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消费税 课件(共64张PPT)-《税法(第五版)》同步教学(高教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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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消费税 课件(共64张PPT)-《税法(第五版)》同步教学(高教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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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消费税
第三章 消费税
掌握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学会办理消费税的纳税申报
本章学习目标
掌握消费税的基本法律规定
消费税是对在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及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就其销售额或销售数量征收的一种税。
议一议
消费税和增值税的关系
第一节 消费税概述
一、消费税的概念
1.征税范围不同
4.计税方法不同
2.与价格的关系不同
3.纳税环节不同
消费税与增值税的区别
区别
消费税与增值税的联系
都对货物征收;凡是征收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必定征收增值税。
对于从价定率征收消费税的商品,征收消费税的同时需要征收增值税,两者计税依据基本是一致的。
联系
D
B
C
A
二、印花税的概念、特点
征税范围的选择性
征收环节单一
税率高,税负差异大
征收方法多样性
E
税负可转嫁
二、消费税的特点
一、消费税的征税范围
第二节 消费税的基本法律规定
1.生产应税消费品
2.进口应税消费品
3.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4.零售应税消费品
5.批发销售卷烟
二、消费税的纳税人
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纳税义务人。
纳税义务人
单位
企业、行政单位、
事业单位、军事单位、
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
个人
个体工商户及其他个人
委托方是纳税人,受托方是扣缴义务人。
二、消费税的纳税人
生产销售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受托方为个人外 )
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零售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批发销售卷烟的单位和个人
1
3
2
4
5
三、消费税的税目
1.烟:卷烟的征收范围包括卷烟(包括进口卷烟、白包卷烟、手工卷烟和未经国务院批准纳入计划的企业及个人生产的卷烟)、包括工业和商业批发两个子目,分别在生产环节和批发环节征收。
三、消费税的税目
2.酒:酒包括白酒、黄酒、啤酒和其他酒。
饮食业、商业、娱乐业举办的啤酒屋(啤酒坊)利用啤酒生产设备 生产的啤酒应当征收消费税。
三、消费税的税目
3.高档化妆品。包括高档美容、修饰类化妆品、高档护肤类化妆品和成套化妆品。
不包括:舞台、戏剧、影视演员化妆用的上妆油、卸妆油、油彩。   
三、消费税的税目
4.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各种金银珠宝首饰和经采掘、打磨、加工的各种珠宝玉石。
三、消费税的税目
5.鞭炮、焰火: 不包括:体育上用的发令纸、鞭炮药引线。
三、消费税的税目
6.成品油:成品油包括汽油、柴油、石脑油、溶剂油、航空煤油、润滑油、燃料油7个子目。
三、消费税的税目
7.小汽车:小轿车、中轻型商用客车、超豪华小汽车。
不包括以下两种 :
(1)车身长度大于7米(含)、座位10~23座(含);
(2)电动汽车、沙滩车、雪地车、卡丁车、高尔夫车。
三、消费税的税目
8.摩托车:最大设计车速不超过50Km/h,发动机气缸总工作容量250ml以下的三轮摩托车不征收消费税。气缸容量250毫升(不含)以下的小排量摩托车不征收消费税。
三、消费税的税目
9.高尔夫球及球具:包括高尔夫球、高尔夫球杆及高尔夫球包(袋)等。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高尔夫球、高尔夫球杆、高尔夫球包(袋)。高尔夫球杆的杆头、杆身和握把属于本税目的征收范围。   
三、消费税的税目
10.高档手表:高档手表是指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每只在10 000元(含)以上的各类手表。
三、消费税的税目
11.游艇:长度大于8米小于90米。主要用于水上运动和休闲娱乐等非牟利活动的各类机动艇。   
三、消费税的税目
12.木制一次性筷子   
三、消费税的税目
13.实木地板:以木材为原料。
14.电池:是一种将化学能、光能等直接转换为电能的装置。包括:原电池、蓄电池、燃料电池、太阳能电池和其他电池。
不包括:无汞原电池、金属氢化物镍蓄电池、锂原电池、锂离子蓄电池、太阳能电池、燃料电池和全钒液流电池免征消费税。
三、消费税的税目
15.涂料:涂料是指涂于物体表面能形成具有保护、装饰或特殊性能的固态涂膜的一类液体或固体材料之总称。对施工状态下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低于420 克/升的涂料免征消费税。
三、消费税的税目
四、消费税的税率
税率
黄啤油类定额税
卷烟白酒复合税
其他均为比例税
税率——三种税率形式
(1)比例税率:适用于大多数应税消费品,税率从3%至56%
(2)定额税率:只适用于三种液体应税消费品,它们是啤酒、黄酒、成品油。
啤酒  定额税率
①每吨出厂价格在3 000元以上的 250元/吨
②每吨出厂价格不足在3 000元的 220元/吨
③娱乐业和饮食业自制的 250元/吨
四、消费税的税率
(3)复合计税:只有白酒、卷烟实行定额税率与比例税率相结合的复合计税。
应税消费品 定额税率 比例税率
卷烟 每标准箱150元 56%(每条价格≥70元)
36%(每条价格<70元)
白酒 每斤0.5元 20%
四、消费税的税率
第三节 消费税的计算
一、从价计征
(一)销售额的组成
应纳税额=应税销售额×税率
1.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全部价款中包含消费税税额,但不包括增值税税额;价外费用的内容与增值税规定相同。
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一、从价计征
2.包装物
(1)包装物连同产品销售。
