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共49张PPT)初识报关项 目 一目录页Part 1了解报关与海关的管理制度Part 2熟悉报关单位与报关员过渡页Part 1了解报关与海关的管理制度Part 2熟悉报关单位与报关员(一)报关的含义报关(Customs Declaration)是指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进出境运输工具负责人,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或者他们的代理人向海关办理货物、物品或运输工具进出境手续及相关海关事务的过程。一、报关概述任务一 了解报关与海关的管理制度自理报关和代理报关主要是针对进出境货物的报关。代理报关:代理报关是指接受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委托代理其办理报关业务的行为。我国海关把有权接受他人委托办理报关业务的企业称为报关企业。报关企业必须依法取得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许可并向海关注册登记后方能从事代理报关业务。代理报关又可分为直接代理报关和间接代理报关。自理报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自行办理报关业务称为自理报关。根据规定,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必须依法向海关注册登记后方能自行办理报关业务。(二)报关的类型一、报关概述任务一 了解报关与海关的管理制度是指报关企业接受委托人(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委托,以委托人的名义办理报关业务的行为。在直接代理中,代理人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直接作用于被代理人。目前,我国报关企业大多采取直接代理形式报关。直接代理报关间接代理报关是指报关企业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以报关企业自身的名义向海关办理报关业务的行为。报关企业应当承担与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自己报关时所应当承担的相同的法律责任。经营快件业务的营运人等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适用间接代理报关。任务一 了解报关与海关的管理制度任务一 了解报关与海关的管理制度(三)报关的基本内容一、报关概述1.进出境运输工具报关的基本内容国际贸易的交货、国际人员的往来及其携带物品的进出境,除经其他特殊运输方式外,都要通过各种运输工具的国际运输来实现。根据我国海关规定,所有进出我国关境的运输工具必须经由设有海关的港口、车站、机场、国界孔道、国际邮件互换局(交换站)及其他可办理海关业务的场所申报进出境。进出境申报是运输工具报关的主要内容。根据海关监管的要求,进出境运输工具负责人或其代理人在运输工具进入或驶离我国关境时均应如实向海关申报运输工具所载旅客人数、进出口货物数量、装卸时间等基本情况。任务一 了解报关与海关的管理制度(三)报关的基本内容一、报关概述1.进出境运输工具报关的基本内容进出境运输工具舱单申报是进出境运输工具报关的一项重要内容。进出境运输工具舱单(以下简称舱单)是指反映进出境运输工具所载货物、物品及旅客信息的载体,包括原始舱单、预配舱单、装(乘)载舱单。进出境运输工具载有货物、物品的,舱单内容应当包括总提(运)单及其项下的分提(运)单信息。进出境运输工具负责人、无船承运业务经营人、货运代理企业、船舶代理企业、邮政企业以及快件经营人等舱单电子数据传输义务人(以下统称舱单运输人)应当按照海关备案的范围,在规定时限向海关传输舱单电子数据。(1)进境舱单的管理进境运输工具载有货物、物品的,舱单传输人应当在规定时限向海关传输原始舱单主要数据,在进境货物、物品运抵目的港以前向海关传输原始舱单其他数据。海关接受原始舱单主要数据传输后,收货人、受委托的报关企业方可向海关办理货物、物品的申报手续。进境运输工具载有旅客的,舱单传输人应当在规定时限向海关传输原始舱单电子数据。任务一 了解报关与海关的管理制度出境运输工具预计载有货物、物品的,舱单传输人应当在办理货物、物品申报手续以前向海关传输预配舱单主要数据,海关接受预配舱单主要数据传输后,舱单传输人应当在规定时限向海关传输预配舱单其他数据。