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任务3.3 消费税会计核算 课件(共29张PPT)-《税务会计》同步教学(高教版)

资源下载
  1. 二一教育资源

学习任务3.3 消费税会计核算 课件(共29张PPT)-《税务会计》同步教学(高教版)

资源简介

(共29张PPT)
学习任务3.2
消费税会计核算
消费税会计核算
目录
会计科目设置
1
会计核算实务
2
会计科目设置
一、消费税核算账户的设置
实际缴纳或待扣的消费税
应缴纳的消费税
尚未缴纳的消费税
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银行存款
税金及附加
在建工程
应付职工薪酬
营业外支出
原则:消费税为价内税,消费税支出应作为成本费用核算
会计核算实务
(一)生产环节消费税会计核算二、会计核算实务1.纳税人生产销售应税消费品的会计核算计提消费税时借: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实际缴纳消费税时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贷:银行存款发生销货退回及退税时,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做中学3-19
甲集团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高档化妆品3000套,不含税出厂价每套220元,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金额660 000元、税额85800元,款项已通过银行收讫。
实现销售收入时,根据销货发票及进账单等原始凭证
借:银行存款 745 8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66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85 800
计提消费税=660 000×15%=99000(元)
借:税金及附加 99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99000


二、会计核算实务
(一)生产环节消费税会计核算二、会计核算实务2.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会计核算——会计上不确认收入的① 自产产品用于连续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在建工程、管理部门等,由于产品未发生所有权转移,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会计上不确认为收入,但税法规定应计征消费税。纳税人应于货物移交使用时借:生产成本/在建工程/固定资产”等贷:库存商品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做中学3-20
甲集团将一辆自产小轿车移交厂部办公室使用,该种型号的汽车不含税售价为154 000元,单位成本为130 000元,消费税税率为9%
增值税销项税额=154 000×13%=20 020(元)
消费税应纳税额=154 000×9%=13 860(元)
根据货物出库单及增值税与消费税计算单:
借:固定资产——生产用固定资产 163 880
贷:库存商品 13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0 020
——应交消费税 13 860


二、会计核算实务
(一)生产环节消费税会计核算二、会计核算实务2.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会计核算——会计上不确认收入的② 以自产货物用于捐赠、赞助、广告、样品等,以及不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交换,此类业务会计上不确认收入,但税法规定应计征消费税。纳税人应于货物移交使用时借:营业外支出/销售费用贷:库存商品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做中学3-21
甲集团将一辆自产小轿车捐赠给希望小学,该种型号的汽车不含税售价为90 000元,单位成本为70 000元,消费税税率为5%
增值税销项税额=90 000×13%=11 700(元)
消费税应纳税额=90 000×5%=4500(元)
根据货物出库单及增值税与消费税计算单,编制会计分录:
借:营业外支出 86 200
贷:库存商品 7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1 700
——应交消费税 4500


二、会计核算实务
(一)生产环节消费税会计核算二、会计核算实务2.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会计核算——会计上确认收入的① 自产应税消费品用于对外投资移送货物时借:长期股权投资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计提应缴纳的消费税税额时借: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做中学3-22
甲集团将自产的小汽车用于对A公司投资,该厂这种型号的小汽车不含税售价为150 000元,单位成本为100 000元,双方协议投资作价145 000元,消费税税率为5%
增值税销项税额=150 000×13%=19 500(元)
消费税应纳税额=150 000×5%=7500(元)
对外投资时:
借:长期股权投资 169 5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5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9 500
计提消费税:
借:税金及附加 7 5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7 500


二、会计核算实务
(一)生产环节消费税会计核算二、会计核算实务2.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会计核算——会计上确认收入的② 自产应税消费品用于职工福利、劳动保护、股利分红移送货物时借:应付职工薪酬/制造费用/应付股利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计提应缴纳的消费税税额时借: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做中学3-23
甲集团将自产高档化妆品(不含税售价为5000元,单位成本为3000元)作为福利发给本厂职工,消费税税率为15%。
增值税销项税额=5000×13%=650(元)
消费税应纳税额=5000×15%=750(元)
发放商品时,根据发放清单等凭证:
借:应付职工薪酬 5 650
贷:主营业务收入 5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650
计提消费税:
借:税金及附加 750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750


二、会计核算实务
(一)生产环节消费税会计核算二、会计核算实务3.应缴消费税的包装物会计核算(1)随同产品出售不单独计价的包装物销售包装物应缴纳的消费税与销售产品应缴纳的消费税一并计入“税金及附加”科目,无需单独核算(2)随同产品出售单独计价的包装物于产品销售时,按计提的包装物应纳消费税税额借: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做中学3-24
甲集团销售散装粮食白酒10吨,不含税售价2400元/吨,生产成本1600元/吨。随同白酒出售单独计价的包装桶400只,每只不含税售价20元,成本价12元/只,货款已通过银行收讫
计算销售货物及包装物应纳增值税=2400×10×13%+20×400×13%=4160(元)
借:银行存款 36 16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4 000
其他业务收入 8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4160
计提应交纳的消费税=10×2000×0.5+2400×10×20%+20×400×20%=16 400(元)
借:税金及附加 16 4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16 400


