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块一 纳税会计实务与操作概论 课件(共36张PPT)-《纳税会计》同步教学(高教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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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块一 纳税会计实务与操作概论 课件(共36张PPT)-《纳税会计》同步教学(高教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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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6张PPT)
模块一 纳税会计实务与操作概论
能力目标
能填制纳税登记表、税务变更登记表和注销税务登记审批表
能办理纳税人的开业登记、变更税务登记、注销税务登记
知识目标
了解税收法律关系的内容与税法的分类
了解我国的税收管理体制
了解纳税会计的特点、会计对象、核算原则
了解违反税收法律规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了解纳税会计应当设置和运用的会计科目
了解税务登记的内容
熟悉纳税人的权利与义务
熟悉税款缴纳的方式
熟悉纳税会计的对象、原则
熟悉纳税会计使用的凭证
掌握税法的构成要素
掌握税务登记表的填制方法
案例导入
ABC公司总会计师颜先生最近一直为公司的涉税问题烦恼:2008
年企业所得税法合二为一,2009年新流转税条例开始实施,2009年
资源税、2011年车船税也相继发生变化,事发的这些变化对公司涉
税业务的核算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而会计人员忙于应付日常事
务、疏于学习,对税收法律法规变化知之甚少,涉税业务处理较差
被税务机关处罚时有发生,使公司蒙受数额不小的经济损失。为减
少不必要的损失,颜先生聘请主管税务机关税政处黄处长到公司为
会计人员进行普税教育。
黄处长讲,为正确进行纳税会计核算,减少被税务机关处罚或多
缴税款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损失,会计人员首先必须掌握以下知识
和能力:
●熟悉税法的基本要素与分类、税收管理体制、税收征管等基础
知识。
●掌握纳税会计的对象、核算原则、工作内容和程序。
●正确使用纳税会计核算的基本凭证、账簿,准确进行纳税会计
核算;
●正确填报纳税申报表,按期进行纳税申报、缴纳税款,减少因
违反税法规定被税务机关处罚。
项目一 税法认知
税法是国家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及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是国家凭借其权力,利用税收工具的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的特征参与社会产品和国民收入分配的法律规范,是国家、纳税人依法征税、依法纳税的行为准则。
任务一、税法构成要素认知
税法的构成要素一般包括总则、纳税义务人等11个项
目。其中纳税人、税率和课税对象是税法的最基本的要素。
一、总则:主要指立法依据、立法目的、适用原则等
二、纳税义务人。即纳税主体,是指税法规定一切负
有纳税义务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
三、征税对象。又称课税对象,主要是指税收法律关
系中征纳税双方权利义务所指向的物或行为。
四、税目。是各个税种所规定的具体征税项目,也是
对征税对象进一步的划分做出具体界限规定的项目。
五、税率。是对征税对象的征收比例或征收额度。我
国现行使用的税率主要有比例税率、超额累进税率、超率
累进税率和定额税率等几种。
六、纳税环节。指税法规定的征税对象在从生产到消
费的流转过程中应当缴纳税款的环节。例如,流转税在生
产和流通环节纳税;所得税在分配环节纳税等。
七、纳税期限、是指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缴纳税款的
时限。例如,企业所得税在月份或者季度终了后15日内预
缴,年度终了后4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增值税的
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或者1个月
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
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
八、纳税地点。是指根据各个税种纳税对象的纳税环
节和有利于对税款的源泉控制而规定的纳税人(包括代征
代扣、代缴义务人)的具体纳税地点。我国税法目前规定
的纳税地点主要有:一是向机构所在地申报纳税,二向劳
务提供地申报名纳税,三是向进口货物报关地申报纳税。
九、减税、免税、加成和附加
减税是对某些纳税人和征税对象给予鼓励或照顾少征
其应纳税额的一部分。
免征是对某些纳税人和征税对象给予鼓励或照顾予以
全部免征其应纳税额。
税收加成是按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后再加征一定
成数的税额。
附加是在征收征税之后附加征收一部分税费。前者如
个人所得税中劳务收入畸高征收的加成,后者如纳税人在
缴纳增值税等流转税后附加征收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十、罚则。是指对纳税人违反税法的行为采取的处罚措施。
十一、附则。附则一般都规定与该法紧密相关的内容
如该法的解释权、生效时间等。
任务二、税法分类认知
一、按照税法征收对象的不同分类
1、对流转额征税的税法。是以商品或劳务的流转额为
征税对象征收的一种税。流转税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
业税、关税等。
2、对所得额征税的税法。是指以所得额为征税对象征
收的一种税。所得税主要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3、对财产征税的税法。是指以纳税人所拥有或支配的
财产价值为征税对象征收的一种税。主要有车船税、房产
税等。
4、对特定行为征税的税法。是以纳税人的某种行为为
征税对象征收的一种税。属于此种税的税种有印花税、契
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
节税(已停征)等。
5、对自然资源征税的税法。是指对开发、利用和占用
