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第14章 主要贸易条件 课件(共27张PPT)-《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第四版)》同步教学(高教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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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第14章 主要贸易条件 课件(共27张PPT)-《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第四版)》同步教学(高教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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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主要贸易条件
第15章 主要贸易条件
第一节 商品的品名、品质
第二节 商品的数量
第三节 商品的包装
第四节 商品的价格
第一节 商品的品名、品质
商品的品名,是合同中不可缺少的主要交易条件。品名也代表了商品通常应具有的品质。
对新商品的定名,应力求准确,符合国际的习惯称呼。
国际上为了便于统计征税,对商品有共同的分类标准。为了避免采用不同目录分类在关税和贸易、运输中产生分歧,海关合作理事会主持制定了《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H.S.)。目前,各国的海关统计、普惠制待遇等都按H.S.进行。目前使用的H.S.为2005年的修订版。
一、商品的品名
二、 商品的品质
(1)规格(specification)
— 合同中规定商品的品质指标,比如:化学成分、长短粗细、含量等。这是最广泛采用的既方便又准确的一种表示品质的方法。
(2)等级(grade)
— 为买卖双方都熟悉的商品,在某些情况下,可采用凭等级买卖:一是按商品的不同规格,分成不同的等级,既简化了品质表示,又易于比较优劣;二是有些商品不能用规格描述,或不能完整地用规格描述,特别是一些土特产品,可用双方都认可的等级来表示品质。
(一)用文字说明表示品质
二、 商品的品质
(3)标准(standard)
—商品的标准,是指标准化了的规格。标准有的由国家有关政府部门制定,也有的是由商品交易所、同业工会或有关国际组织制定。
“良好平均品质”(fair average quality,FAQ),是指当年某产地出口商品的未经精选的平均品质。
“上好可销品质”(good merchantable quality,GMQ ),是指该产品为精选品,品质优良。
(4)商标和品牌(trade mark and brand)
—某些商品在市场上行销已久,品质优良,知名度高,且品种单一,则往往可以其商标和品牌表示其品质。
(一)用文字说明表示品质
二、 商品的品质
(5)产地名称(name of origin)
—此类描述局限于土特产品,用以表示产品的传统工艺或特色风味,通常还须结合品牌或规格使用。
(6)说明书和图样(description and illustrations)
—对于结构性能复杂的商品,通常以说明书和图样加以完整的描述,以此作为买卖双方认定的品质标准。
凭说明书和图样成交的合同,往往附有品质保证条款和技术服务条款。
(一)用文字说明表示品质
二、 商品的品质
这种方式称为“凭样品买卖”,样品构成合同不可分割的一个部分。按样品提供者的不同,样品分成卖方样品(seller’s sample)和买方样品(buyer’s sample)两种。
(1)对等样品(counter sample)
—凭买方样品成交,有时会因仿制产品与买方来样不符而招致退货索赔。
(2)封样(sealed sample)
—卖方在寄发样品或发运商品前,由公证机构或会同买方,抽取若干份样品加以封存,万一买卖双方在履约过程中发生质量争议,即可使用封样作为校对之用。
(3)合同中的保障条款
—凭买方来样成交时,应注意防范侵权行为的产生。如果不能十分确定,可以在合同中加列保障条款,即万一发生由于买方来样而导致侵犯第三者权益,则应由买方负责。
(二)用样品表示品质
三、品质条款
(1)采用凭样品成交时,交货品质有时不易和样品完全一致,甚至某些品质难以把握,此时必须在合同条款中作出明确说明。
(2)对某些初级产品规定品质机动幅度,允许其品质指标在一定范围内变动。
(3)对工业制成品,可规定品质公差。
一、常用的度量衡制度
(1)公制(the metric system)。其基本单位为千克和米,为欧洲大陆及世界大多数国家所采用。
(2)国际单位制(the international system)。它由国际标准计量组织在公制基础上制定公布。
(3)英制(the British system)。其基本单位为磅和码,为英联邦等国家所采用。
(4)美制(the U.S. system)。其基本单位和英制相同,为磅和码。
第二节 商品的数量
二、 计量单位
国际贸易中用以表示商品数量的计量单位分成两类:一类是以度量衡制单位表示。另一类是以个数表示。
三、 计算重量的方法
(一)净重(net weight)
—净商品本身的重量。
计算皮重主要有以下几种做法:
(1)实际皮重(real tare)
(2)平均皮重(average tare)
(3)习惯皮重(customary tare)
(4)约定皮重(computed tare)
(二)公量(conditioned weight)
对于含水率不稳定的商品,为准确计算这类商品的重量,国际上通常采用按公量计算的方法。
公量 = 实际重量 x (1+公定回潮率)/(1+实际回潮率)
