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资产的税务处理 课件(共28张PPT)-《税法》同步教学(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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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资产的税务处理 课件(共28张PPT)-《税法》同步教学(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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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8张PPT)
第十一章
企业所得税
1.纳税人与征税对象
2.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3.应纳税额的计算
4.税收优惠
本章重点
本章难点
1.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2.特别纳税调整
3.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
V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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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是以企业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为征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税,它是国家参与企业利润分配的重要手段。企业所得税在国外称为“公司税”“公司所得税”“法人税”“法人所得税”。
所得税的特点:
第一,通常以纯所得为征税对象;
第二,通常以经过计算得出的应纳税所得额为计税依据;
第三,纳税人和实际负担人通常是一致的,因而可以直接调节纳税人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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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见,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所得额,而非收入。因此,在计算所得税时,计税依据即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涉及纳税人的收入、成本、费用、税金和损失等各个方面,计算较为复杂。现行企业所得税的基本规范是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企业所得税法》和2007年11月28日国务院第197次常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及国务院财政、税务部门发布的相关规定。
第三节
CHAPTER THREE
资产的税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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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的各项资产,包括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投资资产、存货等,以历史成本为计税基础。历史成本是指企业取得该项资产时实际发生的支出。企业持有各项资产期间增值或者减值,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确认损益外,不得调整该项资产的计税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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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固定资产的概念
固定资产的税务处理

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时间超过12个月的非货币性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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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
固定资产的税务处理

(1)外购的固定资产,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发生的其他支出为计税基础。
(2)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以竣工结算前发生的支出为计税基础。
(3)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以租入合同约定的付款总额和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为计税基础,租赁合同未约定付款总额的,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为计税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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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
固定资产的税务处理

(4)盘盈的固定资产,以同类固定资产的重置完全价值为计税基础。
(5)通过捐赠、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计税基础。
(6)改建的固定资产,除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和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外,以改建过程中发生的改建支出增加计税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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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范围
固定资产的税务处理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准予扣除。
不得计算折旧扣除的固定资产如下:
(1)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
不得计算
(2)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3)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4)已足额提取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5)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
(6)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7)其他不得计算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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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固定资产折旧的计提方法及起止时间
固定资产的税务处理

固定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
企业应当自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提折旧;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提折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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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固定资产的净残值
固定资产的税务处理

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固定资产提足折旧后,不论是否继续使用,均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也不再补提折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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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固定资产折旧的计提年限
固定资产的税务处理

1.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最低年限
(1)房屋、建筑物,为20年。
(2)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3)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4)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5)电子设备,为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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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固定资产折旧的计提年限
固定资产的税务处理

2.折旧年限的其他规定
(1)企业固定资产会计折旧年限如果短于税法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其按会计折旧年限计提的折旧高于按税法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计提的折旧部分,应调增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企业固定资产会计折旧年限已期满且会计折旧已提足,但税法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尚未到期且税收折旧尚未足额扣除,其未足额扣除的部分准予在剩余的税收折旧年限继续按规定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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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固定资产折旧的计提年限
固定资产的税务处理

(2)企业固定资产会计折旧年限如果长于税法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其折旧应按会计折旧年限计算扣除,税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3)企业按会计规定提取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不得在税前扣除,其折旧仍按税法规定的固定资产计税基础计算扣除。
(4)企业按税法规定加速折旧的,其按加速折旧办法计算的折旧额可全额在税前扣除。
(5)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在计提油气资产折耗(折旧)时,由于会计与税法规定的计算方法不同导致的折耗(折旧)差异,应按税法规定进行纳税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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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物资产的概念
生物资产的税务处理

生物资产,是指有生命的动物和植物。生物资产分为消耗性生物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和公益性生物资产。
消耗性生物资产,是指为出售而持有的或在将来收获为农产品的生物资产,包括生长中的农田作物、蔬菜、用材林以及存栏待售的牲畜等。
公益性生物资产,是指以防护、环境保护为主要目的的生物资产,包括防风固沙林、水土保持林和水源涵养林等。
生产性生物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农产品、提供劳务或者出租等而持有的生物资产,包括经济林、薪炭林、产畜和役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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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生产性生物资产的计税基础
生物资产的税务处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按照以下方法确定计税基础:
外购的生产性生物资产,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计税基础。
(1)
通过捐赠、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方式取得的生产性生物资产,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计税基础。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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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生产性生物资产的折旧方法
生物资产的税务处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按照直线法计提的折旧,准予扣除。
01
02
企业应当自生产性生物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提折旧;停止使用的生产性生物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提折旧。
03
企业应当根据生产性生物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生产性生物资产的预计净残值。生产性生物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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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生产性生物资产的折旧年限
生物资产的税务处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计提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1)林木类生产性生物资产,为10年
(2)畜类生产性生物资产,为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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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无形资产的概念
无形资产的税务处理

无形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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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无形资产的计税基础
无形资产的税务处理

无形资产按照以下方法确定计税基础:
外购的无形资产,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发生的其他支出为计税基础。
1
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以开发过程中该资产符合资本化条件后至达到预定用途前发生的支出为计税基础。
2
通过捐赠、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计税基础。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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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无形资产的摊销范围
无形资产的税务处理

下列无形资产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
(1)
A
(2)
B
(3)
C
(4)
D
自行开发的支出已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无形资产。
自创商誉。
与经营活动无关的无形资产。
其他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的无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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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及年限
无形资产的税务处理

无形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摊销费用,准予扣除。
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
作为投资或者受让的无形资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或者约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外购商誉的支出,在企业整体转让或者清算时,准予扣除。
1
2
3
4
无形资产的摊销期自其可供使用时开始,至停止使用或出售时止。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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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长期待摊费用的范围
长期待摊费用的税务处理

企业发生的下列支出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按规定摊销的,准予在税前扣除:
A
B
C
D
(1)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2)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3)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
(4)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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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长期待摊费用的摊销年限
长期待摊费用的税务处理

01
02
03
04
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按照固定资产预计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按照合同约定的剩余租赁期限分期摊销。
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按照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其他长期待摊费用支出,应自支出发生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得低于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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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资产,是指企业对外进行权益性投资和债权性投资形成的资产。
投资资产的税务处理

2
1
(1)通过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投资资产,以购买价款为成本。
(2)通过支付现金以外的方式取得的投资资产,以其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成本。
企业对外投资期间,投资资产的成本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企业在转让或者处置投资资产时,投资资产的成本,准予扣除。
被投资企业发生的经营亏损,由被投资企业按规定结转弥补;投资企业不得调整减低其投资成本,也不得将其确认为投资损失。
(一)投资资产的成本
(二)投资资产成本的扣除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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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存货成本的确定
存货的税务处理

01
03
02
存货
成本
通过支付现金以外的方式取得的存货,以其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成本。
通过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存货,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成本。
生产性生物资产收获的农产品,以产出或者采收过程中发生的材料费、人工费和分摊的间接费用等必要支出为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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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存货的成本计算方法
存货的税务处理

企业使用或者销售的存货的成本计算方法,可以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个别计价法中选用一种。计价方法一经选用,不得随意变更。
企业转让以上资产,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资产的净值允许扣除。其中,资产的净值是指有关资产、财产的计税基础减除已经按照规定扣除的折旧、折耗、摊销、准备金等后的余额。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在重组过程中,应当在交易发生时确认有关资产的转让所得或者损失,相关资产应当按照交易价格重新确定计税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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