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一 增值税_1增值税的征税范围、纳税人和税率 课件(共54张PPT)-《税费计算与申报》同步教学(高教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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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一 增值税_1增值税的征税范围、纳税人和税率 课件(共54张PPT)-《税费计算与申报》同步教学(高教社)

资源简介

(共54张PPT)
项目一 增值税
税费计算与申报
项 目 目 录
03
模块三 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01
模块一 增值税的征税范围、纳税人和税率
02
模块二 增值税的计税方法
04
模块四 发票管理
05
模块五 增值税的申报缴纳
06
模块六 增值税的出口退(免)税
01
模块一 增值税的征税范围、纳税人和税率
一、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模块一 增值税的征税范围、纳税人和税率
提供加工、修理修配
劳务
销售货物
进口货物
销售服务
销售不动产
销售无形资产
征税范围
(一)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
模块一 增值税的征税范围、纳税人和税率







生产
批发
销售、进口货物
销售服务
销售劳务
销售无形资产
零售
有形动产(含水力、
电力、热力、气体)
销售不动产
受托加工
修理修配
单位员工为
本单位服务
境内
有偿
※服务
交通运输服务、邮政服务、电信服务、建筑服务、金融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
※销售不动产:是指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业务活动。不动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等,其中构筑物包括道路、桥梁、隧道、水坝等建造物。
※销售无形资产:是指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业务活动。
※销售不动产必须是转让不动产的所有权,转让使用权应该作为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计缴增值税,而销售无形资产,无论是转让无形资产的所有权还是转让无形资产的使用权,均按转让无形资产计算缴纳增值税。
模块一 增值税的征税范围、纳税人和税率
※在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是指:
(1)服务(租赁不动产除外)或者无形资产(自然资源使用权除外)的销售方或者购买方在境内;
(2)所销售或者租赁的不动产在境内;
(3)所销售自然资源使用权的自然资源在境内;
(4)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有偿:是指取得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包括以投资入股的形式销售不动产和转让无形资产。
模块一 增值税的征税范围、纳税人和税率
1.特殊征税行为
模块一 增值税的征税范围、纳税人和税率
(二)征税范围的特殊规定
视同销售
混合销售
兼营行为
2.不征税行为
不征收增值税项目
免征增值税行为或项目
视同销售
(1)视同销售货物
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销售代销货物;
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到其他机构用于销售(强调用于销售,需收款开票),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同一县市,主管税务机关相同);
模块一 增值税的征税范围、纳税人和税率
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简易计税或免税项目;
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模块一 增值税的征税范围、纳税人和税率
(2)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模块一 增值税的征税范围、纳税人和税率
混合销售
混合销售是指纳税人的一项销售行为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
注意:不涉及劳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例如:企业销售产品的同时为客户提供送货服务。
模块一 增值税的征税范围、纳税人和税率
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
混合销售按主业征税,如果发生混合销售,而主业税率较高,则适宜进行纳税筹划,分签合同,避免按高税率征收。
模块一 增值税的征税范围、纳税人和税率
案例:某企业主要从事货物生产,但同时也拥有运输资质。该企业销售了一批货物给客户,客户要求送货上门,并由客户承担运费。
分析:
如果企业与客户仅签订一份买卖合同,则应作为混合销售处理,货物和运输费用均按销售货物的适用税率13%纳税;
但如果销售方将运输业务分立出来,单独设立专门的运输公司,由运输公司单独和客户签订运输合同,运输费用的适用税率就变成了9%,降低4个点的税负。
模块一 增值税的征税范围、纳税人和税率
兼营行为
(一)纳税人兼营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具体办法如下:
1.兼有不同税率的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从高适用税率。
  2.兼有不同征收率的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从高适用征收率。
  3.兼有不同税率和征收率的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从高适用税率。
模块一 增值税的征税范围、纳税人和税率
例如:某纳税人既有货物销售业务,又有运输业务,(两项业务不属于混合销售),如果该纳税人能够分别核算上述两项应税行为的销售额,则销售货物适用13%的增值税税率,提供运输服务适用9%的增值税税率;如果该纳税人没有分别核算上述两项应税行为的销售额,则销售货物和提供运输服务均从高适用13%的增值税税率。
模块一 增值税的征税范围、纳税人和税率
(二)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不得免税、减税。
这一规定是为了使纳税人能够准确核算和反映免税、减税项目的销售额,将分别核算作为纳税人减免税的前置条件。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不得享受免税、减税优惠。
模块一 增值税的征税范围、纳税人和税率
增值税的不征项目和减免项目
不征和免征的区别:
不征和免征最终的结果都是企业没有因为这些项目而缴纳增值税,
但不征和免征还是有很大的区别:
不征税项目: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的项目;
非增值税征税范围
不征收增值税项目
免征项目:属于征收增值税的项目,只是暂时免于征收,
国家随时可以恢复征收。
模块一 增值税的征税范围、纳税人和税率
非增值税征税范围
非经营活动不属于征税范围,不征收增值税,如:
1.行政单位收取的满足条件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2.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取得工资的服务。
3.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为聘用的员工提供服务。
4.各党派、共青团、工会、妇联、中科协、青联、台联、侨联收取党费、团费、会费,以及政府间国际组织收取会费。
5.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模块一 增值税的征税范围、纳税人和税率
(1)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无偿提供服务、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不征税。
(2)根据国家指令无偿提供的铁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主要用于公益事业的服务不征税。
(3)存款利息。注意:非金融企业之间、企业和个人之间借贷涉及的利息,不包括在不征税的范围之内。
(4)被保险人获得的保险赔付。
不征收增值税项目
模块一 增值税的征税范围、纳税人和税率
