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企业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 课件(共28张PPT)-《会计电算化》同步教学(高教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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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企业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 课件(共28张PPT)-《会计电算化》同步教学(高教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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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8张PPT)
第一章 会计电算化概述
【考情整体分析】
本章内容属于会计电算化基础理论知识,涉及的题型包括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在考试中所占的分值较小,一般为10分左右。考生在学习本章时,要先梳理知识点间的关系,然后在理解的基础上加以记忆。
章 节 知识点






述 一、会计电算化
的概念及其特征 1.会计电算化的相关概念(★★)
2.会计电算化的特征(★)
二、会计软件的
配备方式及其功
能模块
1.会计软件的配备方式(★★)
2.会计软件的功能模块(★★)
三、企业会计信
息化工作规范
1.会计软件和服务(★)
2.企业会计信息化(★)
第三节 企业会计信息化
工作规范
2013年12月6日,财政部以财会〔2013〕20号印发《企业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该《规范》分总则、会计软件和服务、企业会计信息化、监督、附则5章49条,自2014年1月6日起施行。
(一)会计软件
(1)会计软件应当保障企业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准则制度开展会计核算,不得有违背国家统一会计准则制度的功能设计。
【点睛】上述规定指出了对会计软件功能的总体原则性要求。
一、会计软件和服务
(2)会计软件的界面应当使用中文并且提供对中文处理的支持,可以同时提供外国或者少数民族文字界面对照和处理支持。
【提示】“会计软件的界面应当使用中文”和“会计软件应当提供对中文处理的支持”是不同的层面的要求,缺一不可。
(3)会计软件应当提供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准则制度的会计科目分类和编码功能。
【点睛】会计科目应当按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成本、损益等会计要素划分一级科目类别,同时科目编码也应当采用数字,通过首位数区分科目所属类别。
【提示】提供符合统一会计准则制度的会计科目分类和编码功能,并不排斥会计软件提供其它分类和编码功能。会计软件可以在一套基础数据基础上按照不同分类方式组织会计数据。
(4)会计软件应当提供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准则制度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报表的显示和打印功能。
【点睛】会计软件显示和打印的凭证、账簿,应当符合《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规定的内容和行业约定俗成的格式。
(5)会计软件应当提供不可逆的记账功能,确保对同类已记账凭证的连续编号,不得提供对已记账凭证的删除和插入功能,不得提供对已记账凭证日期、金额、科目和操作人的修改功能。
【单项选择题】计算机账务处理系统中,记账后的凭证发现错误应采用( )进行修改。
A.红字冲销法或补充登记法
B.直接修改
C.重新编制正确的凭证
D.删除凭证
【答案】 A
【解析】在计算机账务处理系统中,记账后的凭证发现错误时,应采用红字冲销或补充登记的方法进行修改。
(6)鼓励软件供应商在会计软件中集成可扩展商业报告语言(XBRL)功能,便于企业生成符合国家统一标准的XBRL财务报告。
【链接】XBRL是一种新兴的电子财务报告格式,它以XML(可扩展标记语言)为基础,统一了描述财务报告的语义和语法,能够解决财务报告的重复编报、重复录入等问题,实现对财务报告的自动分析和跨系统的信息交换,能够有效降低会计信息生产和使用成本,深度挖掘会计信息价值,因此在全球得以广泛采用。
(7)会计软件应当具有符合国家统一标准的数据接口,以满足外部会计监督的需要。
【点睛】会计、审计软件只要具有符合国家统一标准的数据接口,就不需要开发繁杂的接口工具,也就可以实现数据的交换,满足会计监督以及其他需求。
(8)会计软件应当具有会计资料归档功能,提供导出会计档案的接口,在会计档案存储格式、元数据采集、真实性与完整性保障方面,符合国家有关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的要求。