二、会计核算实务
(一)生产环节消费税会计核算二、会计核算实务3.应缴消费税的包装物会计核算(3)出租、出借包装物收取的押金收取押金时借:银行存款贷:其他应付款收回包装物返还押金时,作相反的会计分录逾期未收回包装物没收押金时借:其他应付款贷:其他业务收入(出租包装物)销售费用”(出借包装物)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没收押金计提的消费税应随同包装物成本记入“税金及附加”(出租包装物)或“销售费用”(出借包装物)科目
做中学3-25
甲集团销售高档化妆品取得不含税收入60 000元,随同产品销售出借包装物30只,每只成本价30元,每只收取押金46.8元。包装物摊销采用一次摊销核算,款项均已通过银行收讫。当月因包装物损坏而无法收回
销售高档化妆品增值税销项税额=60 000×13%=7800(元)、
根据销货发票、收取押金收据等凭证,编制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69156
贷:主营业务收入 60 000
其他应付款 1356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7800
销售高档化妆品应纳的消费税税额=60 000×15%=9000(元)


二、会计核算实务
销售高档化妆品应纳的消费税税额=60 000×15%=9000(元)
根据消费税计算单:
借:税金及附加 9 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9 000
无法收回包装物没收押金,计提增值税和消费税:
增值税销项税额=1356÷(1+13%)×13%=156(元)
消费税应纳税额=1356÷(1+13%)×15%=180(元)
根据税额计算单,编制会计分录:
借:其他应付款 1356
贷:销售费用 102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56
——应交消费税 180


二、会计核算实务
(二)委托加工环节消费税应纳税额的会计核算二、会计核算实务1.委托方的会计核算(1)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不再缴纳消费税,委托方应将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随同应支付的加工费一并计入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成本借:委托加工物资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二)委托加工环节消费税应纳税额的会计核算二、会计核算实务1.委托方的会计核算(2)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准予抵扣借:委托加工物资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待连续生产的最终消费品销售时借: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综合上述结果,在“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中上述两笔借、贷发生额的差额即为委托方实际应纳消费税税额



3-26
A卷烟厂1月21发出库存外购烟叶委托B卷烟厂加工烟丝(消费税税率30%),不含税成本价530 000元。2月16日加工完毕,全部收回,支付不含税加工费30 000元,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税额3900元。其消费税已由B厂代收代缴(B厂无同类烟丝的销售价格)。烟丝收回后将其中的40%直接出售给C卷烟厂,取得不含税销售额560 000元;其余烟丝用于连续生产40个标准箱卷烟(消费税税率56%),当月全部销售,取得不含销售额850 000元,生产成本700 000元。款项均已通过银行收付
二、会计核算实务
A厂与税金有关事项账务处理:
1 月份发出委托加工烟叶,根据发料单,编制会计分录:
借:委托加工物资 530000
贷:原材料 530000
2月份加工完毕收回,根据专用发票及支付凭证等:
借:委托加工物资 3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900
贷:银行存款 33900
收回烟丝,B厂代收代缴消费税=(530 000+30 000)÷(1-30%)×30%=240 000(元)
允许抵扣的消费税税额=240 000×60%=144 000(元)
根据入库单和支付凭证等
借:委托加工物资 96 000
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144 000
贷:银行存款 240 000


二、会计核算实务
A厂与税金有关事项账务处理:
委托加工烟丝收回,验收入库,编制会计分录:
借:原材料 656000
贷:委托加工物资 656000
40% 部分的烟丝对外销售,根据销货发票等凭证,编制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6328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56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72800
60% 部分烟丝投入生产卷烟,不征消费税,根据领料单,编制会计分录:
借:生产成本 (656000 × 60%)393600
贷:原材料 393600


二、会计核算实务
A厂与税金有关事项账务处理:
卷烟对外销售,根据销货发票及进账单等凭证,编制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9605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85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10500
卷烟应纳消费税税额 = 40 × 150 + 850000 × 56% = 482000(元)
根据消费税计算单,编制会计分录:
借:税金及附加 482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482000
期末实际缴纳消费税应纳税额 = 482000 - 144000 = 338000(元)


二、会计核算实务
(二)委托加工环节消费税应纳税额的会计核算二、会计核算实务2.受托方的会计核算受托方按应收取的加工费和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应交税费——代收代缴消费税【做中学3-27】接【做中学3-26】资料,受托方B卷烟厂收取加工费,并代收代缴消费税收取加工费、代收代缴消费税时,根据专用发票及进账单:借:银行存款243900贷:其他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收入)30 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900——代收代缴消费税240 000(三)进口环节消费税应纳税额的会计核算二、会计核算实务进口应税消费品进口应税消费品,在按规定缴纳进口环节关税、增值税之外,还应缴纳消费税,其所缴纳的消费税应计入该项应税消费品的成本借:固定资产/材料采购/原材料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做中学3-28
甲商贸公司进口高档化妆品(消费税税率15%)一批,海关核定的关税完税价格为300 000元,应纳进口关税为36 000元。款项已通过银行收付
应纳增值税额=(300000+36000)÷(1-15%)×13%
=51388(元)
应纳消费税额=(300000+36000)÷(1-15%)×15%
=59294(元)
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库存商品 395 294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51388
贷:银行存款 446682


二、会计核算实务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