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共59张PPT)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第十二章 国际货物运输一、海洋运输1、特点★ 通过能力强★ 运量大★ 运费低不足:受气候和自然条件的影响较大,风险较大,速度慢。第一节 运输方式学习目标:1、熟悉各种国际贸易货物运输方式及其特点。2、了解国际货物运输方式和在买卖合同中订立交货条款时,需要掌握的内容。3、深入掌握海运提单的种类和与其他运输单据的异同点。第十二章 国际货物运输2、分类(1)班轮运输① 班轮运输定义在固定的航线港口往返运载货物,按照固定的船期表航行,并且由船方负责装卸,按相对固定的运费率收取运费。第一节 运输方式一、海洋运输②班轮运输特点★ 货物品种数量灵活;★ 船方负责货物的装卸;★ 班轮的运费是按照固定费率计收的,★ 装卸费已包括在内,不另加收装卸费;★ 船方或其代理人签发的班轮提单是承运人与托动人之间订立的运输契约的证明。第一节 运输方式一、海洋运输③ 班轮运费已包括装卸费用,船货双方不计算滞期费和速遣费。班轮运费=基本运费+附加费★ 基本运费计收标准a、毛重“W”重量吨b、体积/容积“M”尺码吨a、b统称运费吨。第一节 运输方式一、海洋运输c、重量或体积“W/M”d、货物FOB价值“A.V”从价运费e、“W/M or A.V”f、“W/M plus A.V”g、件数 eg.卡车:辆h、临时议定 “open”第一节 运输方式一、海洋运输★ 附加运费:超重附加费超长附加费直航附加费(非基本港口)转船附加费(转船运往非基本港口)港口附加费(装卸设备差的港口)港口拥挤附加费(等待泊位,临时性附加费)燃油附加费第一节 运输方式一、海洋运输④使用班轮运输注意的问题★ 根据班轮运费计收标准的不同,合理选择包装。★ 对外报价时,慎重考虑运费因素★ 我国出口货物由我方订舱托运时,应争取在基本 港口卸货,以节省直航和转船附加运费。★要熟悉各种运价表,选择填写收费较低的适当货物名称。第一节 运输方式一、海洋运输(2)租船运输船货双方签订租船合同,商定航线、停靠港口或航行时间,约定租金。方式:定程租船定期租船注意租船合同应与贸易合同相统一。第一节 运输方式一、海洋运输第一节 运输方式定程租船和定期租船的不同点比较定程租船 定期租船租用方式 按航程租用船舶 按期限租用船舶船、租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以定程租船合同为准 以定期租船合同为准船方的责任 负责船舶航行、驾驶和管理,对货物运输负责 对船舶的维护、修理、机器正常运转和船员工资与给养负责,而不负责船舶的调度、货物运输、船舶在租期内的营运管理的日常开支运费或租金计收 按装运货物的数量计算,也可按航次包租总金额计算的 按租期每月每吨若干计算滞期费和速遣费 要规定装卸期限和装卸率,凭以计算滞期费和速遣费 不规定装卸率和滞期速遣费二、铁路运输1、 国际铁路货物联运:使用一份统一的国际联运票据,由铁路负责经过两国或两国以上的铁路全程运送,无需发、收货人以连带责任参加。◆《国际铁路货物运送公约》◆《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协定》2、国内铁路运输第一节 运输方式曾投资美国铁路,1834年中国出了位世界首富被西方人称为“天下第一大富翁”的伍秉鉴三、航空运输1、 特点①运输速度快②货运质量高③不受地面条件限制第一节 运输方式四、公路运输、管道运输、江河运输、邮包运输五、国际多式联运≠国际联合运输按照一份全程多式联运合同(及单据),以至少两种不同的运输方式,由负总责的多式联运经营人把货物从一国运至另一国指定地点,必须是全程单一运费费率。第一节 运输方式六、国际多式联运方式◆陆海联运◆陆空联运◆陆空陆联运◆大陆桥运输:利用横贯大陆的铁路(或公路)运输系统作为中间桥梁,把大陆两端海洋运输连接起来组成一个海-陆-海式的连贯运输方式第一节 运输方式七、成组运输1、集装箱运输FCL整箱货(Full Container Load)LCL拼箱货(Less Than Container Load)2、托盘运输、 叉车3、集装袋、集装包第一节 运输方式计算题11. 广东某出口公司以CIF FELIXSTOWE出口一批货物到欧洲,经香港转船。2×40’FCL,已知香港至费力克斯托(FELIXSTOWE)的费率是USD3500.00/40’,广州经香港转船,其费率在香港直达费力克斯托的费率基础上加USD150/40’,另有港口拥挤附加费10%,燃油附加费5%。