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共55张PPT)第九章 车辆购置税和车船税本章主要内容01车辆购置税第一节 02车船税第二节本章重点1.车辆购置税的征税范围2.车辆购置税的计算和税收优惠3.车船税的征税范围4.车船税的计税依据5.车船税的减免税本章难点1.车辆购置税特殊情况下计税依据的确定2.车船税的计算1第一节 车辆购置税车辆购置税是以在中国境内购置规定的车辆为课税对象、在特定的环节向车辆购置者征收的一种税。就其性质而言,车辆购置税属于直接税的范畴。车辆购置税于2001年1月1日起在我国施行。作为一个新的税种,车辆购置税是在原交通部门收取的车辆购置附加费的基础上,通过“费改税”的方式演变而来的,它基本上保留了原车辆购置附加费的特点。2024/2/206案例引入湖北的小李欲于2014年2月购买一辆小轿车代步,他看中以下两个型号的车辆,相关资料如下,请你从减少支出的角度考虑应选择哪种车辆?车辆 排量 支付给销售者的价款(元) 车辆购置税(元) 领取牌照费(元) 交强险费用(元) 车船税(元) 其他费用 除以上列举的一切其他费用 (元) 合计(元)标致 1.6L 118900 10162.39 174 950 ? 3000 ?福克斯 1.8L 118900 10162.39 174 950 ? 3000 ?2024/2/207思考:1.是否需交车船税2.什么时候交车船税3.2辆小轿车交纳的车船税相同吗4.若无论是1.6L,还是1.8L均能达到小李的要求,请你帮他做出选择。2024/2/2082011年2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于2012年1月1日起施行。一、车辆购置税概述(一)车辆购置税的特点价外征收,不转嫁税负征收环节单一征收范围单一征税具有特定目的特点04010203一、车辆购置税概述(二)开征车辆购置税的作用(1)有利于合理筹集建设资金,积累国家财政收入,促进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事业的健康发展。(2)有利于规范政府行为,理顺税费关系,深化和完善财税制度改革。(3)有利于调节收入差别,缓解社会分配不公的矛盾。(4)有利于配合打击走私,保护民族工业,维护国家权益。二、纳税人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购置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这一表述界定了车辆购置税的应税行为、征税区域和纳税人的范围等方面的内容。二、纳税人(一)车辆购置税的应税行为车辆购置税的应税行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购置应税车辆的行为。具体来讲这种应税行为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购买使用行为2.进口使用行为3.受赠使用行为4.自产自用行为5.获奖使用行为6.其他使用行为【例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下列行为属于车辆购置税应税行为的有( )。A.应税车辆的购买使用行为B.应税车辆的销售行为C.自产自用应税车辆的行为D.以获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行为【解析】车辆购置税的应税行为是指从各种渠道取得并使用应税车辆的行为。故正确答案为A、C、D项。二、纳税人(二)车辆购置税纳税人的具体范围车辆购置税纳税人的范围包括单位和个人,具体为:(1)单位是指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部队以及其他单位。(2)个人是指个体工商业户及其他个人,泛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自然人,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外国公民。三、征税对象和征税范围(一)汽车汽车包括各类汽车。(二)摩托车1.轻便摩托车2.二轮摩托车3.三轮摩托车(三)电车1.无轨电车2.有轨电车(四)挂车1.全挂车2.半挂车(五)农用运输车1.三轮农用运输车2.四轮农用运输车【例9-2】下列车辆,属于车辆购置税征收范围的有( )。A.摩托车B.无轨电车C.半挂车D.电动自行车【解析】车辆购置税的征收范围包括汽车、摩托车、电车、挂车、农用运输车,故正确答案为A、B、C项。四、税率我国车辆购置税实行统一比例税率,税率为10%。自2017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对购置1.6升及以下排量的乘用车减按7.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自2018年1月1日起,恢复按10%的法定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五、计税依据车辆购置税以应税车辆为征税对象,按照从价定率、价外征收的方法计算应纳税额。由于应税车辆的购置来源、具体应税行为不同,因此车辆购置税计税价格的组成不一样,计税依据也不同。(一)购买自用应税车辆计税依据的确定纳税人购买自用的应税车辆,以计税价格为计税依据。计税价格的组成包括纳税人购买应税车辆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增值税税款)。也就是说,计税价格是由销货方销售应税车辆时向购买者收取的、除增值税税款以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组成的。由于纳税人购买自用的应税车辆是按不含增值税的计税价格征收车辆购置税的,因此,当纳税人购车发票的价格未扣除增值税税款,或者因不得开具机动车辆销售统一发票(或开具其他普通票据)而发生价款与增值税税款合并收取时,在确定车辆购置税计税依据时,应将其换算为不含增值税的销售价格,其换算公式为:计税价格=含增值税的销售价格÷(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主管税务机关在计征车辆购置税确定计税依据时,计算车辆不含增值税价格的方法为:不含税价格=(全部价款+价外费用)÷(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例9-3】某市工商局2016年3月向某汽车贸易公司购买1辆小轿车自用,取得普通发票,注明总金额234 000元。