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五 个人所得税_1个人所得税征税范围、纳税人、税率 课件(共36张PPT)-《税费计算与申报》同步教学(高教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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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五 个人所得税_1个人所得税征税范围、纳税人、税率 课件(共36张PPT)-《税费计算与申报》同步教学(高教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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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6张PPT)
项目五 个人所得税
税费计算与申报
项 目 目 录
03
模块三 个人所得税的申报缴纳
01
模块一 个人所得税征税范围、纳税人、税率
02
模块二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01
模块一 个人所得税征税范围、纳税人、税率
模块一 个人所得税征税范围、纳税人、税率
个人所得税的概念
个人所得税是以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为征税对象所征收的税种。
个人所得税的特点
我国个人所得税主要有以下特点:
(1)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征收方式。
(2)超额累进税率与比例税率并用。
(3)费用扣除额较宽。
(4)计算简便。
(5)采取源泉扣缴和个人申报两种征纳方法。
模块一 个人所得税征税范围、纳税人、税率
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个人取得的应税所得。
一、个人所得税征税范围
模块一 个人所得税征税范围、纳税人、税率
个人所得税的征税范围
模块一 个人所得税征税范围、纳税人、税率
(一)工资、薪金所得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1)一般来说,工资、薪金所得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动所得。除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也被确定为工资、薪金范畴。其中,年终加薪、劳动分红不分种类和取得情况,一律按工资、薪金所得课税;津贴、补贴等则有例外。
模块一 个人所得税征税范围、纳税人、税率
(2)根据我国目前个人收入的构成情况,规定对于一些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予征税。这些项目包括:
1)独生子女补贴。
2)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和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
3)托儿补助费。
4)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模块一 个人所得税征税范围、纳税人、税率
【多选题】 下列各项中,应当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有(  )。
                          
A.劳动分红 B.独生子女补贴
C.差旅费津贴 D.超过规定标准的误餐费
【答案】AD
【解析】选项B和选项C是不予征税项目。
模块一 个人所得税征税范围、纳税人、税率
(二)劳务报酬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济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报酬的所得。
特别提示1:是否存在雇用与被雇用关系,是判断一种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还是属于工资、薪金所得的重要标准。后者存在雇用与被雇用的关系,而前者则不存在这种关系。
特别提示2:在校学生因参与勤工俭学活动(包括参与学校组织的勤工俭学活动)而取得属于《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应税所得项目的所得,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模块一 个人所得税征税范围、纳税人、税率
个人担任董事职务所取得的董事费收入分两种情形:个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且不在公司任职、受雇的情形,属于劳务报酬性质,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税;
个人在公司(包括关联公司)任职、受雇,同时兼任董事、监事的,应将董事费、监事费与个人工资收入合并,统一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特别提示3:自2004年1 月20 日起,对商品营销活动中,企业和单位对营销业绩突出的非雇员以培训班、研讨会、工作考察等名义组织旅游活动,通过免收差旅费、旅游费对个人实行的营销业绩奖励(包括实物、有价证券等),应根据所发生费用的全额作为该营销人员当期的劳务收入,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并由提供上述费用的企业和单位代扣代缴。
模块一 个人所得税征税范围、纳税人、税率
个人兼职取得的收入,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出租车驾驶员收入,属于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还是劳务报酬所得,需要区分界定,如下图所示。
模块一 个人所得税征税范围、纳税人、税率
【多选题】下列个人收入,属于纳税人应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有(  )。
A.张某办理内退手续后,在其他单位重新就业取得的收入
B.王某由任职单位派遣到外商投资企业担任总经理取得的收入
C.陈某为供货方介绍业务,从供货方取得的佣金
D.演员江某外地演出取得由当地主办方支付的演出费
【答案】CD
【解析】选项A,退休人员再任职,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选项B,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模块一 个人所得税征税范围、纳税人、税率
(三)稿酬所得
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作者去世后,财产继承人取得的遗作稿酬,亦应征收个人所得税。
对报纸、杂志、出版等所得征税的问题如下:
(1)任职、受雇于报纸、杂志等单位的记者、编辑等专业人员,因在本单位的报纸、杂志上发表作品取得的所得,属于因任职、受雇而取得的所得,应与其当月工资收入合并,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模块一 个人所得税征税范围、纳税人、税率
除上述专业人员,其他人员在本单位的报纸、杂志上发表作品取得的所得,应按稿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2)出版社的专业作者撰写、编写或翻译的作品,由本社以图书形式出版而取得的稿费收入,应按稿酬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特别提示: 以是否出版、发表,是否在本单位出版、发表以及作者专业状况和出版、发表作品的形式为标准,辨析稿酬所得、劳务报酬所得和工资、薪金所得三者之间的区别。
模块一 个人所得税征税范围、纳税人、税率
【多选题】下列所得中,应按照稿酬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有( )
A.书法家为企业题字获得的报酬
B.杂志社记者在本社杂志发表文章获得的报酬
C.电视剧制作中心的编剧编写剧本获得的报酬
D.出版社的专业作者翻译的小说由该出版社出版获得的报酬
E.报社印刷车间工作人员在该社报纸发表作品获得的报酬
【答案】DE
【解析】选项A,按劳务报酬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选项B,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选项C,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模块一 个人所得税征税范围、纳税人、税率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
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对于作者将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复印件公开拍卖(竞价)取得的所得,属于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所得,应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取得特许权的经济赔偿收入,应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支付赔款的单位或个人代扣代缴。
从2002年5月1日起,编剧从电视剧的制作单位取得的剧本使用费,不再区分剧本的使用方是否为其任职单位,统一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模块一 个人所得税征税范围、纳税人、税率
特别提示: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区分。
劳务报酬所得 不以图书、报刊出版、发表的翻译、审稿、书画的所得
稿酬所得 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取得的所得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
模块一 个人所得税征税范围、纳税人、税率
【多选题】 下列各项中,应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有(  )。
A.个人取得的特许权的经济赔偿收入
B.作家公开拍卖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复印件收入
C.编剧从其任职的电视剧制作中心获得的剧本使用费收入
