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教版(浙江专用)高中思想政治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第一单元民事权利与义务课件(9份打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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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教版(浙江专用)高中思想政治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第一单元民事权利与义务课件(9份打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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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44张PPT)
第一框 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课前·基础认知
课堂·重难突破
素养·目标定位
随 堂 训 练
素养·目标定位
目 标 素 养
1.列举社会生活中体现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具体事例,体会民法的重要性
2.正确认识民法的含义、民事法律关系的含义及构成要素,理解民事权利与民事义务之间的关系
3.了解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识别我国公民的民事权利和民事责任
知 识 概 览
课前·基础认知
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1.民法
(1)重要性。
①民法为我们的一生提供了坚定的法律保障。
②法律是社会生活的 重要规范 。我们要结合社会生活实际,学习法律常识,增强 法治 意识,遵守法律规则。
③民法在我们的生活中 不可或缺 ,无论是衣食住行、生老病死,还是就业创业,无一不需要 民法 的规范。
(2)含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条规定:“民法调整 平等 主体的 自然人 、 法人 和 非法人组织 之间的 人身 关系和 财产 关系。”
微解读1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法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例如,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属于营利法人,公立学校属于非营利法人,政府机关属于特别法人。
非法人组织——不具有法人资格但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如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
2.民事法律关系
(1)含义:由民法调整的 人身 关系和 财产 关系。
(2)构成要素:主体、 客体 和内容。
①民事主体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依法享有 民事权利 、承担 民事义务 。民事主体包括 自然人 、法人和 非法人组织 。
微解读2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类型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成年人(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16周岁以上且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②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民事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 对象 。它因具体的民事 法律关系 而有所不同。
③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就是民事主体享有的 权利 和承担的 义务 。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权利和义务既是 相互对立 的,也是 相互联系 的。往往一方的权利就是另一方的义务,一方的义务就是另一方的权利,二者通常是 对等 的。
微解读3民事权利、民事义务、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
民事权利——民法赋予的民事主体为实现某种特定利益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自由。
民事义务——民事主体为满足民事权利所保护的利益而依法应当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约束。
民事权利能力——法律赋予的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民事行为能力——法律确认的民事主体通过自己的行为从事民事活动、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
3.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
(1)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 道德 共同发挥作用,做到法治和 德治 相辅相成、相互促进。
(2)我国民法不仅体现法治理念,而且注重将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融入民事法律规范,大力弘扬传统美德和社会公德,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维护公序良俗。
(3)民法强调 独立人格 、平等地位,追求权利明确、
 财产关系 稳定与交易安全的社会秩序,凸显了文明、和谐、平等、诚信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要内容。
二、解析民法基本原则
1.规定民法基本原则的原因
(1)社会是由不同成员组成的,各成员既有共同利益,也有各自的利益。社会成员的私人利益之间以及私人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之间可能形成各种利益 冲突 。
(2)民法规定一系列基本原则,旨在确保各成员合理合法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调整各方之间的 利益关系 。
2.民法基本原则的含义及内容
(1)含义:民法基本原则是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和司法机关审理民事案件时应当遵循的 基本准则 。
(2)内容:民法典确立了平等、自愿、 公平 、诚信、
 守法和公序良俗 、绿色等基本原则。
微点拨公序良俗
公序良俗是“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的简称。公共秩序是指与社会公共利益有关的社会秩序,善良风俗是指社会公认的道德准则和习俗。公序良俗原则是对自愿原则的限制。任何自由都不是不受限制的,当事人自愿实施的行为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课堂·重难突破
一 全面理解民事法律关系
问题探究
小莉为某电子厂的合同工,今年17周岁。某日,她在某工艺美术商店购买了项链和戒指,价值3 000元。其间,小莉巧遇了自己的父亲,其父得知后认为她尚未成年,未经家长同意不能进行大额交易,要求商店退货,但小莉和商店均不愿意退货。
(1)小莉父亲要求商店退货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你能说出其法律依据吗
(2)分析本案中买卖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提示:(1)①小莉父亲要求商店退货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②由于小莉依法应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故其买卖合同已经合法成立。根据民法典规定,民事法律行为自成立时生效,行为人非依法律规定或者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民事法律行为。因此小莉父亲认为未经家长同意不能进行大额交易的说法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2)本案中买卖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分别为:
①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小莉和工艺美术商店。
②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双方买卖的项链和戒指。
③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小莉与工艺美术商店之间买卖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归纳总结
1.民事法律关系就是由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2.人身关系是指民事主体之间基于人格和身份形成的无直接物质利益因素的民事法律关系。如因人的姓名、名称、名誉而发生的关系,因发明以及创造出的科学、文学、艺术作品而发生的法律关系中的人身权利义务方面,都属于人身法律关系。这类关系不具有直接的物质利益内容,但仍与人的物质利益发生联系。财产关系是指民事主体之间基于物质利益而形成的民事法律关系。财产关系包括静态的财产支配关系,如所有权关系;还包括动态的财产流转关系,如债权债务关系等。
3.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要素 含义 具体内容
主体 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当事人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客体 民事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物、行为、智力成果、商业标记、人身利益等
要素 含义 具体内容
内容 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民事权利是指民法赋予的民事主体为实现某种特定利益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自由。民事义务是指民事主体为满足民事权利所保护的利益而依法应当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约束。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权利和义务既是相互对立的,也是相互联系的。往往一方的权利就是另一方的义务,一方的义务就是另一方的权利,二者通常是对等的
典例剖析
一天傍晚,小明(12周岁)牵着宠物狗途经小区公园时,放开了牵引绳,狗在奔跑中将散步的七旬老人张某绊倒,导致张某身体多处骨折,入院治疗一个多月,由此双方产生纠纷。本案中
(  )
①张某的名誉权和健康权受到侵犯 
②小明的父母应承担赔偿责任 
③张某有权请求小明的父母支付医疗费、护理费 
④小明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小明的父母无需承担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答案:B
解析:张某的健康权受到侵害,但名誉权未受到侵害,①错误;小明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该民事行为已经超出其年龄和智力状况,父母作为监护人,应承担赔偿责任,②正确,④错误;张某的健康权受到侵害,可以要求小明父母支付医疗费、护理费,③正确。故选B项。
学以致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条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小王还差五个月满八周岁,因此他不能独自(  )
①购买自行车 ②转让其著作权 ③继承遗产 ④接受礼物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A
解析:根据题干描述,小王不能独自购买自行车,也不能转让其著作权,①②入选;③④错误,小王可以继承遗产,也可以接受礼物。
二 民法基本原则
问题探究
寒假期间,12岁的刘某将积攒的5 000多元压岁钱取了出来,瞒着父母到商场买了一台明显高于市场一般价格的电脑。父母知道后很生气,带着他到商场要求退货。遭到商场的拒绝后,刘某父亲将商场告上了人民法院。
(1)商场的做法违反了民法的哪些基本原则 请说明理由。
(2)如果你是人民法院的审判人员,你准备怎样裁决这一纠纷
提示:(1)商场的做法违反了民法的公平、诚信、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根据民法典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材料中12岁的刘某明显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商场无视刘某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情况,损害了刘某的利益。
(2)刘某明显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他的行为是无效的,交易违背了公平原则,商场应该退货。商场同时违背了诚信原则、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应该降低其信用评级。
归纳总结
1.民法规定基本原则的目的
民法规定一系列基本原则,旨在确保各成员合理合法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调整各方之间的利益关系。
2.民法基本原则的含义
民法基本原则是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和司法机关审理民事案件时应当遵循的基本准则。
3.民法基本原则的具体内容
民法典确立了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守法和公序良俗、绿色等基本原则。
原则 内容
平等原则 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自愿原则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公平原则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原则 内容
诚信原则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守法和
