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46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课件(共23张PPT)-2024年高考政治一轮复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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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46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课件(共23张PPT)-2024年高考政治一轮复习

资源简介

(共23张PPT)
统编新教材高三政治一轮复习
专题46: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高考评价体系与课标要求 考情概览
2.1熟知监护、抚养、扶养、赡养、继承等民事关系,培育家庭责任意识。 2.2理解婚姻法律关系,阐释正确的婚姻家庭观念。 高频考点:
1.结合《家庭教育促进法》与“双减”来理解父母的权利与义务。
2.父母与子女的之间的相互的权利与义务。
3.继承(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
4.法律规定的不能结婚的情形。
5.婚姻中的人身关系平等。
6.成年意定监护制度的意义。
难点:
1.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的区别,关于继承的知识的难点。(重要且难懂、高频常考)
2.到底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哪些是夫妻各自财产?(容易搞错)
3.抚养、扶养与赡养的区别(万金油陷阱)。
◆以“常回家看看为什么要立法”为议题,引用自己的经验或家人的感受,说明法律与道德之间的关系。(法治与德治)
本单元关键句: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是人们基于婚姻、血缘等关系,由一定范围的亲属组成的共同生活 的单位。婚姻是由法律确认的男女两性的结合以及由此产生的夫妻关系。对婚姻幸福和家庭美满的追求是社会稳定的重要支撑,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体现。
第2单元
本课关键句:温馨幸福的婚姻家庭既亲情和爱情的精心维护,也离不开法律的有力保护。幼有所教、老有所养、夫妻和谐相处、家庭成员之间敬老爱幼,这是婚姻家庭法律立法宗旨的集中反映。作为中学生的我们,既是家庭成员,也是相应的权利义务的承载主体。了解婚姻家庭制度,有助于我们与家庭其他 成员共同建设和睦家庭。
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核心考点一 家和万事兴
(一)育小职责大
1.亲属关系
民法典等法律为处理家庭成员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提供了准则。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既调整夫妻关系,也调整父母子女等家庭成员关系。
体现着浓浓的亲情与爱情,但亲情与爱情的背后,还存在着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
(1)内容:
(2)处理:
2.父母对子女的义务
(1)不仅有抚养义务,也有教育义务。
①父母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子女,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有残疾的未成年人,更不得有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②父母应当让适龄儿童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阻碍其入学或迫使其中途退学、辍学。
③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2)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
①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②在履行监护职责时,父母应当保护未成年子女的财产利益。
③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3.父母的权利
(1)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既是父母的义务,也是父母的权利。
(2)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并对子女进行批评教育和合理惩戒。
【对点训练】“90后”赵某与刘某在2016年登记结婚并育有一女。由于婚后琐事双方矛盾日益激化,便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二人都愿意离婚,对财产处置无异议,但两人都不愿抚养身体健健康康的女儿。针对上述情况网友各抒已见:你认为正确的说法是( )
①甲:“两人的行为构成遗弃罪,必须追究刑事责任”
②乙:“抚养教育与保护子女是父母的义务,必须履行”
③丙:“教育与保护子女是父母的权利,权利可以放弃”
④丁:“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A.①② B.③④ C.②③ D.②④
【解析】遗弃罪是指负有扶养义务的人,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实施拒绝扶养,情节恶劣,从而构成的犯罪。本案并不能判定两人的行为构成遗弃罪(情节恶劣是遗弃罪成立的不要条件,本案情节不涉及恶劣),排除①。对未成年子女进行保护教育,是父母的义务,不可以放弃,必须履行,②符合题意。教育与保护子女既是父母的权利也是义务,权利可以放弃,义务不可以放弃,故③错误。父母对未成年子女具有抚养教育与保护的义务,这种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④符合题意。
D
(二)敬老是义务
1.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1)经济上供养父母、生活上照料父母、精神上慰藉父母,照顾父母的特殊需求。
(2)尊重、体贴父母,不干涉父母的婚姻自由,使父母幸福安度晚年。
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
(1)含义:
(2)要求:
2.成年意定监护制度
随着年龄增长,活动能力减弱,老年人容易与社会生活脱节,导致判断力下降。
(3)必要性:
我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可以更好地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4)意义:
抚养 赡养 扶养
区别 定义 父母为子女的生活、学习等提供物质条件,在生活上加以妥善照料 子女应该在精神上、生活上给予父母关心和照料 平辈人之间在物质上和生活上相互扶助
适用范围 适用于长辈对晚辈 适用于晚辈对长辈 适用于平辈之间