该工商局是否需要缴纳车辆购置税?如果需要缴纳,应缴纳多少?【解析】(1)该工商局需要缴纳车辆购置税。(2)应纳税额=234 000÷(1+17%)×10%=20 000(元)(二)进口自用应税车辆计税依据的确定纳税人进口自用的应税车辆缴纳车辆购置税时,以组成计税价格为计税依据。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为: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这里的“进口自用的应税车辆”,是指纳税人直接从境外进口或委托代理进口自用的应税车辆,即非贸易方式进口自用的应税车辆。应纳关税=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税率应纳消费税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三)其他自用应税车辆计税依据的确定按现行政策规定,纳税人自产、受赠、获奖和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的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购置该型号车辆的价格确认;不能取得购置价格的,由主管税务机关参照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相同类型应税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核定。【例9-4】王某在某公司举办的有奖销售活动中,中奖1辆小轿车,举办公司开具的销售发票金额为58 000元。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国家税务局核定该车型的最低计税价格为63 200元。王某申报纳税时,应按照63 200元缴纳车辆购置税。(四)以最低计税价格为计税依据的确定现行政策规定:纳税人购买自用或者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申报的计税价格低于同类型应税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又无正当理由的,按照最低计税价格征收车辆购置税。这就是说,纳税人购买和进口自用的应税车辆,首先应分别按前述计税价格、组成计税价格计税。申报的计税价格偏低,又不能提出正当理由的,应以最低计税价格为计税依据,按照核定的最低计税价格征税。最低计税价格是指国家税务总局依据车辆生产企业提供的车辆价格信息,并参照市场平均交易价格核定的车辆购置税计税价格。申报的计税价格低于同类型应税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又无正当理由的,是指纳税人申报的车辆计税价格低于出厂价格或进口自用车辆的计税价格。(四)以最低计税价格为计税依据的确定根据纳税人购置应税车辆的不同情况,国家税务总局对以下几种特殊情形应税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规定如下:(1)底盘(车架)发生更换的车辆,计税依据为最新核发的同类型车辆最低计税价格的70%。同类型车辆是指同国别、同排量、同车长、同吨位、配置近似的车辆。(2)免税条件消失的车辆,自初次办理纳税申报之日起,使用年限未满10年的,计税依据为最新核发的同类型车辆最低计税价格按每满1年扣减10%;使用10年(含)以上的,计税依据为零;未满1年的,计税依据为最新核发的同类型车辆最低计税价格。(3)对于国家税务总局未核定最低计税价格的车辆,其计税依据为已核定的同类型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同类型车辆是指同国别、同排量、同车长、同吨位、配置近似等。(4)进口旧车、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受损的车辆、库存超过3年的车辆、行驶8万千米以上的试验车辆、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车辆,凡纳税人能出具有效证明的,计税依据为纳税人提供的统一发票或有效凭证注明的计税价格。【例9-5】某医院于2014年6月购置1辆救护车,支付含增值税价款150 000元,该车使用年限为10年。2016年6月,医院将该救护车改为9座小客车,同类型小客车的最低计税价格为140 000元。可以判定,该救护车在2016年6月免税条件消失,其计税依据应该为112 000元(140 000-140 000×10%×2)。(五)已使用未完税车辆计税依据的确定(1)对已使用未完税车辆,主管税务机关应按照《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第六条的规定,确定计税价格。(2)对于已使用未完税的免税车辆,免税条件消失后,纳税人依照相关规定重新办理纳税申报时,其提供的《机动车行驶证》上标注的车辆登记日期视同初次办理纳税申报日期。主管税务机关据此确定车辆使用年限和计税依据。(3)对于国家授权的执法部门没收的走私车辆、被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没收并拍卖的车辆,其库存(或使用)年限超过3年或行驶里程超过8万千米以上的,主管税务机关依据纳税人提供的统一发票或有效证明注明的价格确定计税依据。(六)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依据使用统一货币单位计算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依据和应纳税款应以人民币计算。纳税人以外汇结算应税车辆价款的,按照申报纳税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基准汇价,折合成人民币计算应纳税额。六、税收优惠我国车辆购置税实行法定减免税,减免税范围的具体规定为:(1)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外交人员自用的车辆免税。(2)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列入军队武器装备订货计划的车辆免税。