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共24张PPT)国际商法概述1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2中国法律制度3国际商事法律冲突4目录CONTENTS第一章绪 论第三节 中国法律制度何谓民商法?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我国民商法的发展1949年新中国成立,民事立法翻开新的篇章。我国民商法的发展填补了我国民事基本法的空白第一次在法律上确立了人身权制度我国民商法的发展标志着我国初步建立商事主体、商事交易和秩序的商事法律制度。我国民商法的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2005年4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2018年8月31日起施行)我国民商法的发展前言导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7编1260条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附则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国法律体系—纵向划分美国《第二次合同法重述》:合同是这样一种或一系列允诺,违背它,将依法律产生责任或者补偿;履行它,法律将确认它为一种义务。纵向法律 位阶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中国法律体系-宪法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坚持宪法法律至上,一切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中国法律体系-宪法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坚持宪法法律至上,一切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中国法律体系- 法律法律 位阶宪法法律第七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中国法律体系- 法律第八条 下列事项只能制定法律: (一)国家主权的事项; (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产生、组织和职权; (三)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四)犯罪和刑罚; (五)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 (六)税种的设立、税率的确定和税收征收管理等税收基本制度; (七)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征用; (八)民事基本制度; (九)基本经济制度以及财政、海关、金融和外贸的基本制度; (十)诉讼和仲裁制度; (十一)必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的其他事项。中国法律体系-行政法规美国《第二次合同法重述》:合同是这样一种或一系列允诺,违背它,将依法律产生责任或者补偿;履行它,法律将确认它为一种义务。纵向法律 位阶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第六十五条 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 行政法规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 (一)为执行法律的规定需要制定行政法规的事项; (二)宪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的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的事项。——《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五条 行政法规的名称一般称“条例”,也可以称“规定”、“办法”等。国务院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授权决定制定的行政法规,称“暂行条例”或者“暂行规定”。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不得称“条例”。——《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行政法规中国法律体系-行政法规中国法律体系-地方性法规美国《第二次合同法重述》:合同是这样一种或一系列允诺,违背它,将依法律产生责任或者补偿;履行它,法律将确认它为一种义务。法律 位阶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第七十二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七十二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中国法律体系-规章美国《第二次合同法重述》:合同是这样一种或一系列允诺,违背它,将依法律产生责任或者补偿;履行它,法律将确认它为一种义务。法律 位阶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部门规章 地方政府规章中国法律体系美国《第二次合同法重述》:合同是这样一种或一系列允诺,违背它,将依法律产生责任或者补偿;履行它,法律将确认它为一种义务。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特别法优于一般法新法优于旧法中国法律体系—横向划分调整对象的不同调整方法的不同法律部门中国法律体系—横向划分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坚持宪法法律至上,一切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020304050607民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法律部门01宪法相关法中国法律制度 — 中国的司法制度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专门人民法院人民法院的组织系统中国法律制度 — 中国的司法制度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民商事案件的审判制度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