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个人所得税-4 课件(共27张PPT)-《中国税收(微课版 第3版)》同步教学(人邮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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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个人所得税
主讲 王碧秀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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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
目录
个人所得税概述
1
纳税人、征税对象和税率
2
应纳税额计算
3
减免税优惠
4
征收管理
3
第四节 减免税收优惠
一、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免税项目对离(退)休干部和职工,再就业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依法应征个人所得税。实行内部退养的个人,在其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工资、薪金,不属于离退休工资,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一、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免税项目一、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免税项目二、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减税项目(1)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2)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3)其他经国务院主管部门批准减税的。上述减免项目的减征幅度和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三、财政部、税务总局规定的减免税项目(1)奖励性质所得三、财政部、税务总局规定的减免税项目(1)奖励性质所得三、财政部、税务总局规定的减免税项目(1)奖励性质所得三、财政部、税务总局规定的减免税项目(1)奖励性质所得三、财政部、税务总局规定的减免税项目(4)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缴费的个人所得税处理①企业和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办法和标准,为在本单位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职工缴付的企业年金或职业年金(以下统称年金)单位缴费部分,在记入个人账户时,个人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②个人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缴付的年金个人缴费部分,在不超过本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的4%标准内的部分,暂从个人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③超过前述两条规定的标准缴付的年金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部分,应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所得,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税款由建立年金的单位代扣代缴,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解缴。④年金基金投资运营收益分配记入个人账户时,个人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三、财政部、税务总局规定的减免税项目三、财政部、税务总局规定的减免税项目
第六章 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
目录
个人所得税概述
1
纳税人、征税对象和税率
2
应纳税额计算
3
减免税优惠
4
征收管理
5
第五节 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
知识点
1.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3.自行纳税申报
一、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扣缴义务人及义务
扣缴申报时间
凡是支付个人应税所得的企业(公司)、事业单位、机关单位、社团组织、军队、驻华机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或个人,都是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
扣缴义务人必须依法履行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义务
税务机关应根据扣缴义务人所扣缴的税款,付给2%的手续费
扣缴义务人每月所扣税款,应当于次月15日缴入国库
一、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扣缴义务人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应税项目
全员全额扣缴
工资、薪金所得;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扣缴义务人向个人支付应税所得时,不论其是否属于本单位人员、支付的应税所得是否达到纳税标准,扣缴义务人应当在代扣税款的次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其支付应税所得个人的基本信息、支付所得项目和数额、扣缴税款数额以及其他相关涉税信息
二、自行纳税申报——1.自行纳税申报范围
二、自行纳税申报——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纳税申报
二、自行纳税申报——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纳税申报
二、自行纳税申报——取得经营所得的纳税申报
二、自行纳税申报——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
二、自行纳税申报——取得境外所得的
二、自行纳税申报——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的
二、自行纳税申报
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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