国家自然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二、按照计税标准的不同分类
1、从价税。是指以课税对象的价值为依据按照一定比
例计征的一种税,
2、从量税。是指以课税对象的数量、面积、体积、重
量等为计征标准,按照固定税额计征的一类税。
3、从价从量复合税。是指既从价定率又从量定额征收
的一种税。
三、按照税收与价格关系的不同分类
1、价内税。是指税款包含在商品、劳务价格之内,作
为商品、劳务价格组成部分的一种税。
2、价外税。是指税款不包含在商品价格之内的一种税
不作为商品、劳务价格组成部分的一种税。
四、我国现行税法的分类
1、流转税类。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和关税等
2、所得税类。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3、资源税类。包括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
用税等。
4、行为目的税类。包括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城市维
护建设税、屠宰税、筵席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
(已停征)等,
5、财产税类。包括车船税、车辆购置税、房产税、契
税等。
任务三 税务机构设置与征管范围划分
一、税务机构设置
现行税务机构设置是中央政府设立国家税务总局,省
及省以下税务机构分为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两个系统
1、省级国家税务局归国家税务总局直接领导。国家税
务局系统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市)
国家税务局、县(旗)国家税务局(分局)、税务所。
2、省级地方税务局归国家税务总局和地方政府双重领
导,以地方政府领导为主的管理体制。地方税务局系统包
括省级地方税务局、地(市)地方税务局、县(旗)地方
税务局(分局)、税务所。省以下地方税务局实行上级税
务机关和同级政府双重领导、以上级税务机关垂直领导为
主的管理体制。
四、税收征收管理范围的划分
1、国家税务局系统负责征收和管理的项目有:增值税
消费税,车辆购置税,铁道部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
公司集中缴纳的营业税、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中央
企业缴纳的所得税,中央与地方所属企业、事业单位组成
的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缴纳的所得税,地方银行、非银
行金融企业缴纳的所得税,海洋石油企业缴纳的所得税、
资源税,证券交易税,个人所得税中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
征收的部分,中央税的滞纳金、补税、罚款。
2、地方税务局系统负责征收和管理的项目有:营业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地方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缴
纳的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
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税
印花税,契税,屠宰税,筵席税及其地方附加,地方税的
滞纳金、补税、罚款。
想一想:我国税收管理体制是如何划分的?
项目二 纳税会计认知
任务一、纳税会计特点认知
一、纳税会计的定义
纳税会计是以国家现行税收法规为准绳,以货币为主
要计量单位,运用会计学的理论和方法,连续、系统、全
面地对纳税人税基的形成、税款的计算、申报和缴纳所引
起的资金运动进行核算与监督的一种专门会计。纳税会计
是财务会计中分离出来的一个特殊分支,是介于税收学与
会计学之间的一门新兴的边缘学科,是融税收法律制度和
会计核算于一体的一种特殊的专业会计。
二、纳税会计的特点
1.核算依据的法定性和技术处理的独特性
2.涉税范围的广泛性和涉税对象的特定性
3.核算目的的明确性
4.同一性
5.协调性
6.独立性
任务二、纳税会计对象认知
一、确定计税基础、计税依据
1、流转额。是指纳税单位或者个人在生产、经营过程
中发生的应税的销售额(包括视同销售额)或销售数量、
购进额(或数量)、营业额等。
2、成本、费用和损失额。是以纳税人在生产、经营过
程中为取得应税收入而发生耗费的与之相关的成本、费用
和流通过程的纳税费用。损失是纳税人发生的税法准予扣
除的营业外支出、经营亏损、投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
3、财产和行为金额(或数额)。是根据纳税人拥有财
产数量或行为金额计算的应缴纳的税额。
4、资源耗费或使用额。是以纳税人占有资源的数量
(面积)或资源销售量、销售额或者消耗量为计税依据,
计算缴纳的一种税。
二、应纳税所得额与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是指按税法确认、归集、计量的应税收
入扣除准予扣除项目金额后的差额。
应纳税款是指纳税人按税法规定确认、计量的应纳税
所得额与适用税率乘积计算的数额,是企业应缴纳的的税
金,向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缴纳税款。
三、减免税的申请与补退税款
纳税会计及时核算纳税人享受减免税,或涉及已缴纳
税款的退回以及补缴、欠缴少缴税款等经济业务,并按规
定进行申报、收纳和登记。
四、记录并核算税收滞纳金与罚款、罚金
企业因逾期缴纳税款或违反税法规定而支付的各项税
收滞纳金、罚款、罚金,应该如实记录和反映。
任务三、纳税会计核算原则(简介)
一、真实性、合法性原则。是指纳税会计应使用合法、
有效的书面证明,证明经济业务和交易事项已经发生。合
法性是指符合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其他法规规定与
税收法律法规规定不一致的,以税收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二、实现制原则。即收付实现制(现金流)原则。
三、配比原则。是指纳税人某一期间发生的费用应与
相关联的收入配比的期间申报扣除,不得提前或滞后。
四、确定性原则。是指可扣除的成本、费用和应偿付
的债务金额能够准确的确定。
五、税款支付能力原则。是指纳税人应以合理的标准
确定计税基数,有同等计税基数的纳税人应负担同一税种
的同等税款。在考虑纳税能力的同时,更应考虑税款的支
付能力。纳税会计在确认、计量、记录收入、收益、成本、
费用时,应选择保证支付能力的会计方法。
