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7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算与缴纳 课件(共21张PPT)-《税费计算与缴纳》同步教学(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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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算与缴纳 课件(共21张PPT)-《税费计算与缴纳》同步教学(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

资源简介

(共21张PPT)
PROJECT
06
项目六 其他税费的计算与缴纳
知识目标
1.了解关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车辆购置税和环境保护税税种的概念和特点。
2.掌握以上税种的纳税人、征税范围、税率、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
3.熟悉以上税种的征收管理及申报缴纳等规定。
能力目标
1.能够区分以上税种的征收范围和征收目的。
2.能够掌握以上税种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
3.能够掌握以上税种的征收管理及申报纳税程序。
学习目标
任务6.7 
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算与缴纳
Mission SEVEN
【案例导入】
李娜在实习工作期间非常好学,努力钻研业务,她发现只要是缴纳增值税或消费税的纳税人,都需要缴纳城建税。细心的李娜还发现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常常联系在一起,都采用相同的计税依据来进行核算。在会计师的带领下,李娜参与办理了森林地板有限责任公司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的纳税申报。她翻阅了森林地板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资料,如下所示:
1.基本资料:
企业名称:森林地板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张宏
注册资本:100万元 经营范围:实木地板、复合地板
经营地址:青岛市崂山区大华路70号 企业性质:其他责任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370202802304125 电话号码:0532-9976543
开户银行及账号:建设银行 37101986523109203015
2.经济业务:
2016年8月实际缴纳增值税30万元,缴纳消费税70万元。
请结合上述资料计算该公司应缴纳的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
知识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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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含义
城市维护建设税是对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是我国为了加强城市的维护建设,扩大和稳定城市维护建设的资金来源,对有经营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个税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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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城建税的主要法律规定
(一)纳税义务人
城建税的纳税义务人是指负有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以下简称“两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其他企业和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其他单位,以及个体工商户及其他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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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城建税的主要法律规定
(二)适用税率
城建税按纳税人所在地不同,设置了三档地区差别比例税率,即:
1.纳税人所在地为市区的,税率为7%。
2.纳税人所在地为县城、镇的,税率为5%。
3.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者镇的,税率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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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算
应纳税额=(增值税+消费税)×适用税率
【例6-12】森林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8月实际缴纳增值税300 000元,缴纳消费税700 000元。
要求:计算该公司应纳的城建税税额。
【解析】应纳税额=(增值税+消费税)×适用税率
=(300 000+700 000)×7%
=1 000 000×7%
=70 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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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税收优惠
1.城建税随“两税”的减免而减免。
2.对因减免“两税”而发生的退税,同时退还已纳的城建税。
3.海关对进口产品代征的增值税、消费税,不征收城建税。但出口产品退还增值税、消费税的,不退还已缴纳的城建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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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缴纳
(一)纳税环节
(二)纳税地点
1.代征代扣“两税”的单位和个人,其城建税的纳税地点为代征代扣地。
2.对流动经营无固定纳税地点的单位和个人,应随同“两税”在经营地按适用税率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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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缴纳
(三)纳税期限
由于城建税是由纳税人在缴纳“两税”的同时缴纳的,所以其纳税期限分别与“两税”的纳税期限一致。
(四)纳税申报
城建税的纳税人应按照《城建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纳税申报,并如实填写《附加税(费)纳税申报表》见表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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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
(一)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的概念
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是对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际缴纳的“两税”税额为计算依据征收的一种附加费。
(二)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的缴费人
凡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均为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的缴费义务人。凡代征增值税和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亦为代征教育费附加的义务人。自2010年12月1日起,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人员均须缴纳教育费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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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的计算
1.计税依据
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对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征收,以其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为计征依据,分别与增值税、消费税同时缴纳。
2.计征比例
按照1994年2月7日《国务院关于教育费附加征收问题的紧急通知》的规定,现行教育费附加的征收比率为3%,地方教育费附加的征收率统一为2%。
3.计算方法
应缴教育费附加金额的大小是由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两税”税额决定的。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教育费附加额=(增值税+消费税)×教育费附加率(3%或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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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的减免规定
1.对海关进口的产品征收的增值税、消费税,不征收教育费附加。
2.对由于减免增值税和消费税而发生退税的,可同时退还已征收的教育费附加。但对出口产品退还增值税、消费税的,不退还已征的教育费附加。
3.对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免征教育费附加。
4.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对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以及按季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含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水利建设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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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的缴纳
教育费附加的缴纳地点、缴纳环节、缴纳期限、纳税申报与城市维护建设税相同,见表6-22。
任务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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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活动1
【活动目标】
通过案例分析进一步熟练掌握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算。
【活动要求】
依据案例资料,根据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相关知识,对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进行分析计算。
【活动实施】
天宇公司设立在北京市市区,2016年9月实际缴纳增值税20万元、消费税15万元。
要求:请分析并计算天宇公司2016年9月应纳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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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活动1
【活动指导】
本题首先考查了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税依据,即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相加之和,也就是实际缴纳的“两税”税额之和。
其次,考查了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的适用税率,该企业设立于市区,适用的城建税税率为7%、教育费附加税率为3%、地方教育费附加税率为2%。
(1)应纳城建税=(200 000+150 000)×7%=24 500(元)
(2)应纳教育费附加=(200 000+150 000)×3%=10 500(元)
(3)应纳地方教育费附加=(200 000+150 000)×2%=7 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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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活动2
【活动目标】
通过实训将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算与会计核算相结合,将知识融会贯通。
【活动要求】
根据实训资料完成会计处理。
【活动实施】
东方公司2016年10月缴纳增值税340 000元,消费税300 000元,计算该公司2016年10月应缴纳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并完成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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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活动2
【活动指导】
应纳税额计算:
应纳城建税=(340 000+300 000)×7%=44 800(元)
应纳教育费附加=(340 000+300 000)×3%=19 200(元)
会计处理:
计提税金时:
借:税金及附加 64 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44 800
   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 19 200
缴纳税金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44 800   
      ——应交教育费附加 192 00   
 贷:银行存款 64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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