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五 个人所得税税务处理 课件(共64张PPT)-《企业纳税实务》同步教学(高教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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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五 个人所得税税务处理 课件(共64张PPT)-《企业纳税实务》同步教学(高教版)

资源简介

(共64张PPT)
企业纳税实务
项目五 个人所得税税务处理
目录
任务一 认知个人所得税
任务二 计算个人所得税
任务三 个人所得税会计处理
任务四 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
任务一 认知个人所得税
任务一 认知个人所得税
一、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及其纳税义务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及纳税对象为中国公民、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投资者、在中国有所得的外籍人员和香港、澳门、台湾同胞。
依据住所和居住时间两个标准,区分为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
任务一 认知个人所得税
一、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及其纳税义务
纳税人类别 承担的纳税义务 判断标准
居民纳税人 承担无限纳税义务,即其取得的应纳税所得,无论是来源于中国境内还是中国境外,都要在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 满足住所和居住时间两个标准之一:
住所标准: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的个人
居住时间标准:在境内居住满一年,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满365日。在计算居住天数时,对临时离境应视同在华居住,不扣减其在华居住天数。
非居民纳税人 承担有限纳税义务,即其仅应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向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 同时满足: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
在中国境内不居住或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境内居住不满1年。
二、个人所得税的征税范围
(一)工资、薪金所得
范围: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福利、劳动分红(股票期权)、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任务一 认知个人所得税
二、个人所得税的征税范围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1.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开业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城乡个体工商户,从事工业、手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修理业以及其他行业的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
2.个人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取得执照,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
任务一 认知个人所得税
任务一 认知个人所得税
二、个人所得税的征税范围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承包、承租人按合同(协议)规定只向发包方、出租人交纳一定的费用,交纳承包、承租费后的企业的经营成果归承包、承租人所有的,其取得的所得,按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任务一 认知个人所得税
二、个人所得税的征税范围
(四)劳务报酬所得
范围: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报酬的所得(属于独立个人劳动所得)。
与工薪所得区别:独立与非独立;雇佣与非雇佣。
(五)稿酬所得
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包括作者去世后,财产继承人取得的遗作稿酬。
任务一 认知个人所得税
二、个人所得税的征税范围
(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
(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除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的个人投资者,以企业资金为本人、家庭成员及相关人员支付与生产经营无关的消费性支出以及购买汽车、住房等财产性支出,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任务一 认知个人所得税
二、个人所得税的征税范围
(八)财产租赁所得
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九)财产转让所得
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个人出售自有住房所取得的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任务一 认知个人所得税
二、个人所得税的征税范围
(十)偶然所得
  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如个人因参加企业的有奖销售活动而取得的赠品)、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
(十一)其他所得
其他所得是指除上述列举的各项个人应税所得外,其他确有必要征税的以及难以界定应税项目的个人所得。如个人因任职单位缴纳有关保险费用而取得的无赔款优待收入、个人参加各种活动取得的礼品所得等。
任务一 认知个人所得税
三、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工资薪金所得:七级超额累进税率3%—45%
(二)其他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五级超额累进税率5%—35%
(三)劳务报酬所得:比例税率20%,2万到5万的加征五成。超过5万的加征十成
(四)稿酬所得:比例税率20%,按应纳税额减征30%。实际税率为14%
(五)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比例税率20%
级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1 500元的  3  0 
2  超过1 500元至4 500元的部分  10  105 
3  超过4 500元至9 000元的部分  20  555 
4  超过9 000元至35 000元的部分  25  1005 
5  超过35 000元至55 000元的部分  30  2755 
6  超过55 000元至80 000元的部分  35  5505 
7  超过80 000元的部分  45  13505 
工资薪金所得七级超额累进税率表
任务一 认知个人所得税
级数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15 000元的  5  0 
2  超过15 000元至30 000元的部分  10  750 
3  超过30 000元至60 000元的部分  20  3 750 
4  超过60 000元至100 000元的部分  30  9 750 
5  超过100 000元的部分  35  14 750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表
任务一 认知个人所得税
任务一 认知个人所得税
三、个人所得税的的税收减免
(一)工作、薪金所得的免征额
免征额是税法规定的扣税对象全部数额中免予征税的数额。这里的免征额指的是个人所得税免征额。工资薪金所得的扣除标准即免征额是3 500元/月。
