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消费税-2 课件(共49张PPT)-《中国税收(微课版 第3版)》同步教学(人邮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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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消费税
消费税
目录
消费税概述
1
消费税纳税人、征税范围和税率
2
消费税征收管理
3
消费税税额计算
4
第四节 消费税应纳税额计算
知识点
1.消费税税率
2.应纳税额计算
一、税率选择二、税额计算——(一)生产销售应税消费品税额计算生产销售应税消费品是指企业自产应税消费品并直接对外销售的行为。计税方法公式适用范围从价定率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除适用从量定额、复合计税外的其他从量定额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啤酒、黄酒、成品油复合计税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白酒、卷烟1.从价计征——计税依据确定一般规定特殊规定二、税额计算——(一)生产销售应税消费品税额计算特殊规定特殊规定二、税额计算——(一)生产销售应税消费品税额计算
想一想
请确定在下列项目中,构成从价计征对外销售应税消费品消费税计税依据的有哪些?
①向购买方收取的销项税额。
②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行政事业性收费:由国务院或财政部门批准设立的政府基金,由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
③包装物押金。
分析
二、税额计算——(一)生产销售应税消费品税额计算
案例
某手表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1年1月销售A牌-1型手表900只,取得不含税销售额540万元;销售A牌-2型手表300只,取得不含税销售额420万元。已知高档手表消费税税率20%,计算该手表厂当月应纳消费税税额。
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每只在10000元(含)以上的各类手表为高档手表,征收消费税。
A牌-1型手表不含税单价=540×10000÷900=6000(元)<10000元,不征收消费税;
A牌-2型手表不含税单价=420×10000÷300=14000(元)>10000元,征收消费税。
应纳税额=420×20%=84(万元)
分析
二、税额计算——(一)生产销售应税消费品税额计算
案例
某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1年4月用10吨特制粮食白酒与供货方换取原材料。合同约定:该特制粮食白酒按平均售价计价,供货方提供的原材料价款40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5.2万元;酒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5.72万元;差价款双方以现金结算。已知,特制粮食白酒平均售价22元/斤,最高售价25元/斤,上述价格均为不含税金额,计算该酒厂上述业务消费税应纳税额。
用应税消费品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应按最高售价计算消费税;粮食白酒消费税复合计征。
应纳税额=10×2000×0.5÷10000+10×2000×25×20%÷10000=11(万元)
分析
二、税额计算——(一)生产销售应税消费品税额计算
二、税额计算——(一)生产销售应税消费品税额计算从量计征应税消费品的计税依据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2.从量计征——计税依据确定【案例】甲啤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1年2月,销售A型啤酒23吨给乙食品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收取价款70800元,收取包装物押金4500元;销售B型啤酒15吨给宾馆,开具普通发票收取价款41000元,收取包装物押金2000元。计算甲啤酒厂当月应缴消费税税额。啤酒每吨出厂价(含包装物及押金)在3000元以上,适用消费税税额250元/吨每吨出厂价(含包装物及押金)在3000元以下,适用消费税税额220元/吨A型啤酒的单位售价=(70800+4500÷1.13)÷23=3251.40(元/吨)单位税额是250元/吨,应纳消费税额=23×250=5750(元)B型啤酒的单位售价=(41000+2000)÷1.13÷15=2536.87(元/吨)单位税额是220元/吨,应纳消费税额=15×220=3300(元)该啤酒厂当月消费税应纳税额=5750+3300=9050(元)二、税额计算——(一)生产销售应税消费品税额计算3.复合计征【案例】某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1年4月发生下列两笔业务:①销售自产粮食白酒1000斤,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每斤不含税售价50元,连同包装物一起销售包装物价值11300元,向购货方收取白酒的“品牌使用费”4520元;②以外购散装白酒装瓶销售,共计40000斤,取得价税金额合计226000元。计算该酒厂4月份上述业务应纳消费税税额。啤酒每吨出厂价(含包装物及押金)在3000元以上,适用消费税税额250元/吨每吨出厂价(含包装物及押金)在3000元以下,适用消费税税额220元/吨A型啤酒的单位售价=(70800+4500÷1.13)÷23=3251.40(元/吨)适用单位税额是250元/吨,应纳消费税额=23×250=5750(元)B型啤酒的单位售价=(41000+2000)÷1.13÷15=2536.87(元/吨)适用单位税额是220元/吨,应纳消费税额=15×220=3300(元)该啤酒厂当月消费税应纳税额=5750+3300=9050(元)何时征税?何为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何为其他方面?计税依据二、税额计算——(二)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税额计算
想一想
卷烟厂的下列行为是否应缴纳消费税?
