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熟悉整箱货出 进口代理业务 课件(共32张PPT)-《国际货运代理实务》同步教学(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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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熟悉整箱货出 进口代理业务 课件(共32张PPT)-《国际货运代理实务》同步教学(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

资源简介

(共32张PPT)
项目一 国际货运代理概述
项目四 集装箱班轮货运代理
03
01
02
认识集装箱
了解集装箱班轮运输
熟悉整箱货出/进口代理业务
04
熟悉拼箱货出/进口代理业务
熟悉整箱货出/进口代理业务
03
任务导入
上海XP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托运人”)向韩国出口一批纺织品。托运人委托FC货运代理公司(以下简称“货运代理”)办理出口相关事宜。
货运代理接受委托后,向中国对外贸易运输(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船公司”)办理订舱手续,船公司于当日将配舱回单返还给货运代理。货运代理将配舱回单转交给货主,由货主提出用箱申请。货运代理取得船公司发放的集装箱设备交接单后,凭此单到空箱堆场提取集装箱,然后将集装箱运送至托运人的纺织品仓库进行装箱。装箱完毕后,货运代理运送集装箱至上海港的码头堆场,并办理相关出口手续,随后等待船公司装船运输。
思考:
整箱货出口代理业务流程具体有哪些?整个流程需要用到哪些单证?
第三节
一、整箱货出口代理业务流程
在整箱货出口过程中,货运代理不仅要负责CY to CY的代理工作,还要负责货物从起运地到目的地的整个过程的代理工作,涉及物流的多个环节。下面将按照出口操作流程,介绍整箱货出口代理业务流程,具体如图所示。
整箱货出口代理业务流程
第三节
一、整箱货出口代理业务流程
货运代理应熟悉各船公司的优势航线和运价,以及内陆运输、报关、商检、熏蒸的收费标准,在详细了解货主的出口货物名称、数量、重量以及需要何种级别的船公司后,根据货主的需求准确报价。
货运代理和货主在合作前须书面确认运价(根据运价表确定)及运杂费、运输条款(包括CY to CY, CY to door, door to door等条款)、付款方式等事项。
(一)接受货主询价
在国际贸易中,木质包装熏蒸是为防止有害病虫危害进口国森林资源所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熏蒸分为整箱熏蒸和拼箱熏蒸,一般使用CH3Br(一溴甲烷)和PH3(磷化氢)作为药剂。熏蒸开始时,熏蒸队须在柜门上添加骷髅标志的熏蒸标识。熏蒸达到24小时后,即可将该标识取下,散毒4小时后,才可安排货物入港。
第三节
一、整箱货出口代理业务流程
合作关系确定后,货运代理和货主签订货运代理委托单。货运代理委托单是确立货主与货运代理委托关系的正式单证。一般来说,只有正本委托单才具有法律效力,但实际上,许多货主与货运代理通过协议规定复印件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二)接受货物托运
第三节
一、整箱货出口代理业务流程
货运代理接受委托后,应根据货主提供的贸易合同或信用证条款的有关规定,在货物出运之前(最好提前一周),填制订舱单并向船公司或船舶代理人申请订舱。船公司一旦接受订舱,就会着手编制订舱清单,然后分送集装箱码头堆场、空箱堆场等有关部门,由这些部门据此安排空箱交接及货运交接等工作。
(三)订舱
第三节
一、整箱货出口代理业务流程
收到货主的用箱申请后,船公司会发放集装箱设备交接单。凭设备交接单,货主或货运代理就可以提取空箱。
在整箱货运输时,通常由货运代理安排集装箱卡车运输公司到集装箱空箱堆场领取空箱,也可以由货主自己安排提箱。无论由谁安排提箱,都应办理空箱交接手续,并填制设备交接单。
(四)提取空箱
第三节
一、整箱货出口代理业务流程
(1)产地装箱是指船公司为了给货主提供方便,针对大宗货物或有特殊要求的货主,提供在产地进行装箱的服务。
(2)工厂送货是指货主将货物运送到船公司指定的集装箱中转站,由该中转站负责将货物依次装入集装箱。
(五)货物装箱
第三节
