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1.1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学案)课程标准 教学目标了解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识别我国公民的民事权利和民事责任。 1.结合生活中的事例,阐述民法对每个人生活的作用与影响,理解法治在生活中的重要性; 2.结合民事主体制度,了解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含义,区分民事主体的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理解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3.结合生活中的事例,阐述民事权利的种类与体系,理解民事权利与义务的关系。【自主预习 重点认知】1.民法有何作用?2.民事法律关系指的是什么?包含了哪几个要素?3.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有哪几种类型?4.民法基本原则有哪些?【教材导学 知识梳理】(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1.民法(1)含义: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2)内容:①平等主体:指参加民事法律关系地位平等的当事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在民法调整的社会关系中,民事主体之间的法律地位平等,没有领导和服从的关系,任何一方都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②人身关系:指平等主体间基于人格或身份而发生的,与人身不可分离。③财产关系:指平等主体之间以财产归属和财产流转为主要内容的权利义务关系。2.民事法律关系就是由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三个要素:主体、客体和内容3.民事主体(1)自然人:生物学意义上的人,基于出生而取得的民事主体资格的人。其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具有一国国籍的自然人称为该国的公民.)(2)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例如,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属于营利法人;公立学校属于非营利法人;政府机关属于特别法人。)(3)非法人组织:是指不具有法人资格,但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例如,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4.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民事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它因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而有所不同。5. 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就是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权利和义务既是相互对立的,也是相互联系的。往往一方的权利就是另一方的义务,一方的义务就是另一方的权利,二者通常是对等的。6.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1)原因: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做到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2)体现:①我国民法不仅体现法治理念,而且注重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民事法律规范,大力弘扬传统美德和社会公德,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维护公序良俗。(法中有德)②民法强调独立人格、平等地位,追求权利明确、财产关系稳定与交易安全的社会秩序,凸显了文明、和谐、平等、诚信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要内容。(德中有法)(二)解析民法基本原则1.民法规定一系列基本原则的目的民法规定一系列基本原则,旨在确保各成员合理合法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调整各方之间的利益关系。2.调整范围民法基本原则是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和司法机关审理民事案件时应当遵循的基本准则。3.具体内容(1)平等原则: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平等强调权利义务相同,没有特权;)(2)自愿原则:民事主体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3)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平强调程序上的不偏不倚和结果上的公平合理。)(4)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5)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6)绿色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导入新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出台的意义教师:联系生活实际,谈谈你对民法典重要性的理解。新课讲授:总议题:民事法律关系的民事权利与义务议题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探究与分享: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能够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民法典共7编、1260条,规范各类民事主体的各种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涉及社会和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探究任务:认识民法典的重要性。