公序良
俗原则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绿色原则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典例剖析
某企业老板在招工时与工人所签劳动合同中印有“在受雇期间发生工伤或死亡,雇主概不负责”字样。该行为主要违背了民法基本原则中的(  )
A.自愿原则 B.平等原则
C.公平原则 D.绿色原则
答案:C
解析: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权利和义务既是相互对立的,也是相互联系的。往往一方的权利就是另一方的义务,一方的义务就是另一方的权利。受雇工人享有在受雇期间获得劳动保障的权利,同时企业老板也有维护职工生命安全的义务,因此题中合同的规定违背了公平原则。
学以致用
何某有一栋可以眺望海景的别墅,当他得知别墅前有一栋大楼将要建设,从此别墅不再具备眺望海景的条件后,便将别墅卖给想得到一套可眺望海景的房屋的张某。何某的行为违背了民法基本原则中的(  )
A.平等原则 B.自愿原则
C.诚信原则 D.绿色原则
答案:C
解析:何某的行为违背了诚信原则。
随 堂 训 练
选择题
1.法律是准绳,任何时候都必须遵守;道德是基石,任何时候都不能忽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使法治和德治在国家治理中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相得益彰,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对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有(  )
①法安天下,德润人心,国家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协同发力 ②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应做到德主刑辅 
③法律有效实施有赖于道德支持,道德也离不开法律约束 
④讲道德是公民应尽的义务,讲法律是国家治理的需要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B
解析:②中“德主刑辅”表述错误;④说法错误。
2.王某7周岁的儿子在家里玩打火机引发火灾,消防人员接警后迅速赶来。因李某的私家车停在小区消防通道,消防车无法顺利进入火灾现场,导致王某的财产损失扩大。本案中,应对王某的财产损失承担民事责任的是(  )
①王某的儿子 ②消防部门 ③王某 ④李某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D
解析:本案中,应对王某的财产损失承担民事责任的是王某和李某,③④符合题意;王某7周岁的儿子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承担民事责任,①排除;消防部门不承担民事责任,②排除。
3.民法典系调整人民群众、各行各业社会生活与经济生活的基本法,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民事法律关系是社会生活中最常见的法律关系。关于民法典与民事法律关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 
②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③民事权利和义务是相互独立、互不干涉的 
④民法典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核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A
解析: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①说法正确;民法基本原则中的平等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②说法正确;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权利和义务既是相互对立的,也是相互联系的,③说法错误;宪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核心,④说法错误。
4.民法典共有1 200多个条文,在开篇就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这就是我们所说的“绿色原则”。民法典确立绿色原则,意味着(  )
①为民事主体的各种民事活动规定了普遍性的限制 
②民事主体应履行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义务 
③民事主体不能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民事法律关系 
④能弥合社会成员之间可能形成的各种利益冲突
A.①② B.①③ C.①④ D.②③
答案:A
解析:民法典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其确立的基本原则是对各类民事主体的民事行为具有普遍性的限制规定,①正确;民法典确立绿色原则,意味着民事主体应履行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义务,②正确;自愿原则是民法基本原则之一,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③错误;民法规定的一系列基本原则,旨在确保各成员合理合法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调节各方之间的利益关系,④错误。(共33张PPT)
第二框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课前·基础认知
课堂·重难突破
素养·目标定位
随 堂 训 练
素养·目标定位
目 标 素 养
1.通过对人身权的探究,增强主体意识,尊重生命、自由和人格尊严,增强法律意识,增强法治观念,学会自觉维护人身权利
2.学会用法律思维观察、分析和解决现实生活中发生的各类侵犯人身权的案例,提高实践能力
知 识 概 览
课前·基础认知
一、生命健康俱可贵
1.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
(1)重要性:民法优先保护民事主体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 人身自由 是自然人真正成为独立的民事主体的前提,
 人格尊严 是人之为人所必需的人身利益。
(2)类别:依据民法典,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 人格权 以及因婚姻家庭关系等产生的 身份权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享有 名称 权、 名誉 权和荣誉权。人们在生活中既要依法维护自己的人身权利,也要尊重他人的人身权利。
微思考犯罪分子因犯罪受到法律的制裁,他们还享有人格权吗 法律还平等保护他们的人格权吗
提示:人格尊严是人之为人所必需的人身利益。犯罪分子虽然因犯罪受到法律的制裁,但他们依然享有人格权,并受到法律的平等保护。
2.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
(1)重要性: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是一个人 最基础 的权利。生命是自然人最高的人身利益,身体是承载生命健康的物质载体,自然人的身心健康既关系到个人的生活质量,也关系到社会的发展。民法典把这三项权利置于人格权编的前列。
(2)要求:侵犯他人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的,应当承担法律 责任。
二、姓名肖像受保护
1.姓名权
(1)姓名权是自然人对其姓名享有的人身权利。姓名是我们用来表现自我、区别于他人的符号,因此,姓名总是与 特定个人 相联系,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个人在人格上的基本特征。
(2)自然人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 公序良俗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
(3)一般来说,未成年人由 父母 决定其姓名,成年后有权自己 决定 继续使用或者改变姓名,但是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此外,具有一定社会知名度,被他人使用足以造成公众混淆的笔名、艺名、网名、译名、姓名的简称等,参照姓名权加以保护。
2.肖像权
(1)自然人享有肖像权。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自然人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2)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
三、名誉隐私不可侵
1.名誉权和荣誉权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和荣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 社会 评价。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 侮辱 、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也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称号,不得诋毁、贬损他人的荣誉。
微解读名誉权和荣誉权
比较 名誉权 荣誉权
主体不同 所有主体享有 特定主体享有(称号、嘉奖的主体)
客体不同 公众对他人的社会评价 称号、证书、奖章、勋章、奖状等
取得程
序不同 法定自然享有 有关机关或单位通过程序授予公民或组织荣誉称号
能否被取
消、剥夺 不能剥夺,从出生就有 可以依法剥夺荣誉称号,此时荣誉权不受侵害;若非法剥夺荣誉称号,则荣誉权受侵害
2.隐私权
(1)法律保护个人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 私人生活 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2)民法保护隐私权,是对宪法规定的 通信秘密 受法律保护、 住宅 不受侵犯等公民权利的落实。尊重他人隐私既是法律的要求,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
(3)个人信息与隐私权密切相关,受到法律保护。任何组织、个人不得侵害自然人的个人信息权益。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 合法 、正当、必要和诚信等原则,不得通过误导、欺诈、胁迫等方式处理。法律明确保护个人信息,对于保护自然人的人身与财产权益、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课堂·重难突破
全面认识人身权
问题探究
秦某一家人在某酒店就餐。席间点了一道菜叫“春雷一声响”,该菜是锅巴炒鱿鱼再浇上滚沸的汤料而成。服务员张某在上该道菜时,未提示大家注意,就将沸汤往菜盘中倒,操作过程中,滚烫的汤料溅到秦某脸上,秦某本能地躲避导致摔倒在地,右腿骨折。秦某要求酒店承担责任。
(1)酒店的行为侵犯了秦某的哪些权利 为什么
(2)秦某可以要求酒店承担哪些侵权责任
提示:(1)依据民法典,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等权利。酒店的行为构成对顾客的人身伤害,侵犯了秦某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
(2)秦某可以要求酒店承担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侵权责任。
归纳总结
1.人身权分类: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两大类
(1)人格权:民事主体基于其法律人格而享有的、以人格利益为客体、为维护其独立人格所必需的权利,主要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
(2)身份权:民事主体基于特定的身份而享有的维护其一定社会地位和社会关系的权利,主要包括亲权、配偶权、亲属权等。
2.区分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和荣誉权,隐私权
名称 权利内涵 法律规定
生命权、
身体权和健康权 是自然人享有的最基础的权利。生命是自然人最高的人身利益,身体是承载生命健康的物质载体,自然人的身心健康既关系到个人的生活质量,也关系到社会的发展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名称 权利内涵 法律规定
姓名权 自然人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
肖像权 自然人享有肖像权。自然人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
名称 权利内涵 法律规定
名誉权和荣誉权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和荣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荣誉是指由于成就和地位而得到广为流传的名誉和尊荣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也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称号,不得诋毁、贬损他人的荣誉
隐私权 法律保护个人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典例剖析
甲用其拾得的乙的身份证在丙银行办理了信用卡,并恶意透支,致使乙被列入银行不良信用记录名单。经查,丙银行在办理发放信用卡之前,曾通过甲在该行留下的乙的电话(实为甲的电话)核实乙是否申请办理了信用卡。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甲侵犯了乙的姓名权 B.甲侵犯了乙的名誉权
C.甲侵犯了乙的隐私权 D.丙银行不应承担责任
答案:A
解析:根据姓名权的法律规定,甲的行为属于冒用他人姓名取得经济利益的行为,故选A项;根据名誉权和隐私权的定义,可知甲的行为不属于侵犯名誉权和隐私权的行为,排除B、C两项;根据获取的材料信息可知,丙银行存在工作疏漏,故应承担法律责任,排除D项。
学以致用
甲、乙同为一个单位的职工。因二人闹矛盾,甲故意编造乙与已婚女同事王某有暧昧关系的谣言,并四处散播,对乙的正常生活产生很大影响。甲侵犯了乙的(  )
A.健康权 B.名誉权
C.荣誉权 D.隐私权
答案:B
解析:甲故意诽谤他人,侵害了乙的名誉权,B项正确;A、C、D三项均不符合题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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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选择题
