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共31张PPT)关税和船舶吨税第七章1.关税的征税对象和纳税义务人2.关税的税率及关税完税价格的确定3.关税应纳税额的计算4.关税的减免税规定5.关税的征收管理6.船舶吨税的概述【学习目标】第一节关税概述1第二节关税法的基本构成要素2第三节关税完税价格与应纳税额的计算3第四节关税的税收优惠与征收管理4第五节关税的会计处理5第六节关税的申报与缴纳6目 录第七节船舶吨税7某医院2018年以180万元(人民币,下同)的价格进口了一台医疗仪器;2021年2月因出现故障运往美国修理(出境时已向海关报明)。2021年7月,按海关规定的期限复运进境。此时,该仪器的国际市场价已为250万元。若经海关审定的修理费和料件费为50万元,进口运费1万元,进口关税税率为6%。问题:则该仪器复运进境时,应缴纳进口关税多少万元?案例导入解析:按照税则规定,运往境外修理的设备,出境时已向海关报明,并按海关规定的期限复运进境的,应以海关审定的境外修理费和料件费以及该货物复运进境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估定完税价格。 应缴纳的进口关税=(50+1)×6%=3.06(万元)美国拟对六国加征报复性关税,印媒:对印度产品加税或可达25%案例导入——美国认为,这些国家的数字服务税主要是针对美国网络公司及电商平台。这些数字服务税的征收对象是脸书、谷歌及亚马逊等美国数字服务企业在各国国内的营收。美国贸易代表戴琦上周五表示,她将维持美国可能对奥地利、英国、印度、意大利、西班牙及土耳其征收关税的威胁,以报复这些国家的数字服务税。而印媒透露,针对印度产品,美国可能会征收高达25%的报复性关税。关税概述7.1.1 关税的概念7.1.2 关境与国境7.1.3关税的特点和内涵7.1.4关税的分类7.1.5关税的作用7.1.6现行的关税法律规范、关税制度和相关政策7.1 关税是海关依法对进出境货物、物品征收的一种税。“境”是指关境,是国家海关法可以全面实施的领域。7.1.1 关税的概念关境又称海关境域或关税领域,是《海关法》全面实施的领域。国境包括一国全部的领土、领海、领空。关境﹥国境 关税同盟、组成共同的关境、实施统一的关税法令和对外税则如欧盟。关境﹤国境 国境内设立自由港、自由贸易区 。如香港、澳门是单独关境区。关税与增值税、消费税一样,都属于对商品的征税,它们的不同点在于:增值税和消费税是对国内生产或销售的商品征税;关税是对进出关境的商品征税。从这个意义上说,增值税和消费税可称为国内商品税,关税可称为进出口商品税。7.1.2 关税与国境关税的特点1.关税的征税对象只限于进出关境的有形货物和物品关税是对进出境的货物和物品征税,在境外流通的货物,不征收关税。2.关税在货物或物品进出关境的环节一次性征收,单一环节价外税关税的完税价格中不包括关税,即在征收关税时,以实际成交价格为计税依据,关税不包括在内。3.关税的计税依据为关税的完税价格4.关税具有涉外性5.关税是由海关专门负责征收6.税率上复式性关税的内涵广义内涵:关税是包括进出口环节由海关征收的关税和在进出口环节海关代征的其他国内税、费;狭义的关税仅指进出口环节的关税,即海关代表国家,根据国家规定的有关税法及进出口税则,对进出关境的货物和物品征收的一种特殊的流转税。7.1.3 关税的特点和内涵7.1.4 关税的分类7.1.5 关税的作用现行的关税法律规范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于2000年7月修正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以下简称《海关法》)为法律依据;以国务院于2003年11月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以下简称《进出口条例》);以及由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审定并报国务院批准,作为条例组成部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征收进口税办法》为基本法规;由负责关税政策制定和征收管理的主管部门依据基本法规拟定的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为主要内容。