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共20张PPT)PROJECT03项目三 消费税的计算与缴纳知识目标1.理解消费税的概念及特征。2.掌握消费税的主要法律规定。3.掌握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4.掌握消费税的纳税申报和税款缴纳。能力目标1.能够正确判断消费税的纳税环节、消费税的税目及相应税率。2.能够根据业务资料计算应纳消费税额。3.会根据业务资料填制消费税纳税申报表。学习目标任务3.3 消费税的缴纳Mission three【案例导入】黄河卷烟厂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人识别号:315064398002345),主要生产和加工卷烟。卷烟不含增值税的调拨价为68元/标准条。黄河卷烟厂2017年5月的有关业务资料如下:(1)5月1日未缴纳的消费税为3 520 000元,5月10日到税务机关交税。(2)5月初库存外购烟丝价值1 855 600元。(3)5月6日购进烟丝,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3 120 000元、增值税530 400元,货已验收入库。(4)5月10日,委托仁宝卷烟厂加工烟丝一批,原材料成本为120 000元。18日加工完毕支付加工费45 000元并将烟丝收回,此类烟丝市场价格为800 000元。烟丝收回后用于生产卷烟。【案例导入】(5)5月20日,将本厂生产的卷烟100条作为礼物赠送给客户,本批卷烟的生产成本为2 600元。(6)5月22日,销售卷烟1 500标准箱(7 500万支),专用发票注明销售额为2 600 000元、销售成本为1 000 000元。(7)5月末结存烟丝价值2 350 000元。根据上述资料,请分析纳税情况,并填写《消费税纳税申报表》。知识准备点击添加文本点击添加文本点击添加文本点击添加文本一、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1.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1)纳税人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销售合同规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2)纳税人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3)纳税人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的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发出应税消费品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4)纳税人采取其他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或取得销售款凭据的当天。2.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移送使用的当天。3.纳税人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提货的当天。4.纳税人进口的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报关进口的当天。点击添加文本点击添加文本点击添加文本点击添加文本二、消费税纳税地点1.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以及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应当向纳税人核算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2.委托个人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委托方向其机构所在地或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除此之外,由受托方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代收代缴消费税税款。3.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由进口人或其代理人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4.纳税人到外县(市)销售或委托外县(市)代销自产应税消费品的,于应税消费品销售后,向其机构所在地或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5.纳税人的总机构与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或其授权的财政、税务机关批准的,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6.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如因质量等原因由购买者退回的,经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可退还已征收的消费税税款,但不得自行直接抵减应纳税款。点击添加文本点击添加文本点击添加文本点击添加文本三、消费税纳税及申报期限1.消费税的纳税期限消费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2.消费税的申报期限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一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一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并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纳税人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应当自海关填发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点击添加文本点击添加文本点击添加文本点击添加文本四、消费税纳税申报资料1.《烟类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纳税申报表》。2.《成品油消费税纳税申报表》。3.《酒类消费税纳税申报表》。4.《小汽车消费税纳税申报表》。5.《其他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纳税申报表》。点击添加文本点击添加文本点击添加文本点击添加文本四、消费税纳税申报资料此外,还应提供下列资料:(1)生产石脑油、溶剂油、航空煤油、润滑油、燃料油的纳税人在办理纳税申报时还应提供《生产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表》和《生产企业产品销售明细表(油品)》。(2)外购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提供外购应税消费品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原件和复印件。(3)委托加工收回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提供“代扣代收税款凭证”原件和复印件。(4)进口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提供《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原件和复印件。(5)扣缴义务人必须报送《消费税代扣代缴税款报告表》。(6)汽油、柴油消费税纳税人还须报送:①《生产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表(油品)》。②《生产企业产品销售明细表(油品)》。③主管部门下达的月度生产计划。④企业根据生产计划制订的月份排产计划。(7)抵减进口葡萄酒消费税退税,纳税人还须报送《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复印件。点击添加文本点击添加文本点击添加文本点击添加文本四、消费税纳税申报资料《消费税纳税申报表》及其各类附表,见表3-4至表3-16。任务实施点击添加文本点击添加文本点击添加文本点击添加文本实践活动1【活动目标】通过实训进一步掌握消费税的纳税申报。【活动要求】根据实训资料填制《酒类消费税纳税申报表》。点击添加文本点击添加文本点击添加文本点击添加文本实践活动1神仙酒厂(纳税人识别号为:489352146573915)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各种酒,2017年5月共发生经济业务如下:(1)销售粮食白酒6 000瓶(每瓶500克),每瓶含增值税的销售价为35.1元。(2)本月发给本厂职工400瓶粮食白酒作为福利,已知粮食白酒每瓶不含增值税的销售价为30元。(3)本月将新研制生产的药酒200瓶赠送给客户,该批药酒每瓶成本价为25元。点击添加文本点击添加文本点击添加文本点击添加文本实践活动1【活动指导】从实训资料及分析可以看出:1.将400瓶粮食白酒发给职工作为福利,应视同销售,也就是该酒厂5月共销售粮食白酒=6 000+400=6 400(瓶),每瓶500克,即1斤,所以本月粮食白酒销售数量为6 400斤。同理,销售额=35.1÷(1+17%)×6 000+400×30=192 000(元)。销售粮食白酒应纳税额=6 400×0.5+192 000×20%=41 600(元)2.研制药酒赠送客户,应视同销售,药酒销售额=200×25×(1+5%)÷(1-10%)=5 833.33(元)。销售药酒应纳税额=5 833.33×10%=583.33(元)3.本月应纳消费税额=41 600+583.33=42 183.33(元)填制酒类消费税纳税申报表,见表3-17。点击添加文本点击添加文本点击添加文本点击添加文本实践活动1【活动指导】点击添加文本点击添加文本点击添加文本点击添加文本实践活动1【活动指导】项目小结点击添加文本点击添加文本点击添加文本点击添加文本本项目主要有认识消费税、消费税的计算和消费税的缴纳三项任务。应注重理解消费税的概念和特征,尤其应明确消费税的纳税环节,掌握消费税的纳税人、税目和税率等主要法律规定;在此基础上,重点掌握不同情况下消费税的计算,并会进行消费税的纳税申报,重点掌握纳税申报表的填制。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