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二 增值税及附加税费办税业务-1 课件(共22张PPT)-《纳税实务(第四版)》同步教学(高教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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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二 增值税及附加税费办税业务-1 课件(共22张PPT)-《纳税实务(第四版)》同步教学(高教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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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2张PPT)
项目二 增值税及附加税费办税业务
2-1 增值税征税原理及其发展
一、增值额征税原理
企业所得税
消费税
增值税






个人所得税
。。。。。。



我国第一大税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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织布厂
100元
(成本50元)
制衣厂
200元
商场
300元
消费者
制衣厂:
增值额=200-100=100(元)
增值税=100×13%=13(元)
商场:
增值额=300-200=100(元)
增值税=100×13%=13(元)
假设每一当事人的适用税率都为13%,织布厂:
增值额=100-50=50(元)
增值税=50×13%=6.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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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过三个环节的销售:
应纳增值税=6.5+13+13=32.5(元)
(2)经过一个环节的销售:
增值额=300-50=250(元)
应纳增值税=250×13%=32.5(元)
无论商品、服务等流转多少环节,其最终税负是相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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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制衣厂:
增值税额=(200-100)×13%
=200×13%-100×13%
=26-13
=13(元)
销项税额
进项税额
应纳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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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是以商品、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
等在生产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
的一种流转税。
¤对增值额进行征税;
¤征税涉及每一个流通环节;
¤对于前一环节已经缴纳的税款实行抵扣。
¤无论商品、服务等流转多少环节,其最终税负总额是
相同的。
由于增值税只对流通环节产生的增值额进行征税,可以有效解决传统销售税的重复征税问题,因此,当它在1917年被提出,1954年在法国实施后,它的发展和被推广是极其迅速的。
1917年,美国耶鲁大学经济学教授亚当斯(T S Adams)提出:对营业毛利课税可避免重复征税。
1921年,法国西蒙正式提出“增值”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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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增值额的发展情况
1954年,当时的法国税务总局局长助理莫里斯·洛雷积极推动了法国增值税制的制定与实施,对原营业税进行了一次全方位的改革,把全值征税改为按增值额征税,并取得了成功,他本人也因此被誉为增值税之父。
20世纪70年代以后,增值税在全球迅速被推广。目前,已有170多个国家和地区开征了增值税。
我国从1979年开始进行增值税试点,目前我国已全面实施增值税,营业税退出了历史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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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二 增值税及附加税费办税业务
2-2 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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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加工、修理修配
劳务
销售货物
进口货物
销售服务
销售不动产
销售无形资产
征税范围
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生产
批发
销售货物
进口货物
销售服务
提供加工、修理
修配劳务
销售无形资产
零售
有形动产(含水力、
电力、热力、气体)
销售不动产
受托加工
修理修配
单位员工为
本单位服务
消费地纳税原则
境内
有偿
※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是指在我国境内有偿提供服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属于下列非经营活动的情形除外:
  (一)行政单位收取的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1.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例如:国家机关按照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为履行国家行政管理职能而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活动。)
  2.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监(印)制的财政票据;
  3.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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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取得工资的服务。(例如:单位聘用的驾驶员为本单位职工开班车。)
  (三)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为聘用的员工提供服务。(例如:单位提供班车接送本单位职工上下班。)
  (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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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服务
交通运输服务
邮政服务
电信服务
建筑服务
金融服务
现代服务
生活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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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不动产:是指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业务活动。不动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等,其中构筑物包括道路、桥梁、隧道、水坝等建造物。
※销售无形资产:是指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业务活动。
※销售不动产必须是转让不动产的所有权,转让使用权应该作为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计缴增值税,而销售无形资产,无论是转让无形资产的所有权还是转让无形资产的使用权,均按转让无形资产计算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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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是指:
(1)服务(租赁不动产除外)或者无形资产(自然资源使用权除外)的销售方或者购买方在境内;
(2)所销售或者租赁的不动产在境内;
(3)所销售自然资源使用权的自然资源在境内;
(4)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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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情形不属于在境内销售服务或者无形资产:
(1)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发生的服务;
(2)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无形资产;
(3)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出租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动产;
(4)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有偿:是指取得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包括以投资入股的形式销售不动产和转让无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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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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