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增值税 课件(共86张PPT)-《中国税制(第二版)》同步教学(高教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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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增值税
增值税的兴起是税收历史上的一绝,没有任何别的税种能够在短短三十年左右时间从理论到实践横扫全世界,使许多原先对它有怀疑态度的学者们回心转意,令不少本来将其拒之外的国家改弦更张……,谁也抵挡不住它的诱惑。
---爱伦· A· 泰特
01 增值税现状
第一节 增值税概述
第二节 增值税的税制要素
第三节 增值税的计算
第四节 增值税的申报及缴纳
01 增值税现状
海湾六国已就在地区征收增值税的几个关键议题达成共识。
2015年12月
法国开始试点
1948年
欧共体国家引入
1963-1973年
法国正式推行
1954年
我国开征增值税
1994年
印度加入
2007年
2.1 增值税的概述
01 增值税现状
如何对商品征税能做到普遍征收而又不重复征收?
- 全额征税还是差额征税?
- 单一环节征税还是多环节征税?
2.1 增值税的概述
阶段 销售额 增值额 本阶段应纳税款 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 国家取得税款 消费者
承担
甲:原材料、零配件产制 10000 10000 1000 0 1000 1000 ——
乙:产品组装 20000 10000 1000 1000 2000 1000 ——
丙:批发 30000 10000 1000 2000 3000 1000 ——
丁:零售 40000 10000 1000 3000 4000 1000 4000
本环节的销售额就是下一环节的成本
增值额的合计等于售价
2.1 增值税的概述
增值税是对增值额征的税,理论上税基应为增值额。
加法:
减法:
增值额=工资、租金、利息、利润
增值额=经营收入额-外购商品支付的金额
扣额法
增值税=(销售收入-准予扣除额 )×税率
扣税法
增值税=销售收入×税率 -准予扣除额×税率
=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02 增值税的设计原理
实践:扣税法
理论:扣额法
进项税
销项税
例:某企业本期销售额为100万元,外购商品和劳务的价值为60万元,增值税税率为13%,计算企业应纳的增值税额。
增值额=100—60=40万元
应纳增值税=40*13%=5.2万元
应纳增值税=100*13%—60*113%=5.2万元
增值税的两个特点:先进而复杂;先进在于最后一环节承担税负,但每个环节都交税复杂在于环环抵扣
增值税的特点
实行税款
抵扣制度
不重复征税
保持税收中性
逐环节征税,逐环节扣税,最终消费者是全部税款承担者。
普遍征收
税基广阔
实行价外税
增值税的作用
保证财政收入的普遍性和稳定性
有利于生产经营专业化协作化发展
提高本国产品的出口竞争能力
增值额:指某个生产经营者在一定期间内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所取得的销售收入大于购进商品和劳务所支付金额的差额,即纳税人在本期新创造的那部分价值
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征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称境内)发生增值税应税交易(以下称应税交易),以及进口货物,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增值税。
应税交易,是指销售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和金融商品。销售货物、不动产、金融商品,是指有偿转让货物、不动产、金融商品的所有权。销售服务,是指有偿提供服务。销售无形资产,是指有偿转让无形资产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
2.2 增值税的税制要素
2.2.1 征税范围
分类 内 容
一般 规定
特殊 规定 二、视同销售行为: 9项
三、混合销售行为
四、兼营行为
五、其他具体规定: 5项
六、不征收增值税项目: 11项
01 销售或者进口货物
01 销售或者进口货物
货物: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销售货物是指有偿转让货物的所有权。
02 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02 提供应税服务
“加工”是指受托加工货物,即委托方提供原料及主要材料,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造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业务,加工后的货物所有权仍属于委托者,即通常所说的委托加工业务。
修理修配是指受托对损伤和丧失功能的货物进行修复,使其恢复原状和功能的业务。
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是指有偿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但单位或个体经营者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雇主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不包括在内。
应税服务
是指交通运输服务、邮政服务、电信服务、建筑服务、金融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
03 提供应税服务(7项)
02 提供应税服务
02 提供应税服务
行业 应税服务 具体内容
1.交通 运输业 (1)陆路运输服务 包括铁路、公路、缆车、索道、地铁、城市轨道、出租车等运输
(2)水路运输服务 远洋运输的程租、期租业务,属于水路运输服务
(3)航空运输服务 航空运输的湿租业务,航天运输,属于航空运输服务
(4)管道运输服务 通过管道输送气体、液体、固体物质的运输服务
行业 应税服务 具体内容