学生自主理解。教师总结:1.民法:(1)含义: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2)内容: (基础性概念,引导学生重点理解掌握)①平等主体:指参加民事法律关系地位平等的当事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在民法调整的社会关系中,民事主体之间的法律地位平等,没有领导和服从的关系,任何一方都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②人身关系:指平等主体间基于人格或身份而发生的,与人身不可分离。③财产关系:指平等主体之间以财产归属和财产流转为主要内容的权利义务关系。2.民事法律关系:(基础性概念,引导学生重点理解掌握)就是由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三个要素:主体、客体和内容。探究与分享:下列属于适用于民法调整(民事法律关系)的有哪些?①张三的子女因战三的遗产继承问题发生纠纷。②小花在动物园内被狗熊袭击,向动物园索要赔偿。③张某不服交警开出违章停车罚单。④夫妻二人离婚时财产分割问题未达成一致。⑤通过招标,王某的建筑公司与市政部门签订了城区某片绿化带的改造合同。⑥李四偷盗金店价值50万元的黄金饰品,由检察机关对其提起公诉。⑦王五答应送女朋友的生日礼物未兑现承诺。探究任务:准确找出正确的内容。学生讨论回答:①②④⑤教师补充归纳。3.民事主体:(1)自然人:生物学意义上的人,基于出生而取得的民事主体资格的人。其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具有一国国籍的自然人称为该国的公民.)(2)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例如,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属于营利法人;公立学校属于非营利法人;政府机关属于特别法人。)(3)非法人组织:是指不具有法人资格,但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例如,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教师补充分析(拓展):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类型: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成年人(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16周岁以上且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③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教师补充分析(拓展):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律赋予的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资格。(有没有资格)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法律确认的/民事主体通过自己的行为/从事民事活动、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能不能)4.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民事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它因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而有所不同。5. 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要举例)就是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权利和义务既是相互对立的,也是相互联系的。往往一方的权利就是另一方的义务,一方的义务就是另一方的权利,二者通常是对等的。以案释法:张三20岁,在镇上的一家工厂做上班,每月有3500元的收入。为了上班方便,张三在镇上租了一间房。2023年2月份,张三欲花4000元钱从李某处买一部某品牌二手手机,此事遭到了其父母的强烈反对,但张三还是买了下来。同年6月,张某因车祸死亡。随后,其父母找到李某,认为他们之间的买卖无效,要求李某返还钱款,拿走手机。探究任务:讨论分析:张三的父母的要求合法吗?张三的购买活动中买卖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学生讨论回答:(1)张三的父母的要求不合法,张三已年满18周岁且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2)本案中买卖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分别为:①民事主体:张三和李某。②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双方买卖的标的——手机。③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张三与李某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张三付了钱,有获得手机的权利,承担给钱的义务;李某有收钱的权利,承担给手机的义务。)探究与分享:小林在放学回家的路上捡到一只皮包,里面装有票据和现金。小林和父母商量后,准备第二天交给老师处理。当晚,电台播出一则寻物启事,失主声明,若有人归还拾到的皮包,愿以500元酬谢。小林心想,自己捡到的皮包可能就是这位失主的。当小林准备把皮包归还失主时,他的父母认为应当向失主收取500元钱,可他觉得,如果收钱就不是拾金不昧了。探究任务:请从法律和道德两个层面,评析事例中小林及其父母的观点。学生讨论回答:①“拾金不昧”既是道德要求,也是法律义务(若据为己有则构成“不当得利”)。②明确特定金额作为报酬的寻物启事,在法律上构成“悬赏广告”,具有法律约束力。失主已通过广播发布寻物启事,并承诺500元酬谢,所以,就算小林父母要求收取500元,也是合理,依旧属于拾金不昧。教师点评,归纳。6.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1)原因: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做到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2)体现:①我国民法不仅体现法治理念,而且注重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民事法律规范,大力弘扬传统美德和社会公德,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维护公序良俗。