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国际货物运输 课件(共43张PPT)-《新编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同步教学(高教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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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国际货物运输 课件(共43张PPT)-《新编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同步教学(高教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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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国际货物运输
第一节 国际货物运输方式
第二节 国际货物运输单据
第三节 合同中的装运条款
1.Incoterms 2010 正式认可的贸易规则只适用于国际交易,不适用于国内贸易。 ( )
2.贸易各方有时因各自需要意图修改某一国际贸易术语规则的适用。《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禁止这种修改。
3.如果买方想采用铁路运输,愿意办理出口清关手续并承担其中的费用,买方可以采用FCA贸易术语。( )
4.Incoterms 2010在 FOB、CFR、CIF和 FAS的使用指南中指出它们不适合于集装箱运输货物,建议对此类货物分别改FCA、CPT、CIP术语。 ( )
5.FCA、CPT、CIP三种贸易术语中,就卖方承担的风险而言,FCA最小,CPT其次,CIP最大。 ( )
6.根据《2010年通则》,DAT和DAP的最大区别在于办理卸货方不同。 ( )
复习题:
案例导读
A公司从B公司进口成套德国设备,合同价格条件为CFR广西梧州,装运港德国汉堡,提单通知人是卸货港的外运公司。10月18日B公司发来装船通知,11月上旬B公司将全套议付单据寄交开证行,A公司审核未发现不符并付了货款。船运从汉堡到广西梧州包括在香港转船正常时间应在 45–50天内。12月上旬,A公司屡次查询梧州外运公司都无货物消息,公司怀疑B公司倒签提单(指提单的签发日期早于货物的实际装船日期的提单。由于货物的实际装船日期晚于信用证或贸易合同所要求的最后装船日期,因此托运人往往会要求承运人签发倒签提单以满足结汇的需要。)随即电询B公司,B公司答复确已如期装船。
12月下旬,A公司仍未见货物,再次电告B公司要求联系其德国发货方协助查询货物下落。B公司回电说德国正处圣诞节假期,德方无人上班,没法联络。A公司无奈只好等待。次年元月上旬,圣诞假期结束,B公司来电,称货物早已在去年12月初运抵广州黄埔港,请速派人前往黄埔办理报关提货手续。此时货物海关滞报已40多天,待A公司办好所报关提货手续已是次年元月底,发生的滞箱费,仓储费,海关滞报金,差旅费及其他相关费用达十几万元。
造成本案结果的原因在于:
(1)合同未列明转运港。A公司按经验想当然认为转运港一定是香港,德方会选择汉堡——香港——梧州的运输路线,但德方安排的路线是:汉堡——香港——广州——梧州,所以A公司只和梧州外运联系,根本没想到黄埔外运。
(2)原合同规定提单通知人为卸货港外运公司较笼统。外运不知货主是谁,导致联系不便,影响及时报关提货。合同和信用证最好要求在提单通知人一栏打上收货人或外贸代理公司的名字,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等,以便及时联系。
从事国际贸易业务,必须了解国际货物运输方式的种类和特点,和涉及到的装运时间、装运港/地、目的港/地、装运通知、分批装运与转运,以及相关运输单据的填写等问题。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要对上述问题做出具体明确的规定,订好合同的交货条款。
案例启示:
第一节 国际运输方式
一、海洋运输
海洋运输是指使用船舶通过海上航道在不同国家或地区港口之间运送货物的一种方式。海洋运输具有承载能力大,运费较低以及不受道路和轨道限制等优点,但也具有受气候和自然条件影响大、航期不易确定和风险大的缺点。它是当前国际贸易中最重要的运输方式,目前世界上国际贸易的货物有三分之二以上是通过海洋运输的。
国际海洋运输船舶营运方式可以分为班轮运输和租船运输。
(一)班轮运输
1.班轮运输(liner transport)也叫定期船运输。它是按照规定的时间,在一定的航线上定期开航,停靠一定港口的船舶运输方式。