(2)包装物不作价随同产品销售,而是收取押金(收取酒类产品的包装物押金除外),且单独核算又未过期的,此项押金则不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征税。但对因逾期未收回的包装物不再退还的和已收取1年以上的押金,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按照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率征收消费税。
(3)包装物既作价随同产品销售,又收取押金。
(4)对酒类产品生产企业销售酒类产品(除黄酒、啤酒)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押金是否返还与会计上如何核算,均需并入酒类产品销售额中,依酒类产品的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
一、从价计征
一、从价计征
3.纳税人通过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的自产应税消费品,应当按门市部对外销售额或销售数量征收消费税。
4.纳税人用于以物易物、投资入股、抵偿债务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应当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为依据计算消费税。
一、从价计征
【思考题1】某酒厂(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粮食白酒、薯类白酒、啤酒、黄酒等各类酒品。本月发生如下业务:
①销售薯类白酒30吨,每吨不含税单价100 000元,收取包装物押金22 600元,款项全部存入银行。
②销售啤酒60吨,每吨不含税单价20 000元,收取包装物押金56 500元,款项全部存入银行。
③因部分客户未按规定退还包装物,本月没收粮食白酒包装物押金73 400元。
请判断上述押金哪些该缴消费税,哪些该缴增值税?
一、从价计征
根据规定:本月销售薯类白酒收取的包装物押金22 600元应按规定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本月销售啤酒收取的包装物押金56 500元不纳税;粮食白酒包装物押金应于收取时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没收时不再纳税;由于啤酒、黄酒实行从量计征消费税,故本月没收的甲公司啤酒包装物押金以及逾期一年以上的啤酒、黄酒押金只需缴纳增值税,无需缴纳消费税。
(三)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计算
 1.用于本企业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不缴纳消费税
 2.用于其它方面:于移送使用时纳税   ①本企业连续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和;   ②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机构;   ③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
3.组成计税价格及税额计算: 按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售价计税
无同类消费品售价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税
一、从价计征
(三)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计算
组价公式:
组成计税价=成本+利润+消费税税额
=[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   
应纳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   
应纳增值税(销项税额)=组成计税价格×16%
一、从价计征
(三)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计算
一、从价计征
【思考题2】某企业将生产的成套化妆品作为年终奖励发给本厂职工,查知无同类产品的销售价格,其生产成本为15 000元。国家税务总局核定的该产品的成本利润率为5%。计算应纳消费税的计税依据。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消费税税额
=[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
=[15 000 ×(1 + 5%)] ÷ (1-30%)
= 22 500(元)
(四)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是指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
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加工的应税消费品。
以下情况不属于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①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
②受托方先将原材料卖给委托方,再接受加工的应税消费品;
③由受托方以委托方名义购进原材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
一、从价计征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计算
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时,应按受托方同类应税消费品的售价计算纳税;没有同类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1.从价征收组价公式为:
组成
计税价格

(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材料的实际成本
包括代垫辅助材料的实
际成本,但不包括随加
工费收取的增值税和代
收代缴的消费税
(四)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一、从价计征
(四)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一、从价计征
金银首饰消费税
【例3-1】某百货公司黄金饰品部(央行批准的金银零售单位)本月直接零售金首饰3 000克,每克零售价300元;以旧换新销售金首饰,收回旧首饰200克,换出新首饰600克,收取差价80 000元,并收取旧首饰折价补偿20元/克。计算该黄金饰品部当月应缴消费税金额。
实例
<解答>
不含税销售额=(3 000×300+80 000+200×20)/(1+13%)=870 796 .46(元)
应纳消费税税额=870 796.466×5%
= 43 539.82(元)
金银首饰消费税
(五)进口应税消费品
一、从价计征
根据进口应税消费品的不同种类,进口消费税的计算方法有三种分别是从价定率计征、从量定额计征、从价定率与从量定额复合计征。进口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纳税的应税消费品,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价中应包含进口消费税税额: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比例税率)