以集装箱运输的货物、物品,出口货物发货人应当在货物、物品装箱以前向海关传输装箱清单电子数据。出境运输工具预计载有旅客的,舱单传输人应当在出境旅客开始办理登机(船、车)手续的1小时以前向海关传输预配舱单电子数据。舱单传输人应当在旅客办理登机(船、车)手续后,运输工具上客以前向海关传输乘载舱单电子数据。运输工具负责人应当在货物、物品装载完毕或者旅客全部登机(船、车)后向海关提交结关申请,经海关办结手续后,出境运输工具方可离境。任务一 了解报关与海关的管理制度(2)出境舱单的管理任务一 了解报关与海关的管理制度(三)报关的基本内容一、报关概述2.进出境货物报关的基本内容按照规定填制报关单,如实申报进出口货物的商品编码、实际成交价格、原产地及相应的优惠贸易协定代码,并办理提交报关单证等与申报有关的事宜;申请办理缴纳税费和退税、补税事宜;申请办理加工贸易合同备案、变更和核销及保税监管等事宜;申请办理进出口货物减税、免税等事宜;办理进出口货物的查验、结关等事宜;办理应当由报关单位办理的其他事宜。任务一 了解报关与海关的管理制度(三)报关的基本内容一、报关概述3.进出境物品报关的基本内容进出境物品包括行李物品、邮递物品和其他物品,三者在报关要求上有所不同。《海关法》规定,个人携带进出境的行李物品、邮寄进出境的物品,应当以自用合理数量为限。所谓自用合理数量,对于行李物品而言,“自用”指的是进出境旅客本人自用、馈赠亲友而非为出售或出租,“合理数量”是指海关根据进出境旅客旅行目的和居留时间所规定的正常数量;对于邮递物品,则指的是海关对进出境邮递物品规定的征、免税限制。绿红带有红色标志的通道称“申报通道”(又称“红色通道”),适用于携带有应向海关申报物品的旅客。对于选择红色通道的旅客,必须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或海关规定的其他申报单证,在进出境地向海关作出书面申报。带有绿色标志的通道称“无申报通道”(又称“绿色通道”),适用于携运物品在数量和价值上均不超过免税限额,且无国家限制或禁止进出境物品的旅客;(1)进出境行李物品的报关任务一 了解报关与海关的管理制度大多数国家的海关都规定对旅客进出境采用“红绿通道”制度,我国海关也不例外。我国是《万国邮政公约》的签约国。根据《万国邮政公约》的规定,进出口邮包必须由寄件人填写“报税单”(小包邮件填写绿色标签),列明所寄物品的名称、价值、数量,向邮包寄达国家的海关申报。进出境邮递物品的“报税单”和绿色标签随同物品通过邮政企业或快递公司呈递给海关。任务一 了解报关与海关的管理制度(2)进出境邮递物品的报关任务一 了解报关与海关的管理制度(3)进出境其他物品的报关1)暂时免税进出境物品个人携带进出境的暂时免税进出境物品,须由物品携带者在进出境时向海关作书面申报,并经海关批准登记,方可免税携带进出境,而且,应由本人复带出境或进境。任务一 了解报关与海关的管理制度2)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机构或者人员进出境物品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机构或者人员进出境物品,包括外国驻中国使馆和使馆人员,以及外国驻中国领事馆、联合国及其专门机构和其他国际组织驻中国代表机构及其人员等机构和人员进出境的公务用品和自用物品。外国驻中国使馆和使馆人员进出境公用、自用物品应当以海关核准的直接需用数量为限。使馆和使馆人员运进、运出公用、自用物品,应当填写“外交公/自用物品进出境申报单”,向主管海关提出申请,并附提(运)单、发票、装箱单、身份证件复印件等有关单证材料。其中,运进机动车辆的,还应当递交使馆照会。任务一 了解报关与海关的管理制度(一)海关的性质二、海关1.海关是国家行政机关我国的国家机关包括享有立法权的立法机关、享有司法权的司法机关和享有行政管理权的行政机关。海关是国家的行政机关之一,是国务院的直属机构。海关代表国家依法独立行使行政管理权。任务一 了解报关与海关的管理制度(一)海关的性质二、海关2.海关是国家进出境监督管理机关海关履行国家行政制度的监督职能,是国家宏观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海关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并通过法律赋予的权力,制定具体的行政规章和行政措施,对特定领域的活动开展监督管理,以保证其按国家的法律规范进行。海关实施监督管理的范围是进出关境及与之有关的活动,监督管理的对象是所有进出关境的运输工具、货物、物品。任务一 了解报关与海关的管理制度(一)海关的性质二、海关3.