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增值税税率与征收率 课件(共14张PPT)-《税法》同步教学(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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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增值税税率与征收率 课件(共14张PPT)-《税法》同步教学(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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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4张PPT)
第二章
增值税法
目 录
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的确定
6
出口退(免)税的基本内容
7
增值税的征收管理
8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
9
增值税概述
1
增值税征收范围
2
增值税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3
增值税税率与征收率
4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应纳税额的确定
5
第四节
增值税税率与征收率
√ 增值税税率
√ 征收率
一、增值税税率
(一)基本税率
(1)
(2)
(3)
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除特殊规定外,税率一般为13%。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除低税率适用范围内的货物以及销售个别旧固定资产、旧货等特殊情况适用征收率外,税率一律为13%。
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除低税率适用范围外,税率一律为13%。
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3%。
一、增值税税率
(二)低税率
1.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9%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包括:① 农业产品,② 音像制品,③ 电子出版物。
(3)图书、报纸、杂志。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1)粮食、食用植物油、食用盐。
一、增值税税率
(二)低税率
2.纳税人销售下列项目,税率为9%
(1)
提供交通运输服务
提供邮政服务
提供基础电信服务
(2)
(3)
(4)
提供建筑服务
提供不动产租赁服务
销售不动产
(5)
(6)
转让土地使用权
(7)
一、增值税税率
(二)低税率
3.纳税人销售下列项目,税率为6%
筹 资
方 式
(3)提供生活服务
(5)销售无形资产(销售土地使用权除外)
(4)提供现代服务(租赁服务除外)
(2)提供增值电信服务
(1)提供金融服务
一、增值税税率
(三)零税率
(1)
出口货物。
(3)
(4)
(2)
提供国际运输服务:① 在境内载运旅客或者货物出境。
② 在境外载运旅客或者货物入境。
③ 在境外载运旅客或者货物。
境内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往返香港、澳门、台湾的交通运输服务及在香港、澳门、台湾提供的交通运输服务。
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下列服务:① 研发服务。② 合同能源管理服务。③ 设计服务。④ 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制作和发行服务。⑤ 软件服务。⑥ 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⑦ 信息系统服务。⑧ 业务流程管理服务。⑨ 离岸服务外包业务。⑩ 转让技术。
(5)
提供航天运输服务。
一、增值税税率
(三)零税率
(7)
(6)
境内纳税人提供承租服务,如果租赁的交通工具用于国际运输服务和港澳台运输服务,由出租方按规定申请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向境内单位或个人提供期租、湿租服务,如果承租方利用租赁的交通工具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国际运输服务和港澳台地区运输服务,由承租方按规定申请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境内的单位或个人向境外单位或个人提供期租、湿租服务,由出租方按规定申请适用增值税零税率。
境内的单位和个人提供适用增值税零税率的应税服务,如果属于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实行免征增值税办法。如果属于适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的,生产企业实行“免、抵、退”税办法;外贸企业将外购的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出口的实行免退税办法;外贸企业直接将适用增值税零税率的应税服务出口的,视同生产企业连同其出口货物统一实行“免、抵、退”税办法。
二、征收率
(一)一般规定
增值税征收率是对特定的货物或特定的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在某一生产流通环节应纳税额与销售额的比率。增值税征收率适用于两种情况,一是小规模纳税人;二是一般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按规定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
二、征收率
(二)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的规定
1.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按下列政策执行,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末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2)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下同)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3)纳税人销售旧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上述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物品和旧货适用按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的,按下列公式确定销售额和应纳税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
应纳税额=销售额×2%
该规定不包括二手车经销业务,对从事二手车经销业务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自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减按0.5%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其销售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0.5%)
二、征收率
(二)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的规定
2.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货物
(2)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
(1)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小型水力发电单位,是指各类投资主体建设的装机容量为5万千瓦以下(含5万千瓦)的小型水力发电单位。
(3)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黏土实心砖、瓦)。
(5)自来水。
(4)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
(6)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
一般纳税人发生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行为,也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是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其主要包括以下情况:
二、征收率
(二)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的规定
(7)
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包括居民个人寄售的物品在内)。
(8) 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
二、征收率
(二)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的规定
3.“营改增”中的特殊征收率
(1)一般纳税人适用5%征收率的情况
①一般纳税人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不动产销售。
②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不动产经营租赁。
③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选择差额征税的。
④一般纳税人2016年4月30日前签订的不动产融资租赁合同,或以2016年4月30前取得的不动产提供的融资租赁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
⑤ 一般纳税人收取试点前开工的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
⑥ 一般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
(2)小规模纳税人适用5%征收率的情况
① 小规模纳税人(含其他个人)销售不动产(含自建及其他方式取得)。
② 房地产开发企业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
③ 小规模纳税人出租(经营租赁)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个人出租用房)。
④ 选择差额计税方法提供劳务派遣服务。
⑤ 其他个人销售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不含其购买的住房)。
⑥ 其他个人出租(经营租赁)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个人出租住房)。
纳税人转让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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