关税完税价格,是指海关核定的关税计税价格。
进口卷烟 计算公式
从量税 进口应税消费品数量×单位税额
从价税 1.找税率:
单条组价=(完税价+关税+从量消费税)÷(1-36%)
单条组价≥70元/条,适用税率56%;
单条组价<70元,适用比例税率36%
2.算税额:
从价消费税=(关税完税价格+关税+从量消费税)÷
(1-进口卷烟消费税适用比例税率36%或56%)×进口卷
烟消费税适用比例税率(36%或56%)
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从量税+从价税
一、从价计征
卷烟批发环节加征一道从价税
【例3-2】某烟酒批发公司,本月批发A牌卷烟5 000条,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销售额250万元;批发B牌卷烟2 000条,开具的普通发票上注明销售额90.4万元。当月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为35.58万元。计算该烟酒批发公司当月应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分别是多少。
实例
卷烟批发环节加征一道从价税
<解答>
应纳消费税=[250+90.4/(1+13%)]×11%+(5 000+2 000)×200×0.005/10 000=37(万元)
应纳增值税=[250+90.4/(1+13%)]×13%-35.58
=7.32(万元)
二、从量计征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销售数量是指纳税人生产、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数量
1.销售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
2.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移送使用数量
3.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收回的应税消费品数量
4.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为海关核定的应税消费品进口征税数量
从量计征
【例3-3】某炼油厂本月生产销售汽油10 000吨,其应纳消费税税额是多少?
实例
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1 388升/吨×10 000吨×1.52元/升
= 21 097 600(元)
解答
三、从价从量复合计征
现行消费税的征税范围中,只有卷烟、白酒采用从价从量复合计征。
其基本计算公式为:
1.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实行复合计税办法的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2.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实行复合计税办法的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 (材料成本+加工费+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3.进口应税消费品实行复合计税办法的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进口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
三、从价从量复合计征
【例3-4】甲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本月发生以下业务:
(1)从农业生产者手中收购粮食30吨,每吨收购价2 000元,共计支付收购价款60 000元。
(2)甲酒厂将收购的粮食从收购地直接运往异地的乙酒厂生产加工白酒,白酒加工完毕,企业收回白酒8吨,取得乙酒厂开具防伪税控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面注明加工费40 000元,其中含代垫辅料15 000元,加工的白酒当地无同类产品市场价格。
(3)本月内甲酒厂将收回的白酒批发售出7吨,每吨不含税销售额16 000元。
(4)另外支付给运输单位的销货运输费用,取得的专用发票上注明运费 12 000元。
要求:计算乙酒厂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和应纳增值税。
三、从价从量复合计征
<解答>
(1)代收代缴的消费税的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消费税定额税)÷(1-消费税税率)
=[30×2 000×(1-l0%)+40 000+8×2 000×0.5]÷(1-20%)
=127 500(元)
应代收代缴消费税=127 500×20%+8×2 000×0.5 =33 500(元)
应纳增值税=40 000×13%=5 200(元)
从价从量复合计征
【例3-5】某烟草公司2020年9月进口甲类卷烟200标准箱,海关核定的每箱卷烟关税完税价格为3万元。已知卷烟关税税率为25%,消费税比例税率为56%,定额税率为0.003元/支。计算该公司进口卷烟应纳消费税税额。
从价从量复合计征
<解答>
(1)应纳关税税额=200×3×25%=150(万元)
(2)组成计税价格=(200×3+150+200×250×200×0.003÷10000)÷(1-56%)
=1 711.36(万元)
(3)应纳消费税税额=1 711.36×56%+200×250×200×0.003÷10000
=958.36+3=961.36 (万元)
四、已纳消费税扣除的计算
(一)外购消费品已纳消费税的扣除范围
(1)外购已税烟丝生产的卷烟;
(2)外购已税高档化妆品生产的化妆品;
(3)外购已税珠宝玉石生产的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4)外购已税鞭炮焰火生产的鞭炮焰火
(5)外购已税杆头、杆身和握把为原料生产的高尔夫球杆;
(6)外购已税木制一次性筷子为原料生产的木制一次性筷子
(7)外购已税实木地板为原料生产的实木地板;
(8)外购已税石脑油、润滑油、燃料油为原料生产的成品油;
(9)以外购已税葡萄酒为原料连续生产应税葡萄酒。
2.扣税计算
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扣除其已纳消费税
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 =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外购应税消费品适用税率
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
