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 综合所得的个人所得税的处理 课件(共26张PPT)-《纳税实务(第四版)》同步教学(高教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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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综合所得的个人所得税的处理 课件(共26张PPT)-《纳税实务(第四版)》同步教学(高教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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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6张PPT)
项目六 个人所得税办税业务模块二综合所得的个人所得税业务处理一、计税方法应纳税额=应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每年收入-60000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其中:收入中的劳务报酬、特许权使用费按80%计入收入,稿酬按56%计入收入。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在企业的实际业务当中,企业必须帮员工代扣代缴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按照国家规定,单位为个人代扣代缴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可从纳税义务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广东省以上“四金”个人缴付的最高比例分别为12%、2%、8%、1%)其他扣除包括,商业健康险、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企业年金等支出。二、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注意:本年度扣除不完的,不得结转以后年度扣除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三、专项附加扣除
享受
条件
标准
方式
1.子女教育
(1)子女年满3周岁以上至小学前,不论是否在幼儿园学习;
(2)子女正在接受小学、初中,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技工教育);
(3)子女正在接受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上述受教育地点,包括在中国境内和在境外接受教育。
每个子女,每月扣除1000元。多个符合扣除条件的子女,每个子女均可享受扣除。
扣除人由父母双方选择确定。既可以由父母一方全额扣除,也可以父母分别扣除500元。
扣除方式确定后,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三、专项附加扣除
起止
时间
备查
资料
1.子女教育
学前教育:子女年满3周岁的当月至小学入学前一月;
全日制学历教育: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高中教育、高等教育的入学当月——教育结束当月
特别提示:因病或其他非主观原因休学但学籍继续保留的期间,以及施教机构按规定组织实施的寒暑假等假期,可连续扣除。
境内接受教育:不需要特别留存资料;
境外接受教育: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
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资料
三、专项附加扣除
婚生
子女
非婚生
子女
继子女
养子女
父母之外
未成年子女
监护人
养父母
继父母
生父母
子 女
父 母
三、专项附加扣除
享受
条件
标准
方式
2.继续教育
(1)学历(学位)继续教育
(2)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
职业资格具体范围,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布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准。
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每月400元;
职业资格继续教育:3600元/年。
例外:如果子女已就业,且正在接受本科以下学历继续教育,可以由父母选择按照子女教育扣除,也可以由子女本人选择按照继续教育扣除。
多个学历(学位)继续教育不可同时享受
多个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不可同时享受
学历(学位)继续教育与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可以同时享受
三、专项附加扣除
起止
时间
备查
资料
2.继续教育
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入学的当月至教育结束的当月
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最长不能超过48个月。
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取得相关职业资格继续教育证书上载明的发证(批准)日期的所属年度,即为可以扣除的年度。
专扣政策从2019年1月1日开始实施,该证书应当为2019年后取得
职业资格继续教育:
技能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等
三、专项附加扣除
三、专项附加扣除
享受
条件
标准
方式
3.住房贷款利息
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而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
?首套住房贷款
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是否符合政策,可查阅贷款合同(协议),或者向办理贷款的银行、住房公积金中心进行咨询。
每月1000元,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扣除人: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
确定后,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变
纳税人及其配偶婚前各自购买住房发生首套住房贷款的,婚后可以选择一方的住房,由贷款人按照每月1000元扣除;或者由夫妻双方分别按照每月500元对各自发生的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扣除。
起止
时间
备查
资料
贷款合同约定开始还款的当月——贷款全部归还或贷款合同终止的当月
但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0个月。
住房贷款合同
贷款还款支出凭证等
3.住房贷款利息
三、专项附加扣除
享受
条件
标准
方式
4.住房
租金
在主要工作城市租房,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本人及配偶在主要工作的城市没有自有住房;
(2)已经实际发生了住房租金支出;
(3)本人及配偶在同一纳税年度内,没有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也就是说,住房贷款利息与住房租金两项扣除政策只能享受其中一项,不能同时享受。
(1)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每月1500元;
(2)除上述城市以外的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人的城市:每月1100元;
(3)除上述城市以外的,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人(含)的城市:每月800元。
如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且为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来扣除;
如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不同,且无房的,可按规定标准分别进行扣除。
三、专项附加扣除
起止
时间
备查
资料
租赁合同(协议)约定的房屋租赁期开始的当月——租赁期结束的当月;
