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掌握报检的一般规定 课件(共26张PPT)-《报关与报检实务》同步教学(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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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掌握报检的一般规定 课件(共26张PPT)-《报关与报检实务》同步教学(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

资源简介

(共26张PPT)
梳理报检基础知识
项 目 八
目录页
Part 1
确定出入境报检范围
Part 2
掌握报检的一般规定
Part 3
掌握报检流程
目录页
Part 1
确定出入境报检范围
Part 2
掌握报检的一般规定
Part 3
掌握报检流程
任务二 掌握报检的一般规定
(一)报检分类
一、入境货物报检的一般规定
1.入境一般报检
是指法定检验检疫入境货物的货主或其代理人,持有关单证向海关申请对入境货物进行检验检疫以获得入境通关放行凭证,并取得入境货物销售、使用合法凭证的报检。
任务二 掌握报检的一般规定
(一)报检分类
一、入境货物报检的一般规定
2.入境流向报检
是指法定入境检验检疫货物的货主或其代理人持有关单证在卸货口岸向口岸海关报检,获取相应单证并通关后,由入境口岸海关进行必要的检疫处理,货物调往目的地后再由目的地海关进行检验检疫监管的报检,亦称口岸清关转异地进行检验检疫的报检。申请入境流向报检的货物,其报关地与目的地属于不同辖区。
任务二 掌握报检的一般规定
(一)报检分类
一、入境货物报检的一般规定
3.异地施检报检
是指已在口岸完成入境流向报检,货物到达目的地后,该批入境货物的货主或其代理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海关放行后20日内),向目的地海关申请对入境货物实施检验检疫的报检。其目的是为获得合法的销售、使用凭证。
任务二 掌握报检的一般规定
(二)入境报检的时限与地点
一、入境货物报检的一般规定
入境货物一般在入境时报检,但以下几种情况需在入境前报检:
1)入境货物需对外索赔出证的,应在索赔有效期前不少于20天内向到货口岸或货物到达地的海关报检。
3)输入其他动物的,应当在入境前15天报检。
2)输入微生物、人体组织、生物制品、血液及其制品,或者种畜、禽及其精液、胚胎、受精卵的,应当在入境前30天报检。
4)输入植物、种子、种苗及其他繁殖材料的,应当在入境前7天报检。
1.报检时限
任务二 掌握报检的一般规定
(二)入境报检的时限与地点
一、入境货物报检的一般规定
2.报检地点
审批、许可证等有关政府批文中规定了检验检疫地点的,在规定的地点报检。
大宗散装商品、易腐烂变质商品、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以及在卸货时已发生残损、数/重量短缺的商品,在卸货口岸海关报检。
1)
2)
入境货物一般在入境口岸海关报检,但以下几种情况对报检地点有特殊规定:
任务二 掌握报检的一般规定
入境后需办理转关手续的检疫物,除活动物和来自动植物疫情流行国家或地区的检疫物须在入境口岸报检和实施检疫外,均在指运地海关报检。
4)
需结合安装调试进行检验的成套设备、机电仪器产品及在口岸开件后难以恢复包装的货物,在收货人所在地海关报检。
3)
任务二 掌握报检的一般规定
(三)报检时应提供的单证
一、入境货物报检的一般规定
国家实施许可制度管理的货物,应提供有关证明。
品质检验的还应提供国外品质证书或质量保证书、产品使用说明书及有关标准和技术资料;凭样成交的,须加附成交样品;以品级或公量计价结算的,应同时申请重量鉴定。
1)
2)
入境报检时,应填制《入境货物报检单》,并提供对外贸易合同、发票、提(运)单、装箱单等有关单证。
此外,按照检验检疫的要求,以下货物还需提供其他有关单证。
任务二 掌握报检的一般规定
报检入境废物原料时,还应提供主管海关或其他检验机构签发的装运前检验证书;属于限制类废物原料的,应当提供进口许可证明。
申请残损鉴定的还应提供理货残损单、铁路商务记录、空运事故记录或海事报告等证明货损情况的有关单证。
3)
4)
申请重(数)量鉴定的还应提供重量明细单,理货清单等。
5)
货物经收、用货部门验收或其他单位检测的,应随附验收报告或检测结果及重量明细单等。
6)
任务二 掌握报检的一般规定
入境的国际旅行者,应填写入境检疫申明卡。
入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在提供贸易合同、发票、产地证书的同时,还必须提供输出国家或地区官方的检疫证书;需办理入境检疫审批手续的,还应提供入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7)
8)
过境动植物及其产品报检时,应持货运单和输出国家或地区官方出具的检疫证书;运输动物过境时,还应提交海关总署签发的动植物过境许可证。
9)
任务二 掌握报检的一般规定
报检入境运输工具、集装箱时,应提供检疫证明,并申报有关人员健康状况。
入境旅客、交通员工携带伴侣动物的,应提供入境动物检疫证书及预防接种证明。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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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科研等特殊需要,输入禁止入境物的,必须提供海关总署签发的特许审批证明。
12)
入境特殊物品的,应提供有关的批件或规定的文件。
13)
任务二 掌握报检的一般规定
(一)报检分类
二、出境货物报检的一般规定
1.出境一般报检
是指法定检验检疫出境货物的货主或其代理人,持有关单证向产地海关申请检验检疫以取得出境放行证明及其他单证的报检。
任务二 掌握报检的一般规定
(一)报检分类
二、出境货物报检的一般规定
2.出境换证报检
是指经产地海关检验检疫合格的法定检验检疫出境货物的货主或其代理人,持产地海关签发的相应单证向报关地海关申请换证放行的报检。报关地海关按照海关总署规定的抽查比例对出境货物进行查验。
任务二 掌握报检的一般规定
(一)报检分类
二、出境货物报检的一般规定
3.出境预检报检
是指货主或其代理人持有关单证向产地海关申请对暂时还不能出口的货物预先实施检验检疫的报检。
预检报检的货物经检验检疫合格的,海关签发标明“预验”字样的相应单证;
正式出口时,货主或其代理人可在检验检疫有效期内持此单证向海关申请办理放行手续。
申请出境预检报检的货物通常是经常出口、非易腐烂变质、非易燃易爆的商品。
任务二 掌握报检的一般规定
(二)报检时限和地点
二、出境货物报检的一般规定
1.报检时限
出境货物一般最迟应在出口报关或装运前7天报检,对于个别检验检疫周期较长的货物,应留有相应的检验检疫时间。需注意的是,需隔离检疫的出境动物要在出境前60天预报,隔离前7天报检。
2.报检地点
法定检验检疫货物,除活动物需由口岸海关检验检疫外,原则上实施产地检验检疫,在产地海关报检。
任务二 掌握报检的一般规定
(三)报检时应提供的单证
二、出境货物报检的一般规定
国家实施许可制度管理的货物,应提供有关证明。
出境货物须经生产者或经营者检验合格并加附检验合格证或检测报告;申请重量鉴定的,应加附重量明细单或磅码单。
1)
2)
出境报检时,应填制《出境货物报检单》,并提供对外贸易合同、信用证、发票、装箱单等有关单证。
此外,按照检验检疫的要求,以下货物还需提供其他有关单证。
任务二 掌握报检的一般规定
凭样成交的货物,应提供经买卖双方确认的样品。
出境人员应向海关申请办理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及国际预防接种证书。
3)
4)
报检出境运输工具、集装箱时,还应提供检疫证明,并申报有关人员健康状况。
5)
生产出境危险货物包装容器的企业,必须向海关申请包装容器的性能鉴定;生产出境危险货物的企业,必须向海关申请危险货物包装容器的使用鉴定。
6)
任务二 掌握报检的一般规定
报检出境危险货物时,必须提供危险货物包装容器性能鉴定结果单和使用鉴定结果单。
申请原产地证明书和普惠制原产地证明书的,应提供商业发票等资料。
7)
8)
出境特殊物品的,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应提供有关的审批文件。
9)
任务二 掌握报检的一般规定
(一)更改
三、更改、撤销和重新报检的一般规定
已报检的出入境货物,未出具单证的,由于某种原因需要更改报检信息的,报检人员可以向受理报检的海关申请,经审核批准后按规定进行更改。
检验检疫单证发出后,需要更改、补充内容或重新签发的,报检人员应向原签证海关申请,经审核批准后按规定进行更改。
1)
2)
任务二 掌握报检的一般规定
办理更改应提供以下单据:
3)
填写《更改申请单》,说明更改的事项和理由。
提供有关函电等证明单据,交还原单证。确有特殊情况不能交还原单证的,申请人应书面说明理由,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在指定的报纸上声明作废,并经海关审批后,方可重新签发。



