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十二 印花税 课件(共23张PPT)-《税费计算与申报》同步教学(高教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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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十二 印花税 课件(共23张PPT)-《税费计算与申报》同步教学(高教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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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3张PPT)
项目十二 印花税
税费计算与申报
项 目 目 录
03
模块三 印花税的申报缴纳
01
模块一 印花税的征税税目、纳税人和税率
02
模块二 印花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01
模块一 印花税的征税税目、纳税人和税率
一、印花税的征税税目
印花税的征税对象是应税凭证,包括纳税人以电子形式签订的各类应税凭证。
模块一 印花税的征税税目、纳税人和税率
应纳税凭证的具体范围有以下五大类:
(1)各类经济技术合同
(2)产权转移书据
(3)营业账簿
(4)权利许可证照
(5)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模块一 印花税的征税税目、纳税人和税率
模块一 印花税的征税税目、纳税人和税率
二、印花税的纳税人
印花税的纳税人是在境内书立、使用、领受应税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具体包括:立合同人、立据人、立账簿人、领受人和使用人。
(1)立合同人,指对合同直接负有权利义务关系的当事人。当事人的代理人有代理纳税的义务。
(2)立据人,指书立产权转移书据的单位和个人。
(3)立账簿人,指开立并使用营业账簿的单位和个人。
(4)领受人,指领取并持有权利许可证照的单位和个人。
(5)在国外书立或领受在国内使用的应税凭证,以使用人为纳税人。
三、印花税的税率
序号 税目 范围 税率 纳税义务人 说明
1 购销合同 包括供应、预购、采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补偿、易货等合同 按购销金额0.3‰贴花 立合同人
2 加工承揽合同 包括加工、定作、修缮、修理、印刷、广告、测绘、测试等合同 按加工或承揽收入0.5‰贴花 立合同人
3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包括勘察、设计合同 按收取费用0.5‰贴花 立合同人
4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包括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按承包金额0.3‰贴花 立合同人
5 财产租赁合同 包括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械、器具、设备等合同 按租赁金额1‰贴花。税额不足1元的按1元贴花 立合同人
模块一 印花税的征税税目、纳税人和税率
三、印花税的税率
序号 税目 范围 税率 纳税义务人 说明
6 货物运输合同 包括民用航空、铁路运输、海上运输、内河运输、公路运输和联运合同 按运输费用0.5‰贴花 立合同人 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7 仓储保管合同 包括仓储、保管合同 按仓储保管费用1‰贴花 立合同人 仓单或栈单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8 借款合同 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 按借款金额0.05‰贴花 立合同人 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9 财产保险合同 包括财产、责任、保证、信用等保险合同 按保险费收入1‰贴花 立合同人 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10 技术合同 包括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等合同 按所载金额0.3‰贴花 立合同人
模块一 印花税的征税税目、纳税人和税率
三、印花税的税率
序号 税目 范围 税率 纳税义务人 说明
11 产权转移书据 包括财产所有权和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等转移书据 按所载金额0.5‰贴花 立据人
12 营业账簿 生产、经营用账册 记载资金的账簿,按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的合计金额0.5‰贴花。其他账簿按件贴花5元 立账簿人 自2018年5月1日起,减半征收。按件贴花五元的其他账簿免征印花税。
13 权利、许可证照 包括政府部门发给的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 按件贴花5元 领受人
模块一 印花税的征税税目、纳税人和税率
02
模块二 印花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印花税的计税依据
(1)购销合同,计税依据为合同记载的购销金额。以物易物方式签订的购销合同,包括购、销双重行为,计税依据为合同所载的购、销金额合计数。
(2)加工承揽合同,计税依据为加工或承揽收入。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的,原材料金额与加工费在合同中分别列明的,原材料和辅料按购销合同计税,加工费按加工承揽合同计税,二者合计为应纳税额;原材料金额与加工费没有分别列明的,统一按加工承揽合同计税。由委托方提供原材料的,按加工费和辅料金额依加工承揽合同计税,原材料不交印花税。
