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务5.3个人所得税的缴纳 课件(共29张PPT)-《税费计算与缴纳》同步教学(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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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5.3个人所得税的缴纳 课件(共29张PPT)-《税费计算与缴纳》同步教学(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

资源简介

(共29张PPT)
个人所得税的计算与缴纳
项 目 五
知识目标
1.理解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税率。
2.理解个人所得税的征税范围。
3.掌握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4.掌握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申报和税款缴纳。
能力目标
1.能够正确判断哪些项目应征收个人所得税,适用何种税率。
2.能够根据业务资料计算应纳个人所得税额。
3.能够根据业务资料进行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
学习目标
任务5.3 
个人所得税的缴纳
Mission three
【案例导入】
王芳经过努力,掌握了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以及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经计算,吴长应纳税所得额分为2个部分: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共需缴纳个人所得税2 880元(640+2 240),接下来王芳需要学习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的有关规定,帮助吴长依法纳税。
知识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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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征收办法
个人所得税实行自行申报纳税和代扣代缴两种征收办法。
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纳税人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以中国公民身份号码为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没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由税务机关赋予其纳税人识别号。扣缴义务人扣缴税款时,纳税人应当向扣缴义务人提供纳税人识别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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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征收办法
(一)自行申报
自行申报纳税,是由纳税人自行在税法规定的纳税期限内,向税务机关申报取得的应税所得项目和数额,如实填写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据此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一种方法。
自行申报纳税的情形包括:
1.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
2.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
3.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
4.取得境外所得;
5.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
6.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
7.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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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征收办法
(二)代扣代缴
代扣代缴是指按照税法规定负有扣缴义务的单位或个人,在向个人支付应纳税所得时,应计算应纳税额,从其所得中扣除并缴入国库,同时向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
1. 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全员全额扣缴申报,是指扣缴义务人在代扣税款的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其支付所得的所有个人的有关信息、支付所得数额、扣除事项和数额、扣缴税款的具体数额和总额以及其他相关涉税信息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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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征收办法
(二)代扣代缴
2. 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的范围
实行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的应税所得包括:
 (1)工资、薪金所得;
 (2)劳务报酬所得;
 (3)稿酬所得;
 (4)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5)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6)财产租赁所得;
 (7)财产转让所得;
 (8)偶然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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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汇算清缴
(一)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纳税申报
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情形包括:
1.从两处以上取得综合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
2.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中一项或者多项所得,且综合
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
3.纳税年度内预缴税额低于应纳税额;
4.纳税人申请退税。
纳税人可以委托扣缴义务人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办理汇算清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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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汇算清缴
(二)取得经营所得的纳税申报
  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月度或季度终了后15日内,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预缴纳税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表)》。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31日前,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并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的,选择向其中一处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汇总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
纳税人可以采用远程办税端、邮寄等方式申报,也可以直接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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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纳税期限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办理汇算清缴。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预缴税款;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31日前办理汇算清缴。
纳税人取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按月或者按次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
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缴纳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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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纳税期限
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6月30日前,缴纳税款;税务机关通知限期缴纳的,纳税人应当按照期限缴纳税款。
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申报纳税。
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15日内申报纳税。
扣缴义务人每月或者每次预扣、代扣的税款,应当在次月15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表。
纳税人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的,应当在注销中国户籍前办理税款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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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一)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A表)
适用范围:本表适用于扣缴义务人办理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时,对初次支付所得的纳税人基础信息的填报。初次申报后,支付所得纳税人人数或纳税人基础信息发生变化时,只需报送发生变化的纳税人信息。见表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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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序号 纳税人基本信息(带*必填) 任职受雇从业信息 联系方式 银行账户 投资信息 其他信息 华侨、港澳台、外籍个人信息 (带*必填) 备注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姓名 *身份证件类型 *身份证件号码 *出生日期 *国籍/地区 类型 职务 学历 任职受雇从业日期 离职日期 手机号码 户籍所在地 经常居住地 联系地址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投资额(元) 投资比例 是否残疾/孤老/烈属 残疾/烈属证号 *出生地 *性别 *首次入境时间 *预计离境时间 *涉税事由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谨声明:本表是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填报的,是真实的、可靠的、完整的。 扣缴义务人(签章): 年 月 日
经办人签字: 经办人身份证件号码: 代理机构签章: 代理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受理人:   受理税务机关(章): 受理日期: 年 月 日
表5-7
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A表)
(适用于扣缴义务人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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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二)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B表)
适用范围:本表适用于自然人纳税人初次向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涉税事项时,对本人基础信息的填报;初次申报后,以后仅需在本人相关信息发生变化时填报。见表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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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基本信息(带*必填)