2.邮政业 (1)邮政普遍服务 函件、包裹等邮件寄递,以及邮票发行、报刊发行和邮政汇兑等业务活动
(2)邮政特殊服务 义务兵平常信函、机要通信、盲人读物和革命烈士遗物的寄递等业务活动
(3)其他邮政 邮册等邮品销售、邮政代理等活动
3.电信业 (1)基础电信服务 利用固网、移动网、互联网提供语音通话服务,及出租出售宽带、波长等网络元素
(2)增值电信服务 提供短信、电子数据和信息传输及应用服务、互联网接入服务等
02 提供应税服务
行业 应税服务 具体内容
4.建筑业 (1)工程服务 新建、改建各种建筑物、构筑物的工程作业
(2)安装服务 包括固话、有线电视、宽带、水 、电、燃气、暖气等经营者向用户收取的安装费、初装费、 开户费、扩容费以及类似收费
(3)修缮服务 对建筑物进行修补、加固、养护、改善
(4)装饰服务 修饰装修,使之美观或特定用途的工程
(5)其他建筑服务。 如钻井(打井)、拆除建筑物、平整土地、园林绿化等
02 提供应税服务
行业 应税服务 具体内容
5.金融服务 (1)贷款服务 各种占用、拆借资金取得的收人,以及融资性售后回租、罚息、票据贴现、转贷等业务取得的利息。
特殊:以货币资金投资收取的固定利润或者保底利润。
(2)直接收费金融 服务 包括提供信用卡、基金管理、金融交易场所管理、资金结算、资金清算等
(3)保险服务 包括人身保险服务和财产保险服务。
02 提供应税服务
02 提供应税服务
行业 应税服务 具体内容
6.现代服务业(9项) (1)研发和技术服务 包括研发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工程勘察勘探服务、专业技术服务(如气象服务、地震服务、海洋服务、测绘服务、城市规划、环境与生态监测服务等专项技术服务)
(2)信息技术服务 包括软件服务、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信息系统服务、业务流程管理服务
(3)文化创意服务 包括设计服务、知识产权服务、广告服务和会议展览服务
02 提供应税服务
7.生活服务(6项) (1)文化体育服务 包括文艺表演、比赛,档案馆的档案管理,文物及非物质遗产保护,提供游览场所等
(2)教育医疗服务 教育服务,是指提供学历教育服务、非学历教育服务、教育辅助服务的业务活动
(3)旅游娱乐服务  
(4)餐饮住宿服务  
(5)居民日常服务 包括市容市政管理、家政、婚庆、养老、殡葬、护理、美容美发、按摩、桑拿、沐浴、洗染、摄影扩印等服务。
(6)其他  
1.含义: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业务活动。
2.范围:包括技术、商标、著作权、商誉、自然资源使用权和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
 
04 销售无形资产
03 销售无形资产
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包括基础设施资产经营权、公共事业特许权、配额、经营权(包括特许经营权、连锁经营权、其他经营权)、经销权、分销权、代理权、网络游戏虚拟道具、域名、肖像权、冠名权、转会费等。
05 销售不动产
04 销售不动产
在转让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时一并转让其所占土地的使用权的,按照销售不动产缴纳增值税。
含义: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业务活动。
二、视同销售的应税货物(9项)
01
规定视同销售的目的主要有三
02
保证增值税税款抵扣制度的链条完整
03
防止逃税
体现增值税计算的配比原则
2.2 增值税的税制要素
2.2.1 征税范围
1.由货物的所有者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2.代销人销售代销货物。
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至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增值税纳税地点为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纳税
01视同销售的应税货物
例:那么苏宁电器将上海库存电器转到南京去也要交增值税,涉及到不同地区国税机关。
亲兄弟明算账,都是税务总局管,也得分清楚。
苏宁上海的销项到了苏宁南京就可以抵扣进项了。从集团层面看,只要不产生增值,就不会增加整体税负。
4.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5.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是指纳税人发生应税交易,取得与之相关的对价,包括全部货币或者非货币形式的经济利益,实物投资与实物分配本身也是以实物换取,非货币形式的经济利益,妥妥的属于销售而不仅仅是视同销售
01视同销售的应税货物(2项)
6.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7.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无偿赠送货物,但用于公益事业的除外,单位和个人无偿赠送无形资产、不动产或者金融产品,但用于公益事业的除外
举例1
某公司将房屋与甲公司土地交换
举例2
某银行将房屋出租给乙饭店,而乙饭店长期不付租金,后经双方协商,由银行在饭店就餐抵账
三、混合销售行为
1
混合销售含义
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服务,为混合销售。
2
3
举例
歌舞厅销售烟酒饮料
空调专卖店销售空调同时负责安装空调
税务处理
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
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
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
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
0四、兼营行为3 兼营行为
1
兼营行为含义
指纳税人的经营范围既包括销售货物和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又包括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是,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不同时发生在同一项销售行为中。