【提示】归档应是对电子会计资料进行鉴别、整理加工和移送档案管理职能部门进行保存的过程。
(9)会计软件应当记录生成用户操作日志,确保日志的安全、完整,提供按操作人员、操作时间和操作内容查询日志的功能,并且能够以简单易懂的形式输出。
【点睛】用户操作日志不是传统的系统日志概念,而是为会计监督服务的用户操作日志。两者的区别在于:用户操作日志主要供技术人员使用,而系统日志直接供会计监督人员使用;用户操作日志主要采用技术术语描述,而系统日志应当采用自然语言以及会计业务术语描述。
(二)会计软件供应商服务
(1)以远程访问、云计算等方式提供会计软件的供应商,应当在技术上保证客户会计资料的安全、完整。但是对于因供应商的原因造成客户会计资料泄露、毁损的,客户可以要求供应商承担赔偿责任。
(2)客户以远程访问、云计算等方式使用会计软件生成的电子会计资料归客户所有。软件供应商应当提供符合国家统一标准的数据接口供客户导出电子会计资料,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客户导出电子会计资料的请求。
【点睛】生成的电子会计资料储存在供应商,但是所有权是归客户所有的。
(3)以远程访问、云计算等方式提供会计软件的供应商,应当做好本厂商不能维持服务情况下,保障企业电子会计资料安全以及企业会计工作持续进行的预案,并在相关服务合同中与客户就该预案作出约定。
【点睛】会计工作不仅是企业管理活动,由此形成的会计资料也不仅是企业财产,会计工作还是国家经济管理工作的基础环节,企业会计资料也是政府对企业监管的重要依据。企业与供应商之间的服务模式不应妨碍国家经济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会计软件云服务的相关权利义务关系必须明确。出于这一考虑,工作规范从保护会计资料的安全完整和企业会计工作持续进行的角度出发,明确了云服务供应商的相关责任。
(4)软件供应商应当努力提高会计软件相关服务质量,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解决用户使用中的故障问题。会计软件存在影响客户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准则制度进行会计核算问题的,软件供应商应当为用户免费提供更正程序。
【提示】会计软件升级,如果是对功能的进一步完善,提高使用便利性等,应按照合同约定收取费用;但如果是对影响客户按照会计准则制度进行核算的问题的修正,则不应收取费用。这样规定是出于两方面考虑:一是出现问题的责任是否应当由供应商承担;二是保障企业对会计准则制度的执行。
(5)鼓励软件供应商采用呼叫中心、在线客服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实时技术支持。
(6)软件供应商应当就如何通过会计软件开展会计监督工作,提供专门教程和相关资料。
提高服务即时性
【单项选择题】会计软件和服务的规范中,关于供应商的规定不正确的是( )。
A.软件供应商应当努力提高会计软件相关服务质量,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解决用户使用过程中出现的故障问题
B.软件供应商应当就如何通过会计软件开展会计监督工作,提供专门教程和相关资料
C.软件供应商应当努力提高会计软件相关服务质量,及时解决用户使用过程中计算机出现的故障问题
D.鼓励软件供应商采用呼叫中心、在线客服等方式提供实时技术支持
【答案】C
【解析】计算机硬件及故障问题不在软件供应商服务范围之内。
(一)企业会计信息化建设
(1)企业应当充分重视会计信息化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和人才培养,不断推进会计信息化在本企业的应用。除委托代理机构记账的企业外,企业应当指定专门的机构或者岗位负责会计信息化工作。未设置会计机构和未配备会计人员的企业,应由其委托的代理记账机构开展会计信息化工作。
二、企业会计信息化
组织
机构
人员
企业开展
会计信息化
【点睛】对于具体负责会计信息化工作的主体,企业可以有多种选择:小微企业可以指定会计部门或者会计人员负责,或者把会计信息化工作交由代理记账机构;大中型企业可以在会计部门、信息技术部门内部设立专门机构或者岗位负责,或者设置独立于两部门的专门部门负责。
【提示】会计信息化是财务会计、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和信息技术的深度融合,需要复合型人才。对于大中型企业来说,会计信息化建设还必须有熟悉本企业情况的复合型人才。只有熟悉本企业情况,才能制定出切合实际的信息化方案,以及能在本企业贯彻推行的配套制度体系。否则,会计信息化可能与企业经营成为“两张皮”,造成建设失败和投资浪费。
(2)企业开展会计信息化工作,应当根据发展目标和实际需要,合理确定建设内容,以确保避免投资浪费。
(3)企业开展会计信息化工作,应当注重信息系统与经营环境的契合,通过信息化来推动管理模式、组织架构、业务流程的优化与更新,建立健全适应信息化工作环境的制度体系。
【点睛】变革的关键是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认识要统一,而最终结果则要以制度的形式来反映和固化。只有认识统一、制度保障前提下的系统,才可能运行良好,发挥预期的效益。
