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共28张PPT)项目六 资源税税费计算与申报项 目 目 录03模块三 资源税的申报缴纳01模块一 资源税的征税税目、纳税人和税率02模块二 资源税应纳税额的计算01模块一 资源税的征税税目、纳税人和税率模块一 资源税的征税税目、纳税人和税率资源税的概念资源税是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开发应税资源的单位和个人课征的一种税,属于对自然资源占用课税的范畴。模块一 资源税的征税税目、纳税人和税率资源税税目(一)能源矿产。(二)金属矿产。(三)非金属矿产。(四)水气矿产。(五)盐。模块一 资源税的征税税目、纳税人和税率资源税纳税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开发应税资源的单位和个人,为资源税的纳税人。上述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个人指个体经营者和其他个人。纳税人以应税产品用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捐赠、偿债、赞助、集资、投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利润分配或者连续生产非应税产品等,应按规定缴纳资源税。模块一 资源税的征税税目、纳税人和税率资源税税率资源税采取从价定率或者从量定额的办法计征,实施“级差调节”的原则。运用资源税对因资源贮存状况、开采条件、资源优劣、地理位置等客观存在的差别而产生的资源级差收入,通过实施差别税率或差别税额标准进行调节。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不同税目应税产品的,应当分别核算不同应税产品的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提供不同税目应税产品的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的,从高适用税率。02模块二 资源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模块二 资源税应纳税额的计算资源税的应纳税额按照应税资源产品的课税数量和规定的单位税额计算。(一)从价定率征收应纳税额=(不含增值税)销售额×比例税率(二)从量定额征收应纳税额=课税数量×定额税率特别提示1:在税额计算过程中还要注意有无减征、免征规定。特别提示2:资源税具有单一环节一次课征的特点,只在开采后出厂销售或移送自用环节纳税。特别提示3: 要关注资源税与增值税、所得税的关系。模块二 资源税应纳税额的计算(三)销售额的确定1.基本规定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应税产品(原油、天然气)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 和价外费用,不包括增值税销项税额。对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运杂费用, 纳税人在计算应税产品计税销售额时,可予以扣减:模块二 资源税应纳税额的计算(1)包含在应税产品销售收入中;(2)属于纳税人销售应税产品环节发生的运杂费用,具体是指运送应税产品从坑口或者洗选(加工)地到车站、码头或者购买方指定地点的运杂费用;(3)取得相关运杂费用发票或者其他合法有效凭据;(4)将运杂费用与计税销售额分别进行核算。纳税人扣减的运杂费用明显偏高导致应税产品价格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合理调整计税价格。模块二 资源税应纳税额的计算2.特殊情形(1)纳税人开采应税产品由其关联单位对外销售,按关联单位销售额征收资源税;既有对外销售,又有连续生产非应税产品,对自用的这部分应税产品,按对外售价征收资源税。模块二 资源税应纳税额的计算(2)纳税人有视同销售应税产品行为而无销售价格的,或者申报的应税产品销售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应按下列顺序确定其应税产品计税价格:1)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产品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2)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产品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模块二 资源税应纳税额的计算3)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销售额: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资源税=成本×(1+成本利润率)÷(1-税率)式中,成本为应税产品的实际生产成本;成本利润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确定。4)按后续加工非应税产品销售价格,减去后续加工环节的成本利润后确定。5)按其他合理方法确定。模块二 资源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四)课税数量的确定1.各种应税产品,凡直接对外销售的,均以实际销售数量为课税数量。2.各种应税产品,凡自产自用的,均以自用数量为课税数量。 3.纳税人不能准确提供应税产品销售数量或移送使用数量的,以应税产品的产量或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折算比换算成的数量为课税数量。模块二 资源税应纳税额的计算资源税减免税规定(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资源税1.开采原油以及在油田范围内运输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的原油、天然气;2.煤炭开采企业因安全生产需要抽采的煤成(层)气。(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征资源税1.从低丰度油气田开采的原油、天然气,减征百分之二十资源税;2.高含硫天然气、三次采油和从深水油气田开采的原油、天然气,减征百分之三十资源税;3.稠油、高凝油减征百分之四十资源税;4.从衰竭期矿山开采的矿产品,减征百分之三十资源税。资源税减免税规定(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决定免征或减征资源税1.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过程中,因意外事故或者自然灾害等原因遭受重大损失;2.纳税人开采共伴生矿、低品位矿、尾矿。前款规定的免征或者减征资源税的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纳税人的免税、减税项目,应当单独核算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未单独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提供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的,不予免税或者减税。03模块三 资源税的申报缴纳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是指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应当承担纳税义务的起始时间。根据纳税人的生产经营、货款结算方式和资源税征收的几种情况,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可分以下几种情况。如下表所示:模块三 资源税的申报缴纳具体情形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分期收款 销售合同规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预收货款 发出应税产品的当天其他结算方式 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自产自用应税产品应征资源税的 移送使用应税产品的当天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税款 支付首笔货款或首次开具支付货款凭据的当天模块三 资源税的申报缴纳二、纳税地点纳税人应当向应税产品开采地或者生产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资源税。海上开采的原油和天然气资源税由海洋石油税务管理机构征收管理。模块三 资源税的申报缴纳【多选题】下列关于资源税纳税地点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A.海洋原油资源税向国家税务总局海洋石油税务管理机构缴纳B.煤矿资源税在开采地缴纳C.煤矿资源税在销售地缴纳D.煤矿资源税在消费地缴纳【答案】AB【解析】煤矿资源税在开采地缴纳。模块三 资源税的申报缴纳三、纳税期限资源税按月或者按季申报缴纳;不能按固定期限计算缴纳的,可以按次申报缴纳。纳税人按月或者按季申报缴纳的,应当自月度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按次申报缴纳的,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四、资源税纳税申报模块三 资源税的申报缴纳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