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6.6 其他收入个人所得税的计算、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申报 课件(共28张PPT)-《纳税实务(第四版)》同步教学(高教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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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6.6 其他收入个人所得税的计算、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申报 课件(共28张PPT)-《纳税实务(第四版)》同步教学(高教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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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8张PPT)
项目六 个人所得税办税业务模块五 其他收入的个人所得税业务处理1.财产租赁所得的个人所得税计算(1)每次(月)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月)收入额-扣除项目-800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2)每次(月)收入超过4000元的: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月)收入额-扣除项目)×(1-20%)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财产租赁所得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一、财产租赁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2.财产租赁税前可以扣除的费用(1)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除增值税以外,转租时可以扣除)(2)纳税人负担的该出租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每次800元为限,未扣完的下次继续扣除,直到扣完为止)一、财产租赁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例:公民朱某2022年5月将自己的一处住宅出租,租期1年,每月取得租金收入2000元,当年5月发生房屋维修费1800元,计算朱某当年应缴的税额?当年实际出租8个月,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2000-800-800)×10%×2+(2000-200-800)×10%+(2000-800)×10%×5=780元一、财产租赁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收入总额-财产原值-合理费用)×20%①有价证券,扣除金额为买入价、买入时的税费(如未全部卖出,按比例分摊费用),卖出时的全部税费;②建筑物,为建造费或者购进价格以及其他有关费用;③土地使用权,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开发土地的 费用以及其他有关费用;④机器设备、车船,为购进价格、运输费、安装费以及其他有关费用;⑤其他财产原值,参照以上四种办法确定。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土地增值税和交易费用。二、财产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计算1.计税依据的确定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2.应纳税额的计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20%3.持股期在1个月到1年(含),减征50%;超过1年的,暂免征税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个人所得税计算1.计税依据的确定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不能扣减为获得奖金而支出的费用。2.应纳税额的计算偶然所得的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20%四、偶然所得个人所得税计算偶然所得
20%
无扣除

