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车辆购置税法 课件(共35张PPT)-《税法》同步教学(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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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车辆购置税法 课件(共35张PPT)-《税法》同步教学(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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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5张PPT)
项目七 其他税种税法(下)
【职业能力目标】
(1)能判定哪些业务应缴纳关税,能根据相关业务资料计算关税,能确定关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期限和纳税地点。
(2)能判定哪些业务应缴纳印花税,能根据相关业务资料计算印花税,能确定印花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期限和纳税地点。
(3)能判定哪些业务应缴纳契税,能根据相关业务资料计算契税,能确定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期限和纳税地点。
【职业能力目标】
(4)能判定哪些业务应缴纳车船税,能根据相关业务资料计算车船税,能确定车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期限和纳税地点。
(5)能判定哪些业务应缴纳车辆购置税,能根据相关业务资料计算车辆购置税,能确定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期限和纳税地点。
(6)能判定哪些业务应缴纳烟叶税,能根据相关业务资料计算烟叶税,能确定烟叶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期限和纳税地点。
(7)能判定哪些业务应缴纳环境保护税,能根据相关业务资料计算环境保护税,能确定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期限和纳税地点。
【项目引例——关税的计算】
任务五 车辆购置税法
【任务引例】
一、车辆购置税的基本原理认知
(一)车辆购置税的含义
车辆购置税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购置规定车辆为征税对象,在特定的环节向购置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就性质而言,它属于直接税的范畴。
(二)车辆购置税在我国的发展
现行车辆购置税的基本规范,是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18年12月29日通过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简称《车辆购置税法》),该法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
(三)车辆购置税的特点
征收范围有限;
征收环节单一;
税率单一;
征收方法单一;
是一种特定目的税。
二、车辆购置税纳税人和征税范围的确定
(一)车辆购置税纳税人的确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购置汽车、有轨电车、汽车挂车、排气量超过150毫升的摩托车(以下统称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为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购置,是指以购买、进口、自产、受赠、获奖或者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行为。
(二)车辆购置税征税范围的确定
车辆购置税以列举的车辆作为征税对象,未列举的车辆不纳税。其征税范围包括汽车、有轨电车、汽车挂车、排气量超过150毫升的摩托车。
三、车辆购置税的计算
(一)车辆购置税计税依据的确定
1.车辆购置税计税依据的基本规定
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依据为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1)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纳税人实际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含价外费用),不包括增值税税款;购买自用应税车辆计征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依据,与销售方计算增值税的计税依据一致。
计税价格(不含增值税的销售价格)=含增值税的销售价格÷(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含增值税价款+价外费用)÷(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2)纳税人进口自用车辆的计税价格,为关税完税价格加上关税和消费税,即为组成计税价格。进口自用应税车辆计征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依据,与进口方计算增值税的计税依据一致。
如果进口自用车辆是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的小汽车、摩托车等应税车辆,则其组成计税价格为:
计税价格(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比例税率)
如果进口自用车辆是不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的大卡车、大客车等应税车辆,则组成计税价格公式简化为:
计税价格(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
(3)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同类应税车辆(即车辆配置序列号相同的车辆)的销售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没有同类应税车辆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确定。
没有同类应税车辆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确定,又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如果自产自用车辆是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的小汽车、摩托车等应税车辆,则其组成计税价格为:
计税价格(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消费税=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
如果自产自用车辆是不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的大卡车、大客车等应税车辆,则组成计税价格公式简化为:
计税价格(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上述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由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确定。
(4)纳税人以受赠、获奖或者其他方式取得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购置应税车辆时相关凭证载明的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二)车辆购置税的税率
车辆购置税实行统一比例税率,税率为10%。
(三)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的运用
(1)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
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有关人员自用的车辆
免征车辆购置税。
(2)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列入
装备订货计划的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
(3)悬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
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
(4)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
(5)城市公交企业购置的公共汽电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
(6)回国服务的在外留学人员用现汇购买1辆个人自用国产小汽车和长期来华定居专家进口1辆自用小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7)防汛部门和森林消防部门用于指挥、检查、调度、报汛(警)、联络的由指定厂家生产的设有固定装置的指定型号的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
(11)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组织委员会新购置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
(12)原公安现役部队和原武警黄金、森林、水电部队改制后换发地方机动车牌证的车辆(公安消防、武警森林部队执行灭火救援任务的车辆除外),一次性免征车辆购置税。
(10)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母亲健康快车”项目的流动医疗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9)2027年12月31日前,继续对购置挂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
(四)车辆购置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车辆购置税实行从价计征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车辆购置税=计税价格×车辆购置税税率
1.购买自用应税车辆应纳税额的计算
购买自用应税车辆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车辆购置税=含增值税的销售价格÷(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车辆购置税税率=(含增值税价款+价外费用)÷(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车辆购置税税率=不含增值税的销售价格×车辆购置税税率
在应纳税额的计算当中,应注意以下费用的计税规定:
(4)销售单位开给购买者的各种发票金额中包含增值税税款,因此,计算车辆购置税时,应换算为不含增值税的计税价格。
(5)购买者支付的控购费,是政府部门的行政性收费, 不属于销售者的价外费用范围,不应并入计税价格计税。
2.进口自用应税车辆应纳税额的计算
纳税人进口自用应税车辆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分为两种情况:
(1)如果进口自用车辆是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的小汽车、摩托车等应税车辆,则其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车辆购置税=(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税率=(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比例税率)×车辆购置税税率
(2)如果进口自用车辆是不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的大卡车、大客车等应税车辆,则其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车辆购置税=(关税完税价格+关税)×车辆购置税税率
3.自产自用应税车辆应纳税额的计算
(1)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车辆,若有同类应税车辆的销售价 格,则其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车辆购置税=同类应税车辆的销售价格×车辆购置税税率
(2)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车辆,若没有同类应税车辆的销售价格,则其应纳税额的计算分为两种情况:
如果自产自用车辆是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的小汽车、摩托车等应税车辆,则其应纳税额为:
应纳车辆购置税=组成计税价格×车辆购置税税率=[成本×(1+成本利润率)+消费税]×车辆购置税税率=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车辆购置税税率
如果自产自用车辆是不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的大卡车、大客车等应税车辆,则其应纳税额为:
应纳车辆购置税=组成计税价格×车辆购置税税率=成本×(1+成本利润率)×车辆购置税税率
4.以受赠、获奖或者其他方式取得自用应税车辆应纳税额的计算
以受赠、获奖或者其他方式取得自用应税车辆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车辆购置税=购置应税车辆时相关凭证载明的价格×车辆购置税税率
5.纳税人申报的应税车辆计税价格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应税车辆应纳税额的计算
纳税人申报的应税车辆计税价格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由税务机关依照《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核定其应纳税额。
6.特殊情形下自用应税车辆应纳税额或应退税额的计算
【任务引例解析】
2.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购置应税车辆的当日。
3.车辆购置税的纳税期限
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60日内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
4.车辆购置税的纳税地点
(二)车辆购置税的纳税申报
纳税人对车辆购置税进行纳税申报时,应当填报“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见表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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