①生产的烟丝直接对外销售;②生产的烟丝用于本厂卷烟生产;③烟丝用于广告样品。
分析
①属于自产销售行为;②属于自产自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③属于自产用于其他方面。
因此,①③应缴消费税,②不需缴纳消费税
二、税额计算——(二)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税额计算
计税依据
二、税额计算——(二)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税额计算
特别事项
二、税额计算——(二)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税额计算
特别事项
二、税额计算——(二)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税额计算
案例
分析
某日化厂将一批自产的高档化妆品用于职工福利,查知无同类产品销售价格,其生产成本为15 000元。请问日化厂化妆品的上述使用行为是否应缴纳消费税?如果要计征,其消费税的计税依据金额是多少?
自产用于职工福利的应税消费品应缴纳消费税,无同类产品销售价格的,应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计税依据。已知化妆品的成本利润率为5%,消费税适用税率为15%
组成计税价格=15 000×(1+5%)÷(1-15%)=18 529.41(元)
分析
二、税额计算——(二)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税额计算
案例
分析
某白酒生产企业本月举办展销会,将特制100斤新品白酒赠送给来宾,该批白酒成本50000元,无同类售价,该白酒的成本利润率为10%。计算该企业上述业务应纳消费税税额。
应纳消费税=[50000×(1+10%)+100×0.5]÷(1-20%)×20% +100×0.5=13812.5(元)
分析
二、税额计算——(二)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税额计算
案例
分析
甲石化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1年4月销售自产汽油800吨,办公用小汽车领用自产汽油1吨,各子公司无偿赠送自产汽油0.5吨。已知汽油的消费税税率为1.52元/升,1吨=1388升。计算甲石化公司当月上述业务应缴消费税税额。
自产应税消费品除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外,其他情况下使用均应视同销售计征消费税,因此本例中,办公用小汽车领用的汽油和无偿赠送给子公司的汽油都应缴纳消费税
应纳税额=(800+1+0.5)×1388×1.52=1690972.64(元)
分析
二、税额计算——(二)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税额计算
案例
分析
某白酒生产企业本月举办展销会,将特制100斤新品白酒赠送给来宾,该批白酒成本为50 000元,无同类售价。该白酒的成本利润率为10%。计算该企业上述业务应纳消费税税额。
自产应税消费品对外捐赠,应视同销售计征消费税;白酒消费税采用复合计征,没有同类货物售价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征
应纳税额=[50 000×(1+10%)+100×0.5]÷(1-20%)×20%+100×0.5=13 812.5(元)
分析
二、税额计算——(二)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税额计算
什么是委托加工消费品想一想二、税额计算——(三)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税额计算一般
原则
具体
规定
具体
规定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比例税率)
“材料成本”是指委托方所提供的加工材料的实际成本
“加工费”是指受托方加工应税消费品向委托方收取的全部费用(包括代垫辅助材料的实际成本,但不包括增值税)
二、税额计算——(三)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税额计算
表3-5 委托加工业务消费税计算方法汇总 计税方式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从价定率 ①受托方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
应纳税额=同类消费品单位销售价格×委托加工数量×比例税率
②受托方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比例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l-比例税率)
从量定额 应纳税额=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
复合计税 ①受托方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
应纳税额=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比例税率+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
②受托方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比例税率+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二、税额计算——(三)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税额计算
案例分析
某高尔夫球俱乐部委托甲企业加工一批高尔夫球球杆,受托加工合同上注明俱乐部提供原材料的实际成本为7 000元;支付甲企业加工费2 000元,其中包括代垫的辅助材料500元。该高尔夫球俱乐部委托加工货物是否应缴纳消费税?如果需要缴纳多少?