提前终止合同(协议)的,以实际租赁行为终止的月份为准。
住房租赁合同或协议等
4.住房
租金
三、专项附加扣除
享受
条件
标准
方式
5.赡养
老人
被赡养人年满60周岁(含)
被赡养人——父母(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纳税人为独生子女:每月2000元
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可以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但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具体分摊的方式:均摊、约定、指定分摊
约定或指定分摊的,需签订书面分摊协议
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确定后,一个纳税年度不变
三、专项附加扣除
起止
时间
备查
资料
被赡养人年满60周岁的当月至赡养义务终止的年末。
采取约定或指定分摊的,需留存分摊协议
5.赡养
老人
三、专项附加扣除
享受
条件
标准
方式
6.大病
医疗
医保目录范围内的医药费用支出,医保报销后的个人自付部分。
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者其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
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按规定分别计算扣除额。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是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三、专项附加扣除
起止
时间
备查
资料
为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记录的医药费用实际支出的当年
备注:新税法实施首年发生的大病医疗支出,要在2020年才能办理。
6.大病
医疗
患者医药服务收费及医保报销相关票据原件或复印件
或者医疗保障部门出具的医药费用清单等
三、专项附加扣除
享受
条件
标准
方式
7.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支出
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三、专项附加扣除
起止
时间
备查
资料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
7.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支出
实行“申报即可享受、资料留存备查”的服务管理模式。纳税人需要将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等资料留存备查。
如果婴幼儿名下是中国护照、外国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身份证件信息,也可以作为填报证件
三、专项附加扣除
专项附加扣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学前:年满3周岁当月至小学入学前学历:全日制学历教育入学当月至结束当月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入学当月至结束当月,不超48个月技能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取得证书当年租赁合同(协议)约定支付租金当月至终止当月合同约定开始还款当月至归还或终止的当月,不超240个月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记录的医药费用实际支出的当年被赡养人年满60周岁的当月至赡养义务终止的年末婴幼儿照护婴幼儿出生当月至年满3周岁前三、专项附加扣除四、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包括个人缴付符合国家规定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购买符合国家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以及国务院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项目。
四、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一)年金
个人缴费部分,在不超过本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的4%标准内的部分,可以从个人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二)商业健康保险支出
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在当年(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扣除限额为2400元/年(200元/月)。单位统一为员工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保险产品支出,应分别计入员工个人工资薪金,视同个人购买,按2400元/年(200元/月)这个限额扣除。
四、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三)公益性捐赠支出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应纳税所得额,是指计算扣除捐赠额之前的应纳税所得额。
国务院还规定可以全额税前扣除的项目,包括:
(1)红十字事业;
(2)农村义务教育;
(3)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
(4)福利性、非营利性老年服务机构
(5)通过宋庆龄基金会等6家单位、中国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基金会等8家单位、中华健康快车基金会等5家单位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
四、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四)研究开发经费的资助支出
个人的所得(不含偶然所得,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用于对非关联的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研究开发经费的资助,可以全额在计征个人所得税时,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不足抵扣的,不得结转抵扣。
四、居民个人综合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案例:2022年钱多多的收入状况如下:月工资48000元,兼职给其他公司做软件测试与升级服务获得劳务报酬10800元,转让一项专利技术获得特许权使用费收入130000万元。出版一本有关软件编程的书,获得稿费24000元。
钱多多的个人情况如下:独生子,已婚已育,有一上小学的儿子,父母年过60,目前二套房利息支出20000元。
求钱多多2022年综合所得的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
四、居民个人综合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1.计算综合年收入额
年收入额=工资薪金+劳务报酬*80%+特许权使用费*80%+稿酬*56%=48000*12+10800*80%+130000*80%+24000*56%=702080元
2.计算专项扣除
专项扣除=(月工资48000*17.5%)*12个月=100800元
3.计算专项附加扣除
专项附加扣除=子女教育支出12000+赡养老人支出24000=36000元
4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每年收入-费用60000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702080-60000-100800-36000)=505280元
5.查找税率
查找7级超额累进税率表,应纳税所得额505280元适用第五档税率30%,速算扣除数为52920元
6.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505280*30%-52920=98664元
钱多多2020年综合所得应纳税额为9866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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