(4)大型企业、企业集团开展会计信息化工作,应当注重整体规划,统一技术标准、编码规则和系统参数,以便实现各系统的有机整合,消除信息孤岛。
【点睛】大型企业开展会计信息化建设,无论从一开始就采取统建方式,还是“先分后统”方式,都要有顶层设计,要在统一领导下进行。要有统一的技术标准,编码规则和系统参数。
(5)企业配备的会计软件应当符合会计软件和服务规范的要求。
【点睛】企业负有使用合格软件的这一责任有两种情况:如果企业自己开发会计软件,则开发的软件应当符合工作规范的要求;如果企业外购会计软件,则应当选择符合工作规范要求的产品。
(6)企业配备会计软件,应当根据自身技术力量以及业务需求,考虑软件功能、安全性、稳定性、响应速度、可扩展性等要求,合理选择购买、定制开发、购买与开发相结合等方式。
(7)企业通过委托外部单位开发、购买等方式配备会计软件,应当在有关合同中约定操作培训、软件升级、故障解决等服务事项,以及软件供应商对企业信息安全的责任。
(8)企业应当促进会计信息系统与业务信息系统的一体化,通过业务的处理直接驱动会计记账,减少人工操作,提高业务数据与会计数据的一致性,实现企业内部信息资源的共享。
包括企业自行开发、委托外部单位开发、企业与外部单位联合开发。
(9)企业应当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开展本企业信息系统与银行、供应商、客户等外部单位信息系统的互联,实现外部交易信息的集中自动处理。
(10)企业进行会计信息系统前端系统的建设和改造,应当安排负责会计信息化工作的专门机构或者岗位参与,充分考虑会计信息系统的数据需求。
【点睛】会计信息化专门机构或者岗位对前端系统建设的参与,重点要把握两个方面:一是前端系统采集或者生成的信息内容是否满足会计工作;二是前端系统采用的技术标准、数据字典是否与会计信息系统兼容。
(11)企业应当遵循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要求,加强对会计信息系统规划、设计、开发、运行、维护全过程的控制,将控制过程和控制规则融入会计信息系统,实现对违反控制规则情况的自动防范和监控,提高内部控制水平。
(12)对于信息系统自动生成、且具有明晰审核规则的会计凭证,可以将审核规则嵌入会计软件,由计算机自动审核。未经自动审核的会计凭证,应当先经人工审核再进行后续处理。
(13)处于会计核算信息化阶段的企业,应当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逐步实现资金管理、资产管理、预算控制、成本管理等财务管理信息化;处于财务管理信息化阶段的企业,应当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逐步实现财务分析、全面预算管理、风险控制、绩效考核等决策支持信息化。
【提示】企业会计信息化工作分为三个阶段:会计核算信息化、财务管理信息化、决策支持信息化。
(14)外商投资企业使用的境外投资者指定的会计软件或者跨国企业集团统一部署的会计软件,应当符合会计软件和服务规范的要求。
(二)企业会计信息化条件下的会计资料管理
(1)分公司、子公司数量多、分布广的大型企业、企业集团应当探索利用信息技术促进会计工作的集中,逐步建立财务共享服务中心。
【点睛】实行会计工作集中的企业以及企业分支机构,应当为外部会计监督机构及时查询和调阅异地储存的会计资料提供必要的条件。
(2)企业会计信息系统数据服务器的部署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数据服务器部署在境外的,应当在境内保存会计资料备份,备份频率不得低于每月一次。境内备份的会计资料应当能够在境外服务器不能正常工作时,独立满足企业开展会计工作的需要及外部会计监督的需要。
【提示】每月一次的备份频率是最低限度要求。
(3)企业会计资料中对经济业务事项的描述应当使用中文,可以同时提供外国或者少数民族文字界面对照。
(4)企业应当建立电子会计资料备份管理制度,以确保会计资料的安全、完整和会计信息系统的持续、稳定运行。
(5)企业不得在非涉密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和传输涉及国家秘密、关系国家经济信息安全的会计资料;未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将其携带、寄运或者传输至境外。
(6)企业内部生成的会计凭证、账簿和辅助性会计资料,如果同时满足下列几个条件,可以不输出纸面资料:
(7)企业获得的需要外部单位或者个人证明的原始凭证和其他会计资料,如果同时满足下列几个条件,可以不输出纸面资料:
(8)企业会计资料的归档管理,应当遵循国家有关会计档案管理的规定。
(9)实施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的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要求向财政部报送XBRL财务报告。
致 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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