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任务7.1 城市维护建设税会计 课件(共15张PPT)-《税务会计》同步教学(高教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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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任务7.1 城市维护建设税会计 课件(共15张PPT)-《税务会计》同步教学(高教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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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5张PPT)
学习任务7.1
城市维护建设税会计
城市维护建设税会计
城建税纳税人、征税对象和税率
1
城建税税收优惠及税额计算
2
城建税会计核算
3
城建税征收管理
4
一、城建税纳税人、征税对象和税率
城市维护建设税是对从事工商经营并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以其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税
是一种特定目的税,是国家为加强城市公用事业和公共设施的维护和建设,扩大和稳定城市维护建设资金的来源而采取的一项税收措施
城建税概念
城建税作用
城建税纳税人是指负有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城建税本质上是一种附加税,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为依据,本身没有特定的独立的征税对象
城建税
纳税人
城建税
征税对象
包括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其他单位,以及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即随增值税与消费税的征收而征收
一、城建税纳税人、征税对象和税率
三档差别比例税率:
(1)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
(2)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
(3)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
由受托方代扣代缴增值税和消费税的纳税人,按受托方所在地税率计税
流动经营等无固定纳税地点的纳税人,在经营地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的,按经营地税率计税
城建税税率
基本税率
特别注意
一、城建税纳税人、征税对象和税率
二、城建税税收优惠及税额计算
基本原则:
城建税是一种附加税,原则上不单独规定税收减免条款,其税收优惠与主税(增值税和消费税)相同,随主税的减免而减免,随主税的退库而退库
物别提醒:
对出口货物退还增值税和消费税的,不退还已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进口货物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但不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税收
优惠
“出口不退,进口不缴”
对于实行“免抵退”税法计算出口应退增值税的生产性企业,其被免抵的增值税应作为城建税的计税依据。
对“两税”实行先征后退、先征后返、即征即退办法的,随“两税”附征的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一律不予退还。
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
应纳税额=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税额之和
×适用税率
税额
计算
计税依据
税额计算
纳税人被查补增值税和消费税和被处以罚款的,应同时补城建税和罚款
纳税人违反增值税和消费税规定加收的滞纳金和罚款,不作为建税计税依据
二、城建税税收优惠及税额计算
做中学
7-1
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地处市区,主要生产化妆品。2020年3月,甲企业委托某县城乙企业加工一批高档化妆品,合同约定委托方提供原材料成本为75000元,支付不含税加工费10000元。受托方无同类化妆品的市场销售价格。根据上述资料,计算乙企业应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和城建税。
乙企业提供受托加工服务收取的加工费应缴纳增值税和相应的城建税。
应纳增值税=10000×13%=1300(元)
应纳城建税=1300×5%=65(元)
乙企业作为受托方应代扣代缴甲企业应税化妆品的消费税,同时扣缴城建税,扣缴城建税适用受托方乙企业所在地县城的税率。
应代收代缴消费税=(75000+10000)÷(1-15%)×15%=15000(元)
应代收代缴城建税=15000×5%=750(元)
二、城建税税收优惠及税额计算
做中学
7-2
甲企业为一般纳税人,地处市区,2020年3月增值税留抵进项税额为100万元。2020年 4月至2020年8月连续每月留抵进项税额均大于100万元。2020年9月期末留抵进项税额为300万元。该企业2020年4月至2020年9月进项税额中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以及代扣代缴税款完税凭证占全部已抵扣进项税额的比例为75%(即进项构成比),假定该企业满足增值税增量留抵退税的其他条件。请完成下列任务:
(1)计算甲企业2020年10月办理增值税增量留抵应退税额。
(2)假定甲企业2020年10月销项税额为500万,购进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为150万,该企业2020年10月应纳增值税是多少?
(3)不考虑其他因素,甲企业10月份应纳城建税是多少?
二、城建税税收优惠及税额计算
(1)根据题意,从2020年4月到9月增量留抵大于零,且9月份的留抵额与3月留抵额差额为200万元(大于50万元),满足增值税期末增量留抵退税的政策,2020年10月甲企业可按规定办理增值税增量留抵退税。
应退税额=(300-100)×75%×60%=90(万元)
(2)2020年10月应纳增值税=500-150-(300-90)=140(万元)
(3)2020年10月应纳城建税=(140-90)×7%=3.5(万元)
分析
二、城建税税收优惠及税额计算
三、城建税会计核算
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
税金及附加、固定资产清理等
计提时:
借:税金及附加/固定资产清理等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
账户
设置
账务
处理
借: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
贷:银行存款
缴纳时:
做中学
7-3
某电器品生产企业,地处市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11月份发生与流转税有关的业务如下:进口原材料缴纳进口环节增值税5万元;内销货物缴纳增值税13万元;出口货物采用“免抵退”法计算当月应退增值税20万元、当月免抵增值税15万元。
计算该企业11月份应缴纳多少城建税?请作会计处理。
该企业地处市区,城建税税率为7%。同时城建税实行“进口不征,出口不退”政策,但对采用“免抵退”税法确定的免抵增值税应计算缴纳城建税。
应纳城建税税额=(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额+出口免抵增值税额)×税率
=(13+15)×7%=1.96(万元)
三、城建税会计核算
计提城建税时,编制会计分录:
借:税金及附加 196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 19600
缴纳城建税时,编制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 19600
贷:银行存款 19600
三、城建税会计核算
缴纳城建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 22400
贷:银行存款 22400
账务处理
计提城建税时:
借:税金及附加 224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 22400
四、城建税征收管理
与增值税和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一致——“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与纳税人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的地点相同
与增值税和消费税的纳税期限规定一致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纳税地点
纳税期限
附——教育费附加教育费附加是为筹集地方基础教育经费而设置的一种附加费。教育费附加的缴纳人为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教育费附加以缴纳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税额为计征依据,按3%的征收率计算。由海关代征的进口货物增值税、消费税,不缴纳教育费附加。教育费附加原则上不予减免,但对于减免增值税和消费税而发生退税的,应同时退还已征收的教育费附加。对出口货物退还增值税、消费税的,不退还已征收的教育费附加。教育费附加由税务部门征收,缴纳期限与缴纳地点与增值税和消费税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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