2.班轮运输的特点——“四固定一负责” ,四固定是指航线固定、停靠港口固定、船舶开航和到港的时间较固定、运费率固定;一负责是指货物装卸由承运人负责。
3.班轮运输的承运对象一般是件杂货物,因此具有批次多、批量小、货价高等特点,对港口装卸要求高。
4.班轮运费(Freight)是指班轮承运人向托运人收取的费用。班轮的运费是按照班轮运价表的规定来计算的。
班轮运费由基本运费和附加费构成
基本运费是班轮公司为一般货物在航线上各基本港口间进行运输所规定的运价,它是构成全程运费的主要部分。根据不同商品基本运费的计算方法通常有以下8种 :
1.按货物的毛重计收(Weight-W) (重量吨)—W
2.按货物的体积/容积计收(Measurement-M) (尺码吨)—M
3.按货物重量或尺码从高计收(W/M)
----重量吨和体积吨又称为运费吨(Freight ton)
4.按货物FOB价收取一定百分比作为运费,又称从价运费(Ad Valure-A.V)
5.货物重量、体积或价值三者中选择最高者计收(W/M or A.V)
6.先按货物重量或体积选择其高者计收,然后再加上一定百分比的从价运费(W/M plus A.V)
7.按每件货物作为一个计量单位收费(Unit)
8.临时议定价格(Open Rate)
班轮公司加征各种附加费:
超重附加费(long length additional)
直航附加费(direct additional)
转船附加费(transshipment surcharge)
港口拥挤费(port congestion surcharge)
选择港附加费(optional additional)
港口附加费(port surcharge)
燃料附加费(bunker adjustment factor — BAF)
绕航附加费(deviation surcharge)
班轮运费的计算
例:某公司出口货物一批共100箱,每箱毛重80kg,体积为100X40X25cm,查货物分级表运费计算标准为:W/M,5级;航线费率表中,到某国港口5级基本运费费率为每运费吨100美元;在附加费费率表中,去该港口的附加费为港口附加费10%,直航附加费为每运费吨10美元。(1)试求该批货物总运费。(2)如原报价为每箱200美元FOB上海,试求CFR价。
解析:总重量:0.08X100=8 M/T
总体积:(1X0.4X0.25)X100=10M
应按尺码(M)计收公式:运费=每运费吨基本运费(1+附加费率) X计费数量+每运费吨附加费X计费数量
=100(1+10%)X10+10X10
=1100+100=1200美元
每箱运费=1200/100=12美元
CFR价=FOB价+F=200+12=212美元
租船运输是指租船人向船东租赁船舶用于运输货物。租船有租赁整船和租赁部分舱位两种,一般以租赁整船为多。
【特点】它没有预定的船期表,船舶行驶的航线和停靠的港口是不固定的,必须依据出租人与租船人签订的租赁合同安排航线,船方收取的运费或租金以及装卸费用等均由出租人与租船人双方临时议定。
(二)租船运输(charter transport)
租船运输的方式:
定程租船
定程程租船运费
定程租船装卸费
速遣费(despatch money)
滞期费(demurrage)
定期租船(Time charter)
光船租船(Bareboat)
二、铁路运输
铁路运输(rail transport)是一种仅次于海洋运输的主要运输方式,海洋运输的进出口货物,也大多是靠铁路运输进行货物的集中和分散的。铁路运输具有准确性和连续性强、运输速度较快、运输量较大、安全性较高和运输成本较低特点。
国际铁路货物联运
对港铁路运输
三、航空运输
航空运输(air transportation)是利用飞机运送进出口货物的一种现代化的运输方式。较之于海洋和铁路运输,航空运输具有交货速度快、货运质量高和不受地面条件限制等优点,适宜运输急需物资、鲜活商品、精密仪器和贵重物品等
---班机运输(airline transport)
---包机运输(chartered carrier transport)
整包机 部分包机
---集中托运(consolidation)
---航空急件传送
(air express service transport)
通常也被称为“桌到桌快递服务”
四、邮政运输
邮政运输是指通过邮局寄交进出口货物的一种方式,
是一种比较简便的运输方式。国际上邮政部门之间签定有
协定和公约,通过这些协定和公约,邮件的递送可互相以
最快的方式传递,从而形成一个全球性的邮政运输网。国
际邮政运输分为普通邮包和航空邮包两种。
五、集装箱运输
集装箱运输(container transport)是将一定数量的货物装入集装箱内,以集装箱作为一个运送单位进行的运输,它适用于海洋运输、铁路运输、公路运输、内河运输以及国际多式联运。目前我国与世界上许多国家都采取这种运输方式。
采用集装箱运输有许多优越性:
---它可以提高装卸进度,加速船舶周转;
---减少货损、货差提高运输质量;
---节省包装和装卸费用;
---手续简化,便利货运;
---节约劳动力,改善劳动条件;