2
3
举例
销售产品兼营出租房屋(13%、9%)
税务处理
按各自税率或征收率征税
分别核算
从高适用税率或征收率征税
未分别核算
行为 区别 税务处理
混合销售 强调在同一项销售行为存在着两类经营项目的混合,有从属关系。 按“经营主业”缴纳增值税。
兼营 强调在同一纳税人存在两类经营项目,但不是发生在同一销售行为中,无从属关系。 按“核算水平”,分别核算按增值税适用税率;否则从高征税。
【小结】比较混合、兼营行为的税务处理
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并采取不同的征管方法。
小规模纳税人相比较于一般纳税人来说税率低一些,做账也简单,就算是代理记账费用也会低很多
增值税纳税人
2.2 增值税的税制要素
2.2.2 纳税人
其次 是纳税人性质和会计核算程度方面的标准
01小规模纳税人认定标准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自然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非企业性单位和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自行选择是否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标准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会计核算健全,能准确提供销项税额、进项税额的可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首先 是规模上的标准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
县级及以上国家税务局
持资料,提出申请
审核后发放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
填写认定表后,提交
02 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



企业申请一般纳税人,需要向当地税务部门提交一般纳税人申请材料,这些材料具体包含:(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2)《税务登记证》副本;(3)财务负责人和办税人员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4)会计人员的从业资格证明或者与中介结构签订的代理记账协议及其复印件;(5)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协议,或者其他可供使用场地证明及其复印件;(6)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有关资料(具体可咨询当地税务部门或专业代理记账机构)。
1、及时办理资格认定
2、按规定保管、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每月如实上报领用存
3、按规定保管、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
4、健全会计核算
权利
义务
1、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
2、领购、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3、进项税抵扣
02 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
2020年2月1日起,所有小规模纳税人可自开专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3号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等有关事项的公告)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其他个人除外)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自愿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选择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税务机关不再为其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03 增值税税率
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抵扣率)
降低增值税税率是减税降费的一道主菜
2.2 增值税的税制要素
2.2.3 税率
03 增值税税率
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 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9%.
纳税人销售或进口货物、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税率为13%

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
1
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2
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3

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4
03 增值税税率
纳税人销售无形资产、提供金融服务、提供增值电信服务。提供生活服务: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 、居民日常服务和其他生活服务。

04
提供现代服务(不包括租赁服务):现代服务,是指围绕制造业、文化产业、现代物流产业等提供技术性、知识性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商务辅助服务和其他现代服务.