一、整箱货出口代理业务流程
货主或货运代理自行装箱的整箱货通过内陆运至承运人的集装箱码头堆场,由码头堆场根据订舱清单核对场站收据和装箱单,并在确认无误后接收货物。集装箱码头堆场在验收货箱后,在场站收据上签字,并将签署的场站收据交还给货主或货运代理。
值得注意的是,整箱货在出运前应办理报关、商检、熏蒸等出口手续。
(六)整箱货交接签证
第三节
一、整箱货出口代理业务流程
集装箱码头堆场根据接收待装的货箱情况,制订装船计划,等船靠泊后即行装船。
(七)装船
第三节
一、整箱货出口代理业务流程
货主或货运代理凭签署的场站收据,在支付预付运费后,就可以向承运人换取提单。货主取得提单后,就可以去银行结汇。
(八)换取提单
第三节
二、整箱货出口货运单证
货运代理委托书简称委托书,主要内容有委托单位的信息、托运货物的信息、运输要求、委托事项、代办保险险别、随附单证、外运公司信息、代理协议及声明事项等,见附件。委托书具有两个作用:
(1)委托书是货主向货运代理提出的一种要约。货运代理在接到货主的委托书后,应及时加以审核,根据要求及时联系有关船公司或船舶代理人订舱;如果无法满足货主的某些要求或船货衔接存在问题,应及时征求货主的意见。
(2)委托书上详细列出了托运货物的信息、委托事项及要求,是货运代理工作时的依据。
1.基本单证
(一)货主委托货运代理办理出口货运业务的单证
第三节
二、整箱货出口货运单证
特殊单证是除基本单证外,根据国家规定,按不同货物、不同业务性质、不同出口地区的要求,向有关主管机关及海关交验的单证,包括出口许可证、配额许可证、商检证、动植物检疫许可证、卫生证明、来料加工手册、危险货物申请书、包装证、品质证、原产地证书等。
2.特殊单证
(一)货主委托货运代理办理出口货运业务的单证
危险品单证
危险货物具有易燃、易爆、腐蚀、有毒等特性,进出口运输安排难度较大,托运手续比一般货物复杂,单证较多。在办理危险货物托运时,通常需要提供如下单证:
(1)中英文对照的“危险货物说明书”或“危险货物技术证明书”。该证明书一式数份,须注明货物的品名、别名、分子式、性能、运输注意事项、急救措施、消防方法等内容,供装卸及运输时参考。
(2)经海事局审核批准的“危险货物安全适运申报单”(简称“货申报”)。船公司或船舶代理人在配船后凭此申报单向海事局办理“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申报单”(简称“船申报”),港务部门收到海事局批准的“船申报”后才允许装载危险货物。
(3)检验检疫局出具的按《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要求进行过各项试验,结果合格并由港务管理局审核盖章后的“危险货物包装容器使用证书”或者“海运危险货物包装容器性能检验结果单”。港口装卸作业区凭该证书或该结果单,同意危险货物进港并核对货物后方可验放装船。海事局也凭该证书或该结果单办理货物申报。
(4)中英文“集装箱货运危险货物装箱证明书”。该证明书一式数份,由装箱人分送港区、船公司、船舶代理人和海事局。
第三节
二、整箱货出口货运单证
场站收据(dock receipt, D/R)是承运人发出的证明自己已收到托运货物并开始对货物负责的凭证。场站收据一般是在货运代理发出订舱申请,与船公司或船舶代理人达成货物运输协议,船公司确认订舱后,由船公司交货主或货运代理填制。
(二)场站收据
顺序 名称 颜色 具体用途
第一联 集装箱货物托运单——货主留底 白色 货主留存备查
第二联 集装箱货物托运单——船代留底 白色 船公司或船舶代理人据此编制装船清单、积载图和预制提单
第三联 运费通知(1) 白色 船公司或船舶代理人在此联上批注运价,作为办理运费结算的依据
第四联 运费通知(2) 白色 货运代理向货主办理运费结算的依据
第三节
二、整箱货出口货运单证
(二)场站收据
顺序 名称 颜色 具体用途
第五联 场站收据副本——装货单 白色 作为装货指示和报关单据,见附件
附页:缴纳出口货物港务申请书 白色 港区核算港务费用的依据
第六联 场站收据副本——大副联 粉红色 理货单据,表示大副已代表船方接收了单据上的货物
第七联 场站收据正本 淡黄色 又称收货单或大副收据(见附件),在货物装船后由大副签字和批注,表示货物已经装上船。装船结束后,船公司或船舶代理人凭此联签发已装船提单
第三节
二、整箱货出口货运单证
(二)场站收据
顺序 名称 颜色 具体用途
第八联 货运代理留底 白色 货运代理用以查询货物流向、编制货物流向单
第九联 配舱回单(1) 白色 货运代理缮制提单的依据,见附件4-4
第十联 配舱回单(2) 白色 若需要修改提单,以此联批注作为修改依据
接上
第三节