---此外由于集装箱还可以在雨天装卸、露天存放,可以节约仓库,加速资金周转;
---集装箱转运迅速,出口公司可以压缩库存量,从而有利于国际贸易的发展。
六、国际多式运输
国际多式运输(International Multi–modal Transport),又称国际联合运输(International Combined Transport),是以集装箱为媒介,把海、陆、空各种传统的单一运输方式有机地结合起来,构成一种国际间的联贯运输。
国际多式联运构成的条件
必须有一个多式联运合同。
必须使用一份包括全程的多式联运单据。
必须至少使用两种不同运输方式的连贯运输。
必须是国际间的货物运输。
必须由一个多式联运经营人对全程运输总负责。
必须是全程单一的运费费率。
七、大陆桥运输
大陆桥运输是指使用横贯大陆的铁路、公路运输系统为中间桥梁,把大陆两端的海洋连接起来的集装箱连贯的运输方式。大陆桥运输属于国际多式联运。大陆桥运输一般都是以集装箱为媒介,采取海—陆—海的运输线路。
大陆桥运输是集装箱开展以后的产物,始于1967年,发展到现在已形成:
西伯利亚大陆桥
新欧亚大陆桥
北美大陆桥
第二节 国际货物运输单据
国际货物运输单据具体说明国际货物运输中有关当事人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它是承运人收到承运货物后,签发给托运人的证明文件,它是买卖双方凭以交接货物、处理索赔与理赔以及出口结汇必不可少的单据。
国际货物运输单据主要有海运提单﹑航空运单﹑铁路﹑公路﹑内河运输单据,邮政包裹收据以及国际多式联运单据等。
航空提单
集装箱运输单据
国际多式联运单据
邮包单据
铁路运输单据
海运提单
一、 海运提单
海运提单(Ocean Bill of Lading)简称为提单(B/L),它是货物的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收到货物后签发的,证明货物已装运或已被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接管。
(一)海运提单的作用
提单是承运人向托运人签发的货物收据,证明货物已收到或接管提单上所列的货物。
(Receipt of goods )
提单是货物所有权的一种凭证。提单的合法持有人凭提单可在目的港向船公司提货。提单可以转让给他人或向银行作抵押。
(Documents of Title)
提单是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的一种运输契约证明。在提单条款中具体规定了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的权利与义务,责任与豁免,一旦发生异议可以作为解决争议的法律依据。
(Evidence of the Contract of Carriage)
(二)海运提单的格式和内容
提单正面的记载事项分别由托运人与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填写。
其内容主要有:①承运人名称;②托运人姓名;③收货人姓名;④被通知人名称及地址;⑤船名和船次;⑥装运港;⑦目的港;⑧货物的品名、标志、件数、重量和体积;⑨运费和其他费用;⑩提单签发地点、日期、份数;⑾承运人或其他代理人签字。
[相关链接] 有关海运提单的国际公约
1.《海牙规则》(The Hague Rules)
《海牙规则》的全称是《统一提单若干法律规则的国际公约》。它是1924年8月由26个欧美国家在布鲁塞尔签定的,目前已有80多个国家承认该规则。一些国际航运公司根据这个规则制定提单背面条款。它于1931年6月正式生效。
2.《维斯比规则》(The Visby Rules)
《维斯比规则》的全称是《修改统一提单若干法律规则的国际公约的议定书》。它是1968年由英、法及北欧等传统海运国家起草的,于1977年6月正式生效。
3.《汉堡规则》(The Humberg Rules)
由于《海牙规则》的内容偏重于维护承运人的利益,联合国于1978年3月在汉堡主持召开了海上货物运输会议,会上通过了《联合国1978年海上货运运输公约》,简称《汉堡规则》。该规则共34条,扩大了承运人的责任,进一步维护了货方的利益。《汉堡规则》已于1992年11月1日正式生效。
海运提单
根据运输方式
根据提单内容的简繁
根据船舶的营运方式
根据提单的使用效力
根据货物是否已装船
已装船提单
备运提单
根据提单对货物外表状况的批注
清洁提单
不清洁提单
根据提单收货人抬头的不同
记名提单
不记名提单
指示提单
直达提单
转船提单
联运提单
全式提单
略式提单
班轮提单
租船提单
正本提单
副本提单
(三)海运提单的种类
案例
有一批货物共200箱,由上海装运至纽约,船公司已签发
了已装船清洁提单。但货到目的港后,收货人发现下列情况
:(1)10箱欠交;(2)20箱包装严重破损,内部货物已散
失50%;(3)30箱包装外表良好,箱内货物有短缺。试分析
:上述三种情况下,哪些应属船方或托运人的责任?