我国的关税制度的建立与发展1949年10月设立了海关总署,统一领导全国海关机构和业务。2012年海关总署重新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归类表》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完税价格表》,保证了我国关税制度的动态、规范调整。7.1.6 现行的关税法律规范、关税制度和相关政策现行的关税的相关政策关税政策是国家在一定时期根据本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要求以及国际贸易状况而运用关税手段达到一定目的所制定的基本方针和行为准则。世界贸易组织有一套关于关税和贸易准则的国际性法规,它认为关税是自由贸易的主要障碍之一,削减关税以至取消关税是世贸组织的基本宗旨。2001年12月11日,中国正式成为世贸组织成员。2010年中国已全部完成所承诺的关税减让义务,关税总水平已从2002年的15.3%降至2010年的9.8%,在发展中国家中是最低的。目前,我国进口关税税率由0~65%,呈现两头小、中间大的分布格局。7.1.6 现行的关税法律规范、关税制度和相关政策本 节 结 束 关税法的基本构成要素7.2.1 纳税人7.2.2 征税对象7.2.3 《海关进出口税则》7.2.4税率7.2.5原产地规定7.2 1.进出口货物的纳税人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是关税的纳税人。2.进出境物品的纳税人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包括该物品的所有人和推定为所有人的人。一般情况下,对于携带进境的物品,推定其携带人为所有人;对分离运输的行李,推定相应的进出境旅客为虽由人作;对以邮递方式进境的物品,推定其收件人为所有人;以邮递或其他运输防暑出境的物品,推定其寄件人或托运人为所有人。【知识要点提醒】行李和邮递物品进口税(以下简称“行邮税”)是海关对入境旅客的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征收的进口税。现行行邮税的税率为10%、20%、50%三个档次。进口税采用从价计征,完税价格由海关参照该项物品的境外正常零售平均价确定。完税价格乘以进口税税率,就是应缴纳的进口税税额。7.2.1 关税的纳税人关税的征税对象是准许进出境的货物和物品。货物是指贸易性商品;物品是指入境旅客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个人邮递物品、各种运输工具上的服务人员携带进口的自用物品、馈赠物品以及以其他方式进境的个人物品。7.2.2 征税对象关税进出口货物的征税范围进口货物征税范围我国对进口商品实行普遍征税,贸易性进口关税的征税范围是进口通过中国关境的货物。我国关税以国际通行的《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为基础进行归类,把商品分为21大类,97章,以下再分为项目、一级子目、两级子目,共5个等级,7445个税目,按8位数码编号,以确定具体商品适用的税目和税率。出口货物征税范围我国对大部分出口产品不征税,只对出口盈利特高、防止削价竞销以及国内紧俏的少数商品征收出口税。现在征收出口关税的商品有鳗鱼苗、部分有色金属矿砂石及其精矿、生锑、磷、氟钽酸钾、苯、山羊板皮、部分铁合金、钢铁废碎料、铜和铝原料及其制品、镍碇、锌碇、锑碇等36种。但对其中16种商品实行零税率,因此实际征收出口关税的商品只是20种。