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印花税 课件(共27张PPT)-《税法》同步教学(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

资源下载
  1. 二一教育资源

10.1印花税 课件(共27张PPT)-《税法》同步教学(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

资源简介

(共27张PPT)
第十章
印花税、契税和环境保护税
1.印花税纳税人
2.印花税的征收范围及税目税率
3.契税的征税对象
4.契税的税收优惠
本章重点
本章难点
1.印花税的征收范围及税目税率
2.契税的征税对象
3.契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VS
第一节
CHAPTER ONE
印花税
点击添加文本
点击添加文本
点击添加文本
点击添加文本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使用的应税经济凭证所征收的一种税。因纳税人主要是通过在应税凭证上粘贴印花税票来完成纳税义务,所以称为印花税。
点击添加文本
点击添加文本
点击添加文本
点击添加文本
我国经济活动中发生的经济凭证种类繁多、数量巨大,我国只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印花税暂行条例》)列举的凭证征收印花税,没有列举的凭证不征收印花税。
正式列举的凭证分为五类:经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权利、许可证照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征税范围

点击添加文本
点击添加文本
点击添加文本
点击添加文本
征税范围

(一)经济合同
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为实现一定目的,经协商一致,明确当事人各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以经济业务活动作为内容的合同,通常称为经济合同。经济合同按照管理的要求,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和其他有关合同法规订立。经济合同的依法订立,是在经济交往中确定、变更或终止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合同法律行为,其书面形式即经济合同书。我国只对依法订立的经济合同书征收印花税。
点击添加文本
点击添加文本
点击添加文本
点击添加文本
征税范围

(一)经济合同
《印花税暂行条例》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中列举了10大类合同,它们分别是:
购销合同
加工承揽合同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货物运输合同
仓储保管合同
借款合同
财产保险合同
2
3
4
8
9
10
11
1
财产租赁合同
技术合同
5
12
点击添加文本
点击添加文本
点击添加文本
点击添加文本
征税范围

(二)产权转移书据
产权转移即财产权利关系的变更行为,表现为产权主体发生变更。产权转移书据是在产权的买卖、交换、继承、赠与、分割等产权主体变更的过程中,产权出让人与受让人之间所订立的民事法律文书。
《印花税暂行条例》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中的产权转移书据包括财产所有权和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等转移书据。另外,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商品房销售合同按照产权转移书据征收印花税。
点击添加文本
点击添加文本
点击添加文本
点击添加文本
征税范围

(三)营业账簿
《印花税暂行条例》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中的营业账簿归属于财务会计账簿,是按照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设置的,是生产经营用账册。按照反映内容的不同,营业账簿可分为记载资金的账簿(简称资金账簿)和其他账簿两类,以便于分别采用按金额计税和按件计税两种计税方法。
点击添加文本
点击添加文本
点击添加文本
点击添加文本
征税范围

(四)权利、许可证照
权利、许可证照是政府授予单位、个人某种法定权利和准予从事特定经济活动的各种证照的统称,包括政府部门发给的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等。
点击添加文本
点击添加文本
点击添加文本
点击添加文本
征税范围

(五)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除了税法列举的应税凭证之外,在确定凭证的征免税范围时,需要注意以下三点:
01
03
02
需要
注意
应税凭证均是指在中国境内具有法律效力、受中国法律保护的凭证。
由于目前同一性质的凭证名称各异、不够统一,因此,各类凭证不论以何种形式或名称书立,只要其属于税法中列举征税范围内的凭证,均应照章纳税。
适用于中国境内,并在中国境内具备法律效力的应税凭证,无论在中国境内或者境外书立,均应依照印花税的规定贴花。
点击添加文本
点击添加文本
点击添加文本
点击添加文本
凡在我国境内书立、领受、使用属于征税范围内所列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所说的“单位和个人”,是指国内各类企业、事业、机关、团体、部队以及中外合资企业、合作企业、外资企业、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及其在华机构等单位和个人。
纳税人

