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共13张PPT)20 二月 2024CHAPTER05第5章资源税本章主要内容01征税范围及纳税人第一节 03计税依据及应纳税额的计算第三节 02税目与税率第二节04税收优惠及征收管理第四节本章重点1.资源税的纳税人2.资源税的税目3.资源税的计税依据本章难点1.计税依据的确定2.应纳税额的计算01PART ONE第一节征税范围及纳税人一、资源税的概念资源税是以部分自然资源为课税对象,对在我国境内(包括领域及管辖海域)开采应税矿产品及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以其应税产品的销售额或销售数量、自用数量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税。资源的含义比较广泛。一般人们提到资源,是指自然界存在的天然物质财富,包括地下资源、地上资源、空间资源。从其物质内容的角度来看,包括矿产资源、土地资源、水资源、动物资源、植物资源、海洋资源、太阳能资源、空气资源等。对其中一部分资源征收资源税,可以体现国家对资源产品的特定调控意图。一、资源税的概念我国从1984年开始正式征收资源税。1984年9月18日,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条例(草案)》,从1984年10月1日起实行。1993年12月25日,国务院重新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资源税暂行条例》),从1994年1月1日起实行新的包括盐税在内的资源税。2011年10月28日,财政部部务会议和国家税务总局局务会议修订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资源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自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2016年5月,《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的通知》(财税〔2016〕53号)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税改革具体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54号)发布,资源税改革自2016年7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二、资源税的征税范围资源税的征税范围,从理论上看可以包括一切开发和利用的国有资源,《资源税暂行条例》所列的征税范围包括原油、天然气、煤炭、其他非金属矿原矿、黑色金属矿原矿、有色金属矿原矿和盐。自2016年7月1日起,我国开展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工作,并逐步将其他自然资源纳入征收范围。这样,现行资源税征税范围可以分为矿产品和盐两大类。三、纳税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海域开采应税矿产品或者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为资源税纳税人,具体包括:①在我国境内开采和生产应税产品的企业,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以及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②在我国境内开采和生产应税产品的非企业性单位,包括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③在我国境内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的个体经营者和其他个人。【例5-1】下列各项中,属于资源税纳税人的有( )。A.进口盐的外贸企业 B.自产自用煤炭的矿山C.境内生产盐的外商投资企业 D.境外开采有色金属矿产品的企业E.销售蜂窝煤的商业企业【解析】资源税有着“进口不征、出口不退”的计税规则。进口的矿产品不缴资源税;在境外开采矿产品不征收资源税;蜂窝煤不属于资源税征税范围。故正确答案为B、C项。四、扣缴义务人为了加强对资源税的征管,保证税款及时、安全入库,堵塞漏洞,现行《资源税暂行条例》规定,以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为资源税的扣缴义务人。对那些税源小、零散、不定期开采、易漏税等税务机关认为不易控制的单位和个人,在收购其未税矿产品时代扣代缴其应纳的税款。独立矿山、联合企业及其他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为扣缴义务人。其中,独立矿山是指只有采矿或只有采矿和选矿,并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单位。作为独立矿山,其生产的原矿和精矿主要用于对外销售。联合企业是指采矿、选矿、冶炼(或加工)连续生产的企业或采矿、冶炼(或加工)连续生产的企业,其采矿单位一般是该企业的二级或二级以下的核算单位。其他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包括收购未税矿产品的非矿山企业、单位和个体户等。【例5-2】独立矿山、联合企业及其他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为扣缴义务人,是否包括个体工商户?【解析】《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认定收购未税矿产品的个体户为资源税扣缴义务人的批复》(国税函〔2000〕733号)专门作出规定,“其他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也包括收购未税矿产品的个体户在内。【例5-3】下列各项中不属于资源税扣缴义务人的是( )。A.独立矿山 B.联合企业C.个体户 D.自然人个人【解析】独立矿山、联合企业及其他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为资源税的扣缴义务人,其他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包括收购未税矿产品的非矿山企业、单位和个体户等,不包括自然人个人。故正确答案为D项。【例5-4】在资源税中,下列应税资源产品可以采用代扣代缴方式征收的有( )。A.原油 B.铜矿石 C.天然气D.石棉矿 E.铁矿石【解析】目前资源税代扣代缴的适用范围是指收购的除原油、天然气、煤炭以外的资源税未税矿产品。故正确答案为B、D、E项。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