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共23张PPT)点击添加标题点击添加标题点击添加标题点击添加标题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第三章国际贸易措施点击添加标题点击添加标题点击添加标题点击添加标题目 录3.1 关税措施3.2 非关税措施3.3 贸易条约与协定3.4 《关税与贸易总协定》3.5 世界贸易组织点击添加标题点击添加标题点击添加标题点击添加标题【职业知识】学习和把握国际贸易中各国管制商品进口和鼓励商品出口的主要措施及具体做法,掌握约束国际贸易行为的有关国际协定和世界贸易组织的基本原则等理论与实务知识;能用其指导或规范本章认知活动和技能活动,正确解答“基本训练”中“知识训练”各题型的问题。点击添加标题点击添加标题点击添加标题点击添加标题【职业能力】运用本章知识研究相关案例,培养在特定业务情境中分析问题与决策设计的能力;通过搜集、整理与综合“绿色贸易壁垒对我出口贸易的影响”的前沿知识,撰写、讨论与交流《“绿色贸易壁垒对我出口贸易的影响”最新文献综述》,培养学生“自主学习”的通用能力。点击添加标题点击添加标题点击添加标题点击添加标题【课程思政】结合本章教学内容,分析“课程思政”案例,引导学生认识我国抓住机遇,建立国际经济秩序的重要性。点击添加标题点击添加标题点击添加标题点击添加标题【引例】中国加入WTO 20周年国际贸易的成就与贡献背景与情境:中国于2001年12月11日加入WTO,2021年是中国加入WTO 20周年。在过去的20年里,中国把握机遇,迎接挑战,扩大开放,激活经济,主动担当,造福世界,在国际贸易方面取得了显著成就和做出巨大贡献。在过去的20年里,世界货物贸易总额将近翻了一番,而中国货物贸易进出口总额由2001年的42193亿元增加到2020年321557亿元,翻了7.6番;其中,货物贸易出口总额从22029亿元增加到179326亿元,翻了8番;货物贸易进口总额从20146亿元增加到143231亿元,翻了7番;货物贸易顺差从1865亿元增加到37096亿元,翻了近20番。2013年中国货物进出口总额41 600亿美元首次超过美国39 104亿美元,位居世界第一。从2013—2020年,货物贸易除2016年中国位居世界第二外,其余年份都位居世界第一。点击添加标题点击添加标题点击添加标题点击添加标题【引例】中国加入WTO 20周年国际贸易的成就与贡献从大背景来看,新冠肺炎疫情下,西方发达国家大兴贸易保护主义,严重阻碍全球价值链协作和世界经济复苏,“逆全球化”形势愈发严峻,全球经济大衰退。中国经济逐渐恢复正轨,成为2020年二十国集团(G20)中唯一GDP正增长的国家,但国际循环仍承受逆全球化的重压,国内循环仍受需求乏力的阻碍。双循环发展格局需要国内国际共同支撑,中国将始终做多边主义的践行者,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做负责任的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展望未来,中国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与WTO携手并进,把握创新改革契机,团结广大发展中国家,推进WTO改革,维护争端解决机制,并在电子商务、大数据、云计算等新业态方面探讨制定新的规则。3.1 关税措施3.1.1 关税的概念及征收关税的目的与作用概念:关税是指由一国政府所设置的海关对经过一国关境的进出口商品所征收的一种税收。征收关税的目的:作用:3.1 关税措施3.1.2 关税的种类(1)进口税1)进口税、出口税和过境税概念:是指进口国的海关对外国商品直接输入关境,或外国商品从自由港、自由贸易区、海关保税仓库等提出运往进口国的国内市场销售而征收的各种名目的关税。3.1 关税措施3.1.2 关税的种类(1)进口税1)进口税、出口税和过境税种类:点击添加标题点击添加标题点击添加标题点击添加标题【小资料3-1】最惠国待遇与普惠制待遇的区别最惠国待遇,是WTO在货物贸易方面的优惠待遇;是指每一成员方对原产于或运往其他成员方的产品所给予的利益、优惠、特权和豁免,都应当立即无条件地给予原产于或运往所有其他成员方的相同产品;最惠国待遇是多向的。普惠制待遇,是联合国贸易与发展会议方面的优惠待遇;是指工业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或地区出口的制成品或半成品给予普遍的、非歧视的、非互惠的关税制度;它是单向的贸易优惠待遇。