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土地增值税的基本原理认知 课件(共15张PPT)-《税费计算与申报》同步教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资源下载
  1. 二一教育资源

6.1土地增值税的基本原理认知 课件(共15张PPT)-《税费计算与申报》同步教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资源简介

(共15张PPT)
项目六 土地增值税
计算与申报




任务一 土地增值税的基本原理认知
任务二 土地增值税纳税人和征税范围的确定
任务三 土地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任务四 土地增值税的纳税申报
【学习目标】
(1)能明确土地增值税的基本原理,能判定哪些业务应缴纳土地增值税。
(2)能根据相关业务资料计算土地增值税。
(3)能根据相关业务资料填写“土地增值税税源明细表”、“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等申报表”,并能进行土地增值税的纳税申报。
【思政目标】
(1)增强依法纳税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2)增强制度自信,激发爱国情怀。
(3)树立严谨的工作作风,培养工匠精神。
(4)深入理解土地增值税相关政策,引导学生深入社会实践、关注现实问题,培育踏踏实实、勤俭节约的职业素养。
任务一 土地增值税的
基本原理认知
一、土地增值税的含义
土地增值税是对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产权,取得增值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三、土地增值税的特点
1
以转让房地产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
2
征税面比较广;
3
实行超率累进税率;
4
实行按次征收。
二、土地增值税的发展
任务二 土地增值税
纳税人和征税范围的确定
一、土地增值税纳税人的确定
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是指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
单位包括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个人包括个体经营者。
土地增值税也适用于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纳税人。
二、土地增值税征税范围的确定
土地增值税的基本征税范围包括: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连同国有土地使用权一并转让;存量房地产的买卖。转让非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及国有土地出让均不征收土地增值税。
【答疑解惑】什么叫做以出售方式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1)房地产继承(无收入);
(2)房地产赠与(有范围限制无收入);
(3)房地产出租(权属未变);
(4)房地产抵押期内(权属未变);
(5)房地产的代建房行为(权属未变);
(6)房地产评估增值。
(二)不属于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情况(不征):
(三)免征土地增值税的情况(免征或暂免征收):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