No.1
需要注意的一项是
No.2
混营业务,如果不同服务的税率不同,最好是能核算时区分,否则按照高税率计税。比如:物业公司收的停车场费用(9%,不动产租赁)其中其实还包括部分管理费用,若是能有标准区分出来,管理费用是可以适用6%税率的。再比如:交通运输服务中包含的装卸费、移库搬迁费用,单独出来,也是6%的税率,若合在一起则是9%的税率。
03 增值税税率
从实际业务划分
从税率角度划分
租赁服务
经营租赁
有形动产租赁 13%
融资租赁
不动产租赁 9%
道路通行服务
车辆停放服务
03 增值税税率
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服务、无形资产,税率为零。

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3%
征收率是应纳税额与应税销售额的比率,它反映的是本环节的实际税负。
征收率不是税率,它只是一种临时计税措施。
2.2 增值税的税制要素
2.2.3 税率
销项税额的计算
进项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的计算
2.3 增值税的计算
销项税额
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
销项税额的计算公式
销项税额 = 销售额×税率
2.3 增值税的计算
2.3.1 销项税的计算
销售额的确定
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增值税价外费用是避免纳税人利用各种形式避税。
2.3 增值税的计算
2.3.1 销项税的计算
企业办税员国家职业资格培训
手续费
价外费用
补贴
基金
集资费
返还利润
奖励费
违约金
包装费
包装物租金
运输装卸费
代收款项(不含代收消费税、保险费、车辆购置税、牌照费)
其他(延期付款利息等)
【例题】某企业(一般纳税人)销售农用机械一批,取得不含税销售额430000元,另收取包装费15000元。
【正确答案】
销项税额=【430000 +15000÷(1+13%)】×13%
=57625.66(元)
含税销售额的换算
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换算原因:一般纳税人将货物出售给消费者,使用单位或小规模纳税人,只能开普通发票。小规模纳税人也只能向购买者开具普通发票。
换算公式:
2.3 增值税的计算
2.3.1 销项税的计算
含税不含税的判断:
1、用票据判断 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格
2、从流通环节判断 涉及到最终消费者的价格都是含税价
3、从财务核算的角度,只要纳税人是一般纳税人,则“主营业务收入”都是不含税的,如果是“其他业务收入”或“营业外收入”则可能是含税的。
2.3 增值税的计算
2.3.1 销项税的计算
特殊形式的销售方式
1、折扣方式销售
a.批量购货原因:销售额与折扣额在同一发票上注明的,差额(现金)计税;如没有,则全额计税。
b.提前付款原因:可以全额计税,折扣额不允许扣除
c.品种质量原因(手续齐备):可以差额计税
2.3 增值税的计算
2.3.1 销项税的计算
例:某书店九折售书,书籍定价1000元,折扣额100元,实际收入900元, 销售额与折扣额在同一发票上注明,则书店销项税=900×13%=117元
实物折扣额不得扣除,视同无偿赠送计税
注意
2.3 增值税的计算
2.3.1 销项税的计算
2、以旧换新:
按新货物售价计税;
收回的旧货不允许冲减新货物的销售额进项税;
收回的旧货不允许做进项税抵扣 
3、以物易物:视同正常购销
2.3 增值税的计算
2.3.1 销项税的计算
4、包装物押金:
有合同的,按合同约定的日期确定;
长期循环使用:
循环期内:不纳税;
循环期满包装物仍然没有退还:纳税;
其它:按一年掌握注意:
包装物销售,另收押金:均应计税;
包装物租金作为价外费用,换算后计税
2.3 增值税的计算
2.3.1 销项税的计算
注意:从1995年6月1日起,对销售除啤酒、黄酒外的其他酒类产品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是否返还以及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当期销售额征税。对销售啤酒、黄酒所收取的押金,按上述一般押金的规定处理。
2.3 增值税的计算
2.3.1 销项税的计算
视同销售情况下销售额的确定
①有同类货物销售额:按最近期,如价格高低不一,按平均售价计税;
②无同类货物销售额: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税。
a、当视同销售货物只征增值税,不征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成本×(1+成本利润率);成本利润率为10% 
b、当视同销售货物既征增值税,又征消费税: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成本利润率按照消费税税法规定
2.3 增值税的计算
2.3.1 销项税的计算
【例题】某电扇厂2019年5月生产电扇1000台,销售给A商场300台,每台售价220元;销售给B商场170台,每台售价208元;销售给C商场400台,每台售价200元;该批电扇的成本价为170元;另外130台电扇捐赠给一所希望小学。计算该厂的销项税额。
(1)加权平均售价
=(300×220+170×208+400×200 )÷(300+170+400)
=208.46(元)
(2)销项税额
=(300×220+170×208+400×200 +130×208.46)×13%
=20724(元)
【例题·计算题】某企业(一般纳税人)研制一种新型食品,为了进行市场推广和宣传,无偿赠送200件给消费者品尝,该食品无同类产品市场价,生产成本600元/件,成本利润率为10%。
销项税=200×600×(1+10%)×13%
   =17160(元)
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所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
进项税额作为可抵扣的部分,对于实际纳税多少产生举足轻重的作用。
进项税额
2.4 增值税的计算
2.4.1 销项税的计算
增值税的基本特点:以票控税
01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02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03购进免税农产品
用于贸易或9%、6%的货物及服务的扣除率为9%。
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扣除率为10%。
自2018年1月1日起,纳税人支付的道路通行费,按照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抵扣进项税额。
04 道路 桥 闸通行费
纳税人支付的一级、二级公路通行费
如暂未能取得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按下列公式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可抵扣进项税额=一级、二级公路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5%)×5%
纳税人支付的桥、闸通行费
暂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收费金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抵扣的进项税额:
可抵扣进项税额=桥、闸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5%)×5%
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05 旅客运输服务
05 旅客运输服务
05 旅客运输服务
05 旅客运输服务
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进一步加大生活性服务业减税力度,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增值税加计抵减的比例,由10%提高至15%。