利息股息红利
财产转让所得

财产租赁所得

特许权使用费

稿酬所得
1.居民个人合并为综合所得,每年收入扣除60000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及其他扣除
2.非居民工资、薪金每月收入扣除5000;其余收入无扣除
3.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80%计入收入;稿酬所得按56%计入收入
劳务报酬
5级超额累计税率
成本费用损失税金
居民个人按年汇缴
经营所得
7级超额累计税率
非居民个人按月缴
工资薪金
适用税率
费用扣除
纳税期限
应税项目
1.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扣除800;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扣除20%
2.租赁过程中发生的税费及修缮费
财产原值及合理费用
1.境外收入个人所得税抵免的规定纳税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准予其在应纳税额中扣除已在境外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但扣除额不得超过该纳税义务人境外所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居民个人取得境外综合所得,应合并境内境外的综合所得计算应纳税额;居民个人取得境外经营所得,境内境外经营所得应合并计算应纳税额,但如果境外亏损,不能抵减境内所得,只能以后年度用该国的境外经营所得弥补亏损;居民个人取得境外分类所得,应单独计算应纳税额。五、境外收入个人所得税的处理(2)境外收入个人所得税抵免的步骤:①计算境外收入总额(税前所得);②按照我国税法规定计算境外所得应纳税额;③将同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应纳税额相加,得到该国抵免限额;④将抵免限额与在该国或地区实纳税额相比:如果实纳税额大于抵免限额,境外所得不需纳税(超出部分可在未来5年内补扣);如果实纳税额小于抵免限额,缴纳二者的差额。境外收入个人所得税的处理模块五其他收入的个人所得税业务处理例:中国居民纳税人万国华202X年在境内获取工资所得180 000元,6月给美国一家公司提供一项专利技术使用权,一次取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30 000 元,同月从美国另一家公司取得股息所得10 000元,该两项收入在美国缴纳个人所得税 5 200元;同月,在英国取得劳务报酬所得15 000 元,该项所得在英国已缴纳个人所得税1 920元,假设不考虑专项扣除和专项附加扣除,则万国华在我国应当实际缴纳的税款为:第一步,计算境外税额扣除限额:1)202X年汇算清缴时,境内外综合所得合计180 000+30 000+15 000=225 000万,综合所得全年应纳税额=225 000×20%-16 920=28 080元。2)美国综合所得抵免限额=28 080×30 000/225 000=3 744(元)3)英国综合所得抵免限额=28 080×15 000/225 000=1 872(元)4)美国股息所得抵免限额=10 000×20%=2 000(元)模块五其他收入的个人所得税业务处理第二步,计算万国华在我国实际应缴纳税额:1) 在美国已缴纳个人所得税5 200元,低于抵免限额5 744(3744+2000),5200元可全额从境内外应纳税额中抵免,并需在中国补缴差额部分的税款,计544元(5 744-5 200)。2)在英国已缴纳个人所得税1920元,高于抵免限额1872元,超过的100元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内的该国扣除限额的余额中补扣。模块六 经营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项目六 个人所得税办税业务
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获得的所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收入总额-成本-费用-损失-税金-其他支出-允许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税率-速算扣除数
一、个体工商户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计税的基本规定
  1. 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的各项收入,为收入总额。
  2. 不得扣除项目:
(1)个人所得税税款;
(2)税收滞纳金;
(3)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4)不符合扣除规定的捐赠支出;
(5)赞助支出;
(6)用于个人的家庭的支出;
(7)与生产经营无关的其他支出;
(8)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不准扣除的其他支出。
  3. 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分别核算生产经营费用和个人、家庭费用。对混用难以分清的费用,其40%视为生产有关费用准予扣除。
  4. 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生产经营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 二 )扣除项目及标准
1. 实际支付的合理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个体工商户业主的费用扣除标准为60000元/年,个体工商户业主的工资、薪金支出不得税前扣除。
2.个体工商户按照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其业主和从业人员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
为职工购买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据实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为业主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以当地(地级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为计算基数,分别在不超过该计算基数5%标准内的部分据实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一、个体工商户应纳税额的计算
( 二 )扣除项目及标准
3.利息费用的扣除规定
 (1)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准予扣除
 (2)向非金融企业和个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准予扣除。
一、个体工商户应纳税额的计算
( 二 )扣除项目及标准
4.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支出、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分别在工资薪金总额的2%、14%、2.5%的标准内据实扣除。
个体工商户业主的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支出、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以当地(地级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为计算基数,分别在2%、14%、2.5%的标准内据实扣除。
一、个体工商户应纳税额的计算
( 二 )扣除项目及标准
5.代其从业人员或其他个人负担的税款,不得税前扣除。
  6.按规定缴纳的摊位费、行政性收费、协会会费等,按实际发生数额扣除。
  7.自申请营业执照之日起至开始生产经营之日止所发生符合规定的费用,除为取得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支出,以及应计入资产价值的汇兑损益、利息支出外,作为开办费,可以选择在开始生产经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自生产经营月份起在不短于3年期限内摊销扣除。
一、个体工商户应纳税额的计算
8. 公益事业的捐赠额不超过其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据实扣除。
  9.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开发费用,以及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而购置单台价值在10万元以下的测试仪器和试验性装置的购置费准予直接扣除;单台价值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测试仪器和试验性装置,按固定资产管理,不得在当期直接扣除。
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固定资产租赁费、财产保险、劳动保护支出等费用等扣除规定和企业所得税法相同。
一、个体工商户应纳税额的计算
案例:某餐厅是个体工商户,账证健全,2020年12月取得经营收入为689 800元,准许扣除的当月成本、费用(不含业主工资)及相关税金共计450 600元。1~11月累计应纳税所得额为1 679 270元(未扣除业务费用减除标准),11月累计已缴纳个人所得税420 786元。除经营所得外,业务本人没有其他收入,且2020年全年均享受赡养老人和一个小孩的教育支出这两项专项附加扣除。不考虑专项扣除和符合税法规定的其他扣除,请计算该个体工商户就2020年度经营所得汇算清缴税额。
解析:全年应纳税所得额=689 800-450 600+1 679 270-60 000-24 000-12 000=1 822 470元
全年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 822 470*35%-65 500=572 364.5元
汇算清缴应补税额=572 364.5-420 786=151 578.5元
二、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一种:查账征税
  1.投资者的费用扣除标准为60000元/年,即5000元/月。投资者的工资不得在税前扣除。
  2.向从业人员实际支付的合理工资、薪金支出,据实扣除。
  3.投资者及其家庭发生的生活费用不允许在税前扣除。生活费用与企业生产经营费用混合在一起难以划分的,全部视为生活费用,不允许税前扣除。
  4.投资者及其家庭共用的固定资产,难以划分的,由税务机关核定。
  
二、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应纳税额的计算
5.投资者兴办两个或两个以上独资企业,年终汇算清缴,汇总所有企业的所得为应税所得,以此确定适用税率,计算出应纳税额,再分摊到每个企业分别交纳。
计算公式如下:
  (1)应纳税所得额=Σ各个企业的经营所得
  (2)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3)本企业应纳税额=应纳税额×本企业的经营所得÷Σ各企业的经营所得
  (4)本企业应补缴的税额=本企业应纳税额-本企业预缴的税额
二、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二种:核定征收
  1.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1)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2)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应税所得率=成本费用支出额÷(1-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
2.不得享受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政策;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改为核定征收后不得继续弥补年度经营亏损。
3.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因在纳税年度中间开业、合并、注销及其他原因,导致该纳税年度的实际经营期不足1年的,对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和合伙企业自然人、合伙人的生产经营所得计算个人所得税时,以其实际经营期为1个纳税年度。投资者本人的费用扣除标准,应按照其实际经营月份数,以每月5000元的减除标准确定。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税所得额=该年度收入总额-成本、费用及损失-当年投资者本人的费用扣除额
  当年投资者本人的费用扣除额=月减除费用(5000元/月)×当年实际经营月份数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项目六 个人所得税办税业务模块六 办理个人所得税的自行申报业务一、自行申报条件
(1)取得综合所得的纳税人;
(2)取得经营所得的纳税人;
(3)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纳税人;
(4)取得境外所得的纳税人;
(5)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的纳税人;
(6)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
(7)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取消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申报的规定。
二、纳税人自行申报规定
(1)综合所得
纳税人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办理汇算清缴。
(2)经营所得
纳税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预缴税款;并在次年3月31日前办理汇算清缴。
(3)居民个人境外所得
纳税人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申报纳税。
(4)非居民个人取得两处以上工资、薪金所得
纳税人取得所得的次月15日内申报纳税
(5)注销中国户籍
纳税人在注销中国户籍前办理税款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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