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共93张PPT)第十一章 个人所得税本章主要内容第一节 个人所得税概述第二节 基本税制要素第三节 应纳税所得额及应纳税额的计算第四节 税收优惠与税收征管第一节 个人所得税概述一、概念个人所得税是以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为征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税。二、个人所得税法的发展历程2018年8月30日为第七次个税法修订本次税改的背景、改革意义标志性成就:分类模式转向分类综合模式第一节 个人所得税概述三、现行税制的特点1、实行分类综合征收世界个人所得税制类型:分类所得税、综合所得税、分类综合所得税。我国是分类综合所得税。2、比例税率和累进税率并用累进税率公平,比例税率简单。第一节 个人所得税概述三、现行税制的特点3、费用扣除额较宽扣除方法:本着费用扣除从宽、从简原则,设置费用定额扣除和定率扣除两种方法具体扣除政策:定额扣除-----综合所得:专项定额、基本费用标准5000元、专项附加扣除定率扣除----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扣除每次收入的20%定额和定率扣除并用---如:财产租赁所得:每次800元或每次收入的20%;第一节 个人所得税概述三、现行税制的特点4、计算简便费用扣除采用总额扣除,免去了各项费用开采逐项计算核实的麻烦。5、采取源泉扣缴和个人申报两种征纳方法第二节 基本税制要素一、纳税义务人(一)基本规定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根据住所与居住时间划分为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居民是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无住所但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境内居住满183天的个人;非居民是指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且不居住或无住所但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不满183天的个人。一、纳税义务人(二)几点解释1、个人:包括中外自然人及无国籍人2、“住所”的含义:住所分为永久性住所和习惯性住所。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公民以户籍所在地为住所(即永久性住所)而我国税法上的住所,是指个人因工作、学习、探亲等原因结束后应该回到的地方。一、纳税义务人(二)几点解释3、无住所个人居住时间的统计方法(1)居住时间的统计时长:以一个纳税年度为准,即公历的1月1日至12月31日。(2)居住天数的统计方法:无住所个人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累计居住天数,按照个人在中国境内累计停留的天数计算。在中国境内停留的当天满24小时的,计入中国境内居住天数;在中国境内停留的当天不足24小时的,不计入中国境内居住天数。二、纳税人及纳税义务居民纳税人就其来源于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仅就来自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何为来自于境内、境外的所得?---所得来源地的判断标准。三、扣缴义务人我国个人所得税实行代扣代缴和个人申报纳税相结合的征收管理制度。税法规定,凡支付应纳税所得的单位或个人,都是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扣缴义务人应在向纳税人支付各项应纳税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除外)时,履行代扣代缴税款的义务。四、应税所得项目从税法规定的税目看,分为9类所得:1、工资、薪金所得2、劳务报酬所得3、稿酬所得4、特许权使用费所得5、经营所得(含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和个体工商业户的生产经营所得)6、财产租赁所得7、财产转让所得8、股息、利息、红利 所得9、偶然所得综合所得五、 税率总体上讲有两种形式的税率:比例税率和累进税率。具体为:(一)7级超额累进税率:主要适用于居民个人年综合所得。年综合所得适用税率表1、居民个人综合所得年终汇算清缴的计算2、居民个人工资所得按月预扣预缴税款的计算年度综合所得税率表的适用情形链接:年综合所得换算成的月度税率表1、居民个人2019-2021年年终一次性奖金选择单独计税的,适用月度税率计算应纳税额;2、非居民个人四项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月度税率表的适用情形(二)5级超额累进税率(三)20%的比例税率:其他所得。1、财产租赁所得的减免规定:自2008年3月1日起,对个人出租居民住房取得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税。2、自2007年8月15日起,居民储蓄利息税率调低到5%。自2008年10月9日起暂免征收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 。五、 税率五、 税率(四)非居民个人综合所得适用税率表第三节 应纳税所得额及应纳税额计算一、有住所居民个人综合所得计税方法---合并计税总体方法:分月分次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其中分月分次预缴是指:工资薪金所得---分月预扣预缴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分次预扣预缴(何为一次?)年终汇算清缴的时间----第2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预扣预缴方法?汇算清缴的方法?第三节 应纳税所得额及应纳税额计算一、有住所居民个人综合所得计税方法---合并计税(一)工资预扣预缴的计税方法----累计预扣法基本政策: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时,应当按照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税款,并按月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另有规定的除外。所谓累计预扣法是指,累计预扣法是指,扣缴义务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以截至当前月份累计支付的工资薪金所得收入额减除累计基本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累计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预缴应纳税所得额,对照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出累计应预扣预缴税额,减除已预扣预缴税额后的余额,作为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第三节 应纳税所得额及应纳税额计算累计预扣法的思路:第三节 应纳税所得额及应纳税额计算计算方法---累计预扣法计算公式: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如果计算本月应预扣预缴税额为负值时,暂不退税。纳税年度终了后余额仍为负值时,由纳税人通过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税款多退少补。