问:该出口公司应支付多少运费?计算题22. 某公司出口货物共200箱,对外报价为每箱438美元CFR马尼拉,菲律宾商人要求将价格改报为FOB价,试求每箱货物应付的运费及应改报的FOB价为多少?(已知该批货物每箱的体积为45cm×35cm×25cm,毛重为30千克,商品计费标准为W/M,每运费吨基本运费为100美元,到马尼拉港需加收燃油附加费20%,货币附加费10%,港口拥挤费20%)参考答案1、解:30cm×60cm×50cm=0.09m3,因为0.09﹥0.04且基本运费的计收方法是W/M,所以应选择0.09M3来计算运费。代入公式:运费 = 计费标准×基本运费×商品数量×(1+各种附加费率)= 0.09×109×100×(1+20%+20%+10%)= 1 471.5(港元)答:该批货物的运费是1 471.5港元。2、解:该批商品的运费为:运费 = 计费标准×基本运费×商品数量×(1+各种附加费率)= 47×30×20×367×100×(1+33%+5%+15%)=0.028 2×367×100×1.53=1 583.46(港元)答:该批货物的运费是1 583.46港元一、装运期1、规定方法①明确规定具体装运时间②规定在收到L/C后若干天装运③规定在收到信汇、电汇或票汇后若干天装运④笼统规定第二节 装运条款2、装运与开证日期衔接一般地说,信用证至少应在装运期开始前15天开到卖方,以使卖方:有必要的时间安排船货。规定方法:① 各规定一个:② 分别规定两个或两个以上③ 选择港(L/C最后选定,买方负担额外费用——目的港而言)第二节 装运条款一、装运期二、装卸时间、装卸率和滞期、速遣条款1、装卸时间允许完成装卸任务所约定的时间,以天数或小时数来表示。(1)规定方法★ 日或连续日★ 累计24小时好天气工作日★ 连续24小时好天气工作日★ 按港口习惯快速装卸C.Q.D.第二节 装运条款(2)起算和止算时间备装/备卸通知书递交之后规定时起算止算:装完或卸完。2、装卸率“每日大致均化”每日装卸货物的数量。3、 滞期费与速遣费按惯例,滞期费=速遣费×2第二节 装运条款二、装卸时间、装卸率和滞期、速遣条款三、装运通知1、装船前FOB条件下,卖方应在约定的装运期开始之前,一般是30天或45天,向买方发出货物备妥通知,以便买方及时派船接货。买方应按约定时间将船名、船舶到港受载日期通知卖方,以便卖方及时安排货物出运和准备装船。第二节 装运条款2、装船后卖方应在约定时间,将合同号、货物的数量、发票金额、船名及装船日期等项内容,电告买方,以便买方做好接卸货物的准备,并及时办理进口报关(CIF、CFR、FOB),有时及时办理保险(FOB、CFR)。第二节 装运条款三、装运通知四、分批装运和转船1、 同一船只、同一航次中多次装运货物,即使提单表示不同的装船日期及(或)不同装货港口,不作分批装运论处。《UCP600》条款第31条b款规定。2、 除非L/C另有规定,允许分批装运和转船。 《UCP600》条款第31条a款规定。3、分批装运、分期支款,若任何一批未按规定装运,则信用证对本批及以后各批均告失效。 《UCP600》条款第32条规定第二节 装运条款一、海运提单的性质和作用1、货物收据2、运输契约的证明3、海运提单的正本是物权凭证,但铁路运单、承运货物收据(内地运往港、澳地区,多为铁路运输)、航空运单和邮包收据都不是物权凭证。第三节 运输单据二、海运提单的内容Bill of Lading B/L1、正面内容 《海牙规则》规定①托运人所提供的详细情况,货名、标志和号数、件数、毛重、尺码等;②声明货物表面状况良好已装上船,并应在卸货港或该船所能安全到达并保持浮泊的附近地点卸货;③正本提单一份完成提货手续,其他各份失效;④托运人、收货人和本提单的持有人明白表示接受并同意提单和它背面所载的一切印刷、书写或打印的规定、免责事项和条件。第三节 运输单据2、背面内容 主要是印制的运输条款第三节 运输单据①承运人的责任与义务条款;②承运人免责条款;③索赔与诉讼的责任与义务条款;④有关特殊货物运输条款;⑤其他条款二、海运提单的内容B/L的种类:(1)是否已装船完毕① 已装船B/L(On board B/L)② 备运B/L(收讫待运B/L)(2)有无不良批注① 清洁B/L(Clean B/L)② 不清洁B/L(加注了货物受损或包装不良等批注)第三节 运输单据三、海运提单的分类3、 收货人抬头①记名提单(Straight B/L) 填明特定收货人名称 不能转让②不记名提单(Bearer B/L) 不填明任何收货人 凭单不凭人提货。