是以个人取得的各类应税所得为征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所得税,是政府利用税收对个人收入进行调节的一种手段。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不仅包括个人,还包括具有自然人性质的企业(非法人企业)。
二、个人所得税的发展
现行个人所得税法的基本规范是2018年8月31日,由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以下简称《个人所得税法》),以及2018年12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7号第四次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以下简称《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三、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模式
一般说来,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模式有三种:分类征收制、综合征收制和混合征收制。
自2019年1月1日起,我国采用的是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征收模式。
任务二 个人所得税
纳税人的确定
一、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
在我国,依据住所和居住时间两个标准,将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分为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两大类,各自承担不同的纳税义务。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具体包括中国公民(含香港、澳门、台湾同胞)、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和合伙企业自然人合伙人等。从2000年1月1日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不再缴纳企业所得税,只对投资者个人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居民个人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
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二)非居民个人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183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
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
我国实行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和个人自行申报纳税相结合的征收管理制度。税法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有中国居民身份证号码的,以中国居民身份证号码为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没有中国居民身份证号码的,由税务机关赋予其纳税人识别号。扣缴义务人扣缴税款时,纳税人应当向扣缴义务人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并向纳税人提供其个人所得和已扣缴税款等信息。扣缴义务人在向纳税人支付各项应纳税所得时,必须履行代扣代缴税款的义务。扣缴义务人对纳税人的应扣未扣税款应由纳税人予以补缴。
对扣缴义务人按照所扣缴的税款,税务机关应付给2%的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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