联系 三者都是法律规定的家庭成员间应履行的义务,不履行这些义务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三者都是构建和睦家庭的条件
【难点突破】正确理解抚养、赡养与扶养的异同
【对点训练】随着我国社会老龄化程度的加深,空巢老人和孤寡老人越来越多。民法典第三十三条规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在自己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该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这就是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对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①可以更好地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②作为监护人能够享有继承的优先权
③利于实现老有所依老有所护的愿望 ④有效减轻成年子女赡养父母的义务
A.①③ B.②③ C.①④ D.②④
【解析】材料中民法典关于意定监护人的规定有利于创新养老模式和探索多元化的养老途径,能更好的地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老有所依老有所护的愿望的实现。→①③符合题意。意定监护人并非法定继承人,如果老人的意定监护人并非子女,并不因此影响子女的继承,如果监护人只签订了委托监护协议,一旦过世,遗产只能按法定继承方式继承,②说法错误。成年子女赡养父母是法定义务,减轻成年子女赡养父母的义务的说法错误,④排除。
A
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老年人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相关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家庭暴力、虐待和遗弃等。
(1)表现:
(2)处理:
3.侵犯家庭成员权利、破坏家庭和睦的行为
核心考点二 薪火相传有继承
(一)法定继承有顺序
1.继承
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代与代之间爱的延续和传递,是代际传承的重要保障。
是指将自然人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
(1)含义:
(2)意义:
2.继承关系
(1)被继承人与遗产
(2)继承人与继承权:
①死者是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是遗产。②继承遗产需要先将个人合法财产从家庭共有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析产以后确定的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才是遗产。
依法承受遗产的人是继承人,继承人享有的财产性权利称为继承权。
3.继承权
继承人不仅会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本应由被继承人偿还的债务,应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部分不负清偿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
民法典强调继承权男女平等、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平等。在行使继承权时,如有歧视妇女、非婚生子女的行为,当事人有权提出异议,必要时可以诉诸法律。
(1)贯彻平等原则:
(2)债务清偿责任:
核心考点二 薪火相传有继承
(3)取得继承权的根据
只能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指定继承人。
①法定继承(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
含义
特点
范围和顺序
原则
基于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扶养关系获得继承权
是根据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亲属关系的亲疏确定
配偶、子女、父母(第一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二顺序);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②遗嘱继承(基于合法有效遗嘱的指定):
【对点训练】(2022·山东卷)刘某将自己的一套房屋签约卖给汪某,但在办理过户登记前去世。刘某之子刘某甲作为刘某遗产的唯一继承人,将该房屋卖给李某并过户。汪某得知后,要求李某和刘某甲赔偿自己的损失。李某认为,自己与汪某素不相识,不应对汪某的损失负责。刘某甲认为,父债子偿已经过时,刘某卖房给谁与自己无关。据此,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汪某无权要求李某赔偿自己的损失
②汪某可主张李某未获得该房屋所有权
③刘某甲既然未放弃继承该房屋,就应该向汪某承担责任
④若刘某甲与汪某经人民调解达成协议,则该协议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解析】刘某将自己的一套房屋签约卖给汪某,但在办理过户登记前去世。刘某之子刘某甲作为刘某遗产的唯一继承人,将该房屋卖给李某并过户(→房屋为不动产,不动产所有权的获得必须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才能取得。刘某甲作为刘某遗产的唯一继承人,将该房屋卖给李某并过户,表明李某已获得该房屋所有权→②错误)。汪某得知后,要求李某和刘某甲赔偿自己的损失。李某认为,自己与汪某素不相识,不应对汪某的损失负责。刘某甲认为,父债子偿已经过时,刘某卖房给谁与自己无关。汪某与刘某签约,因此汪某可以向刘某之子主张自己的权利,要求刘某之子赔偿自己损失,而不是要求李某赔偿自己的损失→①符合题意。我国法律规定,遗产继承人不仅可以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案例中,刘某甲继承刘某遗产(房屋),同时应该向汪某承担责任→③符合题意。经人民调解达成协议,经人民法院依法确认有效后,才具有强制执行效力→④错误。
A
(二)遗嘱继承重意愿
1.遗嘱
法律尊重死者生前通过遗嘱处分个人合法财产的意愿。
遗嘱人生前依法律规定处分其个人合法财产及与此相关的事务,并于其死亡时发生效力的单方意思表示。
(1)含义:
(2)依据:
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六种。
(3)形式:
(4)效力
①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
②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5)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通过遗嘱处分财产,既是对遗嘱人意愿的尊重,又有助于减少继承人间的分歧,有利于整个家庭的和睦。
(6)作用:
【难点突破】