模块二 印花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印花税的计税依据
(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计税依据为勘察、设计收取的费用。
(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计税依据为承包金额,不得剔除任何费用。施工单位将自己承包的建设项目分包或转包给其他施工单位所签订的分包合同或转包合同,应以新的分包合同或转包合同所载金额为计税依据。
(5)财产租赁合同,计税依据为租赁金额。
(6)货物运输合同,计税依据为取得的运输费收入,不包括所运货物的金额、装卸费和保险费等。
模块二 印花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印花税的计税依据
(7)仓储保管合同,计税依据为仓储保管的费用。
(8)借款合同,计税依据为借款金额,即借款本金。
(9)财产保险合同,计税依据为支付(收取)的保险费金额,不包括所保财产的金额。
(10)技术合同,计税依据为合同所载的价款、报酬或使用费。对技术开发合同,合同中所注明的研究开发经费可以从计税依据中扣除。
模块二 印花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印花税的计税依据
(11)产权转移书据,计税依据为书据中所载的金额。购买、继承、赠与所书立的股权转让书据,均以书立时证券市场当日实际成交价格为依据。
(12)记载资金的营业账簿,以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的两项合计金额为计税依据。凡“资金账簿”在次年度的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未增加的,对其不再计算贴花。
(13)权利许可证照,计税依据为应税凭证件数。许可证照应纳印花税=件数×5元。
模块二 印花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二、计算印花税的应纳税额
印花税纳税人的应纳税额,根据应纳税凭证的性质、分别按比例税率或定额税率计算,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税凭证计税金额(或应税凭证证件数)×适用税率
模块二 印花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三、印花税的税收优惠
下列凭证免纳印花税:
(一)已缴纳印花税的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
(二)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
(三)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凭证:
1.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与村民委员会、农民个人书立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
2.无息、贴息贷款合同;
3.外国政府或者国际金融组织向我国政府及国家金融机构提供优惠贷款所书立的合同。
模块二 印花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03
模块三 印花税的申报缴纳
一、印花税的征收管理
(一)纳税期限
印花税的纳税期限根据不同种类的凭证分别确定。经济合同和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在合同正式签订时贴花;各种产权转移书据,在书据立具时贴花;各种营业账簿,在账簿正式启用时贴花;各种权利、许可证照,在证照领受时贴花。
模块三 印花税的申报缴纳
一、印花税的征收管理
(二)纳税办法
印花税按照应纳税额大小、纳税次数多少及税源控管的需要,分别采用自行贴花、汇贴或汇缴、委托代征三种纳税方法。
1.自行贴花办法。
自行贴花一般适用于应税凭证较少或者贴花次数较少的纳税人。纳税人在书立、领受应税凭证,发生纳税义务时,由纳税人按照凭证的性质、计税依据和适用税率自行计算出应纳税额,向税务机关购买印花税票,并将印花税票粘贴在应税凭证上,在每枚税票的骑缝处盖戳注销或者画销。即采用自行计算、自行购花、自行贴花、自行注销的“四自”纳税方法。
已经贴花的凭证,凡修改后所载金额有增加的,应补贴足印花税票。纳税人对已贴花的凭证,应按规定期限保管。
模块三 印花税的申报缴纳
一、印花税的征收管理
(二)纳税办法
2.汇贴或汇缴。
对一份凭证应纳税数额较大(税额超过500元)时,纳税人可向税务机关申请,用填开完税证或缴款书的办法纳税,不再贴花。采用这种方法的纳税人,应将其中一联缴款书或完税证粘贴在凭证上,或者由税务机关在凭证上加注完税标记代替贴花。
同一类凭证需频繁贴花的,纳税人可以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采取按期汇总纳税的办法。税务机关对核准汇总缴纳印花税的单位,发给汇总许可证,确定汇总期限。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月。
3.委托代征。
凡通过国家有关部门发放、鉴证、公证或仲裁的应税凭证,可由税务机关委托这些部门代征。
模块三 印花税的申报缴纳
一、印花税的征收管理
(三)纳税环节
印花税应当在书立或领受时贴花。具体是指在合同签订时、账簿启用时和证照领受时贴花。如果合同是在国外签订,并且不便在国外贴花的,应在将合同带入境时办理贴花纳税手续。
模块三 印花税的申报缴纳
二、印花税纳税申报表的填报
申报印花税应填制“印花税纳税申报表”,纳税申报表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填制,在规定的期限内报送主管税务机关。
模块三 印花税的申报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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