二、铁路运输单据
铁路运输单据(railway B/L)是铁路承运人收到货物后所签发的,是收﹑发货人与铁路部门之间的运输契约。我国对外贸易铁路运输按经营方式分为国内铁路运输和国际铁路运输两种方式,分别使用承运货物收据和国际铁路联运运单。
承运货物收据是在特定运输方式下使用的一种运输单据,它既是承运人出具的货物收据,也是承运人与托运人签订的运输契约,也是收货人凭以提货的凭证。
国际铁路联运运单是指参加联运的发送国铁路与发货人之间订立的运送合同,具体规定了参加联运的各国铁路和收、发人的权利和义务,对收、发人和铁路都具有法律效力。国际铁路联运单一式五份,包括正本、副本、运行报单、货物交付单和货物到达通知单。
三、航空运单
航空运单(air way bill)是航空运输的主要单据,它是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签订的运输契约,也是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签发的货物收据。但是航空运单不是物权凭证,不能通过背书转让。货物运到目的地后,收货人凭承运人的到货通知提取货物。
航空运单正本一式三份,第一份由航空公司留存,第二份随机交给收货人,第三份交托运人办理议付或托收。航空运单依签发人的不同可分为主运单(master air waybill)和分运单(house air waybill)。
四、邮包收据
邮包收据(parcel post receipt)是邮政部门或国际信使专递公司收到由其负责邮递的信函、样品或包裹等邮件后向寄件人出示的注有寄发日期的货物收据。它既是收件人凭以提取邮件的凭证,也是邮件发生灭失或损坏事故后寄件人或收件人向邮政部门索赔的凭证。
五、集装箱运输的主要单证
1.场站收据(dock receipt – D/R)
2.装箱单(container load plan – CLP)
3. 提单(bill of Lading) 或集装箱联运提单 (combined transport B/L – CTB/L)
4.多式运输单据(multi-modal transport document-MTD)
5.设备交接单(equipment receipt, E/R)
6.收(交)货记录(delivery record)
六 、国际多式联运单据
国际多式联运单据是指证明多式运输合同以及证明多式运输经营人已收到货物并负责按照合同条款交付货物的单据,它是货物所有权的凭证,可以凭单提货,也可以转让、流通和抵押。
多式运输单据的内容主要包括:货物种类及主要标志;货物外表状况;多式运输经营的名称和主要营业所;发货人名称;收货人名称(经发货人指定);多式运输经营人接管货物的地方和日期;交货地点;交货日期或期间;表明该多式运输单据为可转让或不可转让的声明;单据签发日期和地点;多式运输经营人或其授权人的签字;运费的支付等。
第三节 合同中的装运条款
一、装运日期(time of shipment)
装运期是卖方根据贸易合同将货物装上运输工具或交给承运人的时间。
交货与装运的概念不同
装运日期的规定方法
(一)规定具体的装运时间:
1. 规定某月装运
shipment during Oct. 20XX
2.规定最迟期限装运
shipment on or before Oct. 31, 20XX
3.规定一段时间装运
(二)规定收到信用证后若干天内装运
shipment within 45 days after receipt of L/C
(三)采用某些交货时间术语。
这类常见的术语有:“立即装运”(immediate shipment)、“即期装运”(prompt shipment)、“尽快装运”(shipment as soon as possible)等,不提倡用 。
二、装运港(地)和目的港(地)
E组和D组术语:只须规定起运地或目的港/地;
F组和C组术语:须规定装运港/地和目的港/ 地;
装运港是指货物起始装运的港口,一般由卖方提出,经买方同意后确认;目的港是指最终卸货的港口,一般由买方提出,经卖方同意后确认。
装运港/地和目的港/地的规定方法
1)一般情况下,装运港/地和目的港/地分别规定各一个 Port of shipment: Shanghai
2)有时按实际需要,也可分别规定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装运港/地和目的港/地
Port of shipment: Shanghai/Ningbo
3)在磋商交易时,如明确规定装运港和目的港有困难,也可采用某一航区的港口为装运港/地和目的港/地 Port of shipment: China ports
三、分批装运和转船
(一)分批装运(partial shipment)
分批装运是指一次成交数量较大的货物先后分若干批次装运。国际上对分批装运有不同的解释和规定。
规定分批装运的方法
只规定“允许分批装运”,不加任何限制。
规定分若干批次装运,但不规定每批装运数量。
规定每批装运的时间和数量,即定量分批装运。
UCP600 规定:
除非信用证另有规定,
否则意味着允许分批装运和转运。
装运条款示例
Terms of delivery: during May/June 2018 in two equal shipments from Shanghai to New York
案例
【案例】我某外贸公司向美国出口2000公吨化工原料,合同规定2008年4-7月份交货,即期信用证支付。来证规定:Shipmengt during April/May/June/July,Each Month Shipment 500M/T。4月和5月份按照合同规定装出,6月份因船期延误,拖延到7月5日才装运出口。7月15日我方又装了500M/T,付款行收到单据后来电表示拒绝支付两批货的款项。
问:我方有何失误?付款行拒付有何依据?