第三节 应纳税所得额及应纳税额计算其中: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基本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即三险一金)-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上述几个专业概念的含义:基本减除费用,是最为基础的一项生计扣除,全员适用,考虑了个人基本生活支出情况,设置定额的扣除标准。专项扣除,是对现行规定允许扣除的“三险一金”进行归纳后,新增加的一个概念。第三节 应纳税所得额及应纳税额计算上述几个专业概念的含义:专项附加扣除,是在基本减除费用的基础之上,以国家税收和个人共同分担的方式,适度缓解个人在教育、医疗、住房等方面的支出压力的新增扣除。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一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赁、赡养老人和大病医疗(该项开支年终汇算清缴才可以扣除)等六项。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是指除上述扣除之外,由国务院决定以扣除方式减少纳税的优惠政策规定。如商业健康险、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等。第三节 应纳税所得额及应纳税额计算预扣预缴时,可项扣除的具体扣除金额:累计基本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当前月份数计算;累计专项扣除:即单位代员工扣缴的三险一金合计数;累计专项附加扣除:为该员工在本单位截至当前月份符合政策条件的扣除金额。第三节 应纳税所得额及应纳税额计算例题:某公司职员2019年每月应发工资均为30000元,每月“三险一金”专项扣除为4500元,每月享受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共计2000元。假设没有其他减免收入及减免税额等情况,请分别计算该职员1-3月份应被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解析:(1)1月份:(30000–5000-4500-2000)×3%= 555(元)(2)2月份(30000×2-5000×2-4500×2-2000×2)×10% -2520 -555 =625(元)(3)3月份:(30000×3-5000×3-4500×3-2000×3)×10% -2520 -555-625=1850(元)第三节 应纳税所得额及应纳税额计算例题:2019年1-6月,员工每个月工资18000元,三险一金每月扣除3200元,子女教育费、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每月2500元,计算该企业6月份应预扣预缴该员工的个人所得税。2019年6月份预扣预缴税款计算表第三节 应纳税所得额及应纳税额计算例:李先生在甲企业任职,2019年1月-12月每月在甲企业取得工资薪金收入16000元,无免税收入;每月缴纳三险一金2500元,从1月份开始享受子女教育和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共计为3000元,无其他附加专项扣除。计算各月工资预扣税款。解析: 1、2019年1月:1月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16000-5000-2500-3000=5500元,对应税率为3%。1月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5500×3%=165元第三节 应纳税所得额及应纳税额计算解析:2、2019年2月:2月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16000×2-5000×2-2500×2-3000×2=11000元,对应税率为3%。2月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11000×3%-165=165元以此方法1-12月份合计预扣税款4080元第三节 应纳税所得额及应纳税额计算第三节 应纳税所得额及应纳税额计算一、有住所居民个人综合所得计税方法---合并计税(二)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预扣税款法1、预扣情形:按月或按次支付时2、预扣预缴的计算公式应预缴预缴税额=每次计税收入×预扣率3、不同所得每次计税收入的确定(1)劳务报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的每次计税收入=每次收入-费用扣除其中:每次收入为不含增值税的收入减除费用的标准是?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为800元;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减除费用为每次收入的20%。第三节 应纳税所得额及应纳税额计算一、有住所居民个人综合所得计税方法---合并计税(二)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预扣税款法3、不同所得每次计税收入的确定(2)稿酬所得的计税收入=(每次收入-费用扣除)×70%其中:减除费用的标准是?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为800元;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减除费用为每次收入的20%。4、预扣率劳务报酬所得适用三级累进预扣率(附后),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20%的比例预扣率。第三节 应纳税所得额及应纳税额计算一、有住所居民个人综合所得计税方法---合并计税附:劳务报酬所得预扣预缴税率表第三节 应纳税所得额及应纳税额计算一、有住所居民个人综合所得计税方法---合并计税案例:2019年3月李某取得劳务报酬收入3000元,稿酬收入2000元,请计算预扣预缴税款(不含增值税的收入)。解析:劳务报酬所得预扣预缴计税收入=3000-800=2200元劳务报酬所得预扣预缴税额=2200×20%-0=440元稿酬所得预扣预缴计税收入=(2000-800)×70%=840元稿酬所得预扣预缴税额=840×20%=168元第三节 应纳税所得额及应纳税额计算一、有住所居民个人综合所得计税方法---合并计税例题:2019年6月李某取得劳务报酬30000元,特许权使用费2000元,请计算预扣预缴税款。(不含税收入)解析:劳务报酬所得预扣预缴计税收入=30000×(1-20%)=24000元劳务报酬所得预扣预缴税额=24000×30%-2000=5200元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预扣预缴计税收入=2000-800=120元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预扣预缴税额=1200×20%=240元第三节 应纳税所得额及应纳税额计算一、有住所居民个人综合所得计税方法---合并计税(三)汇算清缴计税方法年终汇算清缴的计算公式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年度应税收入总额-专项扣除-基本费用扣除(6万元)-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1、年度应税收入总额的确定(1)从构成上讲:包括工资薪金收入、劳务报酬收入、稿酬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2)从性质上讲:是应税收入。何为应税收入?第三节 应纳税所得额及应纳税额计算一、有住所居民个人综合所得计税方法---合并计税①单位发放给员工的哪些工资属于应税工资?