D.某演员自行“走穴”演出取得的收入
E.出版社专业作者翻译作品后,由本社以图书形式出版而取得的收入
【答案】ABC
【解析】选项D属于劳务报酬所得;选项E属于稿酬所得。
模块一 个人所得税征税范围、纳税人、税率
(五)经营所得
经营所得包括以下四项:
1.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境内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的所得。
2.个人依法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
3.个人对企业、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
4.个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
模块一 个人所得税征税范围、纳税人、税率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1.除国家规定外的其他专户存款自2008年10月9 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七)财产租赁所得
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个人取得的财产转租收入,属于财产租赁所得项目的征税范围。
模块一 个人所得税征税范围、纳税人、税率
(八)财产转让所得
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具体规定如下。
1.股票转让所得
经国务院批准,对个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转让从上市公司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所得,继续免征个人所得税。
2.个人出售自有住房
(1)自2010年10月1 日起,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1 年内重新购房的纳税人不再减免个人所得税。
(2)对个人转让自用5 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继续免征个人所得税。
模块一 个人所得税征税范围、纳税人、税率
【多选题】 下列各项中,应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有(  )

A.个人转让公司债券取得的所得
B.个人在杂志上发表散文取得的所得
C.个人将收藏多年的古董拍卖取得的所得
D.个人将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拍卖取得的所得
E.个人将自己的商业用房转让取得的所得
【答案】ACE
【解析】选项B属于稿酬所得;选项D属于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模块一 个人所得税征税范围、纳税人、税率
(九)偶然所得
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对个人购买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奖券一次中奖收入不超过1万元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1万元的,按全额征税。
企业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顾客,给予额外抽奖机会,个人的获奖所得,按照偶然所得项目,全额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财税。
模块一 个人所得税征税范围、纳税人、税率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以及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包括中国公民、个体工商户、外籍个人,以及香港、澳门、台湾同胞等。
二、个人所得税纳税人
模块一 个人所得税征税范围、纳税人、税率
(一)居民纳税人与非居民纳税人的判定标准
居民纳税人与非居民纳税人的判定标准:
纳税人类别 承担的纳税义务 判定标准
居民纳税人 无限纳税义务 (1)住所标准: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
(2)居住时间标准: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满一百八十三天
非居民纳税人 有限纳税义务 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为非居民纳税义务人:
(1)在我国无住所且不居住的个人
(2)在我国无住所或居住不满一百八十三天
模块一 个人所得税征税范围、纳税人、税率
(二)居住时间的规定
(1)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超过90天的,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由境外雇主支付并且不由该雇主在中国境内的机构、场所负担的部分,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
( 2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年度连续不满六年的,经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其来源于中国境外且由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支付的所得,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任一年度中有一次离境超过30天的,其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年度的连续年限重新起算。
模块一 个人所得税征税范围、纳税人、税率
居住时间 在中国境内工作 在中国境外工作 境内支付 境外支付 境内支付 境外支付
T≤ 90日 征税 免税 不征税 不征税
90日居住累计满183天的年度连续不满六年 征税 征税 征税 免税
模块一 个人所得税征税范围、纳税人、税率
归纳
(三)所得来源的确定
1.因任职、受雇、履约等而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取得的所得。
2.在中国境内开展经营活动而取得与经营活动相关的所得。
3.将财产出租给承租人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
4.许可各种特许权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
5.转让中国境内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所得;转让对中国境内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投资形成的权益性资产取得的所得;在中国境内转让动产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6.由中国境内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以及居民个人支付或负担的稿酬所得、偶然所得。
7.从中国境内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居民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模块一 个人所得税征税范围、纳税人、税率
(一)税率设计的原则
(1)税负从轻。
(2)区别对待,分类调节。
(3)体现国家政策。
模块一 个人所得税征税范围、纳税人、税率
三、个人所得税税率
(二)适用税率
个人所得税区分不同个人所得项目,规定了超额累进税率和比例税率两种形式。
(1)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适用3%~45%的7级超额累进税率。
模块一 个人所得税征税范围、纳税人、税率
级数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1 不超过36000的部分 3
2 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 10
3 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 20
4 超过300000元至420000元的部分 25
5 超过420000元至660000元的部分 30
6 超过660000元至960000元的部分 35
7 超过960000以上部分 45
注1:本表所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本法第六条的规定,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
注2: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依照本表按月换算后计算应纳税额。
模块一 个人所得税征税范围、纳税人、税率
( 2 ) 经营所得。适用5%~35%的5级超额累进税率,如表所示:
级数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1 不超过30000元的部分 5
2 超过30000元至90000元的部分 10
3 超过90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 20
4 超过300000元至500000元的部分 30
5 超过500000元的部分 35
注:本表所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对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来源,是指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来源,是指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必要费用后的余额。
模块一 个人所得税征税范围、纳税人、税率
( 3 )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
模块一 个人所得税征税范围、纳税人、税率
不同个人所得项目适用税率归纳如下:
模块一 个人所得税征税范围、纳税人、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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