1.某小学附近有一家工厂,该工厂没有按照国家规定处理废气,一遇到刮风天气,整个小学都笼罩在该工厂排出的废气之中,师生们因此常常感到头晕。该校在与此工厂交涉无果后,向人民法院起诉该工厂。该工厂(  )
①侵犯了该校师生的健康权 ②应停止侵害,赔偿损失 
③侵犯了该校师生的财产权 ④侵犯了该校师生的名誉权
A.①② B.②④
C.①③ D.③④
答案:A
解析:整个小学都笼罩在该工厂排出的废气之中,师生们因此常常感到头晕,可见该工厂侵犯了该校师生的健康权,应停止侵害,赔偿损失,①②符合题意;③④与题意无关,排除。
2.对于名誉权,民法典规定(  )
①只有公民享有名誉权,法人没有 
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③公民和法人都依法享有名誉权 
④法人有名誉权,但不受法律保护,因为他不是自然人
A.①② B.②③ C.③④ D.①④
答案:B
解析:公民和法人都依法享有名誉权,而且民法典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②③正确;①④表述错误。
二、非选择题
3.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李某与王某均为某公司职员且同住一室。一天,李某偷看了王某的日记,并将其日记中的有关内容在公司员工中传播。王某对此非常恼火,并产生了报复李某的念头。于是,王某给公安机关写信,信中列举了李某盗窃公司财物、赌博等问题。公安机关经过调查证实,李某没有盗窃、赌博等行为。
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分析李某和王某的行为是否违法,并说明理由。
答案:①李某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法律保护个人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李某偷看王某的日记,并将其日记中的有关内容在公司员工中传播,侵犯了王某的隐私权。②王某的行为也属于违法行为。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王某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后,不是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是对李某进行诬告陷害,侵犯了李某的名誉权。(共51张PPT)
第一框 保障各类物权
课前·基础认知
课堂·重难突破
素养·目标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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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养·目标定位
目 标 素 养
1.了解财产权的相关法规及具体表现,解析公民维护民事权利的典型案例
2.列举物权的原则和物权的主要类型,掌握维护物权的途径
3.探究小区业主对小区住宅、道路、绿地等的权属关系;解析有关宅基地权属关系的案例,理解不同类型的所有权
知 识 概 览
课前·基础认知
一、定分止争——所有权
1.财产权
(1)重要性。
财产制度规范各类民事主体的财产关系,是一个社会得以稳定与发展的 基础性 法律制度。
(2)意义。
法律规定财产权,有利于确定财产 归属 ,并以此促进财产的流通使用。保护财产权就是保护劳动、保护发明创造、保护和发展 生产力 。国家通过不断完善财产制度,依法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自然人的财产权,激励人们 创业创新 。
(3)我国宪法和法律明确规定,保护国有财产、集体财产和公民合法的 私有 财产。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 私有财产权 和 继承权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4)财产权包括 物权 、 债权 、 知识产权 等能够给民事主体带来经济收益的权利。
(5)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 所有权 、 他物权 。物包括 动产 与
 不动产 。
微解读不动产与动产
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虽可移动但移动就会损害其价值的物,一般指土地以及房屋、林木等地上定着物。动产,是指不动产以外的物。
2.所有权
(1)含义:所有权是权利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的 占有 、使用、 收益 和处分的权利。
(2)分类:依据主体的不同,我国将所有权划分为三类: 国家 所有(全民所有)、 集体 所有、 私人 所有。
(3)物权原则:① 物权法定原则 。物权的种类和内容必须由法律规定,不得任意创设。② 物权平等保护原则 。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4)取得方式: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应当依照法律规定 登记 ,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应当依照法律规定 交付 。
微点拨 动产与不动产的特殊情形
法律规定在一些特殊情形中,不动产所有权取得可以不经登记而发生效力。例如,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用登记;依据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取得不动产所有权的,自法律文书生效时发生效力;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所有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
对于动产,一般来说,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机动车、船舶、航空器等虽然属于动产,但由于价值较大,其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5)在生活中,可能由多人对同一财产享有所有权,从而形成 共有 关系。
二、物尽其用——他物权
1.分类
他物权是所有权之外的物权,分为 用益物权 和 担保物权 两类。法律规定众多类型的物权,是为了充分发挥不动产与动产的价值,做到 物尽其用 。
2.用益物权
(1)含义:用益物权是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包括 土地承包经营权 、
 宅基地使用权 、 建设用地使用权 等。用益物权对应的是物的使用价值。
(2)几种重要的他物权。
①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民的一项重要的财产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核心就是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 土地承包经营权 。
②宅基地使用权也是农民的一项重要的财产权,关系到农民切身利益。农村村民有权长期占有和使用 宅基地 。
③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权利人依法利用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权利。在生活中,这项权利往往与 房屋所有权 相联系。
3.担保物权
(1)含义:担保物权是为了确保债权的实现而在他人财产上设立的物权,包括 抵押权 、 质权 等。担保物权对应的是物的交换价值。
(2)财产的权利人可以将其财产 抵押 或者 质押 。债权人通过抵押、质押而在他人财产上享有的权利,就是抵押权、质权。
课堂·重难突破
一 财产权
问题探究
小王将一套商品房卖给小丁,小丁按合同约定支付房价的80%,余款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时支付;小王将房屋钥匙交给小丁,供其先行入住。几个月后,小王又将同一房屋卖给了小刘,并且到房管部门将产权过户到小刘的名下。小刘与小丁就该房屋的产权归属发生了争议。
(1)本案中商品房的所有权应当属于谁 简要说明理由。
(2)本案中小丁由此受到的损失该怎么办
提示:(1)本案中小刘取得商品房的所有权。理由:①房屋等不动产,必须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产权登记,才能取得所有权。②小丁虽然按约定支付了房价的80%并先行入住,但未办理过户手续。小王将同一房屋卖给了小刘并过户到小刘的名下,所以小刘拥有该房的所有权。
(2)小王“一房二卖”主观恶意明显,应当向小丁退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
归纳总结
1.财产权的含义、作用
财产权是指以财产利益为内容,直接体现财产利益的民事权利。财产权是与人身权相对应的。法律规定财产权的目的是解决财产的归属和流通使用。
2.财产权的分类
3.所有权和他物权
比较 所有权 他物权
用益物权 担保物权
区别 所有人
的权利 占有、使用、收益、处分 占有、使用、收益 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
分类 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私人所有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 抵押权、质押权
联系 都属于法律规定的物权范畴,都是民事主体依法对物进行管理、支配和享受物之利益的权利
典例剖析
2023年2月,家住杭州的张女士出差回家却进不了家门。原来张女士的丈夫在其出差期间将夫妻二人的房屋卖给了李某,并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申请。李某已获得该房屋的房产证,且已对房屋进行了装修。无奈之下,张女士将丈夫与李某告上法庭。
本案中李某的房屋所有权是否受到法律保护 为什么
答案:受到法律保护。我国法律规定,依法取得房屋等不动产的所有权,必须到相关部门办理产权登记。本案中李某已获得该房屋的房产证,因此,李某已拥有该房屋的所有权,受法律保护。
学以致用
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的,国家将依法没收其财产,并追究其刑事责任。这是因为(  )
A.国家只保护公共财产,不保护个人财产
B.国家既保护合法的财产所有权,又保护非法的财产所有权
C.国家只保护合法的财产所有权,不保护非法的财产所有权
D.国家只保护集体合法的财产所有权,不保护个人合法的财产所有权
答案:C
解析:A、B、D三项表述都是错误的,故应选C项。
二 他物权
问题探究
某日,王某率人到工地找到正在干活的李某,向其讨要欠款。李某称手头暂时没钱,请求再宽限几日。为使李某主动还钱,王某遂强行将李某用于营运的货车扣押。李某几次托人交涉,要求王某返还车辆,但王某拒不返还。李某无奈,遂将王某诉至人民法院。经审理,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王某将所扣货车返还给原告李某,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3 600元。
你认为人民法院的判决合理吗 请说明理由。
提示:人民法院的判决是合理的。因为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受法律保护。王某无合法依据,私自扣押李某用于营运的货车,侵犯了李某合法的私有财产所有权,应立即停止侵权,对所扣货车予以返还。因王某的侵权行为而给李某造成的损失,王某还应酌情予以赔偿。
归纳总结
1.用益物权
(1)含义: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2)分类。
项目 土地承包经营权 宅基地使用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
地位 是农民的一项重要的财产权 是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是权利人依法利用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权利
项目 土地承包经营权 宅基地使用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
意义 农村土地是农民的基本生产资料,也是农民最可靠的生活保障 宅基地使用权也是农民的一项重要的财产权,关系到农民切身利益 这项权利往往与房屋所有权相联系
项目 土地承包经营权 宅基地使用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
保障 ①我国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法律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核心就是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农村宅基地以及承包地被征收征用的,农民有权获得合理补偿 人们从开发商那里购买商品房,并且办理转移登记和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之后,既拥有商品房的所有权,又合法享有该商品房所在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特别提示
用益物权不是一种所有权,而是一种他物权,即权利人对他人所有物享有的以使用、收益为目的的物权。其基本特征是:没有所有权;不能处分;以利用物的使用价值为目的;以占有为条件。
2.担保物权
分类 抵押权 质权
对象 不动产或价值较大的动产 普通动产及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等
特点 登记设立的抵押权必须登记才生效
债权人不直接占有抵押物
(如房子按揭贷款) 交付即生效(登记可对抗)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如汽车质押给债权人)
债权、股权、知识产权要登记
权利实现 基于当事人的约定而产生,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的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抵押权实现主要通过人民法院申请拍卖 质权实现则多直接变卖
◆当一个物品有抵押权、质权并存时,应当按照“抵押权→质权”的顺序优先受偿。
3.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
项目 用益物权 担保物权
含义 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为了确保债权的实现而在他人财产上设立的物权
性质 都是主权利,不以用益物权人对财产所有人享有其他财产权利为前提 具有从属性,因债权的产生而产生,因债权的消灭而消灭
目的 实现物的使用价值 实现物的交换价值
标的物 主要是不动产 不限于不动产
项目 用益物权 担保物权
特征 用益物权具有用益性;用益物权具有独立性;用益物权具有占有性 以确保债务的履行为目的;在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定财产上设定的权利;以支配担保物的价值为内容;具有从属性和不可分性