原则上讲除了减免税项目以外都是应税工资收入具体而言,工资薪金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受雇相关的其他所得。其中,年终加薪、劳动分红不分种类和取得情况,一律按应税工资、薪金所得课税。津贴、补贴等则有例外。第三节 应纳税所得额及应纳税额计算一、有住所居民个人综合所得计税方法---合并计税②劳务报酬、特许权使用费应税收入的确认以收入总额减除20%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税收入,计算公式为:劳务报酬、特许权使用费的应税收入=收入总额×(1-20%)③稿酬收入应税收入的确认以收入总额减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税收入,但同时享受30%的收入免税优惠。计算公式为:稿酬的应税收入=收入总额×(1-20%)×70%第三节 应纳税所得额及应纳税额计算一、有住所居民个人综合所得计税方法---合并计税2、基本费用扣除标准:年60000元。3、专项扣除(三险一金):包括居民个人按国家规定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注:三项一金的缴存比例分别为:8%、2%、0.7%和12%。(武汉标准)4、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第三节 应纳税所得额及应纳税额计算一、有住所居民个人综合所得计税方法---合并计税(1)子女教育支出的扣除基本规定: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第三节 应纳税所得额及应纳税额计算一、有住所居民个人综合所得计税方法---合并计税(2)继续教育支出的扣除①纳税人接受学历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的继续教育支出扣除时间不得超过48个月。②纳税人接受职业资格教育的支出:具体包括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个人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的继续教育,可以选择由自己或父母扣除。第三节 应纳税所得额及应纳税额计算一、有住所居民个人综合所得计税方法---合并计税(3)住房贷款利息的扣除纳税人本人或配偶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其配偶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偿还贷款期间,可以按照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最长期限不超过240个月。非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纳税人不得扣除。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第三节 应纳税所得额及应纳税额计算一、有住所居民个人综合所得计税方法---合并计税(4)住房租金支出扣除纳税人本人及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没有住房,而在主要工作城市租赁住房发生的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①承租的住房位于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②承租的住房位于其他城市的,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③承租的住房位于其他城市的,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含)的,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第三节 应纳税所得额及应纳税额计算一、有住所居民个人综合所得计税方法---合并计税(5)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为独子的,每月2000元扣除标准;纳税人为非独子的,由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标准,每一纳税人分摊的扣除额最高不得超过每月1000元,并签订书面分摊协议。可以人均分摊、约定分摊或指定分摊,指定分摊优于约定分摊。纳税人赡养2个及以上老人的,不按老人人数加倍扣除。简单而言:无论纳税人赡养几个老人,其扣除标准是都是一样多,独子每月扣2000元,非独子每月最多扣除1000元。第三节 应纳税所得额及应纳税额计算一、有住所居民个人综合所得计税方法---合并计税(6)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基本政策: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扣除医保后个人自负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可以按照每年80000元标准限额据实扣除。政策特点:唯一1项将实际发生数与80000元限额相比,取小值扣除的的专项附加扣除。年终汇算清缴才可以扣除。第三节 应纳税所得额及应纳税额计算一、有住所居民个人综合所得计税方法---合并计税5、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是指个人缴付符合国家规定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税优商业健康险、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和国务院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项目等。特别提示: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规定的其他扣除,以居民个人一个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额。一个纳税年度抵扣不完的,不得结转抵扣。其中,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年度应税收入总额-基本费用扣除有住所居民综合所得计算案例中国公民李先生在甲企业任职,2019年1月-12月每月在甲企业取得工资薪金收入16000元,无免税收入;每月缴纳三险一金2500元,从1月份开始享受子女教育和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共计为3000元,无其他附加专项扣除。另外,2019年3月从乙公司取得劳务报酬收入3000元,稿酬收入2000元,6月从丙公司取得劳务报酬收入30000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2000元。请为李某进行个人所得税的汇算清缴。(上述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均为不含税收入)解析1、计算李某年应税综合收入=工资、薪金所得收入+劳务报酬所得收入+稿酬所得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收入=16000×12+(3000+30000)×(1-20%)+2000×(1-20%)×70%+2000×(1-20%)=221120元2、计算李某综合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年收入额-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221120-60000-(2500×12)-(3000×12)=95120元解析3、计算李某年综合所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95120×10%-2520=6992元4、计算李某年度预扣预缴税额=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税额+劳务报酬所得预扣预缴税额+稿酬所得预扣预缴税额+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预扣预缴税额=4080+(440+5200)+168+240=10128元5、年度汇算应补(退)税额=应纳税额-预扣预缴税额=-3136元汇算清缴应退税额3136元。