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和印花税 课件(共21张PPT)-《税法》同步教学(高教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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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和印花税 课件(共21张PPT)-《税法》同步教学(高教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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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和印花税
学 习 目 标
知识目标:
了解城市维护建设税和印花税的意义,掌握其概念和特点
理解城市维护建设税和印花税的征税对象、纳税人、税目、税率
了解印花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税收优惠及征收管理办法
学 习 目 标
能力目标:
知道城市维护建设税和印花税的课税对象、征税范围、纳税人、计税依据、适用税率
会计算城市维护建设税和印花税
第八章 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和印花税
第一节 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一、城市维护建设税法概述
城市维护建设税,简称城建税,是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简称三税)税额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税。它属于特定目的税,是国家为加强城市的维护建设,扩大和稳定城市建设资金的来源而采取的一项税收措施。
两个显著特点:
1、具有附加税性质。
2、具有特定目的。
第一节 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二、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和征税范围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义务人是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
但目前,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缴纳的“三税”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
第一节 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第一节 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三、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税率
城市维护建设税按纳税人所在地的不同,设置了三挡地区差别比例税率,即:
1、纳税人所在地为市区的,税率为7%;
2、纳税人所在地为县城、镇的,税率为5%;
3、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者镇的,税率为1%。
四、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计税依据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是指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税额。
(二)应纳税额的计算
城市维护建设税纳税人的应纳税额大小是由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三税”税额决定的,其计算公式是:
应纳税额=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额×适用税率
第一节 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五、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征收管理
(一)纳税环节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环节,实际就是纳税人缴纳“三税”的环节。
(二)纳税地点
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与“三税”同时缴纳。所以,纳税人缴纳“三税”的地点,就是该纳税人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地点。
第一节 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五、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征收管理
(三)纳税期限
由于城市维护建设税是由纳税人在缴纳“三税”时同时缴纳的,所以其纳税期限分别与“三税”的纳税期限一致。根据增值税法和消费税法规定,增值税、消费税的纳税期限均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根据营业税法规定,营业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第一节 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第二节 印花税法
一、印花税法概述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使用、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是当今世界各国普遍开征的一种税。我国现行的印花税基本规范是1988年8月6日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它的开征对于维护社会经济的正常运转,保护经济活动者的合法权益,增加国家财政收入,提高各类凭证的合法地位及纳税人的纳税意识,具有重要意义和作用。
印花税是一种具有行为税性质的凭证税,与其他税种相比,印花税主要有以下特点:
1、覆盖面广。
2、税率低、税负轻。印花税采用比例税率的,最高税率为1‰,最低税率为0.05‰;采用定额税率的,每件为5元。
3、纳税人自行完税。
第二节 印花税法
二、印花税的纳税人和征税范围
(一) 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使用、领受印花税条例所列举的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人。
1、立合同人。指合同的当事人,即对凭证有直接权利义务关系的单位和个人,但不包括合同的担保人、证人鉴定人。
2、立据人。订立各种财产转移书据的,以立据人为纳税人。如立据人未贴印花或少贴印花,书据的持有人应负责补贴印花。
3、立账簿人。指设立并使用营业账簿的单位和个人。
4、领受人。权利、许可证照的纳税人是领受人,即指领取或接受并持有该项凭证的单位和个人。
5、使用人。在国外书立、领受,但在国内使用的应税凭证,其纳税人是使用人。
6、各类电子应税凭证的签订人,即以电子形式签订的各类应税凭证的当事人。
第二节 印花税法
二、印花税的纳税人和征税范围
(二)征税范围
凡在我国境内书立、领受或虽在我国境外书立、但在我国境内使用且受中国法律保护的印花税暂行条例所列举的凭证,均属印花税的征收范围。
1、经济合同类。
2、产权转移书据类。
3、营业账簿。
4、权利、许可证照。
5、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第二节 印花税法
三、印花税的税率
印花税共有13个税目,分别适用不同的比例税率或定额税率。印花税税目税率见表:
第二节 印花税法
接上表
第二节 印花税法
四、印花税的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 计税依据
1、购销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合同记载的购销金额。
2、加工承揽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加工或承揽收入的金额。
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的计税依据为收取的费用。
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的计税依据为承包金额。
5、财产租赁合同的计税依据为租赁金额;经计算税额不足1元的,按1元贴花。
6、货物运输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取得的运费收入,不包括所运货物的金额、装卸费和保险费等。
7、仓储保管合同的计税依据为收取的仓储保管费用。
第二节 印花税法
四、印花税的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 计税依据
8、借款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借款金额。
9、财产保险合同的计税依据为支付(收取)的保险费,不包括所保财产的金额。
10、技术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合同所载的价款、报酬或使用费。
11、产权转移书据的计税依据为其所载金额。
12、营业账簿税目中记载资金的账簿的计税依据为“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其他账簿的计税依据为应税凭证件数。
13、权利、许可证照的计税依据为应税凭证的件数。
第二节 印花税法
四、印花税的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二) 应纳税额计算
印花税的应纳税额,应分别按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计算确定:
适用比例税率计算应纳税额的,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税凭证记载金额×适用税率
适用定额税率计算应纳税额的,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税凭证件数×适用单位税额
注意:如果同一凭证,载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经济事项而适用不同税率的,应分别记载金额计算纳税,未分别记载金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第二节 印花税法
五、印花税的征收管理
(一)纳税方法
印花税的纳税方法,根据税额大小、贴花次数以及税收征收管理的需要,分别采用以下三种纳税方法。
1、自行贴花方法。
2、汇贴或汇缴方法。
3、委托代征方法。
第二节 印花税法
(二)纳税环节
印花税应当在书立或领受时贴花。
(三)纳税地点
印花税一般实行就地纳税。对于全国性商品物资定货会上所签订的合同应纳的印花税,由纳税人回其所在地后及时办理贴花完税手续;对地方主办、不涉及省际关系的定货会、展销会上所签合同的印花税,其纳税地点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自行确定。
第二节 印花税法
本章小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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