点击添加文本
点击添加文本
点击添加文本
点击添加文本
计税依据和税率

(一)计税依据
印花税根据征税项目的不同,分别实行从价计征和从量计征两种方法。
1.从价计征情况下计税依据的确定
在从价计征情况下,以凭证所载金额为计税依据,具体规定如下:
(1)各类经济合同,以合同上所记载的金额、收入或费用为计税依据。
(2)产权转移书据以书据中所记载的金额为计税依据。
(3)记载资金的营业账簿,以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的合计金额为计税依据。凡“资金账簿”在次年度的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未增加的,对其不再计算贴花。
(4)在确定合同的计税依据时应当注意的问题。
2.从量计征情况下计税依据的确定
在从量计征情况下,以计税数量为计税依据。
点击添加文本
点击添加文本
点击添加文本
点击添加文本
计税依据和税率

(二)税率
经济凭证的种类繁多、形式多样,性质也不尽相同。例如,有些凭证记载有金额,有些凭证则未记载金额;有些凭证供长期使用,有些凭证则只满足临时性需要。这样,我们有必要根据不同凭证的性质和特点,按照合理负担、便于征纳的原则,分别采用不同的税率。
点击添加文本
点击添加文本
点击添加文本
点击添加文本
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

(一)按比例税率计算应纳税额的方法
应纳税额=计税金额×适用税率
(二)按定额税率计算应纳税额的方法
应纳税额=凭证数量×单位税额
点击添加文本
点击添加文本
点击添加文本
点击添加文本
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

(三)计算印花税应纳税额应当注意的问题
(1)按金额比例贴花的应税凭证,未标明金额的,应按照凭证所载数量及市场价格计算金额,依适用税率贴足印花。
(2)应税凭证所载金额为外国货币的,按凭证书立当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牌价折合成人民币,计算应纳税额。
(3)同一凭证由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签订并各执一份的,应当由各方就所执的一份各自全额贴花。
(4)同一凭证因载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经济事项而适用不同税率,分别载有金额的,应分别计算应纳税额,相加后按合计税额贴花;未分别记载金额的,按税率高的计税贴花。
点击添加文本
点击添加文本
点击添加文本
点击添加文本
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

(三)计算印花税应纳税额应当注意的问题
(5)已贴花的凭证,修改后所载金额增加的,其增加部分应当补贴印花税票。
(6)按比例税率计算纳税而应纳税额又不足1角的,免纳印花税;应纳税额在1角以上的,其税额尾数不满5分的不计,满5分的按1角计算贴花。对财产租赁合同的应纳税额超过1角但不足1元的,按1元贴花。
点击添加文本
点击添加文本
点击添加文本
点击添加文本
印花税的缴纳方法

(一)一般纳税方法
印花税通常由纳税人根据规定自行计算应纳税额,购买并一次贴足印花税票,缴纳税款。纳税人向税务机关或指定的代售单位购买印花税票。对税务机关来说,印花税票一经售出,国家即取得印花税收入;对纳税人来说,购买了印花税票,并不等于履行了纳税义务。因此,纳税人将印花税票粘贴在应税凭证后,应即行注销,注销标记应与骑缝处相交。所谓骑缝处,是指粘贴的印花税票与凭证之间的交接处。
对于国家政策性银行记载资金的账簿,一次贴花数额较大、难以承担的,经当地税务机关核准,可在3年内分次贴足印花。
点击添加文本
点击添加文本
点击添加文本
点击添加文本
印花税的缴纳方法

(二)简化纳税方法
为了简化贴花手续,对于应纳税额较大或者贴花次数频繁的情况,税法规定了以下三种简化纳税方法:
3
1
2
代扣税款汇总缴纳的方法
以缴款书或完税证代替贴花的方法
按期汇总缴纳印花税的方法
点击添加文本
点击添加文本
点击添加文本
点击添加文本
印花税的缴纳方法

(三)纳税贴花的其他具体规定
纳税人贴花时,必须遵照以下规定办理纳税事宜:
(1)在应纳税凭证书立或领受时即行贴花完税,不得延至凭证生效日期贴花。
(2)印花税票应粘贴在应纳税凭证上,并由纳税人在每枚税票的骑缝处盖戳注销或画销,严禁揭下重用。
(3)已经贴花的凭证,凡修改后所载金额增加的部分,应补贴印花。
(4)对已贴花的各类应纳税凭证,纳税人必须按规定期限保管,不得私自销毁,以备纳税检查。
点击添加文本
点击添加文本
点击添加文本
点击添加文本
印花税的缴纳方法