对在我国境内无住所而在我国境内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人和在我国境内有住所而在我国境外任职或受雇而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人,可以根据其平均收入水平、生活水平以及汇率变化情况,在减除3 500元费用的基础上,确定附加减除费用。附加减除费用的标准为每月1 300元。
任务一 认知个人所得税
三、个人所得税的的税收减免
(一)工作、薪金所得的免征额
附加减除的适用范围:
1.在中国境内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中工作的外籍人员;
2.应聘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中工作的外籍专家;
3.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任职或受雇而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
上述人员包括华侨和港、澳、台同胞。
任务一 认知个人所得税
三、个人所得税的的税收减免
(二)商业健康保险的个人所得税前扣除规定
2017年7月1日起,对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在当年(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税前扣除,扣除限额为2400元/年(200元/月)。该限额扣除为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减除费用标准之外的扣除。
1.单位统一组织为员工购买或者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单位负担部分应当实名计入个人工资薪金明细清单,视同个人购买,并自购买产品次月起,在不超过200元/月的标准内按月扣除。
任务一 认知个人所得税
三、个人所得税的的税收减免
(二)商业健康保险的个人所得税前扣除规定
2.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或连续性劳务报酬所得的个人,自行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应当及时向代扣代缴单位提供保单凭证。扣缴单位自个人提交保单凭证的次月起,在不超过200元/月的标准内按月扣除。
3.个体工商户业主、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投资者自行购买符合条件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在不超过2400元/年的标准内据实扣除。
任务一 认知个人所得税
三、个人所得税的的税收减免
(三)个人所得税的免税项目(摘要)
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2.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3.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是指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指中国科学院和工程院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
任务一 认知个人所得税
三、个人所得税的的税收减免
(三)个人所得税的免税项目(摘要)
4.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福利费,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救济金,是指国家民政部门支付给个人的生活困难补助费。
5.保险赔款。
6.乡、镇以上人民政府及类似组织颁发的见义勇为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7.企业和个人按照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比例提取并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不计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任务一 认知个人所得税
三、个人所得税的的税收减免
(三)个人所得税的免税项目(摘要)
8.自2008年10月9日起,对居民储蓄存款利息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9.个人购买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奖券、中国体育彩票,一次中奖收入不超过10 000元的,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10 000元的,应以全额按偶然所得项目计税。
10.个人转让自用达5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11.被拆迁人按照国家有关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免征个人所得税。
任务一 认知个人所得税
三、个人所得税的的税收减免
(三)个人所得税的免税项目(摘要)
12. 享受国家发放的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学者,其在延长离休、退休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视同离休、退休工资免征个人所得税。
13.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14.凡符合下列条件的外籍专家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可免征个人所得税
15.2015年9月8日起,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任务二 计算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每月收入扣除五险一金和免征额(3500元或4800元)后作为应纳税所得额。
业务员范某10月份应发工资收入为5 600元。按照规定,个人需缴纳养老保险金448元,医疗保险115元,失业保险56元,则范某10月应纳税所得额是多少?
应纳税所得额=5 600-448-115-56-3 500=1 481(元)
养老
保险
住房公积金
医疗
保险
失业
保险
五险一金
生育
保险
工伤
保险
任务二 计算个人所得税
附加减除费用的具体适用范围:
  1.在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中工作的外籍人员;
  2.应聘在中国境内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中工作的外籍专家;
  3.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任职或者受雇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
  4.华侨和香港、澳门、台湾同胞。
雇佣和派遣单位分别支付工资、薪金的费用扣除
  1.只有雇佣单位在支付工资、薪金时,才可按税法规定减除费用,计算扣缴税款;
  2.派遣单位支付的工资、薪金不再减除费用,以支付全额直接确定适用税率,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
任务二 计算个人所得税
当月应纳税所得=13 800-4 800=9 000(元)
应交个人所得税=9 000×20%-555=1 245(元)
美国专家乔科里受聘为境内A公司的一台进口设备提供技术指导,2016年12月从A公司取得工资收入人民币13 800元,计算乔科里当月应当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一)一般工资、薪金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应纳税额=(每月收入额-3500或480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一、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任务二 计算个人所得税
民警袁方2016年10月应发工资收入为8 600元,另取得不纳入基本工资的加班补贴2 500元,差旅费津贴800元。个人支付五险一金1 978元,则袁方10月份应缴纳多少个人所得税?