06 进项税加计扣除
根据财税部门此前公布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生活服务,是指为满足城乡居民日常生活需求提供的各类服务活动。包括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其他生活服务。
没有形成增值税的链条,有进没有销,链条就中断,发票是抵扣的条件,但不是唯一条件。
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01
02
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03
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非正常损失.是指生产经营过程外的损失包括:自然灾害损失;因管理不善货物被盗窃、发生霉烂变质等损失
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根据财税[2016]36号文第二十八条规定,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丢失、霉烂变质,以及因违反法律法规造成货物或者不动产被依法没收、销毁、拆除的情形。
货物和不动产发生增值税的非正常损失,详见下表:
非正常损失原因 作用对象 情形
因管理不善 货物 被盗
丢失
霉烂变质
因违反法律法规 货物或者不动产 依法没收
依法销毁
依法拆除
案例:一家餐饮企业,春节前购买了部分食材,准备给预定的酒席使用,受疫情影响,酒店停业,购进的部分新鲜食材已经变质,这些需要进项税额转出吗?
因疫情停业造成食材过期变质损失,不属于非正常损失,如取得增值税合法扣税凭证的,其进项税额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已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不需要作进项税额转出。
1、建筑企业在建筑工地搭建的临时建筑完工后被拆除,不属于非正常损失,原已抵扣的进项税额不作进项税额转出。
2、餐饮企业购进新鲜食材,还没用完就过期或变质了,这是由于行业特点所造成的,食材不易保管。不属于非正常损失,原已抵扣的进项税额不作进项税额转出。
3、超市销售的食品过了保质期还没有卖掉就销毁了,不属于非正常损失,原已抵扣的进项税额不作进项税额转出。
【参考答案】应转出的进项税=2600×20000÷(20000+80000)=520(元)07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例:某制药厂既生产应税药品,又生产免税药品,2019年2月外购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20000元,税款2600元,当月销售应税药品取得收入80000元,销售免税药品取得收入20000元,应税药品和免税药品均耗用外购原材料,但无法准确划分。则应转出的进项税额为 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因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2.3 增值税的计算
2.3.3 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税收优惠
(二)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三)纳税地点
(四)纳税期限
(五)发票管理
2.4 增值税的申报及缴纳
1.《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免税项目:7项
(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2)避孕药品和用具;
(3)古旧图书;古旧图书,是指向社会收购的古书和旧书。
(4)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5)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6)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7)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是指其他个人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征免税项目:15项
2.4 增值税的申报及缴纳
2.4.1 税收优惠
结算方式 纳税义务时间
直接收款 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额或者取得索取销售额凭据的当天
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 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赊销和分期收款 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预收货款 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预收货款方式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十二个月 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委托代销 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
2.4 增值税的申报及缴纳
2.4.2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索取销售货款的凭据:在法律上可以有效的把钱要回来,如欠条或合同(合同是一个基本的财务凭据)。如没有收到货款,但销售是成立的,货款是否收回和交税是两码事。
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利用的是银行的信用,支付人在银行是有保证金的。必然存在的金融信用,是收税的保障。
2.4 增值税的申报及缴纳
2.4.2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固定业户——应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固定业户到外县(市)销售货物的,应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务管理证明,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非固定业户——应向其机构销售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向销售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人,由其机构所在地或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2.4 增值税的申报及缴纳
2.4.2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日、3日、5日
10日、15日
1个月
按期纳税
按次纳税
纳税
期限
2.4 增值税的申报及缴纳
2.4.2 纳税期限
1、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 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2、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2.4 增值税的申报及缴纳
2.4.2 纳税期限
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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