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共28张PPT)
项目一 增值税
税费计算与申报
项 目 目 录
03
模块三 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01
模块一 增值税的征税范围、纳税人和税率
02
模块二 增值税的计税方法
04
模块四 发票管理
05
模块五 增值税的申报缴纳
06
模块六 增值税的出口退(免)税
05
模块五 增值税的申报缴纳
模块五 增值税的申报缴纳
一、纳税时间和地点
(一)纳税期限
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规定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银行、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信用社,以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纳税人。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模块五 增值税的申报缴纳
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扣缴义务人解缴税款的期限,依照前两款规定执行。
纳税人进口货物,应当自海关填发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
模块五 增值税的申报缴纳
(二)纳税地点
1.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或其授权的税务机关批准,也可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总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但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范围内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和国家税务局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增值税。
模块五 增值税的申报缴纳
2.固定业户到外县(市)销售货物或发生应税行为,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外出经营事项,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报告的,应当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3.非固定业户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或发生应税行为,应当向销售地或应税行为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模块五 增值税的申报缴纳
4.进口货物,应当由进口人或其代理人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5.扣缴义务人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扣缴的税款。
模块五 增值税的申报缴纳
二、纳税申报表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纳税申报
1.纳税申报表的填写
纳税申报的核心是填写并报送纳税申报表及相关资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填报的内容有1份主表、4份附表、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主表为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分别是本期销售情况明细,进项税额明细,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明细和税额抵减情况表。
模块五 增值税的申报缴纳
2.报送纳税申报表
纳税人无论当期是否有销售额,均应按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纳税期限填报纳税申报表。
目前主要的纳税申报方式是直接报送和网上申报。其中,网上申报是目前广泛采用的经济、快捷的报送方式。
模块五 增值税的申报缴纳
(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纳税申报
填写《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06
模块六 增值税的出口退(免)税
模块六 增值税的出口退(免)税
一、增值税出口退(免)税基本政策
(一)出口免税并退税
出口免税是指对货物、劳务和跨境应税行为在出口销售环节免征增值税,这是把货物、劳务和跨境应税行为出口环节与出口前的销售环节都同样视为一个征税环节。出口退税是指对货物、劳务和跨境应税行为在出口前实际承担的税收,按规定的退税率计算后予以退还。
模块六 增值税的出口退(免)税
(二)出口免税不退税
出口免税指对货物、劳务和跨境应税行为在出口销售环节不征增值税,出口不退税是指适用这个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和跨境应税行为因在前一道生产、销售环节或进口环节是免税的,因此,出口时该货物、劳务和跨境应税行为的价格中本身就不含税,也无须退税。
模块六 增值税的出口退(免)税
(三)出口不免税也不退税
出口不免税是指对国家限制或禁止出口的某些货物、劳务和跨境应税行为出口环节视同内销环节,照常征税;出口不退税是指对这些货物、劳务和跨境应税行为出口不退还出口前其所负担的税款。
模块六 增值税的出口退(免)税
二、增值税出口退税率
(一)基本规定
1.出口货物的退税率:除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根据国务院决定而明确的增值税出口退税率(以下称退税率)外,出口货物的退税率为其适用税率。
2.服务和无形资产的退税率:为其规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
模块六 增值税的出口退(免)税
(二)特殊规定
1.外贸企业购进按简易办法征税的出口货物、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的出口货物,其退税率分别为简易办法实际执行的征收率、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上述出口货物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退税率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税率和出口货物退税率孰低的原则确定。
2.出口企业委托加工修理修配货物,其加工修理修配费用的退税率,为出口货物的退税率。
模块六 增值税的出口退(免)税
(三)不同退税率的出口
适用不同退税率的货物、劳务及跨境应税行为,应分开报关、核算并申报退(免)税,未分开报关、核算或划分不清的,从低适用退税率。
模块六 增值税的出口退(免)税
三、增值税退(免)税额的计算
出口退税计算方法(一般纳税人)
免、抵、退
免、退
生产企业
外(工)贸企业
模块六 增值税的出口退(免)税
免、抵、退
“免、退”
生产企业
外贸企业
出口退税计算方法(提供应税服务纳税人)
免、抵、退
模块六 增值税的出口退(免)税
“免、抵、退”办法,主要适用于自营出口或者委托外贸企业出口自产货物的生产企业。“免” 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的增值税;“抵” 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动力等所含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货物应纳税额;“退”回出口的自产货物应抵顶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的差额,对该未抵顶完的部分予以退税。
“免、退”办法,主要适用于收购货物出口的外(工)贸企业。即对出口货物销售环节免征增值税,对出口货物在前各个生产流通环节已缴纳增值税予以退税,先征后退;
模块六 增值税的出口退(免)税
对提供应税服务的境内单位和个人,属于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的,适用增值税零税率。生产企业实行“免、抵、退”税办法。外贸企业分两种情形:如果属于外购应税服务出口的实行“免、退”税办法,如果属于直接将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出口的,视同生产企业连同其出口货物统一实行“免、抵、退”税办法,如自行开发设计的应税服务项目出口。
模块六 增值税的出口退(免)税
1.外贸企业出口退税额的计算
外贸企业出口销售环节免征增值税,其购进货物已纳的增值税在报关出口后按照规定的退税率予以退还。
退税额=不含税采购成本×退税率
=含税采购成本÷(1+适用税率)×退税率
例:某对外贸易企业报关出口产品20万美元,其国内采购不含税价格为100万元,适用退税率为15%,美元汇率为1∶6.83。
退税额=1 000 000×15%=150 00(元)
模块六 增值税的出口退(免)税
2.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的计算
在没有免税购进材料的情况下,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的计算过程如下:
(1)计算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离岸价×汇率×(征税率-退税率)
(2)计算当期应纳税额=内销货物应纳税额-(当期进项税额-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上期期末留抵税额
(3)免抵退税额=离岸价×汇率×出口退税率
模块六 增值税的出口退(免)税
(4)当期应退税额和免抵税额
若期末留抵税额≤免抵退税额,则当期应退税额=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税额=免抵退税额-期末留抵税额;
若期末留抵税额≥免抵退税额,则当期应退税额=免抵退税额
模块六 增值税的出口退(免)税
例:某自营出口的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的征税税率为13%,退税税率为9%,企业某月的经营业务如下:购进原材料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400万元,外购货物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52万元,已通过认证。上期末留抵税款5万元。本月内销货物不含税销售额100万元,收款113万元存入银行。本月出口货物的销售额折合人民币200万元。计算该企业当期的“免、抵、退”税额。
模块六 增值税的出口退(免)税
(1)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200×(13%-9%)=8(万元)
(2)当期应纳税额=[100×13%-(52-8)-5] =-36(万元)
(3)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200×10%=20(万元)
(4)按规定,如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大于当期“免、抵、退”税额时: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即20万元
(5)6月期末留抵结转下期继续抵扣税额为16万元(即36万元-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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