第三节 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额计算二、非居民个人四项所得的计税方法核心:非居民个人来源于境内的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分别项目分别计税。其中工资按月缴税,其他所得按次缴税。(一)工资薪金所得的计税方法以当月收入额减去5000元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月度税率表计算应纳税额(二)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计税方法应税收入额=每次收入×(1-20%)(三)稿酬所得的计税方法应税收入额=每次收入×(1-20%)×70%第三节 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额计算三、经营所得的计税方法(一)查帐征收计税方法1、税收征管方法按年计征,分月或分季预缴,纳税年度年终后的3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2、预缴税款的计算方法本月预缴税额=本月累计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上月累计已预缴税额公式中的适用税率,是指与计算应纳税额的月份累计应纳税所得对应的税率(要换算),该税率从《五级超额累进所得税税率表》中查找确定。第三节 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额计算三、经营所得的计税方法3、年终汇算清缴的计算方法全年应纳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其中: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全年收入总额-(成本、费用和损失)-5 000×纳税年度月份-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汇算清缴税额=全年应纳税额-全年累计已预缴税额第三节 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额计算三、经营所得的计税方法(二)核定征收----不能享受税收优惠1、核定情形应设帐但没有设帐的;虽设帐但帐目混乱的;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2、核定方式定额征收、核定应税所得率及其他合理方式三种3、计算方法采用核定应税所得率方式应纳税得税=收入总额×应税所得率×适用税率或=成本费用支出额÷(1-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适用税率链接: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计税方法1、纳税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独资、合伙性质的私营企业;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其他负有无限责任的主体。特别提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纳税人不是单位主体,而是投资者个人,所以个人独资企业以投资者为纳税义务人,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链接: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计税方法2、税率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特别提示:投资者兴办(包括参与兴办)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的,年度终了时,应汇总从所有企业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据此确定适用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3、基本计税方法类似个体工商户计税和企业所得税计算:核算法、核定法链接: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计税方法4、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1)个人独资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企业全部的生产经营所得=收入总额-成本、费用及损失(2)合伙企业各合伙人的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首选: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分配比例确定其次:合伙协议没有约定分配比例的,按协商决定分配比例确定;再次:协商不成的,按各人实际出资比例确定最后:实际出资比例无法确定的,按合伙人数量平均计算链接: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计税方法特别提示1、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2、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用合伙企业的亏损弥补其盈利。链接: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计税方法3、投资者兴办两个以上企业的计税问题计税方法:首先,汇总其投资兴办的所有企业的经营所得作为应纳税所得额,以此确定适用税率,计算出全年经营所得的应纳税额。然后,根据每个企业的经营所得占所有企业经营所得的比例,分别计算出每个企业的应纳税额和应补缴税额。链接: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计税方法计算公式(1)应纳税所得额=∑各个企业的经营所得(2)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3)本企业应纳税额=应纳税额×本企业的经营所得÷∑各个企业的经营所得(4)本企业应补缴的税额=本企业应纳税额-本企业预缴的税额链接: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计税方法计算公式(1)应纳税所得额=∑各个企业的经营所得(2)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3)本企业应纳税额=应纳税额×本企业的经营所得÷∑各个企业的经营所得(4)本企业应补缴的税额=本企业应纳税额-本企业预缴的税额四、财产租赁所得的计税方法(一)应纳税所得额=每月租赁收入-租赁缴纳的合理税费-每月不超过800元修缮费用-费用扣除标准(二)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三)计算注意的问题1、费用扣除要依照公式的顺序;2、可扣的合理税费:是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房产税等。