内容 主要包括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等 主要包括抵押权、质权等
典例剖析
现在,购买住房大多都可以办理按揭贷款,也就是用所购买的商品房作担保,先入住,以后逐月还款。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按揭贷款体现的权利是(  )
A.财产权 B.质权 C.债权 D.抵押权
答案:D
解析:根据“用所购买的商品房作担保,先入住,以后逐月还款”,商品房作为一种不动产,没有转移其占有,故按揭贷款体现的权利是担保物权中的抵押权,故选D项。
学以致用
甲、乙外出游玩,向丙借相机一部,用完后甲将相机带回家。丁到甲家见此相机,执意要以3 000元买下,甲见此价高于市价,便隐瞒实情表示同意并将相机交付给丁。不久,丁因手头拮据又向乙以2 000元的价格兜售该相机。乙见此相机眼熟,便向丁询问,丁如实相告,乙遂将之买下。此时,该相机所有权的归属是(  )
A.甲 B.乙 C.丙 D.丁
答案:B
解析:对于动产,一般按照交付的方式取得所有权,所有人按照转让其财产所有权的意图,直接把财产交给对方占有,对方就取得了该财产的所有权。丁基于善意取得制度取得了该相机的所有权,丙只得向甲主张不当得利请求权。丁作为所有权人有权处分该相机,乙买下该相机,便拥有了该相机的所有权,B项符合题意。
随 堂 训 练
一、选择题
1.不动产物权的权利变动,通常以  为公示方法。(  )
A.交付 B.占有 C.登记 D.合意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物权变动的公示方法。一般来说,动产的变动以交付占有为公示方式。但对于不动产,无法转移占有,故不动产物权均以登记作为公示方法,故选C项。
2.某村村民王某15年前因在外地经商,将自己的住房卖给了同村村民李某。2023年,村民王某因身体原因,想回老家建房定居、休养。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王某完全有权要求李某归还原宅基地是用权 
②李某仍然可以长期占有和使用王某的原宅基地 
③王某应向当地人民政府重新申请一块宅基地 
④当地人民政府应依法驳回王某的宅基地申请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解析:王某无权要求李某归还原宅基地使用权,①错误;按照法律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出卖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③错误;②④正确且符合题意。
3.甲卖给乙一头牛,在双方约定好价钱、尚未给付价款的情况下,甲就将牛交给了乙。当天夜里,牛因雷击致死。以下对于牛的死亡由谁承担责任的几种看法,正确的是(  )
A.乙应该对牛的死亡承担责任,因为牛的所有权已交付而发生转移
B.甲应该对牛的死亡承担责任,因为乙未付款,牛的所有权未转移
C.甲、乙都不对牛的死亡承担责任,因为牛是被雷电击死的,属于天灾
D.甲应该对牛的死亡承担责任,因为甲未到相关部门进行产权登记
答案:A
解析:甲将牛交给了乙,牛的所有权就发生了转移,乙就取得了牛的所有权,未付款并不能改变牛的所有权转移的事实,B项排除;尽管牛是被雷电击死的,但在民事法律关系中,乙仍然要对牛的死亡承担责任,C项排除;牛属于动产,对于动产,一般按照交付的方式取得所有权,不需要到相关部门进行产权登记,D项排除。
二、非选择题
4.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甲继承其父遗产:一架古董级的钢琴和一间林中小屋。收藏家乙意欲购买此钢琴和小屋,为此“三顾茅庐”。甲深受感动,遂于2022年6月5日与乙签订了买卖合同,乙当即付清小屋款项并运走钢琴。合同约定双方于2022年6月10日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手续,届时乙应付清钢琴的款项。然而,天有不测风云,2022年6月9日,天降暴雨,引发泥石流,冲毁了小屋。甲念及父恩,十分懊悔,向乙提出钢琴不卖了,要求退还。
(1)甲向乙提出退还钢琴时,钢琴的所有权归谁 为什么
(2)至2022年6月9日天降暴雨之前,林中小屋的所有权归谁 为什么
答案:(1)归乙所有。钢琴属于动产,对于动产,一般来说,所有人按照转让财产所有权的意图,直接把财产交给对方占有,对方就取得了该财产的所有权。2022年6月5日,甲与乙签订买卖合同后,乙运走钢琴,交付已完成,钢琴的所有权转移。
(2)归甲所有。林中小屋属于不动产,对于房屋等不动产,除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形外,必须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才能取得所有权。至2022年6月9日天降暴雨之前,甲与乙尚未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林中小屋的所有权没有发生改变。(共41张PPT)
第二框 尊重知识产权
课前·基础认知
课堂·重难突破
素养·目标定位
随 堂 训 练
素养·目标定位
目 标 素 养
1.通过对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的探究,正确认识知识产权,依法有效保护知识产权
2.正确认识著作权的含义、分类和保护,专利权的分类、取得和保护,以商业秘密方式保护发明,注册商标的含义、保护和有效期
知 识 概 览
课前·基础认知
一、保护创作——著作权
1.知识产权
(1)含义:是权利人依法就作品、发明创造等智力成果或者商标、地理标志等工商业标记享有的 专有性 权利,包括 著作权 、 专利权 、 商标权 等。
(2)意义:我国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要求全社会形成以
 科技创新 为核心的全面创新,通过体制机制改革激发创新活力,把我国建设成为创新型国家。保护知识产权是促进创新发展的重要 法律机制 。
2.著作权
(1)含义:是知识产权的重要种类,是指权利人针对 特定作品 依法享有的支配和获取利益的权利。著作权人对其作品享有广泛的权利,他人未经 著作权人 许可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就可能构成侵权。
微点拨1著作权
著作权包括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著作人身权中的发表权是一次性权利,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不能转让。著作财产权包括复制权、发行权、改编权、翻译权、表演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可以转让。
(2)作品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是有 保护期限 的。
①著作权属于 自然人 的,保护期是作者有生之年加去世后50年。
②著作权属于 法人 或者 非法人 组织的,发表权的保护期是作品创作完成后50年;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是作品发表后50年,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法律不再保护。
③著作权保护期届满,该作品就进入公共领域,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但作者的 署名权 、 修改权 和保护作品 完整权 仍受法律保护。
二、激励创新——专利权
1.含义
专利权是权利人就特定的发明创造依法在规定期限内享有的 专有权 。专利权是维护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利益、激励 科技创新 的重要手段。
2.申请
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完成发明创造后,可以向 国家知识产权局 申请专利。国家知识产权局经过审查,认为该申请符合条件的,则颁发 专利证书 ,授予专利权。他人未经专利权人同意,不得实施权利人享有专利的发明创造。
3.分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的专利有三种: 发明 、 实用新型 和 外观设计 。其中,前两种专利是针对
 技术创新 的,只是对创造性的程度要求不同,发明专利的创造性要求 高于 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则与实用技术无关,仅涉及产品设计的 美观效果 。
4.保护
发明专利的保护期为 20 年,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为 10 年,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期为15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保护期满以后,这些发明创造就进入公共领域,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
微点拨2 专利发明的保护方式
发明人取得专利,是以公开其发明内容为条件的,换取国家在限定时间内给予强有力的法律保护;其他人即使独立作出了相同的发明,也不得实施该发明。发明人如果选择以商业秘密方式来保护其发明,则只要该发明保密得当,就可以一直受到保护。但是,一旦他人独立作出相同的发明或者以正当方式获得该技术信息,则他人可以实施该发明,不构成侵权。
三、点石成金——商标权
1.商标
(1)含义:商标是经营者用来将自己的商品或者服务与其他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相区别的 标志 。
(2)表现:商标表现为 文字 、 图案 等形式,体现的是经营者在商品或者服务上的 信誉 。经营者信誉良好,其商标往往具有巨大的价值。
2.商标的申请注册
(1)经营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 商标局 提出申请并获得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
(2)《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 区别开 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3)诸如与我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勋章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有害于社会主义 道德风尚 或者有其他 不良影响 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 地名 或者公众知晓的 外国地名 ,一般也不得作为商标。
3.商标的保护
(1)商标注册人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未经权利人许可,他人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 相同 的商标的,构成侵权。
(2)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 近似 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也构成侵权。
(3)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注册人可以申请 续展 。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也是10年,续展次数不受限制。注册人只要依法续展,注册商标就可以长久地获得法律保护。
微判断1.我们在生活中看到许多书籍、影视剧或者电脑软件都标注着“版权所有”。这表示的是图书音像制品的所有权归属问题。( × )
提示:“版权所有”表示的是图书音像制品的著作权归属问题,不是所有权归属问题。
2.知识产权关系的客体是行为。( × )
提示:知识产权关系的客体是智力成果和工商业标记。
3.销售他人专利产品属于侵害专利权的行为。( × )
提示:如果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销售他人专利产品属于侵权行为。
4.所有标记都可用作商标。( × )
提示:与我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勋章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一般也不得作为商标。
课堂·重难突破
一 著作权的内容及保护
问题探究
甄某是个文学爱好者,他将历经一年完成的手稿《不想说爱》交给他崇拜的资深作家王某,请其帮助修改,王某称其作品尚显稚嫩,应再加推敲。半年后,甄某在市场上发现《不想说爱》一书,内容与他的那部手稿相差无几,署名为王某。
甄某的手稿《不想说爱》是否属于文学作品 王某的行为属于什么行为
提示:甄某的手稿具有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最低限度的独创性,是一部文学作品。王某的行为属于剽窃行为,未经著作权人的许可复制、发行其作品,侵犯了甄某的著作权。
归纳总结
1.著作权的内容
著作权的内容包括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
(1)著作人身权,是作者基于作品依法享有的以人身利益为内容的权利,是与著作财产权相对应的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
(2)著作财产权是著作权人基于作品的利用给其带来的财产收益,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以及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2.著作权法所保护的作品及其条件
著作权法所称作品,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著作权法所保护的作品应当具备如下几方面的条件:①应当是思想或者感情的表达;②应当具有独创性;③作品的表现形式应当符合法律的规定;④具有一定的可复制性。
典例剖析
王某开发了一款计算机软件,在网上销售,允许用户免费试用十天,十天后需付款获取激活码方可继续使用。李某破译了激活码,以500元永久使用的条件在网购平台上销售该软件。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
A.王某可将该软件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转让给他人
B.王某可许可他人行使该软件的复制权
C.王某应向软件登记机构办理登记取得著作权
D.李某侵犯了王某的知识产权
答案:C
解析:本题属于反向选择题,要求选择说法错误的选项。A、B两项不符合题意,王某作为软件的著作权人,可以许可、转让软件的著作财产权;C项符合题意,著作权的取得以作品的产生为条件,不用办理登记;D项不符合题意,李某未经过王某的同意破译并销售该软件,侵犯了王某的知识产权。
学以致用
小亚私自在同事小伟的摄影作品上署上自己的姓名并公开出版,获得稿费2 000元。小亚侵犯了小伟的(  )
①著作权 ②姓名权 ③专利权 ④知识产权
A.①④ B.①②
C.②④ D.①③
答案:A
二 不同种类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
问题探究