海关的监督管理是国家行政执法活动海关通过法律赋予的权力,对特定范围内的社会经济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并对违法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以保证这些社会经济活动按照国家的法律规范进行。因此,海关的监督管理是保证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实施的行政执法活动。海关执法的依据是《海关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任务一 了解报关与海关的管理制度(二)海关的任务二、海关1.监管海关监管是指海关运用国家赋予的权力,通过一系列管理制度与管理程序,依法对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的进出境活动所实施的一种行政管理。需要注意的是海关监管不是海关监督管理的简称,海关监督管理是海关全部行政执法活动的统称。根据监管对象的不同,海关监管分为运输工具监管、货物监管和物品监管三大体系,每个体系都有一整套规范的管理程序与方法。任务一 了解报关与海关的管理制度(二)海关的任务二、海关1.监管监管作为海关四项基本任务之一,除了通过备案、 审单、查验、放行、后续管理等方式对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的进出境活动实施监管外,还要执行或监督执行国家其他对外贸易管理制度的实施,如进出口许可制度、外汇管理制度、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制度、文物管理制度等,从而在政治、经济、文化道德、公众健康等方面维护国家利益。任务一 了解报关与海关的管理制度(二)海关的任务二、海关2.征税征税是海关的另一项重要任务,包括征收关税和其他税费。《海关法》明确将征收关税的权力授予海关,由海关代表国家行使征收关税的职能。进口货物、物品在办理海关手续放行后,允许在国内流通,应与国内货物同等对待,缴纳应征的国内税。为了节省征税人力,简化征税手续,严密管理,进口货物、物品的国内税由海关代征,即我国海关对进口货物、物品征收关税的同时,还负责代其他机关征收若干种类的进口环节税,包括增值税和消费税。任务一 了解报关与海关的管理制度(二)海关的任务二、海关3.缉私查缉走私是海关为保证顺利完成监管和征税等任务而采取的保障措施,是海关依照法律赋予的权力,在海关监管场所和海关附近的沿海沿边规定地区,为发现、制止、打击、综合处理走私活动而进行的一种调查和惩处活动。任务一 了解报关与海关的管理制度(二)海关的任务二、海关3.缉私《海关法》规定:“国家实行联合缉私、统一处理、综合治理的缉私体制。海关负责组织、协调、管理查缉走私工作。”海关是打击走私的主管机关。除了海关以外,公安、工商、税务、烟草专卖等部门也有查缉走私的权力,但这些部门查获的走私案件,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统一处理。各有关行政部门查获的走私案件,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移送海关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应当移送海关侦查走私犯罪公安机构或地方公安机关依据案件管辖分工和法定程序办理。任务一 了解报关与海关的管理制度(二)海关的任务二、海关4.统计海关统计是国家统计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以实际进出口货物作为统计和分析的对象,全面、准确地反映对外贸易运行态势,为国家制订对外贸易政策、进行宏观调控提供了依据。我国海关的统计制度规定,实际进出境并引起境内物质存量增加或者减少的货物,列入海关统计;进出境物品超过自用、合理数量的,列入海关统计。对于部分不列入海关统计的货物和物品,则根据我国对外贸易管理和海关管理的需要,实施单项统计。任务一 了解报关与海关的管理制度(三)海关的法律体系二、海关1.《海关法》《海关法》于1987年1月22日由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同年7月1日起实施,并依据形势发展的需要多次修正。2017年11月4日,根据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十一部法律的决定》对《海关法》进行了第四次修正。