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印花税计算申报与缴纳 课件(共36张PPT)- 《税费计算申报与筹划》同步教学(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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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印花税计算申报与缴纳 课件(共36张PPT)- 《税费计算申报与筹划》同步教学(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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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6张PPT)
项目六
其他税种计算申报与筹划
房产税计算申报与筹划
任务一
城镇土地使用税计算申报与筹划
任务二
车船税计算申报与 筹划
任务三
印花税计算申报与筹划
任务四
城建税与教育费附加计算申报与筹划
任务五
本项目结构
土地增值税计算申报与筹划
任务六
契税计算申报与筹划
任务七
关税计算申报与筹划
任务八
任务四
印花税计算申报与缴纳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使用、领受各种应税凭证而征收的一种行为税。
一、学习印花税基本知识
(一)界定纳税人
在我国境内书立、使用、领受各种应税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具体包括:
立合同人、立据人、立账簿人、领受人、使用人
对于两方或两方以上当事人共同书立的凭证,应各方分别全额完税。
(二)确定征税对象:应税凭证
1.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2.产权转移书据
3.营业账簿
4.权利许可证照
5.规定的其他凭证
(三)确定税目:13个
(五)确定计税依据
(四)确定税率
比例税率 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四档) 产权转移书据
记载资金的营业账簿
定额税率 其他营业账簿
(每件5元)权利许可证照
比例税率——计税金额
定额税率——计税数量
1 ‰ 、0.5 ‰ 、0.3 ‰ 、0.05 ‰
2018年5月1日起,对记载资金的营业账簿减半征税,对其他营业账簿免征印花税。
二、计算印花税
应纳税额=应税凭证计税金额 适用税率
应纳税额=应税凭证件数 适用税额
易货合同:视为同时发生购买和销售双重经济行为的合同,易货双方均按易货总额计算纳税。
三、申报印花税
(一)自行贴花:自行计算、自行购花、自行贴花、
自行画销
(二)汇贴或汇缴:数额大或贴花次数频繁的,以
缴款书代替贴花或按期汇总缴纳
例:某建筑安装公司承包某工厂建筑工程一项,工程造价为60000000元,双方签订建筑承包工程合同,订立建筑安装合同应按合同金额0.3 ‰贴花
应纳税额=60000000×0.3 ‰=18000(元)
任务五
城建税、教育费附加计算申报与缴纳
2010年12月1日起,外商投资企业、外资企业、外籍个人征收城建税
一、学习城建税基本知识
城市维护建设税是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两税”税额为计税依据,用于城市的公用事业和公共设施的维护和建设而征收的一种税。
(一)界定纳税人
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
海关代征增值税和消费税不交城建税
(二)确定计税依据
实际缴纳的“两税”
不包括违反“两税”有关税法加收的滞纳金和罚款
(三)确定税率
市区: 7%
县城、镇: 5%
此外(农村): 1%
知识链接 税收优惠
一般不单独减免,对个别确有困难的,可予以照顾。
因减免税而退回“两税”,城建税可同时退库。
因出口退税,城建税不可同时退库。
二、计算城建税
应纳税额=计税依据 税率
=实际缴纳的“两税”税额 税率
三、纳税申报
1、纳税环节——同“两税”
2、纳税期限——同“两税”
3、纳税地点——纳税人所在地
与两税同时同地缴纳
教育费附加
目的:筹集教育经费
计税依据、纳税申报同城建税
征收率:3%
任务六
土地增值税计算申报与缴纳
一、学习土地增值税基本知识
土地增值税是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简称房地产,下同)的单位和个人,就其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
(一) 概念
(二) 特点
2、以转让房地产取得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
3、实行道道征税,按次征收
4、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
1、属于特定行为目的税
(三)征税对象与征税范围
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转让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
转让 出让
(四)纳税人
在我国境内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
增值额
(五) 税率
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按转让房地产增值比例的大小,分档定率,超率累进。
增值率 税率 速算扣除率
1、增值率≤50% 30% 0
2、50% 增值率≤100% 40% 5%
3、100% 增值率≤200% 50% 15%
4、增值率 200% 60% 35%
增值率=增值额/扣除项目
(六)税收优惠
1、对建造普通住宅出售,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2、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免征土地增值税。
3、对个人之间互换自有居住用房地产的,经当地税务机关核实,可以免征土地增值税。
4、对于一方出地,一方出资金,双方合作建房,建成后按比例分房自用的,暂免征土地增值税;建成后转让的,应征收土地增值税。
(一) 收入额的确定
转让房地产的收入是指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全部价款及有关的经济收益,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
二、 计算土地增值税
(二) 扣除项目
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纳税人房地产开发项目实际发生的成本。
包括拆迁费、前期工程、基础设施、公共配套设施费…
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
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所支付的费用
包括
2、房地产开发成本
