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了解再保险 课件(共20张PPT)《一体化项目教程-保险基础》(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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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了解再保险 课件(共20张PPT)《一体化项目教程-保险基础》(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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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0张PPT)
项目二
保险的种类
任务一 熟悉人身保险
任务二 认识财产保险
任务三 了解社会保险
任务四 了解再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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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一 熟悉人身保险
任务二 认识财产保险
任务三 了解社会保险
任务四 了解再保险
一、再保险的概念
再保险又称分保,是一种独立的保险业务类型,其实质就是保险人将自己承担的责任及风险向其他保险人进行保险的行为。我国《保险法》第28条规定:“保险人将其承担的保险业务,以分保形式部分转移给其他保险人的,为再保险。”
二、再保险的其他相关概念
(一)自留额与分保额
自留额又称自负责任额,是分出公司根据自身的财力所确定的能承担的限额。分保额又称分保接受额,是分入公司所能承担的责任的最高限额。
(二)危险单位
危险单位是指保险标的发生一次危险事故可能造成的最大损失范围。危险单位的划分通常由分出公司根据不同的保险标的和险别来决定。
三、再保险的作用
(一)分散风险,保证稳定性
为了使保险公司的经营更加稳定,避免出现巨额亏损的现象,保险公司就必须将过于集中的风险进行分散,将超出自身偿付能力的风险责任转嫁至其他的保险人。
(二)扩大保险人的承保能力
只要保险人有分出业务的能力,就可以超过自身的承保能力承保更多更大的保险标的,不用受到自身偿付能力的限制,从而大大增加了各家保险公司、尤其是中小型保险公司的业务量。
四、再保险的种类
(一)按分保安排方式分类
1.临时再保险
在临时再保险中,再保险分出公司就每一张保单或每一笔业务与再保险接受公司签订单独的再保险协议,再保险分出人对不愿意购买的再保险,可以不买;再保险接受人对不愿意接受的业务,可以不予接受。临时再保险多用于单个巨额业务及超合约范围的特殊风险业务。
2.合约再保险
合约再保险也称合约分保,分保双方在分保时就再保险范围、方式和条件等各项事宜进行商定,并以签订再保险合约的方式固定下来。
3.预约再保险
预约再保险其实可近似视为合约再保险的一种,即双方预先商定再保险协议,约定对再保险分出人承保的某些类型的风险安排再保险,在一定的限额和其他约束条件下,再保险分出人可自由决定是否将业务分与再保险接受人,而一旦决定分出,则再保险接受人必须接受。
三种再保险方式在约束力方面的区别
再保险方式 分出自由度
再保险分出人 再保险接受人
临时再保险 可以 可以
合约再保险 必须 必须
预约再保险 可以 必须
(二)按责任限制分类
1.比例再保险
比例再保险是指分保双方以保险金额为基础来确定各自的自留额与分入额的再保险方式。分出公司的自留额与分入公司的分入额、保险费的分配以及赔款的分摊都是按照一定比例来计算的。
(1)成数再保险
成数再保险是指分出公司以保险金额为基础,确定每一危险单位的固定比例为自留额,其余的一定比例转让给分入公司,保险费和保险赔款均按同一比例进行分摊。然而,在确定分出额时,分入公司一般会规定一个最高的限额,当分入部分超过了这个限额时,超出部分由原保险人即分出公司自己承担。
【例2-1】一份合同限额为2 000万元的成数再保险合同,自留与分出比例为4:6,则合同双方的责任分配如下表所示。
成数分保责任分配 单位:万元
保险金额 自留部分(40%) 分出部分(60%) 其他
1 000 400 600 0
2 000 800 1 200 0
3 000 1 200 1 800 0
4 000 1 600 2 000 400(自留)
【例2-2】现有五份成数再保险合同,合同限额是1 000万,自留与分出比例为4:6,则双方所分配的保费及赔偿金额如下表所示。
合同 总额 自留40% 分出60%
保险
金额 保费 赔款 自留额 保费 自负
赔款 分保额 分保EFI 摊回
赔款
A 300 3 0 120 1.2 0 180 1.8 0
B 500 5 20 200 2 8 300 3 12
C 800 8 30 320 3.2 12 480 4.8 18
D 1 000 10 35 400 4 14 600 6 21
E 1 200 12 40 480 4.8 16 720 7.2 24
总计 3 800 38 125 1 520 15.2 50 3 680 22.8 75
保费及赔偿金额分配 单位:万元
(2)溢额再保险
溢额再保险是以保险金额为基础,规定每一危险单位的一定额度作为自留额,并将超过自留额的部分,即溢额部分分给分入公司,并按照自留额与分保额对总保险金额的比例来分配保险费和分摊赔款的再保险方式。
【例2-3】对于一份溢额再保险合同,原保险人自留额确定为50万元,合同限额是200万元。现在有四笔业务,保险金额分别为50万元、120万元、200万元和350万元,则分出公司与分入公司之间关于保险金额、保险费、赔偿金额的分配如下表所示。
溢额保险金额、保险费、赔偿金额分配情况 单位:万元
业务 总额 自留责任 分保责任 其他
保额 保费 赔款 保额 保费 赔款 保额 保费 赔款
一 50 0.1 0.2 50 0.1 0.2 0 0 0 0
二 120 0.24 0.48 50 0.1 0.2 70 0.14 0.28 0
三 200 0.4 0.8 50 0.1 0.2 150 0.3 0.6 0
四 350 0.7 0 50 0.1 0 200 0.4 0 100
(3)成数溢额混合再保险
成数溢额混合再保险是将成数再保险与溢额再保险混合使用,主要有两种方式:成数合同之上的溢额合同(先成数后溢额)以及溢额合同之内的成数合同(先溢额后成数)。
【例2-4】某成数溢额混合再保险合同约定,成数分保的限额为100万元,在100万元以下的业务,全部按成数再保险合同处理,其中自留与分出比例为2:8,同时溢额部分的限额为500万元。则对于保险金额分别为60万元、150万元以及900万元的再保险合同,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溢额合同之内的成数合同分配情况 单位:万元
保险金额 成数分保金额 溢额分保金额 其他
保额 自留额(20%) 分保额(80%)
60 60 12 48 0
150 100 20 80 50
900 100 20 80 500 300
2.非比例再保险
非比例再保险是以损失为基础,进而明确再保险双方的责任。
(1)险位超赔再保险
险位超赔再保险是以每一危险单位所发生的赔款为计算基础的。
【例2-5】某一货运险险位超赔再保险合同中约定,每一危险单位超过50万元后的300万元进行分保,一次事故仅限三个危险单位。如果在一次事故中造成了四个危险单位受损,赔款金额分别为30万元、100万元250万元以及300万元,则赔款分配如下表所示。
险位超赔再保险分配情况 单位:万元
危险单位 赔款金额 原保险人承担赔款 再保险人承担赔款 其他
1 30 30 0 0
2 100 50 50 0
3 250 50 200 0
4 300 50 0 250
合计 680 180 300 250
(2)事故超赔再保险
事故超赔再保险是以一次事故或者巨灾所发生的赔款总和来计算自留额与分出额的。当保险事故发生后,无论事故中涉及的风险单位有多少,也无论保险金额有多大,只要总赔款是在原保险人自留额的范围之内,都由原保险人赔付;当赔款总额超过了原保险人的自留额,则超过部分由再保险人按照分入限额进行赔付。
(3)赔付率超赔再保险
赔付率超赔再保险是以保单的赔付率为计算基础的再保险合同,即在约定的某一年度内,当原保险人的赔付率超过一定标准时,由再保险人就超过的部分负责至某一赔付率或金额(即分入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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