王某经营一家酱菜生产企业,企业依靠王家家传配方生产酱菜,产品味道极佳,销量很大,企业经济效益很好。最近,离该厂不远的李家新开了一家酱菜厂,生产的酱菜味道和王家的极为相似,两家配方差不多。王家知道后要求李家改变配方,李家不同意,两家发生纠纷。
请运用所学知识分析上述案例。
提示:①王家家传配方如果已经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了专利,王家可以利用专利法来保护自己的发明,其他人即使独立作出了相同的发明,也不得实施该发明。②王家如果选择以商业秘密方式来保护其发明,则只要该发明保密得当,就可以一直受到保护。但是,如果李家独立作出相同的发明,则可以实施该发明,不构成侵权;李家如果以不正当的手段获得了生产配方,王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李家停止侵权行为,并对其损失作出赔偿。
归纳总结
比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
名称 保护对象 是否办理手续 保护期限
著作权 著作权人对其作品享有的权利,包括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 不需要 著作权属于自然人的,保护期是作者有生之年加去世后50年。著作权属于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发表权的保护期是作品创作完成后50年;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是作品发表后50年,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法律不再保护
名称 保护对象 是否办理手续 保护期限
专利权 发明人或设计人的利益,分为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需要 发明专利的保护期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为10年,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期为15年,均自申请之日起计算
商标权 经营者
的商标 需要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也是10年,续展次数不受限制
典例剖析
2021年3月6日,甲研制出一种市场上从未销售过的新产品,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发明专利。2022年9月6日,甲获得专利权并公告。2021年4月,乙独立研发出相同产品,立即组织生产并销售。2023年6月,甲发现乙的销售行为后向人民法院起诉。运用有关知识产权的知识分析,下列选项认识正确的有
(  )
①甲成为专利权人的时间节点是2022年9月6日 
②乙虽然独立研发出该产品,但仍侵犯了甲的专利权 
③2032年9月6日之后任何人均可无偿使用甲的发明 
④任何人使用该产品均侵犯甲的专利权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A
解析:发明专利的保护期自申请之日起计算,他人即使独立作出该发明创造,未经专利权人同意也不得实施该专利,故①②正确;甲获得的是发明专利,保护期为20年,而不是10年,③错误;经专利权人同意,他人可以合理、合法使用该专利,或当专利保护期超过时限时,该专利保护自动消失,任何人都可以使用,故④错误。
学以致用
作者甲已死亡47年,他的继承人乙同丙出版社签订了一份专有出版权转让合同,将作者甲生前所著的一本书尚余的三年著作权有效期转让给丙出版社,丙出版社一次性付给乙10万元稿酬。不久,丙出版社发现丁出版社也出版了该书。丙出版社找到丁出版社协商,丁出版社同意给丙出版社一定补偿。对该补偿金的归属问题,乙、丙之间发生了争执。该补偿金应归(  )
A.乙所有 B.丙所有
C.甲所有 D.乙、丙所有
答案:B
解析:因为乙已将其继承的著作权转让给丙出版社,所以丁出版社的侵权行为给丙出版社带来了损失,对乙没有影响,所以丁出版社的补偿金应归丙出版社所有,故选B项。
随 堂 训 练
一、选择题
1.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我国专利法规定的专利种类的是(  )
A.发明 B.版权
C.外观设计 D.实用新型
答案:B
解析:我国专利法规定的专利有三种,分别是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B项属于著作权,符合题意。
2.甲单位接受乙单位委托,完成了一项发明创造任务。在双方事前无协议约定的情况下,该成果的专利申请权(  )
A.应属于甲单位
B.应属于乙单位
C.应由甲、乙两单位共同拥有
D.应归两单位中先提出专利申请者所有
答案:A
解析:在没有任何约定时,发明创造的专利权应授予其创作者,故选A项。
二、非选择题
3.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山寨产品一方面为中低收入群体提供了创新和娱乐的平台,确实满足了一些消费者的需求;但是另一方面,山寨产品存在仿造与侵权问题,一直被品牌厂商所指责。
从《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角度看,你认为可从哪些方面判断一个山寨产品有无侵权
答案:①从专利权的角度:看该山寨产品仿冒对象的专利权是否在法律保护期内,看该山寨产品是否得到专利权人的授权。②从商标权的角度:看该山寨产品是否使用与仿冒对象的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特别是那些驰名商标。(共34张PPT)
第一框 订立合同学问大
课前·基础认知
课堂·重难突破
素养·目标定位
随 堂 训 练
素养·目标定位
目 标 素 养
1.简述合同的含义、形式和价值,理解合同在当前人们生活中的普遍意义
2.理解订立合同的程序以及各个步骤的法律效力
3.引用正反两方面的案例,比较有效合同与无效合同
知 识 概 览
课前·基础认知
一、生活离不开合同
1.合同的含义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
 协议 。
2.合同的种类
合同种类繁多,常见的有 买卖 合同、赠与合同、 租赁 合同、运输合同等。
3.合同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无论哪种合同,都必须由订立合同的各方当事人在 自愿 的基础上达成共识,即就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设立、变更、终止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以实现各自的利益。依法成立的合同,受 法律 保护。
微点拨1合同的设立、变更、终止;意思表示
合同的设立,是指当事人之间产生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合同的变更,是使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化。
合同的终止,是使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归于消灭。
意思表示,是指行为人将其期望发生法律效果的内心意愿以一定的方式表现于外部的行为。意思表示是民事主体自由意志的体现,对合同的成立和生效具有决定性的意义。
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关系受法律保护,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否则要承担违约责任。
4.自愿订立合同的意义
(1)一方面,自愿订立的合同可以满足市场交易者的特定需求,有利于资源的 有效 配置,从而增加整体的社会财富。
(2)另一方面,自愿订立的合同促成市场交易者相互合作,共同形成社会的 信用 机制。
二、要约承诺订合同
1.合同的订立过程
合同的订立需要当事人各方的 平等协商 。很多时候需要经历反复协商才能就合同条款达成一致的 意思表示 ,讨价还价是这种反复协商过程最形象的体现。法律将这个过程概括为 要约 与 承诺 两个阶段。
2.合同订立的步骤
(1)要约。
①含义:要约是希望与他人 订立合同 的意思表示。在一项要约中,发出要约的一方为 要约人 ,接受要约的一方为 受要约人 。
②意义:为了保护 受要约人 的合理期待,维护稳定的交易秩序,生效的要约具有 法律约束力 。
微点拨2 要约与要约邀请
角度 要约 要约邀请
含义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
例子 超市标明其商品的出售价格,就是对顾客发出的要约。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拍卖公告、招标公告、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
内容 具体明确,是合同订立所必需的主要条款 含糊、不明确
对象 一般只向特定的对象发出 多数情况下向不确定的人发出
效力 生效的要约具有法律效力 要约邀请不具有法律效力
(2)承诺。
①含义: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 要约 的意思表示,应当由受要约人及时向要约人作出,并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该意思表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 一致 。
②新要约。
在实际协商过程中,受要约人的“承诺”可能增加新的内容。对原来的要约内容进行了 实质性 变更或者超过了要约确定的 期限 的,该项“承诺”转化为新要约,需要原来的要约人作出承诺,才能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
3.合同的效力
(1)无效合同。
①如果合同内容出现违反 法律 、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等情形,仍然可能导致合同全部或者部分无效。②如果合同的主体不适格或者因欺诈、胁迫导致当事人 意思表示 不真实,也会使得合同存在瑕疵或者效力处于不确定状态,不能产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约束力。
(2)有效合同。
订立一份有效的合同,要求行为人具有相应的 民事行为 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 合法 。
微点拨3有效合同与无效合同
比较 有效合同 无效合同
从行为人看 订立合同的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合同且法定代理人不予以追认的
从外在表示行为与内心意思是否一致看 外在表示行为与内心意思相一致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从是否合法、合理看 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扰乱社会经济秩序、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三、立字有据更可靠
1.合同的形式
无论口头形式还是书面形式,甚至直接履行的行为都可以产生合同。但采取何种形式订立合同,有时会对当事人能否顺利实现其合法权益产生影响。
2.口头合同
(1)含义:口头合同是现实生活中一种常见的合同形式,是当事人通过 口头语言 达成意思表示一致所形成的合同。
(2)优点及适用范围:口头合同充分适应了现代社会对订立合同的 快捷性 要求,通常用在一些金额较小、即时清结、 权利义务 关系相对简单的民事法律关系中。
(3)缺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多不明确,发生纠纷时难以举证。
3.书面合同
(1)含义:书面合同是以 合同书 、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订立的合同。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 数据电文 ,视为书面形式。
(2)意义:书面合同内容清晰,有利于督促各方当事人根据确定的义务履行合同,有利于守约方根据约定追究 违约 责任。书面合同有据可查,能够为处理合同纠纷提供明确的证据,有利于案件的 公正 裁决。
(3)适用:权利义务关系复杂、金额较大以及履行期限较长的合同。
课堂·重难突破
合同的订立
问题探究
某房地产公司在推销商品房时印发了大量宣传广告,称出售的商品房依山傍水、小区内绿化率达60%、一梯一户等。小李被广告吸引,签订了购房合同。交房后发现广告中的多数宣传并未兑现,于是要求退房。开发商认为合同才是确认双方权利义务的依据,而广告既不是合同,也不是合同条款,故拒绝退房。
(1)如果小李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退房能够得到人民法院支持吗
(2)小李能否将广告当作开发商向购房者所作的要约
提示:(1)本案例广告中的宣传内容属于合同条款,购房人小李的请求能够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因为该广告的内容具体确定,符合要约的条件,应当被当作开发商向买受人所作的要约,所以具有法律约束力。
(2)能。一般情况下,拍卖公告、招标公告、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属于要约邀请。但是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归纳总结
合同的订立需要当事人各方的平等协商。很多时候需要经历反复协商才能就合同条款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讨价还价是这种反复协商过程最形象的体现。法律将这个过程概括为要约与承诺两个阶段。
1.要约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在一项要约中,发出要约的一方为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一方为受要约人。生效的要约具有法律约束力。要约作为合同订立的必经阶段,必须具备以下构成要件方能发生法律效力。
(1)要约必须由具有订约能力的特定人作出意思表示。
(2)要约必须有订立合同的意图。
(3)要约必须由要约人向希望与其缔结合同的受要约人发出。
(4)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明确。
(5)要约必须送达受要约人。
2.承诺
承诺是合同订立的第二个阶段,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应当由受要约人及时向要约人作出,并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该意思表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承诺到达对方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订立合同的过程随之结束。
3.正确理解“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1)承诺的内容与要约的内容一致,是指在承诺中,受要约人必须表明其愿意按照要约的全部内容与要约人订立合同,即承诺是对要约的同意,承诺不得限制、变更或者扩张要约的内容,这样才构成意思表示的一致,从而使合同成立。
(2)二者内容相一致并非是说不得对要约内容作丝毫更改,而是指不得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否则不构成承诺,而应视为对原要约的拒绝并作出一项新的要约。
