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共22张PPT)第四章 城市维护建设税制度、教育费附加制度与烟叶税制度第一节 城市维护建设税制度第二节 教育费附加制度第三节 烟叶税制度第四章城市维护建设税制度、教育费附加制度与烟叶税制度第一节 城市维护建设税制度一、城市维护建设税基本原理、沿革及特点城市维护建设税是对从事工商经营,缴纳增值税、 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附加税。1979年以前,我国用于城市维护建设的资金来源是当时的工商税附加、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和国家下拨城市维护费。2020年8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该法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二、城市维护建设税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和税率纳税义务人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是负有缴纳增值税、消费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进口应征收增值税、消费税的,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征税对象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征税对象是增值税、消费税的应纳税额。城建税税率基本规定城市维护建设税采用地区差别比例税率,纳税人所在地区不同,适用税率的档次也不同。纳税人所在地 适用税率城市市区 7%县城、建制镇 5%市区、县城、镇以外的其他地区 1%开采海洋石油资源的中外合作油气田所在地在海上 1%城建税税率特殊规定由受托方代扣城建税,按受托方所在地适用税率执行;流动经营等无固定纳税地点,在经营地缴纳“两税”的,城建税按经营地适用税率执行。三、城建税应纳税额计算计税依据一般规定应该包括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税基为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包括被查补的上述税额。不该包括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税基不包括征收两税时加收的滞纳金和罚款。特殊规定进口不征出口不退出口免抵要交三、城建税应纳税额计算计算公式:城建税应纳税额 = 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 × 适用税率例4-1位于某市的甲地板厂在2020年1月购进一批木材,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不含税价格 800000元;当月委托位于县城的乙工厂将该批木材加工成实木地板,支付不含税加工费 150000元。乙工厂2月交付50%的实木地板,3月完工交付剩余部分。已知实木地板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5%,乙工厂3月应代收代缴城市维护建设税 ( ) 元 。A.1250 B.1750 C.2500 D.3500四、城建税税收优惠城建税随同“两税”的减免而减免。对因减免税而需进行“两税”退库的,城建税也同时退库。但是对出口产品退还增值税、消费税的,不退还已缴纳的城建税;对“两税”实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办法的,除另有规定外,对随“两税”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一律不予退(返)还。海关进口产品代征的增值税、消费税不征收城建税。为支持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对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免征城建税。对增值税留抵退税的纳税人,允许其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税(征)依据中扣除退还的增值税税额。第二节 教育费附加制度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是对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际缴纳的税额计算征收的一种附加费。一、 教育费附加制度沿革二、教育费附加的计算教育费附加征收比率为 3% 、地方教育附加征收比率为 2% ,计征基数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计算公式:应纳教育费附加 = 实际缴纳的“两税”税额 ×3%应纳地方教育附加 = 实际缴纳的“两税”税额 ×2%三、教育费附加减免规定对海关进口的产品征收的增值税、消费税,不征收教育费附加。对由于减免增值税、消费税而发生退税的,可同时退换已征收的教育费附加。但对出口产品退还增值税、消费税的,不退还已征的教育费附加。对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免征教育费附加。自2016年2月1日起,对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纳税人,免征教育费附加。第三节 烟叶税制度一、烟叶税的概念烟叶税是对纳税人收购烟叶征收的一种税。该制度由原烟叶特产农业税演变而来,起始于1958年我国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二、烟叶税制度沿革1983年,国务院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为依据,选择特定农业产品征收农林特产农业税,但征收范围不包括烟叶,对烟叶另外征收产品税和工商统一税。1994年我国进行财政体制改革和税制改革,取消了原产品税和工商统一税,同年1月30日发布《国务院关于对农业特产收入征收农业税的规定》(国务院令143号),将烟叶纳入农业税征税范畴,规定税率31%。 1999年,将烟叶农业特产税的税率下调为 20%。2004年,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中发〔2004〕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取消除烟叶外的农业特产农业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120号),取消对烟叶之外的农业特产农业税。二、烟叶税制度沿革⑤ 2005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自 2006年 1 月1日起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⑥ 2006年4月28日,国务院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叶税暂行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⑦ 2017年 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叶税法》,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该法为我国烟叶税现行规范。三、烟叶税的纳税义务人、计税依据与应纳税额计算纳税义务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的规定收购烟叶的单位为烟叶税的纳税义务人。计税依据烟叶税的计税依据为纳税义务人收购烟叶实际支付的价款总额。计算公式烟叶收购金额,包括纳税人支付给烟叶销售者的烟叶收购价款和价外补贴(10%)其计算公式为:烟叶收购金额 = 收购价款 × (1+10%)烟叶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 = 烟叶收购金额 × 税率烟叶税的税率为 20%。烟叶税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四、烟叶税的征收管理纳税人应当向烟叶收购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烟叶税。烟叶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购烟叶的当天。烟叶税按月计征,纳税人应当于纳税义务发生月终了之日起15日内申报并缴纳税款。例4-2(多选题)2020年10月,某烟草公司向乙县某烟叶种植户收购了烟叶,收购价为 100万元、价外补贴10万元。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A.纳税人为烟草公司B.应向甲市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C.应纳税额为22万元D.烟草公司可以计算抵扣进项税13.2万元答案:ACD 。城建税制度、教育费附加制度与烟叶税制度内容结束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