它与世贸组织非歧视基本原则下的“最惠国待遇”是两回事,两者不可混为一谈。普惠制是上世纪60年代发展中国家为争取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集体与发达国家斗争的成果。1968年联合国贸易与发展会议通过《建立普惠制决议》,发达国家在这项决议中承诺对发展中国家和地区输入的商品,特别是制成品和半成品给予普遍的、非歧视的、非互惠的优惠关税待遇,以便促进发展中国家的出口贸易,进而带动其经济增长。点击添加标题点击添加标题点击添加标题点击添加标题【小资料3-1】1971年7月,当时的欧洲经济共同体率先实施普惠制,后来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相继跟进。1978年,普惠制正式诞生。到80年代末,普惠制给惠国家达到28个,随后给惠国共计达到41个国家。除美国之外,其中40个国家给予了我国普惠制待遇。享受普惠制关税的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前后共计170多个,其中享受欧盟普惠制待遇的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共计178个。 普惠制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受惠国出口贸易的环境。发达国家给予发展中国家的普惠制待遇的原因,除了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集体长期抗争的结果之外,部分是发达国家为了给自己的殖民历史“赎罪”,部分是发达国家为了巩固与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的传统政治、经济关系,部分是发达国家想将发展中国家纳入他们控制的国际贸易体系之中。点击添加标题点击添加标题点击添加标题点击添加标题【小资料3-1】发达国家和地区给予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的普惠制,固然有其救济发展中国家的人道主义义务,但没有责任损害本国产业去扶持他国产业。正是出于这一原则考虑,给惠国都对普惠制方案施加了一系列的限制条件和保护措施。其限制条件主要有:受惠国和地区名单、受惠商品范围、受惠商品必须符合原产地标准。其主要保护措施有:受惠国商品出口量增加到对给惠国同类产品或有竞争关系的商品的生产者造成或即将造成严重损害时,给惠国有权完全取消或部分取消普惠关税优惠待遇;给惠国预先规定受惠国商品的进口限额,超过限额的进口部分征收最惠国税率;给惠国来自受惠国的某种进口商品如果超过规定的某一限额,就要取消下一年度该商品的关税优惠待遇,即所谓“产品毕业”;如果受惠国大多数产品在国际市场上都显示出较强竞争力,则取消该受惠国全部商品的受惠资格,即所谓“国家毕业”。我国对40多个最不发达国家的进口商品给予零关税普惠制待遇。点击添加标题点击添加标题点击添加标题点击添加标题【同步案例3-1】欧盟等32个国家自2021年12月1日起将取消给予中国“普惠制”待遇背景与情境:自2021年12月日起,欧盟成员国、英国、加拿大、土耳其、乌克兰和列支敦士登等32个国家,将取消给予中国贸易的“普惠制”待遇。目前保留给中国“普惠制”待遇的国家只剩下挪威、新西兰和澳大利亚三国。问题:欧盟等国关于普惠制的新规将给中方企业带来怎样影响?点击添加标题点击添加标题点击添加标题点击添加标题【小资料3-2】美国政府决定终止印度普惠制待遇2018年3月,美国政府宣布对进口钢铝产品加征关税。由于印度是输美钢铝产品的主要国家之一,2018年6月,美国对印度钢铝产品分别征收25%和10%关税。该决定使得印度钢铝产品的关税额增加了2.4亿美元。另外,从2019年6月5日起,美国政府决定终止印度普惠制待遇。受此影响,价值约56亿美元的2 900余种印度输美商品无法再享受美方此前提供的关税减免优惠。但是印度也不示弱,并进行反制,自2019年6月16日起对29种美输印产品征收额外关税,加征后的关税率最高达120%,涉及美方大约2.2亿美元商品。点击添加标题点击添加标题点击添加标题点击添加标题【小资料3-3】最惠国税率 协定税率 特惠税率 普通税原产于共同适用最惠国待遇条款的世界贸易组织成员的进口货物,原产于与我国签订含有相互给予最惠国待遇条款的双边贸易协定的国家或者地区的进口货物,以及原产于我国境内的进口货物,适用最惠国税率。