《海关法》是我国现行法律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管理海关事务的基本法律规范。任务一 了解报关与海关的管理制度(三)海关的法律体系二、海关2.行政法规《关税条例》《海关稽查条例》《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条例》《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海关统计条例》任务一 了解报关与海关的管理制度(三)海关的法律体系二、海关3.海关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政规章主要是由海关总署单独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的,是海关日常工作中引用数量最多、内容最广、操作性最强的法律依据,其效力等级低于法律和行政法规。海关行政规章以海关总署令的形式对外公布。规范性文件指海关总署及各直属海关按照规定程序制定的涉及行政管理相对人权利、义务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文件,以公告形式对外发布。任务一 了解报关与海关的管理制度(四)海关的权力二、海关1.行政审批权行政审批权主要包括海关对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提出的转关运输申请的审核、减免税审批、对参加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资格的审核等。任务一 了解报关与海关的管理制度(四)海关的权力二、海关2.税费征收权① 依法对进出口货物、物品征收关税及其他税费;② 对特定的进出口货物、物品减征或免征关税;③ 对经海关放行后的有关进出口货物、物品,发现少征或者漏征税款的,依法补征、追征税款的权力。任务一 了解报关与海关的管理制度(四)海关的权力二、海关3.行政检查权检查权海关有权检查进出境运输工具;检查有走私嫌疑的运输工具和有藏匿走私货物、物品的场所;检查走私嫌疑人的身体。查验权海关有权查验进出境货物、物品。海关查验货物认为必要时,可以径行提取货样。任务一 了解报关与海关的管理制度(四)海关的权力二、海关3.行政检查权施加封志权根据《海关法》的规定,海关对所有未办结海关手续、处于海关监管状态的进出境货物、物品、运输工具,有权施加封志。查阅、复制权包括查阅进出境人员的证件,查阅、复制与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有关的合同、发票、账册、单据、记录、文件、业务函电、录音录像制品和其他有关资料。任务一 了解报关与海关的管理制度(四)海关的权力二、海关3.行政检查权查问权海关有权对违反《海关法》或者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嫌疑人进行查问,调查其违法行为。查询权海关在调查走私案件时,可以查询案件涉嫌单位和涉嫌人员在金融机构、邮政企业的存款、汇款,但须经直属海关关长或其授权的隶属海关关长批准。任务一 了解报关与海关的管理制度(四)海关的权力二、海关3.行政检查权稽查权自进出口货物放行之日起3年内或者在保税货物、减免税进口货物的海关监管期限内及其后的3年内,海关可以对与进出口货物直接有关的企业、单位的会计账簿、会计凭证、报关单证及其他有关资料和有关进出口货物实施稽查。根据《稽查条例》的规定,海关进行稽查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问被稽查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其他有关人员与进出口活动有关的情况和问题;检查被稽查人的生产经营场所;查询被稽查人在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账户;封存有可能被转移、隐匿、篡改、毁弃的账簿、单证等有关资料;封存被稽查人有违法嫌疑的进出口货物等。任务一 了解报关与海关的管理制度任务一 了解报关与海关的管理制度(四)海关的权力二、海关4.行政强制权(1)扣留权扣留的对象包括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及与之有关的文件、资料和走私犯罪嫌疑人等。任务一 了解报关与海关的管理制度(2)提取货物变卖、先行变卖权进口货物超过3个月未向海关申报,海关可以提取依法变卖处理;进口货物收货人或其所有人声明放弃的货物,海关有权提取依法变卖处理。