高尔夫球球杆属于消费税应税范围,应计征消费税。
同时上述行为属于委托加工行为,且受托方无同类产品销售价格,应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计税依据
应纳税额=(7 000+2 000)÷(1-10%)×10%=1 000(元)
分析
二、税额计算——(三)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税额计算
案例分析
甲公司接受某单位委托加工粮食白酒500斤,收取不含增值税加工费7万元,委托方提供主要原材料成本28万元。甲公司无同类白酒销售价格。已知白酒消费税比例税率为20%,定额税率为0.5元/斤。计算甲公司受托加工业务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税额。
白酒消费税复合计征,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甲公司无同类白酒销售价格,应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税
组成计税价格=(280000+70000+500×0.5)÷(1-20%)=437812.5(元)
代收代缴消费税额=437812.5×20%+500×0.5=87812.5(元)
分析
二、税额计算——(三)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税额计算
表3-6 进口应税消费品消费税计算方法汇总 计税方式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从价定率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比例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比例税率
从量定额 应纳税额=进口数量×定额税率
复合计税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进口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比例税率+进口数量×定额税率
二、税额计算——(四)进口应税消费品税额计算
案例分析
甲公司2021年12月进口一批红酒,海关审定关税完税价格540000元。已知关税税率为5%。计算甲公司当月上述务务应缴纳的消费税税额。
进口从价计征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应按组成计税价格为依据计征消费税。红酒消费税从价计征,适用税率为10%
应纳税额=540000×(1+5%)÷(1-10%)×10%=63000(元)
分析
二、税额计算——(四)进口应税消费品税额计算
进口卷烟的消费税应纳税额计算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二、税额计算——(四)进口应税消费品税额计算
案例分析
某烟草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1年1月进口卷烟500标准箱,海关核定的关税完税价格为400万元,关税税率为50%。计算该烟草公司当月进口环节应缴纳的消费税税额。
①确定进口卷烟的消费税适用比例税率。
每标准条卷烟关税完税价格=400×10000÷500÷250=32(元)
每标准条卷烟进口关税=32×50%=16(元)
每标准条进口卷烟确定消费税适用比例税率的价格=(32+16+0.6)÷(1-36%)=75.94(元)>70元,适用的消费税比例税率为56%。
②计算进口环节应纳消费税税额。
进口环节应纳消费税税额=(32+16+0.6)÷(1-56%)×56%×500×250÷10000+500×250×0.6÷10000=780.68(万元)
二、税额计算——(四)进口应税消费品税额计算
案例分析
某外贸公司从境外进口一吨白酒,支付买价100万元,运输费用1万元,保险费0.3万元。假设关税税率为40%,计算该外贸公司应缴纳消费税税额。
进口白酒消费税复合计税。
关税完税价格为100+1+0.3=101.3(万元)
组成计税价格=(101.3+101.3×40%+1000×2×0.5÷10000)÷(1-20%)
=177.4(万元)
应纳税额=177.4×20%+1000×2×0.5÷10000=35.58(万元)
二、税额计算——(四)进口应税消费品税额计算
纳税人
征税
范围
税 率
二、税额计算——(五)批发环节应税消费品税额计算




二、税额计算——(五)批发环节应税消费品税额计算
案例分析
2021年5月,甲烟草批发企业向乙卷烟零售商店销售卷烟200标准条,取得不含税销售额20000元;向丙烟草批发企业销售卷烟300标准条(每标准条有200支卷烟),取得不含税销售额30000元。计算甲烟草批发企业当月上述业务应纳消费税税额。
甲烟草批发企业向乙卷烟零售店销售卷烟,属于烟草批发企业将卷烟销售给零售单位,要加征一道消费税;甲烟草批发企业向丙烟草批发企业销售卷烟,属于烟草批发企业将卷烟销售给其他烟草批发企业,不征消费税。卷烟在批发环节复合计征消费税,适用比例税率11%,定额税率0.005元/支
应纳税额=20000×11%+200×200×0.005=2400(万元)
二、税额计算——(五)批发环节应税消费品税额计算
金银首饰