项目三 纳税会计工作流程
任务一、办理税务登记
税务登记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
登记并据此对纳税人实施税务管理的一种法定制度。我国
税务登记大体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一)开业税务登记
1、开业税务登记的对象、登记时间和地点
企业及其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
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应当自
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生产、经营地
或纳税义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其他
纳税人(国家机关和个人除外)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
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
记。
2、税务登记的内容
① 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业主姓名及其身份证、护
照或者其他能够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
② 纳税人住所和经营地点。
③ 登记注册类型及所属主管单位。
④ 核算方式。
⑤ 行业、经营范围、经营方式。
⑥ 注册资金(资本)、投资总额、开户银行及账号。
⑦ 经营期限、从业人数、营业执照号码。
⑧ 财务负责人、办税人员及联系电话。
⑨ 其他有关事项。
3、办理税务登记应当提供的资料
办理税务登记应当提供的资料见教科书P.11。
4、税务登记证的发放、使用与检查
税务机关对申请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的
《税务登记表》、要求报送的相关附列资料和证件,应当
自收到之日起30日内审核完毕,符合规定的予以登记并发
给税务登记证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不符合规定的不
予登记并在30日内予以答复。
税务登记表的格式见教科书P.12表1-1。
(二)变更税务登记
变更税务登记是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重要变化时
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的税务登记手续。发生下列情况之一
的,应当自变化之日起30日内到税务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税
务登记:
1、改变名称、改变法定代表人;
2、改变经济性质或经济类型;
3、改变住所和经营地点、改变生产和经营方式;
4、增减注册资金、改变隶属关系;
5、改变生产经营期限
6、改变或增减银行账号
7、改变生产经营权属以及改变其他税务登记内容。
变更税务登记表的格式见P.14表1-2。
(三)注销税务登记
注销税务登记是指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了根本性
变化,需终止履行纳税义务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的税
务登记手续。
1、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依法应当
终止履行纳税义务的情况,应在申报办理注销工商登记前
持有关证件向原登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2、按规定不需要在工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的,应当
自有关机关批准或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
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3、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的,应
当自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15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
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纳税人在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应当向税务机关结清
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缴销发票和其他税务证件。
注销税务登记表及填制说明见教科书P.14表1-3。
(四)停业、复业登记
实行定期定额方式征收的纳税人,在营业执照核准的
经营期限内需要停业的,应当向税务机关提出停业登记,
说明停业的理由、时间、停业前的纳税情况和发票领、用
存情况,如实填写停业登记表,结清税款并交回税务登
记证件、发票领购簿和发票。
纳税人应当于恢复生产、经营之前,向税务机关提出
复业登记申请,办理复业登记,领回或启用税务登记证件
发票领购簿和发票,纳入正常管理。
(五)外出经营报验税务登记
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应当
在外出生产、经营之前,持税务登记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
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务管理证明”。“外出经营活动
税务登记管理证明”有效期一般为30天。外出经营活动结
束纳税人应当向经营地税务机关填报“外出经营活动情况
申请表”,并结清税款、缴销发票。同时在“外出经营活
动税务登记管理证明”有效期满后10日内,持“外出经营
活动税务登记管理证明”回原税务登记机关办理“外出经
营活动税务登记管理证明”缴销手续。
任务二 账证、会计账户与报表设置
一、账簿的设置
纳税会计账簿是指根据规定会计科目开设账户,用来
序时、分类地记录和反映纳税业务的簿籍。它主要包括
“应交税费”总分类账和按具体税种设置的明细账以及其
他账簿。
二、 纳税会计应设置的会计账户
应交税费
已交或待扣的税费 应缴的税费
期末余额:应退、待抵的 期末余额:欠交的税费
税费
(二)纳税会计使用的凭证
1.应征凭证
(1)纳税申报表
(2)代扣代缴税款报告表
(3)定额税款通知书
(4)应缴税款核定书
(5)预缴税款通知单
2.减免凭证
