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税收法律责任 课件(共18张PPT)-《税法》同步教学(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

资源下载
  1. 二一教育资源

10.4税收法律责任 课件(共18张PPT)-《税法》同步教学(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

资源简介

(共18张PPT)
案例引入
某从事装饰设计的个体户,于2019年1月起在某装饰材料专业市场经营。由于该市场改建撤迁,于2019年5月起该个体户搬到附近自己的住址(××街)38号继续经营。根据群众举报,某区税务局稽查局于10月8日对该个体户的经营场所××街38号进行突击检查,发现该个体户未按规定办理变更税务登记和向税务机关按期进行纳税申报。经检查核实,该个体户于2019年1月至9月30日共取得装饰设计收入1 122 333元,其中1月1日至4月30日取得应税收入155 555元,5月1日至9月30日取得应税收入966 778元。
请问:对该个体户的税务违法行为应提出哪些处理意见?
任务四 税收法律责任
税务机关、税务人员违反税法的法律责任
纳税人违反税收征管法的法律责任
税务行政复议和税务行政诉讼
单选题:甲公司2016年5月10日取得营业执照并开业经营,但一直不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发现后责令限期改正,该公司在限期内仍未改正。税务机关有权对其采取的措施是( )。
A.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
B.没收经营所得
C.提请司法机关查封财产
D.提请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税务机关对偷税行为的处罚。根据规定,对于偷税行为,税务机关可以依法追缴税款和滞纳金,并处以相应的罚款。但是罚金是司法机关处以的,不能由税务机关进行处罚。
多选题:根据规定,下列关于纳税人违反税收法律制度的法律责任说法错误的有( )。
A.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由税务机关提请工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
B.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税务机关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
C.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税款,由税务机关向扣缴义务人追缴税款,并处税款50%以上3倍以下罚款
D.纳税人以假报出口方式骗取国家出口退税,由税务机关追缴其骗取的退税款并处骗取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答案:ACD
税务机关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前征收、延缓征收或者摊派税款的,由其上级机关或者行政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税务机关违反规定擅自改变税收征收管理范围和税款入库预算级次的,责令限期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或者撤销行政处罚。
税务人员徇私舞弊,对依法能够当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不移送,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税务人员渎职行为的法律责任
(一) 税务行政复议
1. 税务行政复议受审范围
综合图表
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
发票管理行为,包括发售、收缴、代开发票等。
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为。
税收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
1
3
2
4
3.1 税务行政复议
1. 税务行政复议受审范围
税务机关做出的行政处罚行为:①罚款;②没收财物和违法所得;③停止出口退税权。
资格认定行为。
税务机关不依法履行下列职责的行为:①颁发税务登记证;②开具、出具完税凭证、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③行政赔偿;④行政奖励;⑤其他不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
不依法确认纳税担保行为。
5
7
6
8
(一) 税务行政复议
1. 税务行政复议受审范围
政府公开信息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
税务机关通知出入境管理机关阻止出境行为。
纳税信用等级评定行为。
税务机关做出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
9
11
10
12
(一) 税务行政复议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及纳税担保人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不服的,应当先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可以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征税行为”包括:确认纳税主体、征税对象、征税范围、减税、免税、退税、抵扣税款、适用税率、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以及税款征收方式等具体行政行为和征收税款、加收滞纳金及扣缴义务人、受税务机关委托征收的单位和个人作出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代征行为等。
【记忆提示】“税收实体法的构成要素”+税款征收方式+滞纳金
【注意1】申请人按规定申请行政复议的,必须先交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注意2】申请人对税务机关作出的逾期不缴纳罚款加处罚款的决定不服的,应当先缴纳罚款和加处罚款,再申请行政复议。
(一)税务行政复议
2.税务行政复议的程序
2
1
申请人对税务机关的征税行为不服,应在收到缴款凭证之日起60日内向上级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纳税人在受理申请复议之日起60日内到咨询窗口查
询结果领取复议决定书
纳税人对复议决定不服,可自收到复议决定书15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3
多选题:纳税人对税务机关的下列行为不服时,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有( ) 。
A.税务机关为其确认征税范围
B.税务机关对其做出征收税款的决定
C.税务机关关于具体贯彻落实税收法规的规定
D.税务机关责令其提供纳税担保
答案:ABD
(一) 税务行政复议
3.税务行政复议管辖
1.计划单列市→省税务局
2.税务所(分局)、各级税务局的稽查局→所属税务局
3.两个以上税务机关共同作出的具体行政→共同上一级税务机关;税务机关与其他行政机关共同作出→共同上一级行政机关
4.被撤销的税务机关在撤销以前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继续行使其职权的税务机关的上一级税务机关
5.税务机关作出逾期不缴纳罚款加处罚款→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税务机关。对已处罚款和加处罚款都不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税务机关的上一级税务机关
(一) 税务行政复议
(二) 税务行政诉讼
纳税人和其他税务当事人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具体不服的,可以再知道税务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3个月内,向该税务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经过税务行政复议,仍不服的,可以再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原具有行政行为的税务机关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课前案例解析
本任务“引入案例”解析如下:
(1)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60条的规定,未按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 000元以下罚款。该个体户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税务变更登记,税务所除责令其改正外,可以处2 000元以下的罚款。
(2)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62条的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 000元以下罚款。该个体户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纳税申报,税务所除责令其改正外,可以处2 000元以下的罚款。
(3)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64条的规定,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4)本案例中,应对该个体户取得的未申报的应税收入进行税款、滞纳金的追缴及罚款的处理。滞纳金的计算比例是0.05%,罚款在50%以上5倍以下。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