3、房地产开发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允许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①+②)×10%以内
(1)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允许据实扣除,但最多不得超过按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按 (①+②)的5%以内比例计算扣除,即:
允许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利息+(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5%以内
(2)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或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的,房地产开发费用按(①+②)的10%以内比例计算扣除,即:
重置成本价×成新度折扣率
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
6、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
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可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和房地产开发成本之和,加计20%的扣除。
(①+②)×20%加计扣除
4、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
5、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不同情况下的扣除项目
1、房地产开发企业转让新建房:1+2+3+5+6
2、转让旧房:1+4+5
3、转让土地使用权:1+5
(三)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土地增值额×适用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率
增值率=增值额/扣除项目金额
土地增值额=转让收入-扣除项目金额
确定税率和速算扣除率
例: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建造并出售了一幢写字楼,取得销售收入1000万元(不含税)(增值税征收率为5%,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7%,教育费附加征收率为3%)。该公司为建造该写字楼支付的地价款为100万元,建造该写字楼的房地产开发成本为200万元(注:该公司因同时建造其他商品房,不能按该写字楼计算分摊银行贷款利息支出)。该公司所在地政府确定的费用扣除比例为10%。计算该公司转让该写字楼应纳的土地增值税额。
(1) 转让收入=1000万元
(2) 扣除项目金额
① 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为100万元
② 房地产的开发成本为200万元
③ 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费用为:(100+200) ×10% = 30万元
⑤从事房地产开发的加计扣除为:(100+200) ×20% = 60万元
⑥ 扣除项目金额合计为:100+200+30+5.5+60=395.5(万元)
④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为:1000×5%×(7%+3%)
+1000×0.5‰= 5.5万元
(3) 转让房地产的增值额为:
1000-395.5 = 604.5 (万元)
(4) 增值额与扣除项目金额的比例(增值率)为:
604.5÷395.5 ≈152.84% (万元)
(5) 应纳土地增值税额为:
604.5×50%-395.5×15% = 242.925(万元)
三、申报土地增值税
(一)纳税期限:转让房地产合同签订后的7日内
(二)纳税地点:房地产所在地
(三)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填制
1、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转让写字楼一幢,取得收入3000万元(不含税),增值税征收率为5%,城建税税率7%,教育费附加3%。该公司为建造该写字楼支付的地价款为250万元,投入的房地产开发成本为850万元,房地产开发费用的利息支出为80万元(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也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公司所在地政府规定的费用扣除项目比例为10%,计算其应缴纳多少土地增值税
解:扣除项目=250+850+(250+850)×10%+3000×5%
×(7%+3%)+3000×0.5‰+(250+850)×20%
=1446.5(万元)
增值额=3000-1446.5=1553.5(万元)
增值率=1553.5/1446.5=107.40%
应纳税额=1553.5×50%-1446.5×15%=559.775(万元)
2、某市房地产开发公司转让写字楼一幢,取得转让收入5000万元(不含税),公司即按税法规定缴纳了有关税金。已知,该公司为取得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金额为500万元;投入房地产开发成本1500万元;开发费用400万元,其中计算分摊给这幢写字楼的利息支出120万元(有金融机构证明),比按工商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多10万元。已知,公司所在地政府规定的其他开发费用的计算扣除比例为5%,计算该公司转让此楼应纳的土地增值税。(增值税征收率为5%)
解:扣除项目=500+1500+(120-10)+(500+1500)×5%
+5000×5%×(7%+3%)+5000×0.5‰
+(500+1500)×20%=2637.5(万元)
增值额=5000-2637.5=2362.5(万元)
增值率=2362.5/2637.5=89.57%
应纳税额=2362.5×40%-2637.5×5%=813.125(万元)
3、某国家机关转让一幢旧房,取得收入900万元(不含税)。该房建于70年代,当时造价为70万元。现经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重置成本价为380万元,有六成新。旧房占地原来是行政划拨的,转让时,补交了土地出让金80万元。计算该机关转让旧房应纳的土地增值税税额。(印花税税率为0.5‰)
解:扣除项目=80+380×60% +900×5%×(7%+3%)
+900×0.5‰=312.95(万元)
增值额=900-312.95=587.05(万元)
增值率=587.05/312.95=164%
应纳税额=587.05×50%-312.95×15%=246.58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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