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资产的税务处理 课件(共31张PPT)- 《税法》同步教学(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

资源下载
  1. 二一教育资源

11.3资产的税务处理 课件(共31张PPT)- 《税法》同步教学(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

资源简介

(共31张PPT)
CHAPTER11第11章企业所得税本章主要内容
01
征税对象及纳税人
第一节
03
资产的税务处理
第三节
02
计税依据
第二节
04
税率及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四节
特别纳税调整
第五节
税收优惠
第六节
05
06
源泉扣缴与征收管理
第七节
07
本章重点
1.纳税人与征税对象
2.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3.应纳税额的计算
4.税收优惠
本章难点
1.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2.特别纳税调整
3.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
03
PART THREE
第三节
资产的
税务处理
企业的各项资产,包括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投资资产、存货等,以历史成本为计税基础。历史成本是指企业取得该项资产时实际发生的支出。企业持有各项资产期间增值或者减值,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确认损益外,不得调整该项资产的计税基础。
一、固定资产的税务处理
(一)固定资产的概念
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时间超过12个月的非货币性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二)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
(1)外购的固定资产,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发生的其他支出为计税基础。
(2)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以竣工结算前发生的支出为计税基础。企业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由于工程款项尚未结清未取得全额发票的,可暂按合同规定的金额计入固定资产计税基础计提折旧,待发票取得后进行调整。但是,该项调整应在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12个月内进行。
(3)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以租入合同约定的付款总额和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为计税基础,租赁合同未约定付款总额的,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为计税基础。
(4)盘盈的固定资产,以同类固定资产的重置完全价值为计税基础。
(5)通过捐赠、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计税基础。
(6)改建的固定资产,除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和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外,以改建过程中发生的改建支出增加计税基础。
(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范围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准予扣除。
不得计算折旧扣除的固定资产如下:
(1)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
(2)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3)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4)已足额提取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5)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
(6)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7)其他不得计算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
(四)固定资产折旧的计提方法及起止时间
固定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
企业应当自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
(五)固定资产的净残值
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固定资产提足折旧后,不论是否继续使用,均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也不再补提折旧。
(六)固定资产折旧的计提年限
1.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
(1)房屋、建筑物,为20年。
(2)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3)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4)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5)电子设备,为3年。
(六)固定资产折旧的计提年限
2.折旧年限的其他规定
(1)企业固定资产会计折旧年限如果短于税法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其按会计折旧年限计提的折旧高于按税法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计提的折旧部分,应调增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企业固定资产会计折旧年限已期满且会计折旧已提足,但税法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尚未到期且税收折旧尚未足额扣除,其未足额扣除的部分准予在剩余的税收折旧年限继续按规定扣除。
(2)企业固定资产会计折旧年限如果长于税法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其折旧应按会计折旧年限计算扣除,税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3)企业按会计规定提取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不得在税前扣除,其折旧仍按税法确定的固定资产计税基础计算扣除。
(4)企业按税法规定加速折旧的,其按加速折旧办法计算的折旧额可全额在税前扣除。
(5)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在计提油气资产折耗(折旧)时,由于会计与税法规定的计算方法不同导致的折耗(折旧)差异,应按税法规定进行纳税调整。
【例11-24】2016年6月,企业为了提高产品性能与安全度,从国内购入2台安全生产设备并于当月投入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400万元,进项税额68万元,企业采用直线法按5年计提折旧,残值率8%(经税务机关认可),税法规定该设备直线法折旧年限为10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安全生产设备折旧费应调整金额为(  )万元。
A.18.4 B.33.25 C.36.8 D.43.01
【解析】会计上的折旧=400×(1-8%)÷5÷12×6=36.8(万元)
所得税允许抵扣的折旧=400×(1-8%)÷10÷12×6=18.4(万元)
安全设备折旧费使所得额调增=36.8-18.4=18.4(万元)
故正确答案为A项。
二、生物资产的税务处理
(一)生物资产的概念
生物资产,是指有生命的动物和植物。生物资产分为消耗性生物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和公益性生物资产。
消耗性生物资产,是指为出售而持有的或在将来收获为农产品的生物资产,包括生长中的农田作物、蔬菜、用材林以及存栏待售的牲畜等。
公益性生物资产,是指以防护、环境保护为主要目的的生物资产,包括防风固沙林、水土保持林和水源涵养林等。
生产性生物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农产品、提供劳务或者出租等而持有的生物资产,包括经济林、薪炭林、产畜和役畜等。
生产性生物资产收获的农产品,以产出或者采收过程中发生的材料费、人工费和分摊的间接费用等必要支出为成本。
(二)生产性生物资产的计税基础
生产性生物资产按照以下方法确定计税基础:
(1)外购的生产性生物资产,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计税基础。
(2)通过捐赠、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方式取得的生产性生物资产,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计税基础。
(三)生产性生物资产的折旧方法
(1)生产性生物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
(2)企业应当自生产性生物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停止使用的生产性生物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
(3)企业应当根据生产性生物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生产性生物资产的预计净残值。生产性生物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四)生产性生物资产的折旧年限
生产性生物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1)林木类生产性生物资产,为10年。
(2)畜类生产性生物资产,为3年。