(三)纳税贴花的其他具体规定
(5)凡多贴印花税票者,不得申请退税或者抵扣。
(6)纳税人对凭证不能确定是否应当纳税的,应及时携带凭证,到当地税务机关鉴别。
(7)纳税人同税务机关对凭证的性质发生争议的,应检附该凭证报请上一级税务机关核定。
(8)纳税人对纳税凭证应妥善保存。凭证的保存期限,凡国家已有明确规定的,按规定办理;其他凭证均应在履行纳税义务完毕后保存10年。
点击添加文本
点击添加文本
点击添加文本
点击添加文本
印花税的减免优惠如下:
(1)个人承租、出租住房订立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2)军事物资运输、抢险救灾物资运输,以及新建铁路临管线运输等的特殊货运凭证,免征印花税。
(3)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与村民委员会、农民个人书立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免纳印花税。
(4)对经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决定或批准进行的国有(含国有控股)企业改组改制而发生的上市公司国有股权无偿转让行为,暂不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
(5)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企业主管部门批准改制的企业改制前签订但尚未履行完的各类应税合同,改制后需要变更执行主体的,对仅改变执行主体、其余条款未作变动且改制已贴花的,不再贴花。
减免税优惠

点击添加文本
点击添加文本
点击添加文本
点击添加文本
(6)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企业主管部门批准改制的企业因改制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免予贴花。
(7)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买卖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免征印花税。
(8)对国家石油储备基地第一期项目建设过程中涉及的印花税予以免征。
(9)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发生的下列凭证和产权转移书据享受印花税的优惠政策:
(10)对公共租赁住房经营管理单位免征建设、管理公共租赁住房涉及的印花税。
(11)对公共租赁住房经营管理单位购买住房作为公共租赁住房,免征印花税;对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双方免征签订租赁协议涉及的印花税。
减免税优惠

点击添加文本
点击添加文本
点击添加文本
点击添加文本
(12)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商品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资金账簿免征印花税;对其承担商品储备业务过程中书立的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对合同其他各方当事人应缴纳的印花税照章征收。
(13)自2018年1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14)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暂免征收飞机租赁企业购机环节购销合同印花税。
(15)对改造安置住房经营管理单位、开发商与改造安置住房相关的印花税以及购买安置住房的个人涉及的印花税予以免征。
(16)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与高校学生签订的高校学生公寓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减免税优惠

点击添加文本
点击添加文本
点击添加文本
点击添加文本
(17)对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中资产评估增值、资产转让或划转涉及的印花税,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符合现行规定的享受相应税收优惠政策。
(18)自2018年9月10日起,对社保基金会、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管理的社保基金转让非上市公司股权,免征社保基金会、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应缴纳的印花税。
(19)自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为建设饮水工程取得土地使用权而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以及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免征印花税。
(20)自2018年5月1日起,对按万分之五税率贴花的资金账簿减半征收印花税,对按件贴花5元的其他账簿免征印花税。
减免税优惠

点击添加文本
点击添加文本
点击添加文本
点击添加文本
为适应税收事业的发展,有效发挥印花税票的作用,国家税务总局决定自2001年起,每两年对印花税票进行一次改版。
印花税票是缴纳印花税的完税凭证,由国家税务总局负责监制。其票面金额以人民币为单位,分为壹角、贰角、伍角、壹元、贰元、伍元、拾元、伍拾元、壹佰元九种。缴纳印花税时,按照规定的应纳税额,购贴相同金额的印花税票,凭以完税。
印花税票可以委托单位或个人代售,并由税务机关付给2%的手续费,支付来源从实征印花税款中提取。税务机关和代售单位应共同做好代售印花税票的工作。
印花税票

点击添加文本
点击添加文本
点击添加文本
点击添加文本
纳税环节和纳税地点

A
(一)纳税环节
B
(二)纳税地点
印花税应当在书立或领受时贴花。具体是指,在合同签订时、账簿启用时和证照领受时贴花。如果合同是在国外签订的,并且不便在国外贴花,则应在将合同带入境时办理贴花纳税手续。
印花税一般实行就地纳税。对于在全国性商品物资订货会(包括展销会、交易会等)上所签订的合同应纳的印花税,由纳税人回其所在地后及时办理贴花完税手续;对地方主办、不涉及省际关系的订货会、展销会上所签合同的印花税,其纳税地点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自行确定。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