(5)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其指定机构、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发企业以及物业管理单位代收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6)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其中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
(7)罚没物品:凡作为罚没收入如数上缴财政的,不予征税。
模块一 增值税的征税范围、纳税人和税率
(8)纳税人取得的中央财政补贴不属于增值税的应税收入。
(9)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的行为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不征收增值税。
(10)药品生产企业销售自产创新药的销售额,为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其提供给患者后续免费使用的相同创新药,不属于增值税视同销售范围。
模块一 增值税的征税范围、纳税人和税率
免税项目有很多,并且它们会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变化和国家调控措施的变化而变化,我们仅对部分目前实施的政策加以解释。
1.免税货物
(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2)避孕药品和用具。从事避孕药品和用具的生产、批发和零售,都免征增值税。
(3)古旧图书。指向社会收购的古书和旧书。
模块一 增值税的征税范围、纳税人和税率
免征增值税行为或项目
(4)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但仅限于进口环节免征增值税。
(5)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6)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7)其他个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8)除前述规定外,增值税的免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
模块一 增值税的征税范围、纳税人和税率
2.免税服务等
目前,纳税人提供的教育、养老、医疗等40项服务项目,目前也享受免税政策,具体内容请大家遵照相关政策执行。
※注意:(1)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免税、减税规定的,可以放弃免税、减税,依照规定缴纳增值税,即按一般纳税人可享受进项税额抵扣政策,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放弃免税、减税后,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免税、减税。
(2)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同时适用免税和零税率规定的,纳税人可以选择适用免税或者零税率。
模块一 增值税的征税范围、纳税人和税率
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
提供加工和修理修配劳务的单位和个人
销售货物的单位和个人
谁获得了增值额需要缴纳增值税?
销售服务的单位和个人
销售无形资产、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
二、增值税的纳税人
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
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其他个人是指除了个体工商户外的自然人。
模块一 增值税的征税范围、纳税人和税率
划分标准
年应税销售额
会计核算健全与否
模块一 增值税的征税范围、纳税人和税率
增值税纳税人分类
一般纳税人:按一般计税方法和行业通用的一般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符合规定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销项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增值税扣缴义务人
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
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购买方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
模块一 增值税的征税范围、纳税人和税率
模块一 增值税的征税范围、纳税人和税率
(一)小规模纳税人
指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目前是500万元)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
所称会计核算不健全是指不能正确核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
模块一 增值税的征税范围、纳税人和税率
※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
注意:
它是不含税销售额(如果销售额含税,应换算为不含税);
它含减、免税销售额、发生在境外应税行为销售额和按规定已从销售额中差额扣除的部分;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偶然发生的转让不动产的销售额,不计入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
(二)一般纳税人
1.一般纳税人的标准
小规模纳税人以外的增值税纳税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1)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成为一般纳税人。
会计核算健全,是指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
模块一 增值税的征税范围、纳税人和税率
(2)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自然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3)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但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模块一 增值税的征税范围、纳税人和税率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资格登记
(1)登记时限
一般纳税人采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实行抵扣制。但要成为一般纳税人,需要进行资格登记。
纳税人(不含其他个人)连续12个月内的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就应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手续。(注意,此处所说的12个月只是连续计算月份的最长期限,企业只要在某个连续的12个月内的销售额达到一般纳税人标准,下个月就应去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如某服务公司今年2月开业,到6月其连续的销售额已超过500万元,则7月该公司就应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
模块一 增值税的征税范围、纳税人和税率
目前,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一般纳税人资格管理采用备案制。
除符合有关规定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在申报期结束后15日内,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或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书面说明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符合会计核算健全条件的,也可以主动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
年应税销售额
小规模纳税人标准
超过
模块一 增值税的征税范围、纳税人和税率