【例11-25】某农场外购奶牛支付价款20万元,则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方法为(  )。
A.一次性在税前扣除
B.按直线法以不低于3年的折旧年限计算折旧税前扣除
C.按奶牛寿命在税前分期扣除
D.按直线法以不低于10年的折旧年限计算折旧税前扣除
【解析】奶牛属于畜类生产性生物资产,按不低于3年计提折旧,故正确答案为B项。
三、无形资产的税务处理
(一)无形资产的概念
无形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等。
(二)无形资产的计税基础
无形资产按照以下方法确定计税基础:
(1)外购的无形资产,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发生的其他支出为计税基础。
(2)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以开发过程中该资产符合资本化条件后至达到预定用途前发生的支出为计税基础。
(3)通过捐赠、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计税基础。
(三)无形资产的摊销范围
下列无形资产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
(1)自行开发的支出已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无形资产。
(2)自创商誉。
(3)与经营活动无关的无形资产。
(4)其他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的无形资产。
(四)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及年限
(1)无形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摊销费用,准予扣除。
(2)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
(3)作为投资或者受让的无形资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或者约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4)外购商誉的支出,在企业整体转让或者清算时,准予扣除。
(5)无形资产的摊销期自其可供使用时开始,至停止使用或出售时止。
【例11-26】某市区A企业,2016年转让一项两年前购买的无形资产所有权。购买时是60万元,转让的不含税收入是65万元,摊销期限是10年。不考虑其他税费,请计算转让该无形资产应当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解析】
无形资产的账面成本=60-60÷10×2=48(万元)
转让该无形资产应缴纳企业所得税税额=(65-48)×25%=4.25(万元)
四、长期待摊费用的税务处理
(一)长期待摊费用的范围
企业发生的下列支出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按规定摊销的,准予在税前扣除:
(1)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2)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3)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
(4)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
上述前两项所称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是指改变房屋或者建筑物结构、延长使用年限等发生的支出。
上述所称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在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当增加该固定资产原值:①修理支出达到取得固定资产时的计税基础50%以上;②修理后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延长2年以上。
(二)长期待摊费用的摊销年限
(1)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按照固定资产预计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2)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按照合同约定的剩余租赁期限分期摊销。
(3)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按照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4)其他长期待摊费用支出,应自支出发生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得低于3年。
对于企业的开办费,《企业所得税法》中开(筹)办费未明确列作长期待摊费用,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企业所得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处理,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
企业在《企业所得税法》实施以前年度未摊销完的开办费,也可根据上述规定处理。
【例11-27】某房地产开发企业将自用房产用于对外出租并为租户装修,租期28个月。该房产原值1亿元,发生装修支出2 000万元,其发生的装修费的税务处理正确的是(  )。
A.作为大修理支出在税前摊销扣除
B.作为其他长期待摊费用税前分期扣除
C.资本性支出,按照28个月分期扣除
D.作为装修费用,当期一次性税前扣除
【解析】该装修支出不属于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该企业出租房屋的租期为28个月,不足3年,不可按其他长期待摊费用处理。装修支出属于资本性支出,应在发生支出的次月按照受益期(28个月)分期扣除。故选C项。
企业发生的下列支出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按规定摊销的,准予在税前扣除:
五、投资资产的税务处理
(一)投资资产的成本
(1)通过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投资资产,以购买价款为成本。
(2)通过支付现金以外的方式取得的投资资产,以其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成本。
(二)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企业所得税的处理规定
(1)居民企业(以下简称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确认的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可在不超过5年期限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应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2)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应对非货币性资产进行评估并按评估后的公允价值扣除计税基础后的余额,计算确认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
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应于投资协议生效并办理股权登记手续时,确认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收入的实现。
(3)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而取得被投资企业的股权,应以非货币性资产的原计税成本为计税基础,加上每年确认的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逐年进行调整。
被投资企业取得非货币性资产的计税基础,应按非货币性资产的公允价值确定。
(4)企业在对外投资5年内转让上述股权或投资收回的,应停止执行递延纳税政策,并就递延期内尚未确认的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在转让股权或投资收回当年的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一次性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投资资产成本的扣除方法
企业对外投资期间,投资资产的成本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企业在转让或者处置投资资产时,投资资产的成本,准予扣除。
被投资企业发生的经营亏损,由被投资企业按规定结转弥补;投资企业不得调整减低其投资成本,也不得将其确认为投资损失。
存货,是指企业持有以备出售的产品或者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或者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六、存货的税务处理
(一)存货成本的确定
(1)通过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存货,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成本。
(2)通过支付现金以外的方式取得的存货,以其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成本。
(3)生产性生物资产收获的农产品,以产出或者采收过程中发生的材料费、人工费和分摊的间接费用等必要支出为成本。
(二)存货的成本计算方法
企业使用或者销售的存货的成本计算方法,可以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个别计价法中选用一种。计价方法一经选用,不得随意变更。
企业转让以上资产,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资产的净值允许扣除。其中,资产的净值是指有关资产、财产的计税基础减除已经按照规定扣除的折旧、折耗、摊销、准备金等后的余额。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在重组过程中,应当在交易发生时确认有关资产的转让所得或者损失,相关资产应当按照交易价格重新确定计税基础。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