当月应纳税所得= 8 600-1 978-3 500=3 122(元)
应交个人所得税=3 122×10%-105=207.2(元)
(一)一般工资、薪金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应纳税额=(每月收入额-3500或480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一、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任务二 计算个人所得税
   雇主为其雇员全额负担个人所得税额的,应将雇员取得的不含税收入换算成应纳税所得额后,计算单位或个人应当代付的税款。   
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额-3500-速算扣除数A)÷(1-适用税率A) ①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B-速算扣除数B ②
  在上式中,公式①中的税率A,是指不含税所得按不含税率级距对应的税率,用“不含税收入额-费用扣除标准”后的余额查找不含税级距表;公式②中的税率B,是指应纳税所得额按含税级距对应的税率
(二)不含税收入倒推已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任务二 计算个人所得税
申豪公司代其雇员庞某缴纳个人所得税。2016年10月支付的不含税工资为4950元人民币。计算该公司为庞某代付的个人所得税。
  4950-3500=1450,查找不含税级距,找出税率是3%,速算扣除系数是0.
代付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4950-3500)÷(1-3%)=1494.85(元),查找含税级距,找出税率是3%,速算扣除系数是0。
 应代付的个人所得税= 1494.85×3%=44.85 (元)
任务二 计算个人所得税
(三)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应纳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先将当月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全年一次性奖金分摊法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雇员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他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购房优惠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任务二 计算个人所得税
中国公民秦某2016年1~12月份扣除社保后每月工资5 500元,12月份除当月工资以外,还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10 000元。计算秦某2016年应缴纳个人所得税额。
各月工资应纳税额合计=[(5 500-3 500)×10%-105] ×12=1 140(元)
平均每月工资奖金=10 000÷12=833.33(元),适用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0元。
 全年一次奖金应纳税额=10 000×3%=300(元)
 合计应纳税额=1 140+300=1 440(元)
刘碧雪为著名体育运动员,2016年9月取得基本工资收入4 350元,月奖金2 500元。其出生地县政府为奖励她在奥运会为家乡争得荣誉发给她5万元奖金。问刘某9月份应纳税额是多少?
应纳税所得额=(4 350+2 500+50 000)-3500=53 350(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额=53 350×30%-2 755=13 250(元)
任务二 计算个人所得税
(三)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应纳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一、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任务二 计算个人所得税
杜子腾2016年在我国境内1-12月扣除社保后每月的绩效工资为2 500元,12月31日一次性领取年终资金(兑现的绩效工资)17 500元。计算杜某取得该笔奖金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1)该笔奖金适用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为:
  按12个月分摊后,每月的奖金=[17 500-(3 500-2 500)]÷12=1375(元),根据工资、薪金所得七级超额累进税率的规定,适用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分别为3%、0元。
(2)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为:
  应纳税额=(奖金收入-当月工资与3500元的差额)×适用的税率-速算扣除数=[17 500-(3 500-2 500)] ×3%-0=495(元)
任务二 计算个人所得税
  适用五级超额累进税率,实行按年计算,分月或分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的方法。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
级数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15 000元的  5  0 
2  超过15 000元至30 000元的部分  10  750 
3  超过30 000元至60 000元的部分  20  3 750 
4  超过60 000元至100 000元的部分  30  9 750 
5  超过100 000元的部分  35  14 750 
二、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任务二 计算个人所得税
(一)准予在所得税前列支的项目及其列支标准
   1.个体工商户实际支付给从业人员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2.个体工商户为其业主和从业人员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
个体工商户为从业人员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从业人员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据实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个体工商户业主本人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以当地(地级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为计算基数,分别在不超过该计算基数5%标准内的部分据实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二、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任务二 计算个人所得税
(一)准予在所得税前列支的项目及其列支标准
除个体工商户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从业人员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外,个体工商户业主本人或者为从业人员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
个体工商户参加财产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扣除。
3.个体户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借款利息支出,未超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部分,准予扣除。
  4.个体工商户业主本人向当地工会缴纳的工会经费、实际发生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在工资总额2%、14%、2.5%标准内据实扣除。
职工教育经费的实际发生数额超出规定比例当期不能扣除的数额,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任务二 计算个人所得税
二、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一)准予在所得税前列支的项目及其列支标准
5.个体工商户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活动直接相关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可以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6.个体户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在其销售收入总额5‰以内据实扣除。业主自申请营业执照之日起至开始生产经营之日止所发生的业务招待费,按照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开办费。
7.个体户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捐赠额不超过其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据实扣除。纳税人直接给受益人的捐赠不得扣除。
任务二 计算个人所得税
二、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一)准予在所得税前列支的项目及其列支标准
8. 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分别核算生产经营费用和个人、家庭费用。对于生产经营与个人、家庭生活混用难以分清的费用,其40%视为与生产经营有关费用,准予扣除。
9.个体工商户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生产经营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
10.个体工商户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开发费用,以及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而购置单台价值在10万元以下的测试仪器和试验性装置的购置费准予直接扣除;单台价值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测试仪器和试验性装置,按固定资产最低折旧年限扣除,不得在当期直接扣除。
任务二 计算个人所得税
二、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1.资本性支出;
  2.被没收的财物、支付的罚款;
  3.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收滞纳金、罚金和罚款;
  4.各种赞助支出;
  5.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损失有赔偿的部分;
  6.分配给投资者的股利;
  7.用于个人和家庭的支出;
  8.与生产经营无关的其他支出。  
(二)不得所得税前列支的项目
任务二 计算个人所得税
二、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1-3月应纳税所得额=64 000-(16 000+2 500×3+600+1 050)=38 850(元)
预计全年应纳税所得额=(38 850÷3)×12=155 400(元)
预计全年应纳税额=155 400×35%-14 750=39 640(元)
3月份累计应纳税额=(39 640÷12)×3=9 910(元)
3月份应预缴税额=9 910-7 250=2 660(元)
夏建经营一家个体运输企业,2016年前3个月累计经营收入为64000元,其间支出运输费16000元,每月员工工资支出2500元,损失600元,允许在税前支出的税金1050元,家庭装修支出28000元。假定1-2月已预缴所得税款7250元。问夏建3月应预缴个人所得税多少?