金银首饰
二、税额计算——(六)零售环节应税消费品税额计算
金银
首饰
金银
首饰
金银
首饰
二、税额计算——(六)零售环节应税消费品税额计算
超豪华
小汽车
零售
环节
生产
直销
二、税额计算——(六)零售环节应税消费品税额计算
案例分析
某百货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1年10月直接零售金首饰6000克,每克零售价为300元;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金首饰800克,收取差价款120000元。计算该百货公司10月份应纳消费税税额。已知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为5%。
金银首饰消费税在零售环节征收;以旧换新销售的,以实际取得的不含税销售额作为计税依据,零售价一般为含税价。
不含税销售额=(300×6000+120000)÷1.13=1699115.04(元)
应纳税额=1699115.04×5%=84955.75(元)
二、税额计算——(六)零售环节应税消费品税额计算
案例分析
某汽车4S店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1年2月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超豪华小汽车5辆,不含税销售价格为160万元/辆。计算该4S店上述业务应纳消费税税额。
自2016年12月1日起,对超豪华小汽车,在生产(进口)环节按现行税率征收消费税基础上,在零售环节加征消费税,税率为10%。本例中,汽车160元/辆,属于超豪华小汽车,应在零售环节计征消费税。
应纳税额=160×10%×5=80(万元)
二、税额计算——(六)零售环节应税消费品税额计算
4.以已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扣除
(1)扣除范围认定
二、税额计算——(七)已纳消费税扣除
4.以已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扣除
(1)扣除范围认定
二、税额计算——(七)已纳消费税扣除
4.以已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扣除
(1)扣除范围认定
二、税额计算——(七)已纳消费税扣除
4.以已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扣除
(1)扣除范围认定
二、税额计算——(七)已纳消费税扣除
4.以已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扣除
(1)扣除范围认定
二、税额计算——(七)已纳消费税扣除
4.以已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扣除
(2)扣除税额的计算
——① 以外购已税消费品生产应税消费品的
从价计征
二、税额计算——(七)已纳消费税扣除
4.以已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扣除
(2)扣除税额的计算
——① 以外购已税消费品生产应税消费品的
从量计征
二、税额计算——(七)已纳消费税扣除
案例分析
某卷烟厂2017年2月库存烟丝(全部为外购)账户资料显示:月初库存50 000元,本月购进200 000元,月末库存66 000元,减少部分全部为生产卷烟领用。本月生产销售卷烟20标准箱,每标准条调拨价56元,取得不含税销售额280 000元,款项已收。计算该卷烟厂应纳消费税税额。
已知每标准条调拨价56元,卷烟适用消费税比例税率为36%。销售卷烟计提消费税税额=20×150+280 000×36%=103 800(元)
生产领用数量=50 000+200 000-66 000=184 000(元)
准予扣除的外购烟丝已纳税额=184 000×30%=55 200(元)
本月实际应纳消费税税额=103 800-55 200=48 600(元)
分析
二、税额计算——(七)已纳消费税扣除
案例分析
甲化妆品厂发出材料委托A日化厂加工香水精200瓶,A厂同类香水精不含税售价每瓶450元。加工的香水精本月全部收回,支付加工费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其消费税已由A厂代收代缴。收回香水精的50%当月全部对外销售,实现不含税销售额5万元;另50%用于本厂化妆品生产,本月生产的化妆品全部实现对外销售,实现不含税销售额37万元。计算甲化妆品厂销售化妆品应纳消费税税额。
二、税额计算——(七)已纳消费税扣除
A日化厂受托加工香水精,应按A厂同类货物销售价格计税,则:应代收消费税税额=200×450×15%=13500(元)
甲化妆品厂收回香水精对外销售不再征收消费税,另外一半用于生产化妆品的已由A厂扣缴的消费税可以扣除,则:
允许扣除消费税税额=13500×50%=6750(元)
销售化妆品实际应纳消费税税额=370 000×15%-6750=48750(元)
分析
二、税额计算——(七)已纳消费税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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