第三节 运输单据三、海运提单的分类③指示B/L(Order B/L) 收货人栏内填写“凭指定To order”或“凭某某指定To order of…”。“空白抬头、空白背书”:填写“凭指定”;单纯背书人签字盖章,无具体被背书人。第三节 运输单据三、海运提单的分类4、运输方式①直达B/L(Direct B/L)②转船B/L(Transhipment B/L)③联运B/L:(Trough B/L)海运与其他运输方式联合全程运输,但第一程责任。5、船舶营运方式班轮B/L租船B/L第三节 运输单据三、海运提单的分类6、 B/L内容繁简全式B/L(Long form B/L)略式或简式B/L(Short form B/L)7、B/L使用有效性①正本B/L(Original)B/L上有承运人、船长或其代理人签字盖章并注明签发日期的B/L。②副本B/L(Copy,Non negotiable)无承运人、船长或其代理人签字盖章。第三节 运输单据三、海运提单的分类8、 其他① 舱面B/L 甲板货B/L(On deck B/L)② 过期B/L(Stale B/L):ⅰ错过规定的交单日期或者晚于货物到达的B/L。 ≤21天ⅱ一般理解为若货运单据以正常邮程日期寄达卸货港,而货物先于单据到达卸货港。③ 倒签B/L(Anti-date B/L):第三节 运输单据三、海运提单的分类四、国际多式联运单据1、性质与作用①是国际多式联运经营人与托运人之间 订立的国际多式联运合同的证明,是双方在运输合同确定的权利和责任的准则。②是国际多式联运经营人接管货物的收据③是收货人提取货物和国际多式联运经营人交货的凭证④是货物所有权的证明2、 国际多式联运单据的种类可转让国际多联运不可转让国际多式联运单据第三节 运输单据联运提单 国际多式联运单据适应的运输方式不同 海运和其他运输方式所组成的联合运输 只要是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运输方式的联运签发人不同 承运人、船长或承运人的代理人签发 多式联运经营人或经其授权的人签发责任不同 仅对第一程运输负责 对全程运输负责签发时间不同 由第一承运人签发的全程联运提单,属于已装船提单 可以是已装船的也可以是联运经营人接管货物后准备待运时签发的单据3、国际多式联运单据与联运提单的主要区别第三节 运输单据案例1某对外贸易进出口公司于5月23日接到一张国外 开来信用证,信用证规定受益人为对外贸易进出口公司(卖 方),申请人为E贸易有限公司(买方)。信用证对装运期和 议付有效期条款规定:“Shipment must be effected not prior to 31st May,1997.The Draft must be negotiated not later than 30th June,1997”。对外贸易进出口公司发现信用证装运期太紧,23日收到 信用证,31日装运就到期。所以有关人员即于5月26日(24 日和25日系双休日)按装运期5月31日通知储运部安排装 运。储运部根据信用证分析单上规定的5月31日装运期即 向货运代理公司配船。因装运期太紧,经多方努力才设法商 洽将其他公司已配上的货退载,换上对外贸易进出口公司的货,勉强挤上有效的船期。对外贸易进出口公司经各方努力,终于5月30日装运完毕,并取得5月30日签发的提单。6 月2日备齐所有单据向开证行交单。6月16日开证行来电提出:“提单记载5月30日装运货物,不符合信用证规定的装运期限。不同意接受单据…”案例1案例1分析信用证规定的是“装运必须不得早于1997年5月31日(…not prior to 31st May),议付 有效期规定为最迟不得晚于6月30日”,即装运期与议付有效期都是在6月1日至6月30日之间,而卖 方却于31日以前装运,所以不符合信用证要求。一般信用证对装运期习惯规定为:最迟装运期某月某日,或不得晚于 某月某日装(…not later than…)。有关审证人员没有认真地审查信用证条款,误解信用证装运期的规定。案例2某国际贸易公司对国外乔治公司出口500吨花生。买方申请开来的信用证规定:“分5个月装运;3月份80吨;4月份120吨;5月140吨;6月份110吨;7月份50吨。每月不许分批装运。装运从中国港口至伦敦。”国际贸易公司接到信用证后,根据信用证规定于3月15日在青岛港装运了80吨;于4月20日在青岛港装运了120吨,均顺利收回了货款。国际贸易公司后因货源不足于5月20日在青岛港只装了70.5吨。