(法中有德)②民法强调独立人格、平等地位,追求权利明确、财产关系稳定与交易安全的社会秩序,凸显了文明、和谐、平等、诚信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要内容。(德中有法)议题二:解析民法基本原则探究与分享:孟某、江某夫妇决定为他们刚出生的女儿取名为“北燕南飞”,在为女儿申请办理户口登记时,却被当地公安机关以该姓名违背公序良俗为由拒绝办理。孟某认为其女儿享有姓名权,且父母有为子女取名的自由。有人则认为,这种取名方法不带有父母任何一方姓氏,过于任性,与习惯做法不符,不应提倡。议学任务:结合生活中通常的取名方法,讨论案例中的取名行为是否合理合法,并说明理由。学生讨论回答:教师总结:《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我国没有姓“北”的,也没有复姓“北燕”的,所以这样起名不符合“不得违背公序良俗”,是不合理也不合法的。起名字首先小林要决定姓什么,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民法典》又增加了可以去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比如,起名字可以姓奶奶的姓氏或者姓姥姥的姓氏,这都是可以的。除此以外,如果是小林亲生父母以外的抚养人把小林抚养大的,还可以选取实际抚养人的姓氏。1.民法规定一系列基本原则的目的:民法规定一系列基本原则,旨在确保各成员合理合法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调整各方之间的利益关系。2.调整范围:民法基本原则是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和司法机关审理民事案件时应当遵循的基本准则。3.具体内容:(1)平等原则: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平等强调权利义务相同,没有特权;)(2)自愿原则:民事主体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3)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平强调程序上的不偏不倚和结果上的公平合理。)(4)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5)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6)绿色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1.民法:(1)含义: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2)内容: (基础性概念,引导学生重点理解掌握)2.民事法律关系:三个要素:主体、客体和内容3.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类型:4.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就是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权利和义务既是相互对立的,也是相互联系的。往往一方的权利就是另一方的义务,一方的义务就是另一方的权利,二者通常是对等的。1.高空抛物何时休?胎儿是否享有继承权?个人隐私如何保护?冲动离婚30天内可撤回……这些热门话题您了解多少?”电视节目《法官说·民法典》自2022年1月开播以来深受观众好评。在该节目中,权威法官以案说法,用百姓语言深度解读《民法典》。下列事项中,应由民法调整的是( )①交警给闯红灯的小车司机王某开出的处罚单:扣六分,罚款200元。②张奶奶在其小区发布悬赏告示:谁带她找到丢失的小狗,2000元酬谢!③小李给女朋友写的书面保证书:结婚后,家务小李全包。④市教育局与某电脑公司签订的采购协议:购100台某型号电脑,总价50万人民币。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2.某网络音乐直播平台主播向其粉丝索要“打赏”。15岁的中学生小张在不足两个月的时间里,将妈妈银行卡中的5万元陆续转账给该主播。对此事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A.网络主播公开向粉丝索要财物,构成诈骗罪B.家长疏于对未成年人的监护,只能承担损失C.小张与主播是自愿交易,愿打愿挨,无可厚非D.小张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家长可通过法律渠道追回钱款3.某商场搞有奖销售活动,15岁的小张中了一等奖,并在母亲陪同下领取了8000元奖金。回家后小张偷偷拿走7800元买了心仪已久的电脑,其母想拿这笔钱买化妆品的时候发现钱被小张花了,便去找电脑商家要求退货还钱。下列对此案表述正确的是( )①8000元奖金归小张个人支配②小张用奖金购买电脑应征得父母同意③电脑商家应当退货还钱④小张母亲拿奖金买化妆品不必征得小张同意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4.王某与张某达成专利使用协议,王某一次性支付10万元获得张某某项专利两年的使用权。上述民事法律关系中的客体是( )A.10万元专利使用费 B.该项专利成果C.专利使用和给付费用行为 D.双方对对方人格的尊重5.谢某的石料厂自投入生产以来基本上二十四小时不间断的开采,灰尘噪声污染特别大,引起附近村民不满。家住在附近的王某一怒之下将谢某的石料厂告到法院,要求对方赔偿噪音补偿费5万元,并负担本案诉讼费。谢某与王某违反的民法基本原则分别是( )A.绿色与公平原则B.自愿和平等原则C.绿色和诚信原则D.平等和公序良俗原则6.《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颁布即将三周年,民法典是民事权利的宣言书,它要求民事主体在进行民事活动时应当遵循相应的基本原则。以下关于违反民典法基本原则的行为判断,错误的是( )A.小杨以断绝父子关系为由拒绝照顾重病的父亲——守法与公序良俗原则B.张某用名画仿制品冒充真迹,并以真迹价格卖给陈某——诚信原则C.王某在旅游商品店询价后,店主强迫其购买相关商品——自愿原则D.某村主任以女性为由拒绝了村民小丽承包村里的土地——公平原则7.生活中,我们经常会以乙方的身份签订一些合同,如购买手机卡、购买保险、参加旅游等,其中可能有“最终解释权归甲方”的条款。如果合同内容加重乙方义务,则“最终解释权归甲方”主要违背了民法典确立的( )A.绿色原则 B.公平原则C.全面履行原则 D.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参考答案:1.C 2.D 3.C 4.B 5.A 6.D 7.B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