原产于与我国签订含有关税优惠条款的区域性贸易协定的国家或者地区的进口货物,适用协定税率。原产于与我国签订含有特殊关税优惠条款的贸易协定的国家或者地区的进口货物,适用特惠税率。原产于本条第一款、第二款和第三款所列以外国家或者地区的进口货物,以及原产地不明的进口货物,适用普通税率。3.1 关税措施3.1.2 关税的种类(2)出口税1)进口税、出口税和过境税概念:它是指出口国家的海关对本国出口的商品所征收的一种关税。目的:增加本国财政收入,限制本国短缺产品的出口,以满足国内市场的需求。点击添加标题点击添加标题点击添加标题点击添加标题【同步案例3-2】中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澳大利亚相关葡萄酒征收反倾销税背景与情境:2021年3月26日,商务部发布2021年第6、7号公告,公布对原产于澳大利亚的相关葡萄酒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的最终裁定,最终裁定中认定的倾销幅度为116.2%—218.4%,补贴幅度为6.3%—6.4%。商务部同时决定自2021年3月28日起对原产于澳大利亚的相关葡萄酒征收反倾销税,各公司反倾销税税率为116.2%—218.4%,根据相关规定,为避免双重征税,决定不征收反补贴税。应国内相关葡萄酒产业申请,商务部分别于2020年8月18日和2020年8月31日发布公告,决定对原产于澳大利亚的进口相关葡萄酒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立案后,商务部严格按照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世贸组织规则进行调查,作出上述最终裁定。问题:中国征收反倾销税的依据是什么?3.1 关税措施3.1.2 关税的种类(3)过境税1)进口税、出口税和过境税概念:它是指一国对于通过其关境的外国货物所征收的关税。原因:现在大多数国家都不征收过境税,只征收少量的准许费、印花费、登记费和统计费等。这是因为:过境货物对本国生产和市场没有影响,所征的税率也很低,对财政收入的意义不是很大;如果征收过境税将会减少外国货物经过本国的过境流量,从而会影响本国交通事业的发展和交通运输方面的收入,得不偿失。3.1 关税措施3.1.2 关税的种类2)从量税、从价税、混合税和选择税3.1 关税措施3.1.3 海关税则概念:海关税则又称关税税则,是一国对进出口商品计征关税的规章和对进出口的应税与免税商品加以系统分类的一览表,是征收关税的依据。关税税率表:3.1 关税措施3.1.3 海关税则种类:点击添加标题点击添加标题点击添加标题点击添加标题【小资料3-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及《税则(202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以下简称《进出口关税条例》)及相关规定,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印发公告,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21)》(以下简称《税则(2021)》),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是《进出口关税条例》的组成部分,包括根据国家关税政策以及有关国际协定确定的进出口关税税目、税率及归类规则等,是海关计征关税的依据。《税则(2021)》进出口税目、最惠国税率、进口暂定税率、协定税率,在《税则(2020)》基础上,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2021年关税调整方案的通知》(税委会〔2020〕33号)进行了调整。除《税则(2021)》中已公布的税目税率外,法律、行政法规等对进出口关税税目、税率调整另有规定的,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实行。公布《税则(2021)》,有利于继续保持关税政策调整的规范化、透明化,为公众提供更多便利,也有利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