【案例分析】按照《UCP600》第三十二条规定,限期限量分批交货的货物,只要其中有一批未按时装运,该批和以后各批均告无效。本案中6月份未按时装运,根据惯例,6月和7月交单,均告无效。
(二)转运(transshipment)
转运,在海洋运输中叫“转船”,是指海洋货物装运后允许在中途港口转换其他船只,然后再驶往目的港。
转运的原因
转运的原因主要有:至目的港无直达船或无合适的船;班轮因某种原因不挂靠目的港;货物零星分散,班轮不愿停靠目的港等。转船需要加收转船附加费,同时运输时间还要延长,因此在进出口贸易中我们应尽量装直达船。但对需要转船的交易应在合同中订立“允许转船”条款。
shipment during Oct. 20XX, with transshipment allowed;
shipment during Oct. 20XX, allowing transshipment ;
四、装运通知
装运通知是卖方向买方发出的货物已经装运的通知,它的主要作用是便于买方接卸货物和办理保险,便于明确买卖双方的责任,共同做好船货衔接,履行合同。
按照国际贸易一般做法,在按FOB条件成交时,卖方应在装运期前,一般是30天或45天,向买方发出货物备妥待装的通知。买方接到通知后应及时将所派船的船名,到达装运港受载日期通知卖方,以便卖方及时安排装船。
如按FOB、CFR和CIF术语签订的合同,卖方应在货物装船后,按约定时间、将合同、货物的品名、件数、重量、发票金额、船名及装船日期等内容电告买方。
如按FCA、CPT和CIP术语签订的合同,卖方应在把货物交付承运人接管后,将交付货物的具体情况及交付日期电告买方,以便买方办理保险并做好接卸货物的准备,及时办理进口报关手续。
五、装运条款
在采用F组和C组术语的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装运条款,其主要内容包括装运时间、装运港或装运地、目的港或目的地,以及分批装运和转运等内容。以下是装运条款举例:
例1:2003年8月前装运,由大连至伦敦,允许分批和转船。
Shipment before Aug.2003 from Dalian to London, allowing partial shipments and transshipment.
例2:5/6/7月份每月平均装运。
During May/June/July in equal monthly shipments.
例3:2003年5月装运,由汉堡至大连。卖方必须在装运月份前45天将备妥货物可供装船的时间通知买方。允许分批和转船。
Shipment during May 2003 from Hamburg to Dalian .The seller shall advise the buyer 45 days before the month of shipment of the time the goods will be ready for shipment .Partial shipments and transshipment allowed。
案例
1.某外贸公司按CIF伦敦向英商出售一批核桃仁,由于该商品季节性较强,双方在合同中规定:买方需于9月底前将信用证开到,卖方保证运货船只不得迟于12月1日抵达目的港。如货轮迟于12月1日抵达目的港,买方有权取消合同。如货款已收,卖方需将货款退还买方。问这一合同性质是否属于CIF合同。
2. A公司(卖方)与美国B公司按照FOB条件签订了一笔化工原料的买卖合同。装船前检验时,货物品质良好,符合合同的规定。货到目的港,买方提货后进行检验,发现部分货物结块,品质发生变化。经调查确认,原因是货物包装不良,在运输中吸收空气中的水分导致原颗粒状的原料结成硬块。于是,买方向卖方提出索赔。但卖方指出,货物装船前是合格的,品质变化是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也就是在装上船之后发生的,按照《201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其后果应由买方承担,因此,卖方拒绝赔偿。你认为此争议应如何处理?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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