= 商品干净量 x (1+公定回潮率)
第二节 商品的数量
(三)理论重量(theoretical weight)
对一些具有固定规格尺寸的商品,每件重量基本一致,一般可从件数推算出总重量,即所谓理论重量,以方便买卖双方交接货物。
(四)法定重量(legal weight)
对一些必须要有包装的货物,货物与直接包装材料一起计算的重量称为法定重量,它是海关计征从量税的计量方法。
三、 计算重量的方法
四、 合同中的数量条款
商品数量条款是合同中不可缺少的主要条款。在实际业务中,对于大宗散装商品,由于商品特点和运输装载的缘故,难以严格控制装船数量。
对于这类交易,为了便于卖方履行合同,通常可在合同中规定溢短装条款(more or less clause),即规定交货数量可在一定幅度内增减。对在机动幅度内多交或少交的数量,一般可按合同单价结算。
第三节 商品的包装
一、 运输包装的类型
绝大多数商品在长途运输过程中,需要进行运输包装,按其包装方式,可分成单件包装和集合包装。
(1)单件包装,是指货物在运输过程中作为一个计件单位的包装。
(2)集合包装,通常是在单件包装的基础上,把若干单件组合成一件大包装,以适应港口机械化作业的要求。
二、 运输包装的标志
运输包装的标志,其主要作用是在储运过程中识别货物、合理操作。按其用途可分为:
(一)运输标志(shipping mark)
运输标志又称“唛头”,是一种识别标志。
(二)指示性标志(indicative mark)
指示性标志是一种操作注意标志,以图形和文字表达。
二、 运输包装的标志
(三)警告性标志(warning mark)
警告性标志又称危险品标志,用以说明商品系易燃、易爆、有毒、腐蚀性或放射性等危险性货物,以图形和文字表达。
(四)重量体积标志
运输包装外通常都标明包装的体积和毛重,以方便储运过程中安排装卸作业和舱位。
(五)产地标志
商品产地是海关统计和征税的重要依据,由产地证说明。
三、 关于中性包装和定牌问题
(一) 中性包装( neutral packing )
中性包装是指商品和内外包装上均无生产国别和生产厂商名称。
(二)定牌
定牌是指卖方按买方的要求在其出售的商品或包装上标明买方指定的商标或品牌,称之为定牌生产。
(三)贴牌生产(OEM)
由于品牌商标在体现商品品质和档次中的作用越来越大,品牌附加值已成为商品利润的主要来源。
(四)无牌
无牌产品贸易有两种情形:
一种是由进口方另行加贴品牌,以加强自己对品牌的控制
另一种是低档商品,进口方通过向出口地低成本生产商采购,以增强其价格竞争优势。
条形码(product code )由黑白相间的条纹和一系列的数字组成,构成一组特定的信息符号,用以表达商品的名称、规格、产地、价格,以至库存量等有关信息,通过光电阅读装置和计算机网络系统,对商品流通进行网络实时管理。
四、条形码
第四节 商品的价格
商品的定价通常有“成本导向”和“市场导向”两种方式,但国际市场主要是一个充分竞争的买方市场,所以在确定进出口商品价格时,国际市场行情和购销意图,是商品定价的主要原则。
一、 进出口商品的计价原则
二、 计价货币
在国际贸易中,对于现汇贸易应采用可兑换货币,其中国际上主要的结算货币为美元、欧元和日元。我国的人民币已实行经常项目下可兑换,所以,也是我国对外贸易中使用的货币之一。
(一) 佣金
佣金(commission)是指卖方或买方中间付中间商代理买卖或介绍交易的服务酬金。
关于佣金的计算
佣金 = 含佣价 x 佣金率
佣金= 含佣价 – 净价
含佣价 = 净价/(1 – 佣金率)
(二) 折扣
折扣(discount)是卖方在原价格的基础上给予买方的一定比例的价格减让。
三、 佣金和折扣
(一)出口商品换汇成本(换汇率)
该指标反映出口商品每取得一美元的外汇净收入所耗费的人民币成本。
其计算公式为:
出口换汇成本
=出口总成本(人民币元)/出口外汇净收入(美元)
四、出口商品的成本效益指标
(二)出口商品盈亏率
该指标说明出口商品盈亏额在出口总成本中所占的百分比,正值为盈,负值为亏。
其计算公式为:
出口商品盈亏率
=[(出口人民币净收入-出口总成本)/出口总成本]X100%
(三)出口退税
采用间接税制度的国家出口商品的进货成本中,包含了增值税。
其计算公式为:
退税金额
=[进货成本/(1+增值税率)]退税率
四、出口商品的成本效益指标
本 章 小 结
1. 商品的品质可采用文字说明或实物来表达,是合同中的基本条款,具体采用哪一种方式或同时采用两种,应视商品性质而定。
2. 标准在国际贸易中日益重要,了解并把握各种标准是进入世界市场的基础。
3. 商品的数量可以用度量衡制度单位或者用个数来表达,是合同中的基本条款。根据合同中的数量条款进行货物交接,是买卖双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按照商品的特征,有时需要在合同中规定数量机动幅度。
4. 商品在流通过程中需要包装,包括运输包装和销售包装。运输包装上的标志,尤其是运输标志,在国际贸易中起特别重要的作用。
5. 国际贸易中,商品的价格主要根据世界市场行情和购销意图确定。在有中间商介入的交易中,商品单价中可以明示佣金的数额,称为“含佣价”。
6. 出口商品成本换算的主要指标是出口换汇成本和出口商品盈亏率。
基 本 概 念
商品品质
标准
中性包装
出口换汇成本
对等样品
国际单位制
公量
溢短装条款
运输标志
复 习 思 考 题
1.货物销售合同中,约定商品品质的方式有哪几种?
2.品质条款中的品质机动幅度有哪几种规定方式?
3.国际贸易中的商品按重量计价时,怎样计算其重量?
4.什么情况下,合同中要规定数量机动幅度?如何规定?
5.商品包装的运输标志有何作用?标准运输标志包括哪些内容?
6.进出口贸易中应如何选择计价货币?怎样规避因汇率变动带来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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