任务二 计算个人所得税
 适用五级超额累进税率,实行按年计算,分月或分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的方法。
每一纳税年度收入总额减除必要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额=(纳税年度收入总额-必要费用)×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所得额=个人全年承包、承租经营收入总额-每月3500元×12  
任务二 计算个人所得税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每次收入不超过4 000元的: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800)×20%
每次收入超过4 000元,但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 000元的: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20%
每次收入额的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不超过50 000元的: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30%-2000
每次收入额的应纳税所得额超过50000元的: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40%-7000
任务二 计算个人所得税
四、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歌手陶吉吉于2016年10月外出参加营业性演出,一次取得劳务报酬25 000元。计算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不考虑其他税费)。如果劳务报酬为30 000元,70 000元呢?
 (1)应纳税所得额=25 000×(1-20%)=20 000(元)
应纳税额=20 000×20% =4 000(元)
 (2)应纳税所得额=30 000×(1-20%)=24 000(元)
应纳税额=24 000×30%-2 000 =5 200(元)
 (3)应纳税所得额=70 000×(1-20%)=56 000(元)
应纳税额=56 000×40%-7 000 =15 400(元)
任务二 计算个人所得税
稿酬所得按次计税,适用20%的比例税率,并按规定对应纳税额减征30%:
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800)×20%×(1-30%)
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的: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20%×(1-30%)
任务二 计算个人所得税
五、稿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每次收入的确定:
  1.个人每次以图书、报刊方式出版、发表同一作品,不论出版单位是预付还是分笔支付稿酬,或者加印该作品后再付稿酬,均应合并为一次征税。
  2.在两处或两处以上出版、发表或再版同一作品而取得的稿酬,则可以分别各处取得的所得或再版所得分次征税。
  3.个人的同一作品在报刊上连载,应合并其因连载而取得的所得为一次。连载之后又出书取得稿酬的,或先出书后连载取得稿酬的,应视同再版稿酬分次征税。
任务二 计算个人所得税
五、稿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20%)
  实际缴纳税额=应纳税额×(1-30%)
杜敏君教授2017年2月因其编著的教材出版,获得稿酬39 000元,2015年6月因教材加印又得到稿酬4 000元。计算杜教授取得的稿酬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1)应纳税额=(39 000+4 000)×(1-20%)×20%=6 880(元)
(2)实际缴纳税额=6 880×(1-30%)=4 816(元)
任务二 计算个人所得税
五、稿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800)×20%
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的: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20%
2015年7月,某电视剧制作中心编剧朱轶群从该中心取得工资7 000元、第二季度的奖金4 500元及剧本使用费10 000元。计算其7月份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朱某6月份应缴纳个人所得税=(7 000+4 500-3500)×20%-555+10 000×(1-20%)×20%=1 045+1 600=2 645(元)
任务二 计算个人所得税
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财产租赁所得按次计税,适用20%的比例税率。
纳税人在出租财产过程中缴纳的税费,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允许从租赁收入中扣除。允许扣除的修缮费用,以每次800元为限,一次扣除不完的,准予在下一次继续扣除,直到扣完为止。
每次(月)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
应纳税额=[每次(月)收入额-准予扣除税费-修缮费用(800元为限)-800元]×20%
每次(月)收入超过4000元的
应纳税额=[每次(月)收入额-准予扣除税费-修缮费用(800元为限)]×(1-20%)×20%
任务二 计算个人所得税
七、财产租赁所得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对个人出租房屋取得的所得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单选题】史珍香将闲置住房出租,每月取得出租住房租金收入4 000元,租期一年,每月需支付相关税费200元。其中12月因暴雪压坏屋顶,发生修缮费用1 000元,则她当年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是(  )元。
a、7 040 b、3 500 c、7 000 d、3 520
答案:d
任务二 计算个人所得税
七、财产租赁所得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应纳税额=(每次财产转让收入额-财产原值-合理费用)×20%
应纳税所得额=15-(9.8+0.3)=4.9(万元)
应纳税额=4.9×20%=0.98(万元)
居民杨某将其2015年购入的车库以15万元的价格出售。该车库购进价格为9.8万元,过户相关税费0.3万元,计算其应纳个人所得税。
财产转让所得按次计税,适用20%的比例税率。
任务二 计算个人所得税
八、财产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20%;
国债利息收入、金融债券利息收入、教育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自2008年10月9日(含)起,暂免征收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
2015年1月1日起,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上述所得按次计税,适用20%的比例税率。
任务二 计算个人所得税
九、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任务三 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借:管理费用(包括企业缴纳的五险一金)