3、实际发生的修缮费用大于800的,分月抵扣,扣完为止。4、费用扣除标准为:每次收入(是指:每月租赁收入-租赁缴纳的合理税费-每月不超过800元修缮费用)不超过4000元的,扣800,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的,扣每次收入的20%。5、以一个月取得的收入为一次;6、对居民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减按10%四、财产租赁所得的计税方法(一)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方法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二)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三)“次”的规定以支付股息、利息和红利时取得的收入为一次五、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的计税方法有关股息红利所得的具体规定1、个人投资者来自非上市公司的股息红利所得,全额缴纳个所得税 。2、个人因持有上市公司股票,取得股息红利的税收政策----2016新(1)持股时间≤1个月的,股息红利收入全额征税(2) 1个月<持股时间≤1年,减按50%计税(3)持股时间>1年,暂免税。3、个人股东从企业取得具有个人所有权性质的车辆,按“股息、红利”所得计税。考虑这类车辆也可能为企业所用,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税务机关核定的标准扣减一定的费用。提示:企业为个人购买的车辆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不准税前扣除。例题中国公民张先生是某民营非上市公司的个人大股东。2017年5月公司为其购买了一辆轿车并将车辆所有权办到其名下,该车购买价为35万元。经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公司在代扣个人所得税税款时允许税前减除的数额为7万元。计算公司应代扣代缴张某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解:应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350000-70000)×20%=56000(元)(一)基本规定应纳税所得额=财产转让收入-财产原值(含购入环节相关税费)-转让环节的合理税费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按次纳税六、财产转让所得的计税方法六、财产转让所得的计税方法(二)个人转让有偿方式取得的住房的计税问题计税方法:核算征收、核定征收1、核算征收应纳税所得额=财产转让收入-财产原值(含购入环节相关税费)-转让环节的合理税费其中:财产转让收入:实际成交价格(不含增值税);房产原值:商品房:购置款+相关税费(含购进环节增值税)自建房:建造费+取得产权时交纳的相关税费;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指纳税人在转让住房时实际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等税金,不含增值税。六、财产转让所得的计税方法合理费用:是指纳税人按照规定实际支付的住房装修费用、住房贷款利息、手续费、公证费等费用。其中住房装修费用扣除规定:纳税人能提供规范发票,经税务机关审核后限额扣除:已购公有住房、经济适用房:最高扣除限额为房屋原值的15%;商品房及其他住房:最高扣除限额为房屋原值的10%。纳税人原购房为装修房,即合同注明房价款中含有装修费(铺装了地板,装配了洁具、厨具等)的,不得再重复扣除装修费用。六、财产转让所得的计税方法2、个人住房转让所得核定征收纳税人未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税务机关对其实行核定征税,即按纳税人住房转让收入的一定比例核定应纳个人所得税额。具体比例由省级地方税务局或者省级地方税务局授权的地市级地方税务局根据纳税人出售住房的所处区域、地理位置、建造时间、房屋类型、住房平均价格水平等因素,在住房转让收入1%-3%的幅度内确定。3、个人转让无偿受赠住房的计税问题应纳税所得额=财产转让收入--原捐赠人取得该房屋的实际购置成本- 受赠、转让环节受赠人缴纳的相关税费六、财产转让所得的计税方法按次征收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个人为单位或他人提供担保获得的报酬,属于“其他所得”。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所得,属于“其他所得”商业银行超过国家利率支付给储户的揽储奖金,属于“其他所得”个人取得单张发票奖金所得不超过800元(含),暂免税。凡一次体育彩票中奖收入不超过1万元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1万元的,应按税法规定全额征收个人所得税。七、偶然所得的计税方法(一)年终一次性奖金计税方法--财税〔2018〕164号1、2021年12月31日之前,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即符合国税发〔2005〕9号规定的】计税方法:(1)单独缴税: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本通知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以下简称月度税率表,附后),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八、特殊项目所得的计税方法(一)年终一次性奖金计税方法(2)合并缴税: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2、2022年1月1日之后,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的计税方法。----合并纳税自2022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八、特殊项目所得的计税方法九、特殊项目所得的计税方法(一)年终一次性奖金计税方法3、过渡期(2019-2021)年终一次性奖金计税方法解析(1)不需要再比较“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当月工资薪金所得是否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5000”的大小;(2)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算个税时不减5000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例】某居民2019年全年一次性年终奖金36000元,问应缴多少个人所得税?