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消费税纳税筹划与案例 课件(共26张PPT)-《纳税筹划》同步教学(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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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消费税纳税筹划与案例 课件(共26张PPT)-《纳税筹划》同步教学(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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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消费税纳税筹划与案例
纳税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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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目标】
1.了解消费税纳税筹划的基本思路,掌握消费税纳税筹划的基本方法。
2.掌握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主要纳税筹划方法。
3.掌握企业销售过程中的几个重要纳税筹划内容。
4.掌握利用定价策略进行纳税筹划的方法。
5.熟悉进口环节消费税纳税筹划思路与方法。
【主要概念与原理】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转让定价 定价盲区 包装物的纳税筹划 成套销售消费品的纳税筹划 定价策略的纳税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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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消费税的优惠政策
4.1.1 免税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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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消费税的优惠政策
4.1.2 减税与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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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消费税的优惠政策
4.1.3 进口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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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消费税的优惠政策
4.1.4 出口退(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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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消费税的优惠政策
4.1.5 先征后返
进料加工出口货物先征后返。对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以境外带料加工装配业务方式出口的货物,消费税实行先征后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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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纳税筹划
4.2.1 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纳税筹划
1)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消费品的扣税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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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纳税筹划
4.2.1 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纳税筹划
2)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消费品的纳税筹划
3)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应注意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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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纳税筹划
4.2.2 自制应税消费品“用于其他方面”的纳税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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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纳税筹划
4.2.3 兼营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纳税筹划
1)兼营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征税的规定
纳税人从事生产、进口、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根据消费品对应的税目,按照消费税税目税率表所规定的税率(税额)纳税。
2)兼营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纳税筹划
3)兼营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筹划应注意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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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企业销售过程中的纳税筹划
4.3.1 利用关联企业转让定价进行纳税筹划
1)关联企业转让定价纳税筹划概述
转让定价又称转移价格,是指有经济联系的企业各方为均摊利润或转移利润而在产品交换或买卖过程中,不依照市场买卖规则和市场价格进行交易,而是根据他们之间的共同利益或为了最大限度地维护他们之间的收入而进行的产品或非产品转让。
2)关联企业转让定价的纳税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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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企业销售过程中的纳税筹划
4.3.1 利用关联企业转让定价进行纳税筹划
3)关联企业转让定价纳税筹划应注意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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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企业销售过程中的纳税筹划
4.3.2 包装物的纳税筹划
1)包装物征税的规定及纳税筹划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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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企业销售过程中的纳税筹划
4.3.2 包装物的纳税筹划
2)包装物的纳税筹划