经联系得知烟台某公司有一部分同样规格的货物,所以国际贸易公司要求“HULIN”轮再驶往烟台港继续装其不足之数。案例2船方考虑目前船舱空载,所以同意在烟台港又装了64.1吨。国际贸易公司向银行提交了两套单据:一套是在青岛于5月20日签发的提单,其货量为70.5吨;另一套是在烟台于5月28日签发的提单,货量为64.1吨。银行认为单据有两处不符点:(1)在青岛和烟台分批装运货物;(2)短量。问题:不符点是否成立?案例2分析不成立。理由:1)“UCP500”规定的“不视为分批装运的情况”;2)“UCP500”规定的数量容差。 案例3H进出口公司向泰国巴伐利亚有限公司出口一批电器电料,国外开来信用证有关条款规定:“电器电料100箱,从中国港口至曼谷。禁止分批装运和转运。全套清洁已装船提单,注明‘运费已付’,发货人抬头背书K.T.银行,通知买方。 H公司审证无误后,即装集装箱运输,随后备妥各种单据向银行交单,要求付款。但却遭到开证行拒付。其理由是我方提交的是“联合运输单据”,不符合信用证不许转运的要求。 案例3分析银行在下列情况下,可以接受注明货物将转运的提单(而不论其名称如何)信用证未明确规定禁止转运;如果信用证禁止转运,但货物是由集装箱运输,而且同一提单包括全程运输;如果信用证禁止转运,但提单上声明有承运人保留转运权的条款。(参见722页UCP500第23条b、c、d款)所以,不符合不成立我某出口企业同某国A商达成交易一笔,买卖合同规定的支付方式是即期付款交单。我方按期将货物装出并由B轮船公司承运,并出具转运提单,货物经日本改装后,再由其他轮船公司船舶运往目的港。货到目的港后,A公司已宣告破产倒闭。当地C公司伪造假提单向第二程船公司在当地的代理人处提走货物。我方企业装运货物后,曾委托银行按跟单托收(付款后交单)方式收款,但因收货人已倒闭,货款无着,后又获悉货物已被冒领,遂与B轮船公司交涉,凭其签发的正式提单要求交出承运货物。B公司却借口依照提单第13条规定的“承运人只对第一程负责,对第二程运输不负运输责任”为由,拒不赔偿。于是,诉诸法院。案例4B公司难辞其咎。其拒绝赔偿的理由不成立,因为货物在目的港被C公司提走,并非第二程运输中的“运输责任”所造成的损失。B公司必须赔偿,这是由海运提单的性质决定的。案例4分析第十二章 (国际货物运输)思考题1、什么是班轮运输?有哪些特点?2、班轮运费计收标准有哪几种?3、从大连港装自行车运往香港,自行车150箱,重量为16.960吨,体积为53立方米,经查运费表自行车为M9级,计算总运费(另加货币贬值费10%,燃油附加费28%)?4、由天津运往埃及塞得港小五金共150箱,每箱体积为20CM× 30CM× 40CM,每箱毛重为25公斤。经查运费表计收运费标准为W/M10级,基本运费为每吨运费388港元,另外加收燃油附加费30%,拥挤费为10%,试问应付多少运费?案例1某对外贸易进出口公司于5月23日接到一张国外开来信用证,信用证规定受益人为对外贸易进出口公司(卖方),申请人为E贸易有限公司(买方)。信用证对装运期和议付有效期条款规定:“Shipment must be effected not prior to 31st May,1997.The Draft must be negotiated not later than 30th June,1997”。对外贸易进出口公司发现信用证装运期太紧,23日收到信用证,31日装运就到期。所以有关人员即于5月26日(24日和25日系双休日)按装运期5月31日通知储运部安排装运。储运部根据信用证分析单上规定的5月31日装运期即向货运代理公司配船。因装运期太紧,经多方努力才设法商洽将其他公司已配上的货退载,换上对外贸易进出口公司的货,勉强挤上有效的船期。对外贸易进出口公司经各方努力,终于5月30日装运完毕,并取得5月30日签发的提单。6 月2日备齐所有单据向开证行交单。6月16日开证行来电提出:“提单记载5月30日装运货物,不符合信用证规定的装运期限。不同意接受单据…”。请问如何处理?案例1第十五章 (国际货物运输)思考题5、什么是包租船运输?包括哪几种?各有什么特点?6、什么是集装箱运输和国际多式联运?7、交货时间有几中规定方法?规定交货时间应该注意什么问题?8、装运港和目的港如何确定?应该注意什么问题?9、什么是分批装运和转船?10、试述海运提单的性质和作用?11、约束和管辖海运提单的国际公约有哪几个?12、海运提单主要分为哪几种?13、什么是空白提单、空白抬头、空白背书?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