(1)征前减免凭证为载有减免税款的纳税申报表。
(2)征前减免抵顶欠税的,其减免凭证为抵顶欠税的
减免税批准文件。
(3)退库减免的凭证为办理减免退库的收入退还书或
载有减免退税的提退清单。
3.征缴凭证
(1)税收缴款书
(2)税收完税凭证
(3)其他缴税凭证
(4)特种会计凭证
四、报表的编制
按照《税收征管法》的规定,企业应编制的纳税会计
报表主要包括以下两种:
1、财务报表。包括:
资产负债表
利润表
现金流量表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会计报表附注等。
2、按期报送的各种纳税申报表。主要有:
各税种纳税申报表
代扣代缴报告表
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
税收缴款书
任务三、纳税申报
一、纳税申报的对象
纳税申报对象为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纳税人和扣缴
义务人应就申报期限内,无论有无应税收入、应税所得或
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按规定办理纳税申报。纳税
人享受减、免税优惠的,其减免税期间应当按照规定办理
纳税申报。
二、纳税申报的内容
纳税人纳税申报、扣缴义务人纳税申报的主要内容:
税种、税目、应纳税项目或者应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项目、计税依据、扣除项目及标准,适用税率或单位税额
应退税项目及税额、应减免税项目及税额,应纳税额或者
应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额,税款所属期限、延期缴纳税
额、欠税、滞纳金等。
三、纳税申报的期限
纳税期限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纳税人或者扣缴
义务人计算的应纳税额的期限或者解缴税款的期限。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了纳税期限的,纳税人应当按照法
律规定期限申报缴纳;税务机关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原
则,结合纳税人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确定的纳税期限的,
按税务机关确定的期限缴纳。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申报期
限的最后一天如遇国家法定的公休假日,可以顺延。
四、纳税申报的要求
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时,应当如实填写纳税申报表,
并根据不同情况相应报送下列证件、资料:
1、财务会计报表及其说明材料。
2、与纳税有关的合同、协议书及凭证。
3、税控装置的电子报税资料。
4、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和异地完税凭证。
5、境内或境外公证机关出具的有关证明文件。
6、税务机关规定应当报送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7、扣缴义务人填写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
表,以及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的合法凭证以及税务机
关规定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五、纳税申报的方式
1、直接申报
2、邮寄申报
3、数据电文
六、延期申报
延期申报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因不可抗力,不能
按照税法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
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延期申报应由纳税人在其申报期限内
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报告,税务机关可以批
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一定期限内延期办理纳税申报。
任务四、税款征收方式
一、查账征收
二、核定征收
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征收
四、自核自缴
五、委托代征税款
实训题一
(一)资料:企业资料
企业名称:华秦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地址:临海市高新路10号
企业法定代表人:华山
注册资本:10 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机关:临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经营范围:各类机床制造、修理修配、来料加工
经营期限:201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
企业成立日期:2011年1月1日。
组织机构代码: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行银行临海市分行高新路支行
账号6218 5830 2146 8509 114
(二)股东情况:
华山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华山
投资4000万元人民币 占40%股份
秦岭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秦岭
投资3500万元人民币 占35%股份
黄河服务公司 法定代表人 黄河
投资2500万元人民币 占25%股份
(三)实训要求:
填制税务登记表,办理开业税务登记。
实训题二
资料:华秦公司2014年1月发生如下资本变动经济业务
1、接受新投资者昆仑公司投资14 000万元,取得公司
50%的股权。
2、公司法定代表人由华山变更为钱朝阳。
3、公司经营范围增加客货运输、商品流通、房地产开
发、旅游服务等业务。
4、开户银行由中国工商银行临海市分行高新路支行
变更为交通银行临海市分行创新街支行账号:
7317 5410 2146 8498 521
实训要求:根据以上资料,填制税务变更登记表,办
理税务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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