二、整箱货出口货运单证
(三)集装箱预配清单
集装箱预配清单是船公司为集装箱管理需要而设计的一种单据。各船公司的清单格式及内容大致相同,一般有提单号、船名、航次、货名、件数、毛重、尺码、目的港、集装箱类型和尺寸、集装箱数量、装箱地点等。
货运代理在订舱时,按订舱单内容填写集装箱预配清单,并将该单据同订舱单送船公司或船舶代理人,船公司配载后将该单据发给空箱堆存点,空箱堆存点据以核发设备交接单及空箱。
第三节
二、整箱货出口货运单证
(四)集装箱发放/设备交接单
集装箱装箱单(container load plan, CLP)是详细记载集装箱内货物名称、数量及积载等内容的单证集装箱装箱单的主要作用有:
(1)作为货主、货运站与码头堆场之间交接货物的证明。
(2)作为向船公司通知集装箱内所装货物的明细表。
(3)装箱单上所记载的货物与集装箱的总重量是计算船舶吃水差和稳性的基本数据。
(4)在卸货地点用来办理集装箱保税运输的单据之一。
(5)发生货损时处理索赔问题的原始单据之一。
(6)卸货港集装箱货运站安排拆箱、理货的单据之一。
第三节
三、整箱货进口代理业务流程
货运代理与收货人的委托关系可以是长期的,也可以是就某批货物而建立的。在建立了长期代理关系的情况下,收货人往往会把货运代理的信息写在贸易合同的一些条款中。这样,国外货主在履行合约时,就可以直接与货运代理联系,有助于提高工作效率,避免出现运输和收货相脱节的现象。
(一)货运代理接受委托
第三节
三、整箱货进口代理业务流程
如果货物以FOB价格条件成交,货运代理接受收货人委托后,就负有订舱或租船的责任,并有将船名、装船期通知货主的义务。特别是在采用特殊集装箱运输时,更应尽早预订舱位。
(二)卸货地订舱
第三节
三、整箱货进口代理业务流程
船舶到达卸货港后,需要进行接运。接运工作要做到及时、准确,包括做好接货准备、及时与港区联系、及时告知收货人、汇集单证以及谨慎接卸。
(三)接运
第三节
三、整箱货进口代理业务流程
根据国家规定,进口货物必须在办理验放手续后,收货人才能提取。因此,货运代理必须及时办理报关报检等手续。
(四)报关报检
第三节
三、整箱货进口代理业务流程
进口货物入境后,一般在港口报关放行再转运。但若收货人有特殊要求,经海关核准,也可运往其他设关地点办理海关手续,称为转关运输。
(五)监管转运
转关运输是指将进出口货物由关境内一设关地点转运到另一设关地点的活动。为了加快口岸货物的通过速度,方便收货人和货主办理海关手续,海关允许将进出口货物转关办理进出口手续。
第三节
三、整箱货进口代理业务流程
一种是象征性交货,即单证交接,海关验放到港货物,并在提单上加盖海关放行章后,货运代理将提单交给收货人,即交货完毕。
(六)提取货物
另一种是实际性交货,即除完成报关放行外,货运代理负责向港口装卸区办理提货,并将货物运至指定地点,交给收货人。无论采取以上两种交货方式中的哪一种,都应对整个交货过程做好记录。
此外,卸货完成后,收货人或货运代理还需要将空箱交还到指定码头。
第三节
四、整箱货进口货运单证
货主委托货运代理办理进口货运业务的单证主要包括货运代理委托书、进口订舱联系单、提单、发票、装箱单、保险单、进口许可证以及熏蒸证书等。
(一)货主委托货运代理办理进口货运业务的单证
第三节
四、整箱货进口货运单证
第一联为到货通知书
(arrival notice);
第二联为提货单
(delivery order);
第三联为费用账单(蓝色);
第四联为费用账单(红色);
第五联为交货记录
(delivery record)。
(二)交货记录联单
第三节
四、整箱货进口货运单证
(1)船公司或船舶代理人在收到进口货物单证资料后,通常会向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发出到货通知书。
(2)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在收到到货通知书后,凭正本提单向船公司或船舶代理人换取提货单
(3)收货人或其代理人持提货单在海关规定的期限内备妥报关资料,向海关申报。
(4)收货人及其代理人凭已盖章的提货单、费用账单和交货记录向港区和场站的营业所办理申请提货作业计划。
(5)收货人及其代理人凭港区和场站盖章的交货记录,到港区仓库(或场站仓库)或堆场提取货物。
(6)港区和场站依收回的交货记录填制一式两联的费用账单,核算有关费用。
(二)交货记录联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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