=期初库存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当期购进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
-期末库存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
四、已纳消费税扣除的计算
【例3-6】某烟厂本月外购烟丝,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税款为6.5万元,本月生产领用80%,期初尚有库存的外购烟丝2万元,期末库存烟丝12万元,该企业本月应纳消费税中可扣除的消费税是多少?
实例
本月外购烟丝的买价=6.5÷13%=50(万元)
生产领用部分买价=2+50-12=40(万元)
准予扣除的消费税=40×30%=12(万元)
解答
四、已纳消费税扣除的计算
四、已纳消费税扣除的计算
(二)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的扣除范围
(1)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烟丝生产的卷烟;
(2)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高档化妆品生产的化妆品;
(3)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珠宝玉石生产的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4)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鞭炮焰火生产的鞭炮焰火
(5)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杆头、杆身和握把为原料生产的高尔夫球杆;
(6)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木制一次性筷子为原料生产的木制一次性筷子
(7)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实木地板为原料生产的实木地板;
(8)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石脑油、润滑油、燃料油为原料生产的成品油。
【例3-8】某酒厂本月销售粮食白酒6 000千克,售价为2.5元/斤,随同销售的包装物价格6 200元;本月销售礼品盒6 000套,售价为300元/套,每套包括粮食白酒2斤、单价80元,干红酒2斤、单价70元。计算该企业当月应缴纳的消费税。(题中的价格均为不含税价格)
实例
应纳消费税=(12 000×2.5+6 200)×20%+12 000×0.5+6 000×300×20%+6 000×4×0.5
=382 240(元)
解答
消费税的计算
第四节 消费税的征收管理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纳税人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为销售合同规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2.纳税人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
3.纳税人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为发出应税消费品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4.纳税人采取其他结算方式的,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5.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为移送使用的当天;
6.纳税人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为纳税人提货的当天;
7.纳税人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为消费品报关进口的当天。
二、纳税期限
消费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 3日 5日 10日 15日 1个月或者1个季度 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 3日 5日 10日或者15日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纳税人进口应税消费品,应当自海关填发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
三、纳税地点
消费税主要是核算地纳税
1.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以及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除国家另有规定的外,应当向纳税人核算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2.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委托个人加工外,由受托方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代收代缴消费税税款。
4.纳税人到外县(市)销售或委托外县(市)代销自产应税消费品的,于应税消费品销售后,回纳税人核算地或所在地缴纳消费税。
3.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由进口人或者其代理人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四、纳税申报
为了在全国范围内统一、规范消费税纳税申报资料,加强消费税管理的基础工作,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
《烟类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纳税申报表》
《酒及酒精消费税纳税申报表》
《成品油消费税纳税申报表》
《小汽车消费税纳税申报表》
《其他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纳税申报表》
消费税是对在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及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就其销售额或销售数量征收的一种税。消费税设有15个税目,税率有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两种形式,实行单一环节课征(卷烟除外),采用从价定率、从量定额、复合计税三种计税方式。
本章小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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