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共19张PPT)CHAPTER13第13章关税01征税对象及纳税人第一节 03计税依据及应纳税额的计算第三节 02关税税则与税率第二节04税收优惠及征收管理第四节本章主要内容本章重点1.关税完税价格的认定2.关税税率的运用3.关税减免4.行邮物品进口税金本章难点1.一般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的认定2.特殊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3.关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关税是由海关根据国家制定的有关法律,对进出境的货物和物品征收的一种商品税。所谓“境”,是指关境,又称“海关境域”或“关税领域”,它是每个国家海关法全面实施的领域。一般情况下,一国的关境和国境是一致的,但当一个国家在境内设立自由贸易区或自由港时,国境大于关境;当几个国家结成关税同盟、组成统一的关境、实施统一的关税法令和统一的对外税则时,只对来自或运往其他国家的货物进出共同关境时征收关税。国境小于关境,如欧洲联盟。我国现行关税法律规范主要包括《海关法》、《进出口关税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以下简称《海关进出口税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征收进口税办法》。01PART ONE第一节征税对象及纳税人关税是指国家授权海关对出入关境的货物和物品征收的一种税。关税是单一环节的价外税,关税的完税价格中不包括关税,即在征收关税时,是以实际成交价格为计税依据,关税不包括在内。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发展,各国的经济联系越来越密切,关税政策、关税措施往往和经济政策、外交政策紧密相关,具有很强的涉外性。一、征税对象根据《进出口关税条例》的规定,关税的征税对象是准许进出境的货物和物品。货物是指贸易性商品;物品是指入境旅客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个人邮递物品、各种运输工具上的服务人员携带进口的自用物品、馈赠物品以及其他方式进境的个人物品。【例13-2】下列各项中,属于关税征税对象的是( )。A.贸易性商品B.个人邮寄物品C.入境旅客随身携带的行李和物品D.馈赠物品或以其他方式进入国境的个人物品【解析】关税的征税对象是准许进出境的货物和物品。货物是指贸易性商品;物品是指入境旅客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个人邮递物品、各种运输工具上的服务人员携带进口的自用物品、馈赠物品以及其他方式进境的个人物品。故选A、B、C、D项。二、纳税人根据《进出口关税条例》的规定,关税的纳税人是指依法负有缴纳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是关税的纳税人。接受委托办理有关进出口货物手续的代理人负有代纳关税义务。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是指依法取得对外贸易经营权,并进口或者出口货物的法人或者其他社会团体。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包括该物品的所有人和推定为所有人的人。一般情况下,对于携带进境的物品,推定其携带人为所有人;对分离运输的行李,推定相应的进出境旅客为所有人;对以邮递方式进境的物品,推定其收件人为所有人;以邮递或其他运输方式出境的物品,推定其寄件人或托运人为所有人。【例13-3】下述选项中,关税的纳税人包括( )。A.进口货物的收货人 B.出口货物的发货人C.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 D.进口货物的发货人【解析】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是关税的纳税人。故选A、B、C项。02PART TWO第二节关税税则与税率一、关税税则关税税则又称海关税则、关税税率表,是国家以法律形式对不同种类的进出口商品分别制定税率而形成的税目和税率表。商品分类目录和税率是关税税则的两项主要内容。商品分类目录是指把成千上万种不同商品加以综合,按照其不同特征分门别类、顺序排列而形成的商品名目。在此基础上,根据国家的关税政策,依据不同的商品名目,分别制定不同的税率。海关对进出口货物必须按所列税率计征税款。因此,《海关进出口税则》是我国征收关税的主要法律依据之一。二、关税税率《进出口关税条例》规定,我国的关税实行比例税率,并对进口货物关税税率和出口货物关税税率分别作了规定。(一)进口货物关税税率进口货物关税税率分为普通税率和优惠税率。根据《进出口关税条例》的规定,进口关税设置最惠国税率、协定税率、特惠税率、普通税率、关税配额税率等税率。此外,对进口货物在一定期限内可以实行暂定税率。1.最惠国税率2.协定税率3.特惠税率4.普通税率5.关税配额税率【例13-4】原产于共同适用最惠国待遇条款的世界贸易组织成员的进口货物,原产于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订含有相互给予最惠国待遇条款的双边贸易协定的国家或者地区的进口货物,以及原产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进口货物,适用的税率被称为( )。A.普通税率 B.特惠税率 C.定额税率 D.最惠国税率【解析】正确答案为D项。(二)出口货物关税税率出口关税设置出口税率。对出口货物在一定期限内可以实行暂定税率。出口货物关税税率没有普通税率与优惠税率之分,按不同商品实行差别比例税率。国家仅对少数资源性产品及易于竞相杀价、需要规范出口秩序的半制成品征收出口关税。(三)税率的运用进出口货物,应当依照《海关进出口税则》规定的归类原则归入合适的税号,并按照适用的税率征税。其中:(1)进出口货物,应当按照纳税义务人申报进口或者出口之日实施的税率征税。(2)进出口货物到达前,经海关核准先行申报的,应当按照装载此货物的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实施的税率征税。(三)税率的运用(3)进出口货物的补税和退税,适用该进出口货物原申报进口或者出口之日所实施的税率,但下列情况除外:①按照特定减免税办法批准予以减免税的进口货物,后因情况改变经海关批准转让或出售或移作他用需补税的,应按海关接受申报办理纳税手续之日实施的税率征税。②加工贸易进口料、件等属于保税性质的进口货物,如经批准转为内销,应按向海关申报转为内销之日实施的税率征税;如未经批准擅自转为内销的,则按海关查获日期所施行的税率征税。③暂时进口货物转为正式进口货物需补税时,应按其申报正式进口之日实施的税率征税。④分期支付租金的租赁进口货物,分期付税时,应按该项货物原进口之日实施的税率征税。【例13-5】2016年12月1日,某企业经海关审批免税进口一批货物,12月8日该货物报关入境;后来该企业因经营范围改变,于2017年2月12日经海关批准转让该货物,2月20日海关接受了企业再次填写的报关单,当日办理相关补税手续。该批货物补征关税时使用的税率为( )。A.2016年12月1日的税率 B.2016年12月8日的税率C.2016年2月12日的税率 D.2017年2月20日的税率【解析】按照特定减免税办法批准予以减免税的进口货物,后因情况改变经海关批准转让或出售或移作他用需补税的,应按海关接受申报办理纳税手续之日实施的税率征税。故选项D是正确的。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