基本 信息 *纳税人姓名 中文名 英文名
*身份证件 证件类型一 证件号码
证件类型二 证件号码
*国籍/地区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联系 方式 户籍所在地 省(区、市) 市 区(县) 街道(乡、镇)____________
经常居住地 省(区、市) 市 区(县) 街道(乡、镇)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 省(区、市) 市 区(县) 街道(乡、镇)____________
*手机号码 电子邮箱
其他 信息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学历 □研究生 □大学本科 □大学本科以下
特殊情形 □残疾 残疾证号______________ □烈属 烈属证号______________ □孤老
任职、受雇、从业信息
任职受雇从业单位一 名称   国家/地区
纳税人识别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任职受雇从业日期 年 月 离职日期 年 月
类型 □雇员 □保险营销员 □证券经纪人 □其他 职务 □高层 □其他
任职受雇从业单位二 名称   国家/地区
纳税人识别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任职受雇从业日期 年 月 离职日期 年 月
类型 □雇员 □保险营销员 □证券经纪人 □其他 职务 □高层 □其他
该栏仅由投资者纳税人填写
被投资单位一 名称 国家/地区
纳税人识别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投资额(元)   投资比例
被投资单位二 名称 国家/地区
纳税人识别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投资额(元)   投资比例
该栏仅由华侨、港澳台、外籍个人填写(带*必填)
*出生地   *首次入境时间 年 月 日
*性别 *预计离境时间 年 月 日
*涉税事由 □任职受雇 □提供临时劳务 □转让财产 □从事投资和经营活动 □其他
谨声明:本表是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填报的,是真实的、可靠的、完整的。 纳税人(签字): 年 月 日
经办人签字: 经办人身份证件号码: 代理机构签章: 代理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受理人:     受理税务机关(章):  受理日期: 年 月 日
表5-8 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B表)
(适用于自然人填报)
纳税人识别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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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三)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
适用范围:本表适用于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预扣预缴申报;向非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以及向纳税人(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支付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的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见表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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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表5-9
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
税款所属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扣缴义务人名称:
扣缴义务人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列至角分)
序号 姓名 身份证件类型 身份证件号码 纳税人识别号 是否为非居民个人 所得项目 本月(次)情况 累计情况 减按计税比例 准予扣除的捐赠额 税款计算 备注
收入额计算 减除费用 专项扣除 其他扣除 累计收入额 累计减除费用 累计专项扣除 累计专项附加扣除 累计其他扣除 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预扣率 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额 减免税额 已缴税额 应补/退税额
收入 费用 免税收入 基本养老保险费 基本医疗保险费 失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 年金 商业健康保险 税延养老保险 财产原值 允许扣除的税费 其他 子女教育 赡养老人 住房贷款利息 住房租金 继续教育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会计合计
谨声明:本表是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填报的,是真实的、可靠的、完整的。 扣缴义务人(签章): 年 月 日
经办人签字: 经办人身份证件号码: 代理机构签章: 代理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受理人: 受理税务机关(章): 受理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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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四)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A表)
适用范围:本表适用于居民个人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非居民个人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等情形在办理自行纳税申报时,向税务机关报送。具体见表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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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表5-10
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A表)
税款所属期: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纳税人姓名:
纳税人识别号:□□□□□□□□□□□□□□□□□□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列至角分)
□居民个人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 □非居民个人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 □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 □其他 ____________ 是否为非居民个人 □是 □否 非居民个人 本年度境内 居住天数 □不超过90天 □超过90天不超过183天
收入额计算 减除费用 专项扣除 其他扣除 减按计税比例 准予扣除的捐赠额 税款计算 备注
费用 免税收入 基本养老保险费 基本医疗保险费 失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 财产原值 允许扣除的税费 其他 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额 减免税额 已缴税额 应补/退税额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谨声明:本表是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填报的,是真实的、可靠的、完整的。 纳税人签字: 年 月 日
经办人签字: 经办人身份证件号码: 代理机构签章: 代理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受理人: 受理税务机关(章): 受理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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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五)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
适用范围:本表适用于居民个人取得境内综合所得,按税法规定进行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并报送本表。具体见表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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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表5-11
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
税款所属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纳税人姓名:
纳税人识别号:□□□□□□□□□□□□□□□□□□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列至角分)
项目 行次 金额
一、收入合计(1=2+3+4+5) 1  
(一)工资、薪金所得 2  
(二)劳务报酬所得 3  
(三)稿酬所得 4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5  
二、费用合计 6  
三、免税收入合计 7  
四、减除费用 8  
五、专项扣除合计(9=10+11+12+13) 9  
(一)基本养老保险费 10  
(二)基本医疗保险费 11  
(三)失业保险费 12  
(四)住房公积金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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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六、专项附加扣除合计(14=15+16+17+18+19+20) 14  
(一)子女教育 15  
(二)继续教育 16  
(三)大病医疗 17  
(四)住房贷款利息 18  
(五)住房租金 19  
(六)赡养老人 20  
七、其他扣除合计(21=22+23+24+25+26) 21  
(一)年金 22  
(二)商业健康保险 23  
(三)税延养老保险 24  
(四)允许扣除的税费 25  
(五)其他 26  
八、准予扣除的捐赠额 27  
九、应纳税所得额(28=1-6-7-8-9-14-21-27) 28  
十、税率(%) 29  
十一、速算扣除数 30  
十二、应纳税额(31=28×29-30) 31  
十三、减免税额 32  
十四、已缴税额 33  
十五、应补/退税额(34=31-32-33) 34  
无住所个人附报信息
在华停留天数  已在华停留年数  
谨声明:本表是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填报的,是真实的、可靠的、完整的。 纳税人签字: 年 月 日
经办人签字: 经办人身份证件号码: 代理机构签章: 代理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受理人:   受理税务机关(章): 受理日期: 年 月 日
任务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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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活动1
【活动目标】
通过实训进一步掌握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申报。
【活动要求】
根据案例资料,填制《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
【活动实施】
资料:见任务5.2实践活动的业务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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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活动1
【活动指导】
1.完成本活动的基础是掌握个人所得税的各项计税收入及费用扣除标准并能正确计算各项应纳税额。
2.根据《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的填报说明,准确地完成各栏目的填写。
本章小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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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的内容较多,计算比较烦琐,本项目的内容有:认识个人所得税、掌握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和学习个人所得税的缴纳。通过本项目的学习,应熟悉和掌握个人所得税的基本制度内容,做到熟练地判定纳税人发生的各种所得是否需要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以及缴纳多少、如何缴纳,尤其应学会纳税申报表的填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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