典例剖析
2023年1月,按照某公园年卡办理流程和使用说明的店堂告示,孙某花600元购买了年卡。根据店堂告示规定,孙某一年内可凭年卡和身份证无限次入园游览。3月,该公园修改了店堂告示,并通过手机短信告知孙某入园方式将变更为人脸识别,要求其配合进行人脸激活。孙某认为人脸数据属个人敏感信息不愿变更,因此无法入园,遂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按原方式入园,并由公园支付无法入园期间的年卡费用和往来公园交通费。该公园认为已通过告示和短信告知了变更,孙某应按协作履行原则进行人脸激活后入园。
(1)该公园的说法是否成立 请说明理由。
(2)孙某的要求有无法律依据 请具体阐述理由。
答案:(1)该公园的说法不成立。孙某根据公园店堂告示的规定购买了公园年卡,双方完成了从要约到承诺的过程,不存在不合理的情形,合同成立并有效。公园应根据全面履行原则,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公园变更入园方式未经孙某同意,原合同并未发生变更,公园所称协作履行的前提不存在。
(2)孙某的要求有法律依据。该公园单方面变更入园方式构成违约,应当承担继续履行、赔偿损失的违约责任。
学以致用
俗话说“一诺千金”,这是指(  )
A.承诺一经作出即具有法律效力
B.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C.承诺到达要约人即生效,合同即告成立,要特别慎重
D.承诺内容必须与要约内容一致
答案:C
解析:“一诺千金”表明当我们接到一项要约,即将作出承诺时,要格外慎重,答案应为C项。
随 堂 训 练
选择题
1.下列关于要约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
A.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B.在一项要约中,发出要约的一方为要约人
C.我们到商店买东西,商店是受要约人,顾客是要约人
D.生效的要约具有法律约束力
答案:C
解析:到商店买东西,商店是要约人,顾客是受要约人,C项符合题意;A、B、D三项都是对要约的正确表述。
2.出现无效合同的主要原因是(  )
A.制定程序不严格
B.当事人违反法律规定,出现某些不合法的情形
C.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无法实现
D.合同不具备法律约束力
答案:B
解析:注意题干中的限制为出现无效合同的“主要原因”,故选B项。(共37张PPT)
第二框 有约必守 违约有责
课前·基础认知
课堂·重难突破
素养·目标定位
随 堂 训 练
素养·目标定位
目 标 素 养
1.理解合同履行的概念和原则,能够运用合同履行的原则解释生活中的相关现象,提高在实际生活中“重合同、守信用”的意识
2.明确合同的内容及合同的变更,理解合同的违约责任
3.结合事例,说明违约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运用所学合同的相关知识熟悉解决合同纠纷的途径,树立经济法治观念
知 识 概 览
课前·基础认知
一、一诺千金 重在履行
1.合同的履行
(1)合同履行的含义:履行是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实现各自 权利义务 的行为。
(2)合同履行的原则。
①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 全面履行 自己的义务。全面履行原则,又称 正确 履行原则或者 适当 履行原则,即当事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等要求,正确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
②当事人应当遵循 诚信 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 保密 等义务。
③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时,对方当事人应积极配合。(协作履行义务)
2.合同的内容
履行合同的关键是明确 合同内容 。合同内容就是合同的条款,当事人的 权利 和 义务 通过合同的条款来体现。合同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 质量 ,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违约责任 ,解决争议的方法。
3.合同的变更
(1)合同订立后,随着外部条件的变化,当事人可能会有改变或者解除这种法律约束的想法。当事人 协商一致 ,可以变更合同,如签订补充协议延长合同履行期限。
(2)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不能 单方面 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否则须承担违约责任。
二、言而有信 违约有责
1.违约行为与违约责任
(1)违约行为。
除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免责事由外,不履行 合同义务 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 约定 的行为。
(2)违约责任。
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 法律责任 。违约责任既是 违约方 应该付出的代价,也是法律给予 守约方 的救济。
2.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法律规定了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 赔偿损失 、支付违约金、适用
 定金罚则 等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 违约金 或者定金条款。
3.免责情形
天有不测风云。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到当事人约定的 免责事由 或 不可抗力 时,根据这些情形对合同履行所造成的影响,可全部或者部分免除当事人的违约责任。不可抗力,是指不能 预见 、不能 避免 并不能 克服 的客观情况,如地震、洪水、火灾、战争等。
微点拨法定免责
①最常见的就是不可抗力,即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必须同时具备“三不”条件。当客观上已经发生不可抗力,而且合同的当事人未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违约当事人的行为可以免责。但当事人应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的期限内提供证明。
②地震等客观状况并非在任何情况下都属于不可抗力。如合同订立在地震发生之前,地震即为合同不能履行之免责情形;如合同订立在地震发生之后,则地震对于合同的订立便成为可以预见、可以避免的客观情况,合同的当事人不能为这样的合同免责。
微判断1.法律规定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是必备条款,不可或缺。
( × )
提示:民法典规定的合同一般包括的条款,并非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合同缺少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违约责任等内容时并不影响合同的成立和生效。在缺少上述内容时,合同当事人可以签订补充协议或者根据法律规定解释合同,补全意思表示。
2.合同违约一定要承担违约责任。( × )
提示:合同不可轻违,违约一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这既是违约方应该付出的代价,也是法律给予守约方的救济。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到当事人约定的免责事由或不可抗力时,根据这些情形对合同履行所造成的影响,可全部或者部分免除当事人的违约责任。
课堂·重难突破
违约责任
问题探究
李某将两个店面租赁给江某经营,双方签订了租赁合同,约定租期为五年。两年后,李某欲将两个店面租赁给A公司,因为A公司愿意高价租赁该门面,双方签订了租赁店面经营补偿协议,协议约定李某应当在2022年9月1日之前解除与现承租人的租赁合同,并将门面租赁给A公司,A公司支付28万元补偿金给李某,李某与现承租人江某的债权债务关系由李某自行处理。由于该店面为江某带来较大经济利益,即使李某愿支付赔偿金,江某也不同意解除租赁合同。
(1)李某能不能单方面解除与江某的租赁合同 并说明理由。
(2)在江某不同意解除租赁合同的情况下,李某该怎么做
提示:(1)不能。理由:履行是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实现各自权利和义务的行为。在合同履行中,双方当事人互有权利和义务,而履行合同义务是履行合同的核心。租赁合同的当事人江某没有出现任何过错,合同履行过程中也没有出现法定解除的因素,因此在江某不同意解除合同的情况下,李某是不能单方面要求解除租赁合同的。
(2)李某应当遵守合同约定,继续与江某履行租赁合同,绝不能因为一己之利而损害合法承租人的利益。同时,赔偿因未履行租赁店面经济补偿协议而给A公司造成的损失。
归纳总结
1.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承担方式 表现
继续履行 一方当事人违约,另一方当事人可要求其履行或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其履行合同规定的特定义务,而不允许其以金钱或其他方法代替履行
赔偿损失 它以违约行为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事实为基础,具有典型的补偿性。赔偿损失也有一定的限制,即损害赔偿额应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承担方式 表现
采取补
救措施 比如质量不符合约定,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如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非违约方可根据标的性质和损失的大小,合理选择要求对方采取修理、更换、重做、退货、减少价款或报酬等措施
支付
违约金 违约金是当事人一方违约时,根据合同约定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未约定则不产生违约金责任,且违约金的约定不应过高或者过低
适用定
金罚则 定金是以确保合同履行为目的,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履行前预先交付于另一方的金钱。当事人可以约定定金,定金按法律规定执行,但如果同时约定定金和违约金,当事人可选择适用其一
2.违约金、赔偿金、押金、保证金、定金的区别
违约金 赔偿金 押金 保证金 定金
依据 合同中违约金条款 实际造成的损失  合同履行前预交对方 合同履行前交对方或第三方 合同履行前预交对方
条件 有违约事实 有违约事实;有实际损失  — — —
功能 惩罚性 补偿性 质押
担保 保证合
同履行 约定
责任
请求时 守约方不承担举证责任  — 合同履
行结束
退还 合同履
行结束
退还 给付方过错,无权要求返还;收受方过错,双倍返还
典例剖析
小星在校门口找到一辆共享单车,扫码并点击确认了App向其推送的费用标准和超区规则。他骑行至目的地,锁车时被提示“因该处为服务区外,故需收取调度费10元”。小星付款后又将该车扫码骑回服务区内,但10元调度费并没有退给他。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小星自行将车骑回服务区内,单车所属公司未作调度,应当退还调度费 
②单车所属公司划定服务区的规定违反了诚信原则 
③10元调度费属于双方事先约定的具有惩罚性质的违约金 
④如果小星主张返还调度费,必须证明双方存在骑回服务区内退还调度费的约定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D
解析:①说法错误,小星骑行至目的地,锁车时被提示“因该处为服务区外,故需收取调度费10元”,小星自行将车骑回服务区内,这不是双方的约定,单车所属公司不应当退还调度费;②说法错误,单车所属公司划定服务区的规定并未违反诚信原则;③④符合题意。
学以致用
2023年3月26日,周先生与房地产公司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合同订立后,周先生按照约定付给房地产公司定金1万元,并约定惩罚性违约金3万元。但由于这段时间该地房价上涨,房地产公司以种种理由不愿意继续履行合同,使周先生遭受较大损失。此时,周先生可请求人民法院责令该房地产公司
(  )
①支付违约金并赔偿损失 ②返还定金并赔偿损失 
③赔偿损失并采取补救措施 ④支付违约金并双倍返还定金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A
解析:惩罚性违约金和赔偿损失可以并用。合同订立后,周先生按照约定付给房地产公司定金1万元,并约定惩罚性违约金3万元,据此判断,周先生可请求人民法院责令该房地产公司支付违约金并赔偿损失,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责令该房产公司返还定金并赔偿损失,①②符合题意;采取补救措施,包括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③排除;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双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④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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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选择题
1.张三、李四签订一份西瓜买卖合同,双方约定:张三卖给李四1 000千克西瓜,单价为0.8元/千克。双方就履行顺序未作约定。张三已向李四供应了500千克西瓜,现向李四提出付款请求,则李四(  )
A.依诚信原则,应付全部西瓜款
B.应就已给付的500千克西瓜款立即支付
C.就全部价款主张同时履行
D.因张三履行不完全而拒绝付款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合同履行问题。据题意,双方未就合同履行顺序作约定,故就已给付的500千克西瓜,李四应予以支付西瓜款, B项正确;A、C、D三项排除。
2.小王到某药店购买一种治疗鼻炎的特效药,药店向他推荐了一种新药,并声称“药到病除,无效退款”。可小王买后用了近两周,鼻炎不但没治好,还严重了。由此可见,药店在履行合同时违背了(  )
A.诚信原则 B.全面履行原则
C.正确履行原则 D.公平原则
答案:A
解析:根据题意可知,药店失信于小王,所以违背了诚信原则,故选A项。
3.甲与乙订立了合同,约定由丙向甲履行债务,现丙履行的行为不符合合同的约定,甲有权请求(  )
A.丙承担违约责任 B.乙承担违约责任
C.乙和丙承担违约责任 D.乙或者丙承担违约责任
答案:B
解析:甲、乙为合同双方当事人,尽管约定由丙履行债务,但若丙履行的行为不符合合同的约定,仍要由合同当事人乙承担违约责任,故选B项。