(3)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免税(自卸式垃圾车不属于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4)2014年9月1 日至2017年12月31 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5)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对城市公交企业购置的公共汽电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一)车辆购置税减免税的具体规定【例9-6】我国的车辆购置税实行法定减免税,下列属于车辆购置税减免税范围的是( )。A.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外交人员自用的车辆B.购置的新能源汽车C.设有固定装置的运输车辆D.四轮农用运输车【解析】选项C,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免税。选项D,四轮农用运输车没有免税优惠。故正确答案为A、B项。已缴纳车辆购置税的车辆,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准予纳税人申请退税:(1)车辆退回生产企业或者经销商的。(2)符合免税条件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但已征税的。(3)其他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应予退税的情形。(二)车辆购置税的退税纳税人申请退税时,应如实填写《车辆购置税退税申请表》,由本人、单位授权人员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退税手续,按下列情况分别提供资料:(1)车辆退回生产企业或者经销商的,提供生产企业或经销商开具的退车证明和退车发票。(2)符合免税条件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但已征税的,未办理车辆登记注册的,提供原完税凭证、完税证明正本和副本;已办理车辆登记注册的,提供原完税凭证、完税证明正本。(3)其他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应予退税的情形,未办理车辆登记注册的,提供原完税凭证、完税证明正本和副本;已办理车辆登记注册的,提供原完税凭证、完税证明正本、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出具的机动车注销证明或者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车辆退回生产企业或者经销商的,纳税人申请退税时,主管税务机关自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之日起,按已缴纳税款每满1年扣减10%计算退税额;未满1年的,按已缴纳税款全额退税。其他退税情形,纳税人申请退税时,主管税务机关依据有关规定计算退税额。七、应纳税额的计算车辆购置税实行从价定率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计税价格×税率由于应税车辆的购置来源、具体应税行为以及计税价格组成的不同,因此车辆购置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也不同。纳税人购买自用国产应税车辆,其计税价格由纳税人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不包括增值税税款)和价外费用组成。(一)购买自用国产应税车辆应纳税额的计算【例9-7】杨某2016年12月从当地一家4S店购买1辆1.6升排量的小汽车自己使用,支付含增值税价款110 000元、配件费4 000元、改装费2 000元,支付的各项价款均由4S店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另支付保险公司委托4S店代收的保险费5 000元,并由保险公司开票。计算杨某应缴纳的车辆购置税税额。【解析】应纳车辆购置税税额=(110 000+4 000+2 000)÷(1+17%)×10%=9 914.53(元)纳税人进口自用的应税车辆,以组成计税价格为计税依据。(二)进口自用应税车辆应纳税额的计算【例9-8】某4S店2016年11月进口9辆商务车,海关核定的关税计税价格为40万元/辆,当月销售4辆,1辆公司自用。计算该4S店应缴纳的车辆购置税税额。(商务车关税税率为25%,消费税税率为12%)。【解析】应纳车辆购置税税额=40×(1+25%)÷(1-12%)×10%=5.68(万元)纳税人自产自用、受赠使用、获奖使用和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凡不能取得该型车辆的购置价格,或者申报车辆的价格低于最低计税价格的,以国家税务总局核定的最低计税价格为计税依据计算征收车辆购置税。1.自产自用应税车辆应纳税额的计算(三)其他自用应税车辆应纳税额的计算【例9-9】某客车制造厂将自产的1辆客车用于本厂后勤生活服务,该厂在办理车辆上牌落籍前,出具该车的发票注明金额为52 000元,并按此金额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审核,国家税务总局对该车同类型车辆核定的最低计税价格为63 000元。该厂对作价问题提不出正当理由。计算该车应缴纳的车辆购置税税额。【解析】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车辆的发票价格是52 000元,低于最低计税价格63 000元,又无正当理由,主管税务机关应按全国统一核定的同类型应税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确定征税。应纳车辆购置税税额=63 000×10%=6 300(元)2.受赠自用应税车辆应纳税额的计算【例9-10】某公司2016年10月接受捐赠小汽车10辆,该小汽车为1.8升排量,成本为100 000元/辆,成本利润率为8%,市场不含增值税售价为140 000元/辆,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同类型应税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为130 000元/辆。计算该公司应缴纳的车辆购置税税额。【解析】应纳车辆购置税税额=140 000×10×10%=140 000(元)(三)其他自用应税车辆应纳税额的计算3.