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三 消费税办税业务-2 课件(共24张PPT)-《纳税实务(第四版)》同步教学(高教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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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三 消费税办税业务-2 课件(共24张PPT)-《纳税实务(第四版)》同步教学(高教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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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三 消费税办税业务
知识点二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消费税的计征办法1.从价定率征税:应纳消费税=销售额×税率2.从量定额征税:应纳消费税=销售数量×单位税额3.复合征税:应纳消费税=销售数量×单位税额+销售额×税率销售额是指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代垫运费不计入价外费用(1)承运人的运输发票开给购买方;(2)销售方将该运输发票转交给购买方。含增值税销售额应换算为不含税价计税销售额=含增值税销售额/(1+增值税率或征收率)一、从价征收某化妆品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10月15日向某大型商场销售高档化妆品一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30万元,增值税额3.9万元;10月20日向某单位销售高档化妆品一批,开具普通发票,取得含增值税销售额4.52万元.该高档化妆品生产企业应缴纳的消费税额为:化妆品适用消费税税率15%化妆品的应税销售=30+4.52/(1+13%)=34万元应缴纳的消费税额=34×15%=5.1万元从价征收每吨啤酒出厂价格(含包装物及押金不含增值税)在3000元(含)以上的,娱乐业、饮食业自制的啤酒,单位税额250元/吨。每吨啤酒出厂价格(含包装物及押金)在3000元以下的,单位税额220元/吨。二、从量征收某啤酒厂8月份销售啤酒400吨,每吨出厂价2800元,8月应纳消费税税额为:①每吨售价在3000元以下的,适用单位税额220元②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单位税额=400×220=88000元从量征收例题:某炼油厂5月生产销售含铅汽油100000吨,其应纳消费税税额为:将计量单位由吨折合为升:100000×1388=138800000(升)该厂当月应纳消费税为:138800000×1.4=194320000(元)从量征收白酒为定额税率加比例税率:(1)定额税率:每斤(500克)或每500毫升0.5元(2)比例税率:20%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销售额×比例税率三、复合征收某白酒厂某月以直接收款方式销售白酒10吨,价款50000元;销售白酒200吨,价款830000元,随同产品销售单独计价的包装物18080元,该厂应纳消费税是多少?应纳消费税额:=10吨×2000斤/吨×0.5元/斤+50000×20%+200吨×2000斤/吨×0.5元/斤+[830000+18080/(1+13%)]×20%=389200(元)复合征收四、纳税人生产销售两种税率以上的应税消费品纳税人生产销售两种税率以上的应税消费品,如卷烟厂同时生产销售两种税率卷烟;炼油厂同时生产销售汽油和柴油,要分别核算其销售额和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或将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从高适用税率。1.视同销售应税消费品(1)实行从价计税应税消费品将自产应税消费品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和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机构,以及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其他用途,视同销售,应按下列顺序确定消费品价格:①按纳税人当月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②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③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成本+利润+消费税五、视同销售的业务处理某化妆品公司将一批自产的高档化妆品作职工福利,成本为90000元,该护肤品无市场同类产品销售价格,但已知其成本利润率为5%,消费税税率为15%。计算该高档化妆品应缴纳的消费税税额①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90000×(1+5%)/(1-15%)=111176.470元②应纳税额=111176.47×15%=16676.47元(2)实行从量计税的应税消费品视同销售,直接按计税数量计算消费税(3)实行复合计税应税消费品视同销售的组成计税价格组计税价格=(成本+利润+销售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视同销售的业务处理某酒厂将自产粮食白酒10吨捐赠他人,成本7000元/吨,无同类价格,成本利润率5%,应纳消费税是多少?   组计税价格=(成本+利润+销售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7000×10×(1+5%)+10×1000×2×0.5]÷(1-20%)=104375元应纳消费税=10×1000×2×0.5+104375×20%=30875元纳税人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为计税依据。例题:某汽车制造厂以自产小汽车(1800毫升气缸容量) 10辆换取某钢厂生产的钢材200吨,每吨钢材3000元。该厂生产的同一型号小汽车销售价格分别为9.5万元/辆、9万元/辆和8.5万元/辆,计算用于换取钢材的小汽车应纳消费税额(以上价格不含增值税),小汽车适用消费税税率为5%。该笔业务应纳消费税是多少?该笔业务应纳消费税=9.5×10×5%=4.75(万元)六、外购已税消费品与视同销售的业务处理项目三 消费税办税业务
一、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计税(1)受托方有生产同类消费品的,应按受托方同类消费品的加权平均销售价格计税。(2)受托方没有生产同类消费品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税。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率)委托加工消费品应纳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税率(3)委托方将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直接出售的,不再征收消费税(4)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准予从应纳消费税税额中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计算扣除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税款,准予扣除项目与外购已税产品相同。例题:A厂委托B厂加工一批应税消费品,A厂提供的原材料成本为54000元,B厂收取加工费9000元,该应税消费品适用税率为30%,受托的B厂没有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A厂实际负担的消费税额为委托加工业务应纳消费税=(54000+9000)÷(1-15%)×15%≈11 117.65元※委托加工增值税与消费税计税依据比较一般情况下,增值税与消费税确定货物销售额的方式是一样的,只有在委托加工的情况下有差别(见下表)。增值税消费税征税对象提供加工劳务被加工货物纳税人受托方委托方计税依据加工费货物价值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计税进口环节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税率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进口关税)÷(1-消费税税率)这个价格也是进口环节增值税的计税价格例题:某外贸进出口公司当月从法国进口小轿车100辆,每辆轿车的关税完税价格为20万元。已知小轿车关税税率为10%,消费税率为5%,则进口小轿车应纳消费税是多少?进口小轿车应纳消费税=[(20+20×10%)÷(1-5%)]×5%×100=115.7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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