7.2.2 征税对象《海关进出口税则》,是根据国家关税政策和经济政策,通过一定的国家立法程序制定公布实施的,对进出口的应税和免税商品加以系统分类的一览表,以税率表为主体。《海关进出口税则》一般包括以下四个部分:(1)国家实施的该税则的法令,即该税则实施细则以及使用税则的有关说明。(2)税则的归类总规则,即说明进出口货物分类的原则和方法。(3)各类、各章和税目的注释,说明它们各自应包括和不应包括的商品以及对一些商品的形态、功能、用途等方面的说明。(4)税目表,包括商品分类目录和税率栏两大部分。《海关进出口税则》是我国海关凭以征收关税的法律依据,也是我国关税政策的具体体现。2022年,经历年转版和调整后,税目总数增至8930个。7.2.3《海关进出口税则》进口货物的关税税率1.税率种类2001年12月11日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自2002年起,我国进口关税在执行税率栏内分设——(1)最惠国税率(2)协定税率(3)特惠税率(4)普通税率(5)关税配额税率2.税额计征办法7.2.4 税率税 率进口关税税率出口关税税率2.税率设置(1)最惠国税率适用原产于与我国共同适用最惠国待遇条款的WTO成员或地区的进口货物,或原产于与我国签订有相互给予最惠国待遇条款的双边贸易协定的国家或地区的进口货物,以及原产于我国境内的进口货物。(2)协定税率适用原产于与我国签订了贸易或关税优惠协定的有关国家或地区的进口货物。目前对原产于韩国、斯里兰卡、孟加拉国的739个税目的进口商品实行曼谷协定税率。(3)特惠税率适用原产于与我国签订有特殊优惠关税协定的国家或地区的进口货物。目前对原产于孟加拉国的18个税目的进口商品实行曼谷协定特惠税率。(4)普通税率适用原产于上述国家或地区以外的其他国家或地区的进口货物。按照普通税率征税的进口货物,经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特别批准,可以适用最惠国税率。这四种税率由高至低为普通税率、最惠国税率、协定税率、特惠税率。适用最惠国税率、协定税率、特惠税率的国家或者地区名单,由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7.2.4 税率2.税率设置(5)关税配额税率:适用于按照国家规定实行关税配额管理的在关税配额内的进口货物(部分农产品及化肥产品),即在一定时期内,规定配额以内的一定数量的进口货物,给于低税、减税或免税的待遇;对超过配额的进口商品则征收较高的关税。目前对小麦、豆油等10种进口农产品和尿素等3种化肥产品实行关税配额,即在一定数量内的上述进口商品适用税率较低的配额内税率,超出该数量进口商品适用税率较高的配额外税率。(6)暂定税率:于1994年开始对部分进口商品暂时实施的税率。该税率是在海关进出口税则规定的进口优惠税率的基础上,对部分进口原材料、零部件、农药原药和中间体、乐器及生产设备,实施的更为优惠的关税税率。只适用于从与中国订有关税互惠协议的国家和地区进口的货物。暂定税率优先适用于优惠税率和最惠国税率,按普通税率征税的进口货物不适用暂定税率。Eg:自2015年6月1日起,以暂定税率方式降低护肤品、西装、短筒靴、纸尿裤等日用消费品进口关税税率。这些消费品适用的关税税率由2015年的最惠国税率降为更低的暂定税率。7.2.4 税率3.税额计征办法我国对进口商品基本上实行从价税,以进口货物的完税价为计税依据;从1997年7月1日起,我国对部分产品实行从量税、复合税和滑准税。从量定额税率:如胶卷、部分鸡产品、啤酒、原油从价比例和从量定额复合税率:如录像机、放像机、摄像机、数字照相机摄录一体机滑准税率:随进口商品价格由高到低而由低至高设计的税率。可使该商品的国内市场价格稳定,减少国际市场波动影响,如新闻纸。7.2.4 税率实例:2010年关税实施方案一、进口关税调整(一)根据我国加入WTO承诺的关税减让义务,对进口关税作如下调整: 1.降低“进口税则”中聚酯布等5个税目的最惠国税率6%,其余税目的最惠国税率维持不变; 2.