获奖自用应税车辆应纳税额的计算【例9-11】赵某在某公司举办的有奖销售活动中,中奖获得微型汽车1辆,公司开具的销售发票金额为65 000元。赵某申报纳税时,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国家税务总局核定,该车型的最低计税价格为72 000元。计算赵某应缴纳的车辆购置税税额。【解析】纳税人从各种奖励方式中取得并自用的应税车辆,其价格低于最低计税价格的,应按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最低计税价格核定计税。应纳车辆购置税税额=72 000×10%=7 200(元)(三)其他自用应税车辆应纳税额的计算4.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应纳税额的计算【例9-12】甲企业从某拍卖公司通过拍卖购进2辆轿车,其中1辆是未上牌照的新车,不含税成交价为60 000元,国家税务总局核定同类型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为120 000元;另1辆是已使用6年的轿车,不含税成交价为50 000元。计算甲企业应纳车辆购置税税额。【解析】车辆购置税采用一次课征制,购置已经缴纳过车辆购置税的使用过的小汽车自用不再缴纳车辆购置税。通过拍卖购进的车辆,价格一般都较低,成交价只能作为参考,不能作为计税依据,应该以国家税务总局核定的最低计税价格征收车辆购置税。应纳车辆购置税税额=120 000×10%=12 000(元)(三)其他自用应税车辆应纳税额的计算1.减税、免税条件消失车辆应纳税额的计算对减税、免税条件消失的车辆,纳税人应按现行规定,在办理车辆过户手续前或者办理变更车辆登记注册手续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缴纳车辆购置税。减免税车辆改制的情形,主要有列入军队武器装备计划的免税车辆和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用免税车辆。减税、免税车辆因改制后车型、用途或者使用性质发生变化的,应由改制车辆的使用者在办理车辆变更登记注册手续前补缴车辆购置税。减免税车辆改变用途或使用性质的,应按同类型应税车辆最低计税价格的一定比例确定计税价格征税。(四)特殊情形自用应税车辆应纳税额的计算【例9-13】某部队将1辆通信车进行更新改造,该车使用年限10年,已使用4年,属于列入军队武器装备计划的免税车辆。改造后由后勤部使用该车。经审核,该车发动机、底盘、车身和电气设备四大组成部分的性能技术数据没有发生根本变化。该汽车核定的最低计税价格为56 000元。计算改造的这辆汽车应缴纳的车辆购置税税额。【解析】应纳车辆购置税税额=同类型新车最低计税价格×(1-已使用年限/规定使用年限)×100%×税率=56 000×(1-4÷10)×100%×10%=3 360(元)上述减税条件消失的车辆,应按以上方法计算的应纳税额减去已缴税金后的余额补征车辆购置税,多缴(即两者相抵后为负数)的不再退税。2.未按规定缴税车辆应补税额的计算纳税人未按规定缴税的,应按现行政策规定的计税价格,区分情况,分别确定征税。不能提供购车发票和有关购车证明资料的,检查地税务机关应按同类型应税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征税。纳税人回落籍地后提供的购车发票金额与支付的价外费用之和高于核定的最低计税价格的,落籍地主管税务机关还应对其差额计算补税。检查地税务机关对未按规定缴税车辆补征税款后,应向纳税人开具完税凭证;落籍地主管税务机关凭纳税人提供的完税凭证核发完税证明,并建立车辆购置税档案。原应缴纳车辆购置附加费而未缴纳的车辆,在改征车辆购置税后属应税车辆的,应比照上述原则和方法,按政策规定的计税价格补征车辆购置税。【例9-14】A市税务机关在与公安机关联合上路检查时拦截了1辆挂异地临时牌照的奥迪小轿车,该车为德国大众公司生产,气缸容量为2 200毫升。经检查发现,该车系B市某单位的车辆,临时牌照已超过限定日期35天,车主没有提供购车发票和有关资料。国家税务总局对这种进口轿车核定的最低计税价格为490 000元。计算应缴纳的车辆购置税。【解析】纳税人未按规定缴税的,应按现行政策规定的计税价格,区分情况,分别确定征税。不能提供购车发票和有关购车证明资料的,检查地税务机关应按同类型应税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征税;纳税人回落籍地后提供的购车发票金额与支付的价外费用之和高于核定的最低计税价格的,落籍地主管税务机关还应对其差额计算补税。检查地税务机关补征车辆购置税的计算如下:应纳税额=最低计税价格×税率=490 000×10%=49 000(元)八、申报与缴纳车辆购置税实行一车一申报制度。(一)纳税申报1.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时应备齐材料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时应如实填写《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以下简称纳税申报表),同时提供以下资料:01纳税人身份证明02车辆价格证明03车辆合格证明04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2.免(减)税申报符合《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免税、减税车辆,纳税人在办理纳税申报时,除提供一般资料外,还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提供相关资料的原件、复印件及彩色照片。原件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退还纳税人,复印件及彩色照片由主管税务机关留存。已经办理纳税申报的车辆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按《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的规定重新办理纳税申报:(1)底盘发生更换的;(2)免税条件消失的。自2013年7月1日起,各地税务机关对2013年4月1日之后生产的国产机动车(或报关的进口机动车),依据车辆购置税征管系统中车辆合格证电子信息办理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减免税等相关业务。