“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是财产继承的两种不同的形式,两者之间的主要区别是:
(1)法定继承是指按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进行的继承。遗嘱继承是指按被继承人生前所立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继承其遗产所进行的继承。法定继承是按法律规定的范围、顺序来进行的;而遗嘱继承则是按财产所有人生前的意思来继承的。
(2)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是根据所有法定继承人的情况和赡养扶养情况来确定的;遗嘱继承人的继承份额是财产所有人在遗嘱中确定的。
(3)遗嘱继承人必须是属于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的人,而法定继承人不一定都是遗嘱继承人。因为在遗嘱继承中,根据财产所有人的生前意愿,遗嘱继承人既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也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中的若干人。哪些法定继承人能够继承遗产,这要取决于遗嘱的内容。
(4)我国实行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的原则;也就是说,对公民个人遗产的继承,如果财产所有权人生前立有遗嘱,只要该遗嘱是合法有效的,必须按遗嘱继承,而不能按法定继承。
【对点训练】2022年2月22日,浙江省老年服务业协会媒体专委会和中国遗嘱库公益项目先行者——浙江遗嘱库公益项目等八家遗嘱库项目负责人进行线上会议,八家遗嘱库项目联合发布了《中国遗嘱库公益项目共同倡议》。订立遗嘱是“生前讲明身后事”,可有效破解老龄社会治理难题。下列关于遗嘱的说法正确的是( )
①法律尊重遗嘱人意愿,法定继承效力优先于遗嘱继承
②配偶、子女、父母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
③遗嘱继承只能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指定继承人
④遗嘱人所立遗嘱前后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A.①③ B.②④ C.②③ D.③④
【解析】基于合法有效遗嘱的指定称为遗嘱继承,遗嘱继承只能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指定继承人,③正确;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④正确。法律尊重遗嘱人意愿,遗嘱继承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①错误;配偶、子女、父母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这是法定继承顺序,②说法正确但不合题意(设问要求探讨遗嘱问题,但不是继承问题,该选项偏离主题,所以不能选)。
D
【对点训练】谢某生有两子一女,置房五间。2010年,谢某立下自书遗嘱,将东边两间房给大儿子、西边两间房给小儿子、北边一间房给女儿。2014年2月15日清晨,谢某弥留之际,在神志清楚且有多个见证人在场的情况下立了口头遗嘱,将原本由大儿子继承的东边两间房改由女儿继承,两边两间房仍归小儿子继承。当日中午谢某去世。下列关于五间房分配正确的是( )
①两子一女作为法定继承人,应平分房产
②东边两间房和北边一间房由女儿继承
③西边两间房有小儿子继承
④东边两间房由大儿子继承
A.①③ B.②③ C.①④ D.②④
【解析】谢某立下自书遗嘱,将东边两间房给大儿子、西边两间房给小儿子、北边一间房给女儿;但谢某弥留之际,在神志清楚且有多个见证人在场的情况下立了口头遗嘱,将原本由大儿子继承的东边两间房改由女儿继承。→遗嘱人立有内容相互抵触的遗嘱时,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说明该口头遗嘱具有效,之前谢某立下自书遗嘱将东边两间房给大儿子的遗嘱无效,因此,当日中午谢某去世东边两间房和北边一间房由女儿继承,西边两间房有小儿子继承→②③符合题意→④错误。遗嘱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顺序继承,本案中谢某立有遗嘱,应按照遗嘱继承,①错误。
B
【对点训练】2019年6月10日,老王立下一份遗嘱,将大部分财产留给儿子,少部分的存款留给女儿。后儿子因盗窃被判刑,老王伤心至极。2022年3月26日,老王在病榻上当着众亲友的面宣布此前所立遗嘱无效,不久后老王去世。儿子出狱后,要求按遗嘱内容继承遗产。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儿子有权依据遗嘱的内容继承遗产
B.儿子只能依据法定继承的规定继承遗产
C.儿子因被判刑无权继承任何遗产
D.儿子只能从道义角度适当分得遗产
【解析】老王在病床前经亲友们见证立下的口头遗嘱有效,儿子只能按照法定继承来继承遗产→B符合题意。老王在病床前经亲友们见证立下的口头遗嘱有效,故之前的遗嘱作废,不能依据之前遗嘱的内容继承遗产,A不选。其儿子作为法定继承人,有权继承遗产,C不选。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子女,在继承上男女平等,D不选。
B
2.非继承遗产处理形式
通过遗嘱指定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接受遗产。
(1)遗赠:
(2)遗赠抚养协议
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①内涵:
使孤寡老人的生活得到保障。
②目的:
【对点训练】王某自丈夫去世后一直独居,儿子对其不管不问。2015年,王某身患重病卧床,找保姆照顾自己。为感激保姆的悉心照顾,2018年8月,王某立下书面遗嘱,将自己与丈夫一起购买的住房赠与保姆。2020年3月王某去世后,儿子将保姆从房子赶走,保姆向法院提起诉讼。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王某儿子未尽赡养义务,应追究其刑事责任
②保姆必须委托诉讼代理人为其辩护,否则不能胜诉
③该住房属王某与丈夫共同财产,保姆不能全部获得
④保姆作为民事诉讼原告应该出具书面遗嘱作为诉讼证据
A.①② B.②④ C.①③ D.③④
【解析】王某立下书面遗嘱,将自己与丈夫一起购买的住房赠与保姆,但该住房属王某与丈夫共同财产。→依据法律,保姆作为民事诉讼原告应该出具书面遗嘱作为诉讼证据,但不能全部获得房产(因为这个房子并不是王某一个人的财产而是夫妻共有,王某儿子有份)。→③④正确。刑事责任是指犯罪人因实施犯罪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按刑事法律的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王某儿子未尽义务,但要根据情节的轻重,判断追究责任的类型(刑事责任通常是情节严重、行为很恶劣);能不能胜诉,是依据事实,而不是取决于是否委托有诉讼代理人,故①②不选。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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