对9个非全税目信息技术产品继续实行海关核查管理,税目税率维持不变; 3.对小麦等8类45个税目的商品实施关税配额管理,税目和税率维持不变。对配额外进口的一定数量棉花实施滑准税。对尿素、复合肥、磷酸氢二铵三种化肥实施1%的暂定配额税率(见附表二); 4.对冻鸡等55种商品实施从量税、复合税,税率维持不变(见附表三)(二)对冷冻的格陵兰庸鲽鱼等部分进口商品实施暂定税率(见附表四)(三)根据我国与有关国家或地区签署的贸易或关税优惠协定,对有关国家或地区实施协定税率。 (四)根据我国与有关国家或地区签署的贸易或关税优惠协定以及国务院有关决定,继续对老挝等东南亚4国、埃塞俄比亚等非洲31国、阿富汗等6国,共41个联合国认定的最不发达国家的部分税目商品实施特惠税率(见附表六)。 (五)普通税率维持不变。3.税额计征办法我国对进口商品基本上实行从价税,以进口货物的完税价为计税依据;从1997年7月1日起,我国对部分产品实行从量税、复合税和滑准税。从量税是以进口商品的长度、重量、面积、容量等计量单位为计税依据,这种计税方法的特点是税额计算简便、通关手续快捷、不受商品价格的影响,能起到抑制质次价廉商品或故意低瞒价格商品的进口。从量定额税率:如胶卷、部分鸡产品、啤酒、原油复合税是对某种进口货物混合使用从价税和从量税的计征标准。复合税既能发挥从量税抑制低价商品进口的特点,又能发挥从价税税负合理、稳定的特点。从价比例和从量定额复合税率:如录像机、放像机、摄像机、数字照相机摄录一体机滑准税率:随进口商品价格由高到低而由低至高设计的税率。可使该商品的国内市场价格稳定,减少国际市场波动影响,如新闻纸、我国对在关税配额外进口一定数量的棉花实行滑准税。7.2.4 税率【即学即用】【单选题】我国对数字照相机、放像机实行( )计征关税。A.从价税 B.从量税 C.复合税 D.滑准税『正确答案』C 7.2.4 税率2.出口关税 税率我国出口关税税率为一栏税率,即出口税率。原则是:既要服从于鼓励出口的政策,又要做到能够控制一些商品的盲目出口。因此国家仅对少数资源型产品及易于竞相杀价、盲目出口、需要规范出口秩序的半制成品征收出口关税。目前真正征收出口关税的商品仅有20种,税率0-20%。现行税则计征出口关税的主要是鳗鱼苗、部分有色金属矿砂等。此外,对多种商品征收暂定税率。7.2.4 税率在征收方法上,消费税既可以依据消费品的数量,从量定额征收;也可以依据消费品的价格,从价特别关税主要包括反倾销关税、反补贴关税、报复性关税和保障性关税。(1)反倾销关税是指进口国海关对被认定构成出口倾销并对其国内相关工业构成损坏的进口产品所征收的一种临时进口附加税。(2)反补贴关税是对于直接或间接接受任何津贴和补贴的外国商品在进口时所征收的附加关税。(3)报复性关税是为报复他国对本国出口货物的关税歧视,而对相关国家的进口货物征收的一种进口附加税。(4)保障性关税是指当某类商品进口量剧增,给我国相关产业带来巨大威胁或损害时,根据WTO有关规则,可以启动一般保障措施,即在与有实质利益关系的国家或地区进行磋商后,在一定时期内提高该项商品的进口关税或采取数量限制措施,以保护国内相关产业不受损害。7.2.4 税率【即学即用】【单选题】我国特别关税的种类包括( )。A.报复性关税B.进口附加税C.反倾销税及反补贴税D.保障性关税『正确答案』ACD 7.2.4 税率确定进境货物原产地,便于对产自不同国家或地区的进口货物适用不同的关税税率。1.全部生产地标准 :指进口货物完全在一个国家内生产或制造。2.实质性加工标准其基本含义是经过几个国家加工、制造的进口货物,以最后一个对货物进行经济上可以视为实质性加工的国家作为有关货物的原产国。实质性加工指产品经过加工后,在进口税则中四位数号一级的税则归类已经有了改变;或者加工增值部分占新产品总值的比例已超过30%以上的。3.其他标准对机器、仪器、器材或车辆所有零件、部件、配件、备件及工具,如与主件一起进口,而且数量合理,其原产地按主件的原产地予以确定;如分别进口,应按其各自的原产地确定。7.2.5 原产地规定本 节 结 束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