任务一 了解报关与海关的管理制度(3)强制扣缴和变价抵缴关税权① 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内扣缴税款;② 将应税货物依法变卖,以变卖所得抵缴税款;③ 扣留并依法变卖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变卖所得抵缴税款。任务一 了解报关与海关的管理制度(4)抵缴、变价抵缴罚款权当事人逾期不履行海关处罚决定又不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海关可以将其保证金抵缴罚款,或者将其被扣留的货物、物品、运输工具依法变价抵缴罚款。任务一 了解报关与海关的管理制度(四)海关的权力二、海关5.行政处罚权海关有权对尚未构成走私罪的违法当事人处以行政处罚,主要包括:对走私货物、物品及违法所得处以没收;对有走私行为和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行为的当事人处以罚款;对有违法情事的报关企业和报关员处以暂停或取消报关资格的处罚。任务一 了解报关与海关的管理制度(四)海关的权力二、海关6.其他权力配备武器权在下列情况下,海关人员有配备武器权:使用范围为执行缉私任务时;使用对象为走私分子和走私嫌疑人;使用条件为暴力抗法,非开枪不能自卫。连续追缉权进出境运输工具或者个人违抗海关监管逃逸的,海关可以连续追至海关监管区和海关附近沿海、沿边规定地区以外,将其带回处理。海关追缉时需保持连续状态。任务一 了解报关与海关的管理制度(四)海关的权力二、海关6.其他权力行政裁定权行政裁定权包括应对外贸易经营者的申请,对进出口商品的归类、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的确定、禁止进出口措施和许可证件的适用等海关事务的行政裁定的权力。行政奖励权行政奖励权包括对举报或者协助海关查获违反《海关法》的案件的有功单位和个人给予精神或者物质奖励的权力。任务一 了解报关与海关的管理制度(五)海关的管理体制与机构二、海关1.海关的管理体制《海关法》规定,“国务院设立海关总署,统一管理全国海关”“海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向海关总署负责”,确定了海关总署作为国务院直属部门的地位,进一步明确了海关机构的隶属关系,把海关集中统一的垂直领导体制以法律的形式予以确立。海关的设关原则:“国家在对外开放的口岸和海关监管业务集中的地点设立海关。海关的隶属关系,不受行政区划的限制。”任务一 了解报关与海关的管理制度指由国务院批准,允许运输工具及所载人员、货物、物品直接出入国(关)境的港口、机场、车站及允许运输工具、人员、货物、物品出入国(关)境的边境通道。国家规定,在对外开放的口岸必须设置海关。“对外开放的口岸”指虽非国务院批准对外开放的口岸,但是海关某类或者某几类监管业务,如转关运输监管、保税加工监管等比较集中的地方。这一设关原则为海关管理从口岸向内地,进而向全关境的转化奠定了基础,同时也为海关业务制度的发展预留了空间。“海关监管业务集中的地点”海关总署直属海关隶属海关负责负责领导领导(五)海关的管理体制与机构二、海关2.海关的组织机构任务一 了解报关与海关的管理制度任务一 了解报关与海关的管理制度(1)海关总署海关总署是国务院的直属机构,是海关系统的最高领导部门。海关总署下设广东分署,在上海和天津设立特派员办事处,作为其派出机构。任务一 了解报关与海关的管理制度(2)直属海关直属海关是指直接由海关总署领导,负责管理一定区域范围内海关业务的海关。目前直属海关共有42个,除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外,分布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海关就本关区内的海关事务独立行使职权,向海关总署负责。任务一 了解报关与海关的管理制度(3)隶属海关隶属海关是指由直属海关领导,负责办理具体海关业务的海关,是海关进出境监督管理职能的基本执行单位,一般都设在口岸和海关业务集中的地点。任务一 了解报关与海关的管理制度(4)海关缉私警察机构为适应反走私斗争新形势的要求,充分发挥海关打击走私的整体效能,由海关总署、公安部联合组建缉私局,设在海关总署。缉私局既是海关总署的一个内设局,又是公安部的一个序列局,实行海关总署和公安部双重领导,以海关领导为主的体制。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