自2014年7月1日起,各地税务机关对所有机动车均应依据车辆购置税征管系统中车辆合格证电子信息办理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减免税等相关业务。无车辆合格证电子信息的,不予办理。3.已使用未完税车辆纳税申报(1)对已使用未完税车辆,纳税人在主动申请补办纳税申报手续时,因不可抗力因素无法按照《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的规定提供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有效凭证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受理纳税申报。(2)对于已办理登记注册手续的车辆,纳税人在补办纳税申报手续时,除了应按照《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的规定提供申报资料外,还应提供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机动车行驶证原件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退还纳税人,复印件由主管税务机关留存。主管税务机关对已使用未完税车辆除了应按照《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第六条的规定确定计税价格征收税款外,还应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加收滞纳金。已使用未完税车辆,纳税人在补办纳税申报时,滞纳税款之日分别按以下情况确定:①纳税人提供的有效证明注明的时间超过3年(含3年)的或无法提供任何有效证明的,主管税务机关按照3年追溯期确定滞纳税款之日。②对因不可抗力因素无法提供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而已办理登记注册手续的车辆,主管税务机关应按照机动车行驶证标注的车辆登记日期确定滞纳税款之日;未办理登记注册手续的车辆,主管税务机关应按照车辆合格证明上标注的出厂日期后60日确定滞纳税款之日。(二)车辆购置税的纳税环节车辆购置税是对应税车辆的购置行为课征,征税环节选择在使用环节(即最终消费环节)。具体而言,纳税人应当在向公安机关等车辆管理机构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手续前缴纳车辆购置税,即车辆购置税是在应税车辆上牌登记注册前的使用环节征收。车辆购置税选择单一环节,实行一次课征制度,购置已征车辆购置税的车辆,不再征收车辆购置税,但减税、免税条件消失的车辆,即如果减税、免税车辆因转让、改制后改变了原减、免税的前提条件,就不再属于免税、减税的范围,应按规定缴纳车辆购置税。(三)车辆购置税的纳税地点纳税人购置应税车辆,应当向车辆登记注册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购置不需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手续的应税车辆,应当向纳税人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车辆登记注册地是指车辆的上牌落籍地或落户地。【例9-15】关于车辆购置税的纳税地点,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A.购置需要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手续的应税车辆,纳税地点是纳税人所在地B.购置需要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手续的应税车辆,应当向购买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C.购置需要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手续的应税车辆,纳税地点是车辆上牌落籍地D.购置不需要办理登记注册手续的应税车辆,应当向纳税人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解析】根据车辆购置税纳税地点的规定,正确答案为C、D项。(四)车辆购置税的纳税期限纳税人购买自用的应税车辆,应自购买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进口自用应税车辆,应自进口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应自取得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车辆购置税税款于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时一次缴清。这里的“购买之日”是指纳税人购车发票上注明的销售日期;“进口之日”是指纳税人报关进口的当天。(五)车辆购置税的缴税管理车辆购置税的缴纳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自报核缴自报核缴即由纳税人自行计算应纳税额,自行填写纳税申报表等有关资料,然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开具完税凭证,纳税人持完税凭证向当地金库或金库经收处缴纳税款。这种缴纳方法可以避免错漏现象的发生,适用于各种纳税人的缴纳。1集中征收缴纳集中征收缴纳包括两种情况:一是由纳税人集中向税务机关统一申报纳税。它适用于实行集中购置应税车辆的军队、武警系统的缴纳和经批准实行代理制经销商的缴纳。二是由税务机关集中申报缴纳税款,即在纳税人向实行集中征收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税款,且税务机关开具完税凭证后,由税务机关填写汇总缴款书,将税款集中缴入金库或金库经收处。2代扣、代收、代征代扣、代收、代征即扣缴义务人按税法规定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税务机关委托征收单位代征税款的征收方式。它适用于税务机关委托征收或纳税人依法受托征收税款。目前,税务机关委托交通部门稽征机构代征车辆购置税就属于这种征收方式。3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