3)改包装物销售为周转使用收取押金的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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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企业销售过程中的纳税筹划
4.3.2 包装物的纳税筹划
4)改包装物销售为收取押金应注意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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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企业销售过程中的纳税筹划
4.3.3 成套销售消费品的纳税筹划
1)成套销售消费品征税的规定及纳税筹划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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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企业销售过程中的纳税筹划
4.3.3 成套销售消费品的纳税筹划
2)成套销售消费品的纳税筹划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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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企业销售过程中的纳税筹划
4.3.3 成套销售消费品的纳税筹划
3)成套销售消费品纳税筹划应注意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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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企业销售过程中的纳税筹划
4.3.4 避免采用最高销售价格的纳税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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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利用定价策略进行纳税筹划
4.4.1 卷烟、啤酒类消费品的纳税筹划
1)卷烟消费品的纳税筹划
(1)卷烟消费品纳税筹划概述
现行消费税将卷烟按照调拨价格的高低分为甲类卷烟和乙类卷烟。甲类卷烟是指每标准条(200支)调拨价格在70元(含70元,不含增值税)以上的卷烟;乙类卷烟是指每标准条(200支)调拨价格低于70元(不含增值税)的卷烟。卷烟在生产销售环节和批发环节两个环节征税。在生产环节征税时,甲类卷烟适用56%的比例税率和0.003元/支的定额税率,乙类卷烟适用36%的比例税率和0.003元/支的定额税率;在批发环节征税时,比例税率为11%,定额税率为0.005元/支。对于卷烟的筹划主要从生产环节来分析。一般来说,产品的售价越高,利润越大,但是,因为卷烟按照调拨价格来确定其适用税率,而且在70元的分界线上下税率差异很大,即从36%直接跃升为56%,这样定价在调拨价格70元以上附近时必然出现税负的增加超过销售额的增加,甚至利润减少的不合理现象,因此,如何确定这一区间的调拨价格,对企业来说,是有一定策略性的。
(2)卷烟消费品纳税筹划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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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利用定价策略进行纳税筹划
4.4.1 卷烟、啤酒类消费品的纳税筹划
2)啤酒消费品的纳税筹划
(1)啤酒消费品纳税筹划概述
啤酒实行从量计征消费税的计税方法。啤酒分为甲类啤酒和乙类啤酒两类,其每吨啤酒出厂价(含包装物及包装物押金,不含增值税)在3 000元(含3 000元)以上的为甲类啤酒,适用定额税率250元/吨;每吨出厂价在3 000元(含包装物及包装物押金,不含增值税)以下的为乙类啤酒,适用定额税率220元/吨。因此,可以利用对啤酒出厂价格的确定来进行纳税筹划。尤其是采取实物折扣的情况之下,出厂价邻近3 000元时,可以通过将实物折扣转化为价格折扣的方法进行纳税筹划。具体方法是:在同一张发票上开具销售啤酒的数量与赠送啤酒的数量,按销售啤酒的价款除以总数量,用于确定销售单价。这样做,既不会影响购买者享受优惠待遇,本企业还不会增加税收负担。而且,将出厂价格筹划到3 000元以下将会适用220元/吨的定额税率。
(2)啤酒消费品纳税筹划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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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利用定价策略进行纳税筹划
4.4.2 高档次、超豪华应税消费品的纳税筹划
1)高档次、超豪华应税消费品纳税筹划概述
消费税对部分消费品,按照其价格的高低,划分了征税与免税的界限。具体有:①高档手表,不含增值税的销售价格每只在1万元(含)以上的征税,低于1万元的不征税;②高档化妆品,只对高档美容、修饰类化妆品、高档护肤类化妆品和成套化妆品(高档美容、修饰类化妆品、高档护肤类化妆品是指生产(进口)环节不含增值税销售(完税)价格在10元/毫升(克)或15元/片(张)及以上的美容、修饰类化妆品和护肤类化妆品)征税,普通化妆品不征税;③超豪华小汽车,130万元及以上的在零售环节加征一道消费税,130万元以下的不加征。对于这种情形,可以通过确定起征点最低定价的方法进行筹划。
2)高档次、超豪华应税消费品纳税筹划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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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利用定价策略进行纳税筹划
3)高档次、超豪华应税消费品定价盲区的计算
对于化妆品税目来说,高于10元/毫升(克),或者高于15元/片(张)要缴纳消费税及附加,所以,当纳税人化妆品的销售价格在确定征税的起点以上时,就有一个定价盲区,盲区内税费后的金额将低于征税起点的金额。
设高于10元/毫升(克)的化妆品最低不含增值税的售价为X。由于增值税为价外税,定价不考虑,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7%,教育费附加征收率为3%,则有:
X-[X×15%+X×15%×(7%+3%)]≥10
解得:X≥11.98
就是说,如果企业化妆品的销售价格高于10元/毫升(克)销售,应缴纳消费税,但定价不应低于11.98元/毫升(克)。即要么定价低于10元,获得免税待遇,可增强市场竞争力;要么定价高于11.98元,以增加的收入来弥补多缴的税费,获得更多的收益。定价盲区为:10元≤X≤11.98元。
4)高档次、超豪华应税消费品纳税筹划需要注意的问题
对于以价格的高低来确定征免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避免在定价盲区中确定价格,以免出现消费税税额的增加超过销售额增加的“倒流现象”,影响企业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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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进口应税消费品的纳税筹划
4.5.1 进口应税消费品征税规定及筹划思路
申报进入我国境内的应税消费品,应于报关进口时缴纳消费税,税款由海关代征。其课税对象为进口商品总值,包括到岸价格、关税和消费税三部分内容。
4.5.2进口应税消费品的纳税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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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进口应税消费品的纳税筹划
1. 进口应税消费品征税规定及筹划思路
申报进入我国境内的应税消费品,应于报关进口时缴纳消费税,税款由海关代征。其课税对象为进口商品总值,包括到岸价格、关税和消费税三部分内容。
2. 进口应税消费品的纳税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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