【解】第一步:确定税率:除以12后,每月平均3000元,税率3%,速算扣除数为0;第二步:应纳税额 = 36000 × 3%-0= 1080元九、特殊项目所得的计税方法(一)年终一次性奖金计税方法3、过渡期(2019-2021)年终一次性奖金计税方法解析【例】某居民年终奖金38000元,计算该居民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解】第一步:确定税率:年终奖金38000元,除以12后,每月平均3166.67元,对照上述年终奖税率表得到,税率10%,速算扣除数为210;第二步:计算应纳税额= 38000 × 10%-210= 3590元九、特殊项目所得的计税方法(一)年终一次性奖金计税方法4、过渡期(2019-2021)计税方法的选择比较:“综合所得(不含年终奖)应纳税额 + 年终奖应纳税额”和“综合所得(含年终奖)应纳税额”的大小:(1)“综合所得(含年终奖)应纳税额”小,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并入当年综合所得;(2)“综合所得(含年终奖)应纳税额”大,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3)年终奖和工资薪金要做合适安排,关注两者适用税率的对比,缴的税额不一样;(4) 综合所得(含年终奖)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小于零,肯定是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九、特殊项目所得的计税方法(二)居民个人取得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计税方法---财税〔2018〕164号1、居民个人取得来自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含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限制性股票、股权奖励等),符合财税〔2005〕35号、财税〔2009〕5号、财税〔2015〕116号第四条、财税〔2016〕101号第四条第(一)项规定的相关条件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全额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股权激励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九、特殊项目所得的计税方法(二)捐赠的扣除1、限额扣除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2、全额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九、特殊项目所得的计税方法第四节 税收优惠与税收征管一、法定免税优惠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2、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3、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4、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5、保险赔款;6、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第四节 税收优惠与税收征管一、法定免税优惠7、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8、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9、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10、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前款第十项免税规定,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第四节 税收优惠与税收征管二、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纳税人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以中国公民身份号码为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没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由税务机关赋予其纳税人识别号。扣缴义务人扣缴税款时,纳税人应当向扣缴义务人提供纳税人识别号。第四节 税收优惠与税收征管三、需要依法办理纳税申报和扣缴申报的情形(一)需要办理纳税申报的情形1、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2、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3、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4、取得境外所得;5、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6、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7、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节 税收优惠与税收征管三、需要依法办理纳税申报和扣缴申报的情形(二)需要办理扣缴申报的情形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并向纳税人提供其个人所得和已扣缴税款等信息。第四节 税收优惠与税收征管四、综合所得的征管方式(一)居民个人综合所得征管方式1、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2、居民个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按月预扣预缴税款时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第四节 税收优惠与税收征管四、综合所得的征管方式(二)非居民个人综合所得征管方式非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扣缴税款,不办理汇算清缴。第四节 税收优惠与税收征管五、税收征管相关规定1、纳税人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办理汇算清缴。2、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的,应当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预缴税款;次年3月31日之前办理汇算清缴。3、纳税人取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按月或者按次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第四节 税收优惠与税收征管五、税收征管相关规定4、扣缴义务人每月或者每次预扣、代扣的税款,应当在次月15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表。5、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缴纳税款。6、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6月30日前,缴纳税款;税务机关通知限期缴纳的,纳税人应当按照期限缴纳税款。第四节 税收优惠与税收征管五、税收征管相关规定7、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退税或者扣缴义务人为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退税的,税务机关审核后,按照国库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退税。8、对扣缴义务人按照所扣缴的税款,付给2%的手续费。9、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开征、减征、停征个人所得税及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