变更合同或信用证的,须提供新的合同或信用证。
任务二 掌握报检的一般规定
不能更改的情形:
4)
品名、数(重)量、检验检疫结果、包装、发货人、收货人等重要项目更改后与合同、信用证不符的,或者更改后与输出、输入国家或地区法律法规规定不符的,均不能更改。
任务二 掌握报检的一般规定
(二)撤销
三、更改、撤销和重新报检的一般规定
向海关报检后,因故需撤销报检的,报检人员可提出申请,并书面说明理由,经海关批准后按规定办理撤销手续。
报检后30天内未联系检验检疫事宜的,作自动撤销报检处理。
1)
2)
任务二 掌握报检的一般规定
(三)重新报检
三、更改、撤销和重新报检的一般规定
1.重新报检范围
报检人员在海关办理报检手续,领取检验检疫单证后,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重新报检:
5)
4)
3)
2)
1)
超过检验检疫有效期限的;
变更输入国家或地区,并有不同检验检疫要求的;
改换包装或重新拼装的;
已撤销报检的;
其他不符合更改条件,需要重新报检的。
任务二 掌握报检的一般规定
(三)重新报检
三、更改、撤销和重新报检的一般规定
2.重新报检的要求
按规定填制《出境货物报检单》或《入境货物报检单》,交附有关函电等证明单据;
交还原发单证,不能交还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登报声明作废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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