二、非选择题
4.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张女士打算旅游,某旅行社向其提供了一份旅游线路宣传册,其中包含了旅游行程安排、旅游费用、违约责任、违约金等。张女士看过宣传册后与该旅行社签订了合同,并交纳了旅游费用,约定了出发时间及旅游地点。出发前,该旅游地发生了7.8级地震,考虑到游客的人身安全,旅行社紧急通知张女士原定旅游计划取消。张女士同意解除合同,但要求旅行社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旅行社只同意全额退还预付旅游费用,拒绝支付违约金。双方争执不下,张女士遂诉至人民法院。
(1)指出本案中订立合同的两个步骤。
(2)张女士的要求能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吗 请说明理由。
答案:(1)合同订立要经历要约和承诺两个过程。旅行社提供的旅游线路宣传册,包含了旅游行程安排、旅游费用、违约责任、违约金等,内容具体明确,是对张女士发出的要约。张女士与该旅行社签订合同,并交纳旅游费用的行为是承诺。
(2)不会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地震属于不可抗力因素,旅行社因此取消合同属于法定免责情形,张女士的要求不会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
解析:第(1)问,正确理解“要约”与“承诺”的含义,即可正确作答。第(2)问,结合教材中违约行为的免责情形,可知地震属于不可抗力因素,旅行社取消合同属于法定免责情形。所以,张女士要求旅行社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的主张不会得到支持。(共32张PPT)
第一框 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课前·基础认知
课堂·重难突破
素养·目标定位
随 堂 训 练
素养·目标定位
目 标 素 养
1.理解侵权责任的内容,明确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了解民法对诉讼时效的规定。学会用法律维护自身的合法民事权益,树立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的观念
2.通过具体案例能区分侵权责任的不同规定并加以熟练应用,理解法律规定侵权责任的意义
知 识 概 览
课前·基础认知
一、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1.侵权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保护民事主体的各项 人身 权和 财产 权。行为人侵害他人的民事权利,应当依法承担 侵权责任 。
2.侵权责任承担方式
侵权责任承担方式包括:停止侵害, 排除妨碍 ,消除危险,返还财产, 恢复原状 ,赔偿损失, 赔礼道歉 ,消除影响、 恢复名誉 。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这些侵权责任承担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 合并 适用。
微解读侵权责任承担方式
方式 含义 案例
停止
侵害 加害人正在实施侵害他人财产或人身的行为,受害人可以依法请求其停止侵害行为 某人正在散布谣言诽谤他人,受害人有权请求其停止侵害
排除
妨碍 妨碍他人行使民事权利或者享有民事权益的,被侵害人有权请求侵害人排除妨碍 小区公共楼道堆放杂物,影响他人正常通行,杂物堆放者应当排除妨碍
消除
危险 行为人的行为对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造成潜在危险的,权利人可以要求其采取措施消除危险 汽车厂商有义务召回已售因设计、质量等原因造成的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
方式 含义 案例
返还
财产 侵占他人财物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返还财产 抢劫、盗窃、强行占有他人财物等侵占行为需要返还财物。拾得别人遗失物,应返还不当得利
恢复
原状 恢复被侵害前的原有状态,其适用以有恢复的可能与必要为前提 房屋装修中对房屋进行结构性改造,因而影响其他住户的房屋安全,须承担恢复原状责任
赔偿
损失 合同一方当事人给对方造成财产上的损失时,由违约方以其财产赔偿对方所蒙受的财产损失的一种违约责任形式 甲使用乙提供的掺假的原料生产,造成经济和名誉等损失,乙负有赔偿责任
方式 含义 案例
赔礼
道歉 对他人利益造成妨碍或损害后,认识到自己行为的不当,向对方表示歉意进而请求对方原谅的一种情感表达行为 自然人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消除
影响、
恢复
名誉 侵权人在侵权行为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不良后果、恢复受害人名誉的一种补救措施 在报刊上或者网络上发表文章损害他人名誉的,就应当在该报刊或者网站上发表书面声明,对错误内容进行更正
3.诉讼时效
权利人在实现自己的权利、向他人追究法律责任的过程中,要注意 诉讼时效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三 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民事权利受到侵害时,权利人应当及时提出相关请求。
二、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
1.侵权责任的一般规定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1)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了 损害 。
(2)行为人主观上存在 过错 (故意或者过失)。行为人是故意还是过失,往往并不影响其承担民事责任,但过错程度对于衡量其责任大小具有法律意义。
(3)该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 因果 关系。
2.过错推定与无过错侵权责任
(1)依照法律规定 推定 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法律规定无过错侵权责任的,则行为人只要 损害 了他人的民事权益,不论其有无过错,均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3.法律规定侵权责任的意义
法律规定侵权责任,旨在保障民事主体的 合法权利 不受侵犯,合理确定相关行为人与权利人之间的利益。
(1) 过错责任 、 因果关系 等规定在行为人的行为自由与权利人的利益保护之间划定了界线。
(2)法律规定在特定情形中适用 过错推定 与 无过错责任 原则,对社会某些群体的合法权利给予特别保护,体现了社会公正。
(3)侵权责任规则有助于平衡社会各方利益,合理预防损害,促进 社会和谐 。
课堂·重难突破
侵权责任
问题探究
小壮和小杰是高一同班同学。在观看学校运动会比赛时,小壮从身后抱住小杰打闹玩耍,将小杰摔倒在地,致其右腿受伤。小壮赶紧和老师一起将小杰送到医院,经诊断,小杰右腿骨折。小杰虽经手术治疗痊愈,但其父母在医保之外还支付了医疗费、护理费等1万余元。
(1)小壮行为侵权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2)案例中谁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提示:(1)小壮行为侵权的构成要件有:①民事主体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经诊断,小杰右腿骨折。②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故意或过失):小壮从身后抱住小杰打闹玩耍,将小杰摔倒在地。③民事主体的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构成了因果关系:小壮将小杰摔倒在地,致其右腿骨折。
(2)小壮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由此由小壮父母承担侵权责任。
归纳总结
1.全面理解侵权责任
角度 一般侵权行为 特殊侵权行为
归责原则 过错侵权责任 过错推定侵权责任和无过错侵权责任
构成条件 行为的违法性、损害事实的存在、因果关系、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 由法律根据具体情况规定,每一种特殊侵权行为所要求的条件各不相同
承担方式 除赔偿损失外,还有如返还财产、排除妨碍、停止侵害等 承担方式主要为赔偿损失
适用范围 没有范围限制 限制在法律有明文规定的范围内
2.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
项目 侵权责任 违约责任
含义 是行为人以其不法行为或法律规定的不当行为致使他人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而承担的民事责任 又称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未按合同的约定或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产生 基于行为人没有履行法律上规定的或者认可的应尽的义务而产生 基于合同产生的违反合同的责任
原则 以过错责任为重点,极少采用无过错责任 主要以债务不履行以及该行为与违约后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为要件
项目 侵权责任 违约责任
举证
责任 侵权行为人通常不负举证责任,受害人必须就其主张举证 受害人不负举证责任,而违约方必须证明违约是由法定事由引起
责任构
成要件
和免责
条件 损害事实是侵权赔偿责任成立的前提条件,且免责条件或原因只有是法定的,当事人不能事先约定免责条件,也不能对不可抗力的范围事先约定 行为人只要实施了违约行为且不具有有效的抗辩事由,就应承担违约责任。除了法定的免责条件,如不可抗力以外,合同当事人还可以事先约定不承担责任的情况
项目 侵权责任 违约责任
责任
范围 侵权责任赔偿范围原则上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在侵害人格权时,还可进行精神损害赔偿;不法造成他人死亡的,赔偿范围还要扩大至死者生前抚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用等 可以由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如果没有这种约定,赔偿损失额应当相当于受害人因违约而受的损失,一般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承担责
任的法
律后果
及方式 既包括财产责任,如赔偿损失,又包括非财产责任,如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主要是财产责任,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定金罚则、支付违约金等
◆特别提醒:侵权责任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违约责任一般不支持精神损害赔偿。
典例剖析
王女士乘坐公交车去上班,车至半路,该司机突然紧急刹车,导致王女士失去平衡摔倒,腿骨骨折,花去治疗费用2万元。对此认识正确的是(  )
①司机不是故意刹车,在主观上没有过错,不承担责任
②公交公司认可侵权,但拒绝王女士同时赔礼道歉和赔偿损失的要求 ③紧急刹车与王女士的损害有因果关系,公交公司应承担侵权责任 ④公交公司没有全面履行合同,王女士可以选择请求承担违约责任 
A.①② B.②④ C.①③ D.③④
答案:D
解析:故意与过失都是主观过错的表现,司机存在过错,排除①;侵权责任可以合并使用,排除②;侵权行为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是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③入选;合同履行要坚持全面履行原则,公交公司因自身过错没将王女士安全送达,应承担违约责任,④入选。
学以致用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什么情况下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答案: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随 堂 训 练
一、选择题
1.小明在放学路上被王某家的狗咬伤。王某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应该是(  )
A.返还财产 B.消除危害
C.赔偿损失 D.停止损害
答案:C
解析:小明已被王某家的狗咬伤,B、D两项不符合题意;A项适用于侵犯财产的行为;王某应赔偿小明的医药费,C项正确。
2.李某患有癫痫病。一日李某骑车时突然犯病,将一在路边玩耍的6岁儿童撞伤,花去医疗费500元。关于此责任承担,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李某致害,应当赔偿损失
B.双方都无过错,应分担责任
C.儿童家长未尽到监护职责,应由其承担损失
D.应根据双方经济情况分担损失
答案:A
解析:本案中,过错在李某,李某患有癫痫病,致人损害,应当由其赔偿损失,李某的病不能使其免去侵权责任,A项正确,D项错误。过错在李某,小孩无过错,B项错误。未成年人致人伤害的,由其监护人承担损失,本案中,儿童并无过错,C项错误。
二、非选择题
3.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甲公司铺设管道,在路中挖一深坑,设置了路障和警示标志。乙驾车撞倒全部标志,没有恢复警示标志扬长而去,致丙骑摩托车途经该地时因避让不及而拐向人行道造成丁轻伤。
(1)经人民法院判定,乙对丁的轻伤负有民事责任。结合所学知识判断乙的责任性质。
(2)说说人民法院判定乙承担侵权责任的依据以及乙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
答案:(1)乙侵犯了丁的健康权,应承担对人身权的侵权责任。
(2)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案例中,丙的行为属于紧急避险,应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乙承担责任。乙承担责任的方式有: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共30张PPT)
第二框 权利行使 注意界限
课前·基础认知
课堂·重难突破
素养·目标定位
随 堂 训 练
素养·目标定位
目 标 素 养
1.了解法律对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的限制,合理合法行使权利
2.了解法律关于“相邻关系”的规定及其处理原则,运用所学法律知识解决身边的相邻关系,增强实践能力
3.讨论邻居之间的相邻关系,列举团结互助邻里关系的事例,彰显友善的价值观念
知 识 概 览
课前·基础认知
一、民事权利有限制
1.不得滥用民事权利