贷:应付工职工薪酬—工资等
其他应付款—社保费社保费/公积金(企业缴纳部分)
借:其他应收款—社保费/公积金(职工缴纳部分)
其他应付款—社保费/公积金(企业缴纳部分)
贷:银行存款
借:应付工职工薪酬
贷:其他应收款—社保费/公积金(职工缴纳部分)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上缴社保时
计提工资时
支付工资时
任务三 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一、支付工资、薪金所得的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017年5月,四维公司财务部门工资结算单有关资料如下:
姓名 企业社保部分 应发职工工资 代扣个人社保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实发工资
刘佳怡 1 920 6 400 700 220 5 480
邓雨琪 2 340 7 800 945 300 6 555
…… …… …… …… ……
合计 30 000 100 000 11 000 8 000 81 000
任务三 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1) 月末工资分配时:
  借:管理费用 130 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100 000
其他应付款——社保费(企业部分) 30 000
(2) 上缴社保费时:
  借:其他应收款——社保费(个人部分) 11 000
其他应付款——社保费(企业部分) 30 000
    贷:银行存款            41 000
(3)发放工资同时代扣税款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             100 000
   贷:银行存款              81 000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8 000
其他应收款——社保费(个人部分) 11 000
对采用自行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除实行查账核实征收的个体工商户外,一般不需进行会计核算;
实行查账核实征收的个体工商户,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应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损失后,按适用税率计算个人所得税;
会计核算应通过“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和“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等账户。
任务三 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540 000-(360 000+2 500×12+6 000+9 000)=135 000(元)
应纳税额=135 000×35%-14 750=32 500(元)
汇算补缴税额=32 500-2 000×12=8 500(元)
夏建为一个体工商户,2015年经营收入为540 000元,发生支出运输费360 000元,每月员工工资支出2 500元,经营性损失6 000元,允许在税前支出的税金9 000元,家庭装修支出28 000元。夏建每月已预缴所得税款2 000元。编制夏某汇算清缴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分录。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32 500
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32 500
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8 500
贷:银行存款 8 500
二、支付其他所得的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代扣时:
借:应付股利(向股东分股息红利)
应付账款(支付劳务报酬、稿酬等)
管理费用(支付租金、技术转让费等)
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税款实际代缴入库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任务三 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潇湘公司租用毛泽西拥有的营业用房一幢做办公用房,2016年8月应支付租金20 000元,当月因台风损坏外立面,重新进行墙面粉刷,支付2000元。可扣除的相关税费1200元。计算潇湘公司支付租金时应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并编制相关的会计分录。
应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20 000-1200-800)×(1-20%)×20%=2 880(元)
支付租金时:
借:管理费用 20 000
贷:银行存款 17 120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2 880
任务三 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任务四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申报
一、自行申报纳税
1.个人所得超过规定数额的(年所得12万元以上者)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必须自行向税务机关申报所得并缴纳税款:
2.在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
3.取得应纳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
4.分笔取得属于一次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和财产租赁所得的
5.取得应纳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按规定扣缴税款的
6.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必须自行申报纳税的
自行申报纳税人每月应纳的税款,都应当在次月15日前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
任务四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申报
二、源泉扣缴
源泉扣缴是指以所得支付者为扣缴义务人,在每次向纳税人支付有关所得款项时,代为扣缴税款的做法。凡是支付个人应纳税所得的企业(公司)、事业单位、机关单位、社团组织、军队、驻华机构、个体户等单位或者个人,都是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
应扣缴税款的所得项目:工资、薪金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任务四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申报
任务四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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