如果纳税人符合条件但未按规定时限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手续的,主管税务机关在规定期限结束后5日内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在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登记手续。逾期仍不办理的,次月起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直至纳税人办理相关手续为止。
模块一 增值税的征税范围、纳税人和税率
模块一 增值税的征税范围、纳税人和税率
(2)登记程序
纳税人填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证》,并将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如税务登记证件副本等)提交办税服务厅;
模块一 增值税的征税范围、纳税人和税率
办税服务厅接收资料,核对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是否完整,符合的,录入相关信息,并在税务登记证件上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不符合的,应当场一次性提示应补正资料或不予受理原因。
模块一 增值税的征税范围、纳税人和税率
注意:
(1)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纳税人一经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2)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纳税人自其选择的一般纳税人资格生效之日起,按照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并按照规定领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模块一 增值税的征税范围、纳税人和税率
(3)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且符合有关政策规定,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情况说明》。(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其他个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不需要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书面说明)。
模块一 增值税的征税范围、纳税人和税率
模块一 增值税的征税范围、纳税人和税率
基本流程如下:
办税服务厅接收资料,核对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是否完整,符合的签收纳税人的《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情况说明》;不符合的当场一次性提示应补正资料或不予受理原因。
办税服务厅1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资料按规定程序转下一环节。
模块一 增值税的征税范围、纳税人和税率
三、增值税税率及征收率
我国目前实行多档税率和征收率如下:
税率:13%,9%,6%,0%;
征收率:3%,5%;
预征率:2%,3%,5%。
模块一 增值税的征税范围、纳税人和税率
标准税率13%
零税率
低税率
9%
6%
报送出口的货物(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国际运输服务
航空运输服务
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相关服务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服务
销售货物
进口货物
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提供有形动产租赁
(一)税率
模块一 增值税的征税范围、纳税人和税率
粮食、食用植物油、食用盐
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图书、报纸、杂志
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低税率9%
农产品、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二甲醚
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模块一 增值税的征税范围、纳税人和税率
交通运输服务
邮政服务
基础电信服务
建筑服务
低税率9%
不动产租赁服务
销售不动产
转让土地使用权
注意:车辆停放服务、道路通行服务(包括过路费、过桥费、过闸费等)等按照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而非交通运输服务。
模块一 增值税的征税范围、纳税人和税率
现代服务(租赁服务除外)
增值电信服务
金融服务
生活服务
低税率6%
销售无形资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除外)
模块一 增值税的征税范围、纳税人和税率
征收率为5%
小规模纳税人
征收率
(二)征收率
征收率为3%
一般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为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征收率为5%
提供劳务派遣服务选择差额征税的;
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
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
销售其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
转让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
简易计税的一般纳税人的部分业务




模块一 增值税的征税范围、纳税人和税率
适用5%征收率的情形:
1.销售不动产
(1)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不动产销售。
(2)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建或取得的不动产(不含个体工商户销售购买的住房和其他个人销售不动产)。
(3)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
(4)其他个人销售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不含其购买的住房)。
模块一 增值税的征税范围、纳税人和税率
2.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
(1)一般纳税人选择适用简易计税计税的不动产租赁。
(2)小规模纳税人出租(经营租赁)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个人出租住房)。
(3)其他个人出租(经营租赁)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住房)。
(4)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模块一 增值税的征税范围、纳税人和税率
6,000
标题数字等都可以通过点击和重新输入进行更改,顶部“开始”面板中可以对字体、字号、颜色、行距等进行修改。
4,800
8,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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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税率及征收率 项目 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 小规模纳税人或特殊纳税人适用征收率
1.销售货物、进口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13% 3%
2.部分货物、交通运输服务、邮政服务、基础电信服务、建筑服务 9% 3%
3.增值电信服务、金融服务、现代服务中的(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生活服务、销售无形资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除外) 6% 3%
4.不动产租赁服务 9% 5%
5.转让土地使用权 全额计税9%,差额计税5%  全额计税3%,差额计税5%
6.销售不动产 9% 5%
7.出口货物、服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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