民法强调对权利的保护,而权利通常意味着人们有按照自己的意愿实施某一行为的自由。但是,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 界限 ,并且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微思考 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关系是怎样的
提示: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相对应,民事法律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是统一的。公民在积极维护自己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应该承担的义务。
2.民事权利有界限
民法为不同的民事权利设定了界限。例如,对经营者的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就不能认定为侵害
 名誉权 ,因为这些行为是保障消费者批评监督权所必需的。但是,借机以诽谤、诋毁、侮辱等方式 损害 对方利益的,则构成侵权。
微点拨法律对于人身权限制的特殊情形
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①捏造、歪曲事实;②对他人提供的严重失实内容未尽到合理核实义务;③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
3.作品的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使用
(1)在特定的情形中,使用作品不需要著作权人同意,也不必支付使用费,这就是作品的 合理使用 。
(2)在某些情形中,除非权利人事先声明不许使用,他人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同意,直接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使用费,这属于作品的 法定许可使用 。
(3)在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使用的情况下,仍须指明 作者 和 作品出处 。
二、妥善处理相邻关系
1.相邻关系的含义
相邻关系是对 不动产 所有权的限制或延伸。
2.相邻关系的类型
相邻关系的主要类型包括相邻用水、排水,相邻通行,相邻不动产利用与管线安设,相邻通风、采光、日照,相邻有害物质排放,等等。
3.妥善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因
(1)邻里之间如果在排水、通行、通风、采光、观景等方面处理不当,就可能引发侵权纠纷。
(2)法律规定相邻关系,对于保护相邻不动产权利人的 合法权益 ,稳定 社会秩序 ,具有重要的意义。
4.妥善处理相邻关系的要求
(1)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 方便生活 、团结互助、 公平合理 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2)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 习惯 。
(3)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
 相邻方 的利益。民法典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通行等提供必要的便利;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课堂·重难突破
民事权利有限制
问题探究
上海浦东某小区同一单元的502室住户与楼上602室住户,因水管漏水发生矛盾,由于没有好好沟通,矛盾逐步升级,两家人从亲密邻里变得水火不容。后来502室住户使用了震楼器,声音传遍整栋楼,本单元绝大部分住户被震楼器搅得寝食难安。这一震就是五年,直到当地媒体关注此事,经过当地居委会多次调解,震楼暗战才告一段落。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水管漏水这样的事,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是可以解决的。可是现实生活中,这类居民纠纷往往因为公私边界不明晰,权责不明确,调解机制不到位,让矛盾从鸡蛋壳上的缝隙,拖成横亘于邻里之间的巨壑。从当事人角度看,如果得不到一个说法,那么我就自己来给你一个说法,文明社会的约束失效,必然导致丛林法则的手段胜出。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邻里之间应当如何妥善处理相邻关系、解决邻里纠纷。
提示:①相邻关系是对不动产所有权的限制或延伸,我国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邻里应互谅互让,及时化解矛盾。②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界限,不得滥用民事权利侵犯他人合法权益,502室住户使用震楼器,侵犯了同单元其他住户的合法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③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邻里双方在用水、排水等方面,应该尽量避免对对方造成损害。若产生纠纷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
归纳总结
1.民法对人身权的限制
(1)民法强调对个人权利的保护。
民法强调对权利的保护,而权利通常意味着人们有按照自己的意愿实施某一行为的自由。但是,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并且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2)民法对人身权作出限制。
民法为不同的民事权利设定了界限。例如,最高人民法院就名誉权纠纷案件所作的司法解释指出,消费者对生产者、经营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不应当认定为侵害名誉权;但借机诽谤、诋毁,损害其名誉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名誉权。新闻单位对生产者、经营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内容基本属实,没有侮辱内容的,不应当认定为侵害名誉权;主要内容失实,损害其名誉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名誉权。
2.作品的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使用
项目 主要特点 具体情形
合理
使用 使用作品不需要著作权人同意,也不必支付使用费 ①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②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③为报道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④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改编、汇编、播放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等
项目 主要特点 具体情形
法定
许可
使用 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同意,直接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使用费 ①报刊转载其他报刊已经刊登的作品
②在为实施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的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等
共同特点:在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使用的情况下,仍须指明作者和作品出处
典例剖析
韩某在报纸上发表多篇文章,如《矿泉壶的“神力”有待商榷》《当心矿泉壶的副作用》《矿泉壶也有害》等,称有关研究表明,矿泉壶的矿化、磁化、灭菌装置有害,提醒消费者“慎用”“当心”,并对几家矿泉壶生产企业的广告提出批评。被点名批评的企业向人民法院起诉,认为韩某的行为侵犯了他们的名誉权。
请结合所学的《法律与生活》知识,谈谈你对此事的看法。
答案:①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也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称号,不得诋毁、贬损他人的荣誉。②新闻单位对生产者、经营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内容基本属实,没有侮辱内容的,不应当认定为侵害其名誉权;主要内容失实,损害其名誉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名誉权。③此事件中韩某是否侵犯了名誉权,关键要弄清他的报道内容是否属实。若属实则不构成侵权,否则构成侵权。
学以致用
A啤酒厂因啤酒瓶使用不当,造成一消费者在饮用时被炸伤,该消费者所在地的B报社对此事进行了跟踪报道并提出批评,使A啤酒厂的销售额大幅减少。B报社的行为(  )
A.是侵权行为,侵犯了A啤酒厂的名誉权
B.是侵权行为,侵犯了A啤酒厂的财产权
C.不是侵权行为,B报社的报道实事求是,而不是侮辱、诽谤,没有侵犯A啤酒厂的名誉权
D.不是侵权行为,B报社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可以侵犯A啤酒厂的名誉权
答案:C
解析:新闻单位正确行使新闻监督权,内容报道基本属实的,没有侮辱性内容的,不应当认定其侵害名誉权。因此本题中的B报社没有侵犯A啤酒厂的财产权,也没有侵犯其名誉权,故选C项。
随 堂 训 练
选择题
1.甲因家中失火,情急之下,将乙晒在外面的被子泡湿,披在身上抢救家中物品。后来,乙以该被子是其结婚纪念物为由向甲索赔1万元。乙的行为(  )
A.是合法的,财产权被侵犯理应索赔
B.是符合社会公德和国家政策的
C.是不合法的,不能因维护财产权而滥用权利
D.是不合法的,甲因紧急避险占用他人财产不承担赔偿责任
答案:C
解析:乙的索赔行为本身是为了维护自己的财产权,但索赔1万元显然超过了被子的价值,是滥用权利的行为。甲的行为虽属紧急避险,但也必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所以答案为C项。
2.甲村和乙村相邻,一条小河流经甲、乙两村。某一年大旱,上游的甲村便在小河上筑起水坝,将水截住,乙村对此非常不满,两村发生纠纷。关于此事说法正确的是(  )
A.甲村位于河道的上游,有权截水自用,乙村不能干涉
B.甲村将水截住违反了民法典关于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
C.甲村用水须经乙村许可
D.乙村用水须经甲村许可
答案:B(共12张PPT)
单元核心素养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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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 有约必守 侵权有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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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一 合同制度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律制度。民法典的第三编合同编深入贯彻全面深化改革的精神,①坚持维护契约、平等交换、公平竞争,促进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完善合同制度。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完善电子合同订立规则,增加了预约合同的具体规定,完善了格式条款制度等合同订立制度;规定国家根据抢险救灾、疫情防控或者其他需要下达国家订货任务、指令性计划的,有关民事主体之间应当依照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订立合同;客运合同对“旅客霸座”“抢方向盘”等问题作出回应;在不可撤销的赠与情形中增加“助残”;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2021年3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报告指出,②各级法院审理各类合同纠纷案件886万件,切实保护诚实守信一方合法权益,弘扬“言而有信”“有约必践”的合同精神。
材料二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九条规定,③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监护人将监护职责委托给他人的,监护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受托人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④民法典加强对患者隐私和个人信息的保护,将保密的范围从“隐私”增加到“隐私和个人信息”。个人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健康信息、行踪信息等,只要存在泄露行为就要承担侵权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五条、第一千二百零七条、第一千二百三十二条等条文针对“故意侵害他人知识产权”“明知产品存在缺陷仍然生
产、销售”“违反法律规定故意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严重后果”等情形,规定了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更好地预防相关领域侵权行为的发生。
信息解读
信息 知识链接
① 合同的订立与生效
② 履行合同的原则和要求
③ 侵权责任的承担
④ 民事权利有限制
创新演练
甲、乙(均为某村村民)订立借款合同一份,作如下约定:甲借给乙10万元,乙交付甲一件做工精美的黄金饰品作担保,3年后乙归还本金和利息,甲归还该饰品,如乙无力还款,则该饰品归甲所有。3年后,乙想给女儿置办嫁妆,想将饰品要回,甲拒绝,声称已经赠给姐姐,乙故以侵犯饰品所有权的名义将其告上法庭。
关于此案,人民法院应该作何种判决
答案:①乙借款合同是质押合同,质押物为乙交付给甲的饰品,将其作为债权的担保,合同成立。②乙没有按期还款,甲作为债权人有权将饰品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但不能占为己有。③所以人民法院应该判决乙尽快还清10万元债务,甲将饰品退还,或者甲可通过质押物品的处理优先受偿后,要求乙尽快清偿余下的债务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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